特點
一是分封的對象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同姓王室貴族異姓功臣貴族、先代帝王后裔和邊遠氏族部落首領等。
二是周天子是最高統治者。在分封制下,周天子處于至高無上的地位。
三是權利與義務相結合。具體地說,就是周天子將一定的土地和人民有條件地封授給諸侯,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向周天子盡義務。
四是層層封授。諸侯可以在自己的封疆內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又可以對士實行再分封。
內容
1.周天子將土地封給:王族,功臣,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拱衛周天子。
2.被分封諸侯的義務:服從,納貢,提供軍賦力役。
3被分封諸侯有權在諸侯國內實行再分封。在諸侯國內可設官員,建立武裝,征賦役。
結果影響
積極影響
1.有利于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后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并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2.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范圍,并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絡。
消極影響
1.西周后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春秋時的楚王問鼎,是諸侯國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春秋戰國時期。大國兼并小國,同姓國也彼此戰爭,周天子都管不著,戰國末年,周王室完全喪失了分封大權。
2.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松散趨向嚴密。不過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隨著諸侯國勢力的日益壯大,到西周后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