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分詞四點變化規則
(1)一般動詞,在詞尾直接加“-ed”。(然而要注意的是,過去分詞并不是過去式)
work---worked---worked,visit---visited---visited
(2)以不發音的“e”結尾的動詞,只在詞尾加“d”。
live---lived---lived
(3)以“輔音字母+y”結尾的動詞,將"y"變為"i",再加“-ed”。
study—studied—studied,cry—cried—cried,try—tried—tried,fry—fried—fried.
(4)重讀閉音節結尾,末尾只有一個輔音字母(r、y、x、w除外),先雙寫該輔音字母,再加“-ed”。
stop—stopped—stopped,drop—dropped—dropp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