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阿拉伯數字由0,1,2,3,4,5,6,7,8,9共10個計數符號組成。采取位值法,高位在左,低位在右,從左往右書寫。借助一些簡單的數學符號(小數點、負號、百分號等),這個系統(tǒng)可以明確的表示所有的有理數。為了表示極大或極小的數字,人們在阿拉伯數字的基礎上創(chuàng)造了科學記數法。
起源
公元500年前后,隨著經濟、種姓制度的興起和發(fā)展,印度次大陸西北部的旁遮普地區(qū)的數學一直處于領先地位。天文學家阿葉彼海特在簡化數字方面有了新的突破:他把數字記在一個個格子里,如果第一格里有一個符號,比如是一個代表1的圓點,那么第二格里的同樣圓點就表示十,而第三格里的圓點就代表一百。這樣,不僅是數字符號本身,而且是它們所在的位置次序也同樣具有了重要意義。之后,印度的學者又引出了作為零的符號。可以這么說,這些符號和表示方法是阿拉伯數字的老祖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