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ch的用法
1、teach的基本意思是以訓練或授課的方式“傳授見識或技能”。
2、teach既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可接名詞、代詞、動名詞或從句作賓語,也可接雙賓語,其直接賓語可由名詞、帶疑惑詞的動詞不定式或that/wh-從句充當; 其間接賓語可轉換為介詞to的賓語。
3、teach后可接“sb+to- v ”結構。作“教(導)某人做…”解時,動詞不定式是賓語補足語; 作“因做某事而教訓某人”解時,動詞不定式是原因狀語,這經常與will連用。
4、teach有時可用主動形式表達被動意義,常作“(課程等)被講解”“被教起到”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