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網上完成春季考試志愿填報,并獲得院校自主測試資格后,若缺考院校自主測試(包括未選擇院校自主測試時間和地點并缺考、選擇院校自主測試時間和地點后缺考等情況),其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院校后續錄取排序。
2021年3月4日-10日,招生院校須按規定在學校網站公示預錄取考生名單和候補錄取考生名單,候補錄取考生公示數不超過各校公布計劃數的50%,具體比例由各校自行確定。請考生及時查看報考院校網站的相關信息,以免錯過確認錄取時間。
1.只取得一個專業預錄取資格的考生,直接前往預錄取專業院校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
2.取得兩個專業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選擇一個專業前往預錄取專業院校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
3.取得一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待院校確認取得預錄取資格后,前往預錄取專業院校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
4.取得兩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須選擇一個專業進行候補資格確認,待院校確認取得預錄取資格后,前往預錄取專業院校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
5.取得一個專業預錄取、一個專業候補錄取資格的考生,既可直接前往預錄取專業院校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也可前往候補錄取專業院校進行候補資格確認;候補資格確認后取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確認后未取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則須回原預錄取專業院校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注意:確認候補資格的考生不一定會被錄取,要根據該校預錄取考生的錄取確認情況而定)。
根據市教委規定,通過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考生錄取后,由考生本人憑錄取通知書,于2021年8月下旬到個人檔案所在地辦理紙質檔案轉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