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數是數學術語,指小于0的實數,如-3。負數是同絕對值正數的相反數。任何正數前加上負號都等于負數。在數軸線上,負數都在0的左側,所有的負數都比自然數小。負數用負號(Minus Sign,即相當于減號)“-”標記,如-2,-5.33,-45,-0.6等。
據史料記載,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就有了正負數的'概念,掌握了正負數的運算法則。人們計算的時候用一些小竹棍擺出各種數字來進行計算。比如,356擺成||| ,3056擺成等等。這些小竹棍叫做“算籌”算籌也可以用骨頭和象牙來制作。 我國三國時期的學者劉徽在建立負數的概念上有重大貢獻。劉徽首先給出了正負數的定義,他說:“今兩算得失相反,要令正負以名之。”意思是說,在計算過程中遇到具有相反意義的量,要用正數和負數來區分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