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樂學院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40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舞蹈學專業: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30
3.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舞蹈學專業:
綜合分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
考生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我院招生網查詢專業考試成績,并按系統提示,自行打印合格證。">
2024-06-27
星海音樂學院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6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40
2.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舞蹈學專業:
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70+(高考文化成績÷文化課滿分)×30
3.音樂學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錄音藝術專業、舞蹈學專業:
綜合分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