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制度類型
耕作制度是農作物栽培的方式及用地、養地農業技術體系的總稱,又稱農作制度。它以種植制度和作物布局為中心,包括土壤耕作、栽培、施肥、灌溉、水土保持、植保等農業技術措施的綜合運用。農業地理學十分器重自然環境和社會經濟條件與耕作制度的關系。
耕作制度的形成和發展主要取決于一定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并與當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和生產經營水平密切相關,其發展主要經歷了撂荒耕作、休閑耕作、連作耕作和輪作耕作 4種耕作制度。
撂荒耕作制是一種原始的游耕制度,在耕作土地的自然肥力用盡后即行遺棄,另辟耕地。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產力的提高,逐漸進入休閑耕作制,即耕作土地休閑一、兩年,靠自然恢復地力后,再行耕作。
此后,發展了連作耕作制,即在同一塊田地上連年種植同一種作物,強化對土地的利用。由于連作耕作制不能均衡利用土壤中的養分,長期連作會引起土壤衰竭,于是呈現輪作耕作制,即在同一塊田地上按不同時間依次輪種不同的作物(或同一作物依次輪作于不同田塊)。隨著集約化水平的提高,又發展為一年多熟的輪作,即復種輪作制。復種輪作制又有間作、套作、混作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