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回歸:
葡萄牙開始對澳門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葡萄牙人在準備登上澳門時托言商船被風浪沖擊縫裂,貨船潮濕,要求借地晾曬,并賄賂了地方官吏汪柏,取得了停靠澳門碼頭進行貿易的權利。并于1557年正式在澳門定居。1582年(明萬歷十年),中葡訂澳門借地協約。澳葡每年向香山縣繳納地租500兩白銀。1840年鴉片戰爭后,清政府戰敗。葡萄牙借此于1849年后相繼占領了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葡人闖入香山筑新關閘,擅自以此為澳門之界。1887年12月,清政府與葡萄牙王國簽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中確認葡萄牙可長駐澳門管理。從而占領澳門達四百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