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學位分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博士后”不是學位,而是指獲準進入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博士學位獲得者。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教育部下達新版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啟用。新設置的13個學科門類,分別是建筑學、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其中表演、音樂、舞蹈藝術專業劃歸于“藝術學學士”。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包括統招專升本)畢業考試成績合格,在校表現良好,就可以獲得學士學位。有的學校要求過大學英語四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權成績在該校所劃定的分數以上(不同學校要求不同),畢業論文答辯良好及以上并通過學位英語考試,畢業后可以申請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