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涵蓋英語聽、說、讀、寫四個方面。口試自1998年開始正式實施,需另行報名。
報考資格:
(1) 經教育部備案或批準的高等院校中英語專業二年級本科生。
(2) 經教育部備案或批準的高等院校中修完英語專業基礎階段教學大綱規定課程的二、三年制最后一學年的大專生。
(3) 教育部備案或批準有學歷的成人高等教育學院中四年制即脫產學習的英語專業(第二學年)本科生;五年制即不脫產學習的、修完英語專業基礎階段教學大綱規定課程(第三學年)的`本科生。不脫產的三年制大專生,必須在第三學年時方可報名參加專業英語四級測試。
(4) 重點外語類院校中,非英語專業的本科生中當年參加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在60分以上,可參加當年專業英語四級考試。
(5) 參加四級測試的考生只有一次補考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