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成部分:
從支出法來看,國內生產總值包括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用于最終消費、資本形成總額,以及貨物和服務的凈出口總額,它反映本期生產的國內生產總值的使用及構成。
計算過程:
國家統計局每年公布GDP數據計算需要經過以下幾個過程:初步估計過程、初步核實過程和最終核實過程。初步估計過程一般在每年年終和次年年初進行。它得到的年度GDP數據只是一個初步數,這個數據有待于獲得較充分的資料后進行核實。初步核實過程一般在次年的第二季度進行。初步核實所獲得的GDP數據更準確些,但因仍缺少GDP核算所需要的許多重要資料,因此相應的數據尚需要進一步核實。最終核實過程一般在次年的'第四季度進行。這時,GDP核算所需要的和所能搜集到的各種統計資料、會計決算資料和行政管理資料基本齊備。與前一個步驟相比,它運用了更全面、更細致的資料,所以這個GDP數據顯得就更準確些。
此外,GDP數據還需要經過一個歷史數據調整過程,即當發現或產生新的資料來源、新的分類法、更準確的核算方法或更合理的核算原則時,要進行歷史數據調整,以使每年的GDP具有可比性,這是國際慣例。如美國在1929年至1999年之間就進行過11次歷史數據調整。
總之,每個時段公布的GDP都有其特定階段的含義和特定的價值,不能因為在不同時間公布的數據不同,而懷疑統計數據存在問題。當然,中國在GDP的計算體系上也有一些缺憾,例如中國長期采用的原產生于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統計核算體系,從實際情況看,不少地方已經滯后于時代的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