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重點大學”的由來,要追溯到上世紀50-60年代。
1959年,當時國家下發的有關文件中將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等20所高校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
1960年增加了44所大學為重點大學。
1978年,國務院確定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88所大學為全國重點大學。
上世紀末,經過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我國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統籌管理為主的新體制。
除少數關系國家發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業特殊性強的.高校繼續由國務院委托教育部和其他少數部門管理外,多數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為主。而“全國重點大學”的提法政府官方也不再使用。建國以來國家歷次所確定的重點大學多為教育部直屬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