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補辦步驟: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4、值得一提的是,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最長60日,且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5、最后,需要明確的是:身份證丟了異地可以補辦嗎?答案是可以的。現在異地補辦身份證還沒有進行全面實施,有些地區的身份證丟失還是要回戶口所在地進行補辦,但可委托親友代辦,如有急用,可辦理臨時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