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的內涵是什么
課程即教材,課程內容在傳統上歷來被作為要學生習得的知識來對待,重點放在向學生傳遞知識這一基點上,而知識的傳遞是以教材為依據的。所以,課程內容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是上課所用的教材。這是一種以學科為中心的教育目的觀的體現。教材取向以知識體系為基點,認為課程內容就是學生要學習的知識,而知識的載體就是教材,其代表人物是夸美紐斯。
二、課程的特點有哪些
1、課程體系是以科學邏輯組織的;
2、課程是社會選擇和社會意志的體現;
3、課程是既定的、先驗的、靜態的;
4、課程是外在于學習者的,并且是凌駕于學習者之上的。
三、課程有哪些分類
1、理想的課程:是科學家認為有價值的和有用的課程。
2、書面的課程:是詳細說明學習目標、相關領域內容、測驗要求以及必須要達到的成績標準文檔。
3、解釋的課程:是教師對書面課程文檔的解釋。
4、實施的課程:是由教師建構內容、提供信息和描述學生應該解決的`問題的方式所構成。
5、評價的課程:表征著通過考試、正式測驗和態度調查表而得到的學生成績。
四、課程有哪些作用
1、課程是教育教學活動的基本依據;
2、課程是實現學校教育目標的基本保證;
3、課程是學校一切教學活動的中介;
4、課程對學校進行管理與評價提供標準;
5、課程是教師教和學生學的依據,是師生聯系和交往的紐帶;
6、課程是國家檢查和監督學校教學工作的依據;
7、課程是實現教育目的、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