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師范大專的教學計劃
1、前三年在中職學校實施的專業教學計劃以中職學校為主,依照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原則意見制定。同時考慮“3+2”(五年制高職)銜接教學工作的實際,第三學年的課程設置應包含高職專業第一學年的主要課程(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應用寫作)。
2、第三學年開設的高職課程(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應用寫作)的教學,原則參照各職院課程教學大綱標準(以及課程試卷庫)實施。
3、第二學年末進行中職段課程綜合測試,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基礎。語文、數學、英語的考試范圍及具體要求參照省“單招單考”考綱;專業基礎考試的內容范圍要求和職業資格考證的具體項目等級由中高職學校協商確定。
4、第四、五學年的培養目標和課程設置,原則按照高職第二、三學年的教學計劃,并納入高職段學籍管理:二年制高職;教學計劃中的課程設置、學分、畢業資格等要求原則與高職專業后兩年相同,但其專業教學計劃需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