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階段開始在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實施,隨著后來的不斷發展,目前已經擁有39所985大學,包括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南京大學同濟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開大學,北京師范大學,武漢大學,天津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理工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山大學,東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廈門大學,大連理工大學以及電子科技大學,四川大學等等。
三: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于1995年11月經國務院批準后正式啟動。
“211工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由國家立項在高等教育領域進行的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重點建設工作,是中國政府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重大舉措、中華民族面對世紀之交的中國國內外形勢而作出的發展高等教育的重大決策。
1995年11月,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計委、原國家教委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211工程”正式啟動。
2002年9月,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計委、教育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十五”期間加強“211工程”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時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規模已經穩定,不再新設這兩個工程的學校,同時為了注重學科導向,引入競爭機制,實施了“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對非“211”學校的國家重點學科予以支持。
2016年6月,教育部官網發布了“關于宣布失效一批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等一批規范性文件失效。
“211工程”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整體條件、重點學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三大部分;建設項目均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各“211工程”學校成立項目法人組織和落實項目法人代表,有關省(區)主管部門成立“211工程”建設領導小組,形成中央、省(區)和學校三級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