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专区|和领导一起三p娇妻|伊人久久大香线蕉aⅴ色|欧美视频网站|亚洲一区综合图区精品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

時間:2022-08-27 16:11:35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精選10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街道臺風應急預案(精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精選10篇)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1

  1.目的

  為有效、有序地開展防臺風暴雨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制定本預案。

  2.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防臺風暴雨領導小組,公司經理副經理為正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公司各部門主管組成。

  3.應急響應

  3.1防臺風暴雨小組應密切注意氣象預報,當氣象部門發布黃色及以上臺風預警信號或黃色及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公司防臺風暴雨預案即啟動。

  3.2預案啟動后,防臺風暴雨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應到現場指揮,因故無法到現場應指定專人進行現場協調指揮。公司員工如無特殊情況不予外出,隨時待命參加搶險救災。

  3.3預案啟動后各相關部門應進行的主要工作:

  A、物業部:

  張貼臺風暴雨預警告示,通知區內各廠家住戶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B、工程部:

  (1)檢查各排水管,排水口、排水溝是否處于正常使用狀態,如有堵塞不暢,立即安排疏通,確保排水管道通暢。

  (2)檢查廠房各樓層窗戶及玻璃及公共標牌、廣告牌等是否牢固,對不牢固的予以加固。

  (3)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事后需經檢查線路、用電設備無損壞確保安全情況下,方能恢復供電。

  (4)一旦出現停電,應立即關閉主要的電器設備,以防電力重新恢復時強大的脈沖損壞電。

  (5)如供配電室發生水浸時,必須立即切斷主供電源,必要時向供電所求援。水浸后的設備設施須經干燥、檢修,測量絕緣達到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6)在暴風、暴雨期間貨梯和客梯如無特殊情況一律停用,以免突然停電造成困人事件。

  (7)暴雨期間,加強對供水系統的巡查,檢查溢水口是否有污水進入,如發現有應立即停止所有生產生活供水泵(包括自供水井)。

  (8)如臺風伴隨暴雨造成水浸,按照安排與其它部門一起對水浸進行疏導排泄工作;

  C、保安部

  (1)檢查廠房、綜合樓樓層天臺、各戶陽臺是否擺放易墜危險物,將露于陽臺的花盆及其他可能被風吹走的物品移入室內;對發現松動易被風吹墜落的護欄、遮雨棚、晾衣桿、門窗、圍板、棚架、臨時搭建物等;立即通知廠家店戶或工程部進行處理加固。

  (2)根據風情雨情酌情增加值班保安,在風暴來時加強室內巡邏,防止在災害發生時伴隨的犯罪行為的發生;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在工業區發生水浸時,對水深處設立相關警示標志,引導涉水人員從淺水區行進。

  3.2要求及注意事項

  1、防臺風工作應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防風預案啟動,各部門主管按照分工進行防風工作安排。對發現的險情應立即向現場指揮調度人員報告,并嚴格聽從現場指揮調度人員的指揮。

  對空地臨時建筑物檢查出有不牢固存在危險而又無法加固的,所住人員應撤離安置。

  如風暴造成工業區門前店鋪和空地廠家水浸,工程部應立即切斷其電源。

  水浸發生時,在沒有安全措施絕對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不得打開下水道井蓋泄水。

  公司根據氣象預報情況增加值班人員,各部門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

  臺風暴雨過后應對受災現場進行清理并統計損失情況,做好記錄,總結經驗教訓。 如發生爆管、停電、人員受傷等事故,立即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系。

  相關主要職能部門聯系電話:

  街道三防辦: 供電所: 派出所: 自來水公司: 消防中隊: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2

  做好建筑工地的防臺風工作,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使防風工作能有條不紊的開展,確保工地應急處理工作及時、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結合我工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一、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一)本預案為我工地在受臺風影響時,應急處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組織原則。

  (二)本預案適用于工地的應急處理。

  (三)本預案在實施應急處理工作中實行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同,預防為主、救人第一、快速反應、屬地保障、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設立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

  組長:張樹全

  成員:各施工小組負責人

  主要職責:

  (一)負責工程的防風應急處理實施預案的制定和修改;

  (二)臺風來臨前,負責通知工地各負責人做好防風工作,檢查工地安全設施的加固情況,疏散、轉移臨時工棚住宿人員;

  (三)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各工地,若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救援救護和善后處理工作;與政府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或者請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護力量增援;

  (四)臺風結束后,負責召集有關部門對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總結。

  三、預案實施

  (一)、當臺風正在發展,預計有可能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消息時:

  1、發布防風工作通知,各小組要注意收聽收看天氣預報,密切關注臺風動向。

  2、通知工地各小組,要求他們注意做好防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當臺風正向我市逼近,48小時內將影響我區,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時:

  1、各小組要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須連續施工的工序作業;

  2、做好臺風前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井字架是否牢固、排柵等設施是否穩固,包括臨時工棚是否安全,要采取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對工地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小組立即整改處理。

  (三)、當臺風在24小時內可能襲擊我區,對我區將有嚴重影響,氣象臺發布臺風緊急警報時:

  1、工地防風工作指揮小組人員就位,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工地。

  2、工地停止施工,將施工人員撤至安全地帶。

  3、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并處于臨戰狀態,落實各工地搶險救援隊伍的到位,并處于臨戰狀態。

  (四)、當臺風已登陸并減弱為低氣壓,對我市不再有影響,氣象臺發布臺風警報解除時,各施工小組應檢查受損情況。對于工地設備設施安全應及時予以加固,并總結防臺風工作。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3

  沿海地帶是臺風的多發地區,我施工單位為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證企業的財產不受損失,所以對施工現場作出以下防臺措施:

  一、及早部署:

  1、在接到臺風預報時立即部署防臺措施;

  2、及時對全體職工傳達上級防臺通知,使職工了解臺風的動向和來臨時間。

  二、組織檢查:

  1、由項目部防臺小組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2、各班組認真檢查各種施工材料的堆放穩固,對稍有疑惑的地方進行清理整治;

  3、架工班對外架的整體性能和外架與建筑物的剛性連接進行徹底的.檢查,對存在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

  4、施工現場專業防護小組對防護棚進行加固處理,具體加固措施為設置剪刀撐和用鐵絲拉防護棚四角固定在地面。

  5、塔吊操作人員在臺風來臨前停止所有吊裝工作,吊臂的停放位置及固定點按塔吊的操作規程進行。

  6、電工在接到防臺通知后,立即對施工現場敷設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電箱的放置是否牢固可靠,對有安全隱患的地方立即整改,并在臺風來臨前切斷所有施工用電,臺風過后,先對施工現場的電路電線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后方可送電。

  7、臺風來臨時,生活區宿舍關閉所有門窗,確保職工安全。

  三、領導重視:

  由項目部組織的領導班子成員徹夜值班,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如對講機),便于應急時相互聯絡。

  四、應急救援:

  1、應急救援人員應經過培訓和必要的演練,掌握救援行動的方法技能和注意事項,熟悉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3、臺風期間救援小組24小時待命,發生事故及時進行處理。

  五、啟動預案:

  成立防臺應急小組,便于及時處理防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地鐵大廈項目經理部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臺風防御工作,促進防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開展,提高防臺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災害的影響和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和《山東省防臺風應急預案》、《威海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環翠樓辦事處轄區內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預防為主,多措并舉。

  (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環翠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總指揮由環翠樓辦事處副書記、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由辦事處副書記、辦事處武裝部長、辦事處宣傳委員、辦事處副主任擔任。

  成員由城里派出所、水上邊防派出所、民政、財政所、社區辦、城管辦、黨政辦、車輛管理科、義工各部門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是:部署、協調防臺風工作,認真執行防臺風和搶險救災指令,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共同做好防臺風工作。

  2.2組織機構職責

  2.2.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職責

  (1)統一指揮全街道防臺風工作,宣布啟動、終止街道防臺風應急響應。

  (2)在街道政府和上級防指的領導下,貫徹執行相關決定、指令。

  (3)組織召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單位和社區防臺風工作會議,安排部署防臺風、救災工作,制定各項防臺風、救災應急措施。

  (4)動員全街道群眾參與防臺風搶險救災,指導災后恢復生產。

  2.2.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職責

  (1)及時掌握汛情、工情、險情和災情,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領導報告和對外發布汛情、災情。

  (2)提出防臺風的目標、重點和措施等建議意見,及時傳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指令,完成交辦任務,督促各項防臺風措施的落實。

  (3)負責街道防汛搶險物資、器材的添置、儲備、調劑和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物資、器材的儲備和管理。

  (4)負責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職責

  (1)宣傳:負責組織、指導防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按上級要求及時向公眾發布臺風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公告等信息,跟蹤報道防臺風救災活動,宣傳防臺風知識。

  (2)武裝: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要求,組織協調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搶險救災行動。

  (3)派出所:負責維護抗災期間的社會治安秩序,及時疏導交通,適時組織實施交通管制,保證防臺風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依法打擊盜、搶防臺風物資和破壞、盜竊防臺風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臺風引發的事件。協助政府轉移危險地帶的群眾。

  (4)社區辦、民政: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受災地區開展報災核災、災民救助、人員轉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復重建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信息和救災情況并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織開展、接收救災捐贈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5)財政所:組織實施全街道防臺風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會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向上級爭取防臺風搶險救災經費,并及時下撥和監督使用。

  (6)車輛管理科:負責組織、指導做好全街道公路的防臺風工作,配合上級公安和交通部門實施陸上交通管制,保障交通干線暢通。組織運力和土石方開挖機械做好應急搶險、轉移危險地帶群眾和防臺風物資的運輸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汛期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工作。抓好臺風期間的安全工作。

  (7)社區醫療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專業隊伍,做好抗災期間的醫療救護、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8)安監辦:負責監督、指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經營企業的安全度汛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9)黨政辦:負責全街道救災物資的供應。

  (10)各社區:負責本社區防臺風搶險救災的指揮調度、組織實施等工作,在防臺風期間要及時向辦事處匯報各種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

  3、預防、預警

  3.1信息監測

  臺風的監測和預報工作由市氣象部門提供;

  3.2預案準備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區應相應修訂完善防臺風應急預案、社區級防汛預案等各類預案。

  3.3預防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和各社區應在汛前組織所屬單位做好安全檢查,除對轄區內排澇工程設施、水雨情測報設施、通訊預警設施等進行逐項嚴格檢查和安全維護外,還要針對薄弱環節,如街道防洪排澇、危房、安置轉移點、在建工程、地下室等進行重點檢查和督促,檢查結果要登記在冊。同時要備足搶險救災物資和救生器材,落實搶險隊伍,修訂相關應急預案,開展防臺風搶險演練,加強防汛宣傳。

  汛期,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監視轄區雨情、水情、風情,必要時實行加強值班,密切溝通,共享信息,并做好上傳下達。

  4、防臺風響應

  4.1應急響應級別

  4.1.1 Ⅳ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8級及以上大風。

  4.1.2 Ⅲ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0級及以上大風。

  4.1.3 Ⅱ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臺風及以上)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2級及以上大風。

  4.1.4 Ⅰ級響應

  市氣象局發布臺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強度為強臺風及以上的)將影響或登陸我街道,沿海將出現14級及以上大風。

  4.2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4.2.1 Ⅳ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領導帶班,加強值班工作,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風情、雨情、水情、工情,及時發出臺風情況通報,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4.2.2 Ⅲ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工作。副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認真分析臺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報告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

  (2)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御臺風緊急通知。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視情況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

  (4)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對臺風可能影響的范圍作出防臺風安全部署。

  (5)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相關成員單位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情況。

  4.2.3 Ⅱ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副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部署全街道防臺風工作,有關部門成員在指揮組協助工作。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據會商意見,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防御臺風的通知,提出防御臺風工作要求。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臺風緊急會議,對防臺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并將情況迅速上報辦事處和上級部門。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密切監視預報臺風影響區域內的情況,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臺風的準備情況,視情況組織發送臺風信息的手機短信,做好重大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低洼地帶、危房人員的撤離、轉移工作。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危房等重點地帶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的撤離工作;在10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所有重點地帶的轉移安置工作。并將撤離情況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接到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后,各有關部門、各類搶險隊伍、要迅速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準備好搶險救災器材,組織好搶險救災隊伍,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6)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成員單位立即按照防臺風預案,部署落實防臺風各項工作,迅速傳達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精神及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的防汛工作部署。加強值班,領導帶班,要求各級防汛責任人立即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同時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防臺風準備情況,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御措施,并及時將防御部署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

  4.2.4 Ⅰ級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組長坐街道指揮組指揮,副組長及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在指揮組協助組長工作。組長主持召開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會商會,分析臺風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部署全街道防臺風工作。

  (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召集成員單位對防臺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并發出防御臺風緊急通知,繼續組織協調通信管理部門發送防臺風手機短信息。

  (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密切監視臺風發展趨勢和水情、雨情、風情、工情,收集相關部門和相關地區防抗臺風落實情況,做好重要防臺風信息的上傳下達。

  (4)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督促指導各社區做好低洼地帶、危房人員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在12級風力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重點地帶人員全部轉移。并及時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反饋。

  (5)規劃建設服務中心組織指導地質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應急專業隊伍,為防御突發地質災害提供應急技術保障。

  (6)根據臺風發展趨勢,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職責作出以下應急措施:

  ①公園等適時關閉。

  ②各類學校適時停課,一切建筑工程適時停工。

  (7)必要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可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全街道機關干部投入到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中。

  (8)必要時,除防臺風應急單位外,實行停止上班、上課等措施,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9)必要時,可緊急征用、調用防抗臺風急需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

  (10)根據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命令,街道、社區等防汛搶險隊伍立即趕赴重點災區部位,投入搶險救災和協助政府做好群眾轉移工作。

  (11)各級、各部門防汛責任人必須全部上崗到位,全面落實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項防臺風工作措施,迅速傳達貫徹上級和我街道領導指示和全街道防臺風會議精神,及時將本單位防御部署工作落實情況上報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向上報告。

  (12)根據應急響應需要,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派員進駐指揮組,協助指揮組工作。

  4.3響應級別調整或停止

  當應急響應條件變化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調整防臺風應急響應級別;當應急響應條件消失時,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應視情宣布終止臺風應急響應。

  5、災后處置

  5.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發出通知,部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有關成員單位赴抗災第一線指導協調抗災救災工作。

  5.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及時統計和收集匯總受災地區受災情況,召開總結分析會,認真總結評估全街道防臺風抗災救災經驗教訓,研究改進措施,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迅速部署落實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組織力量安排好災民生活,加強災區疫情防治工作,開展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災區災民正常的生活、生產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5.4緊急防汛期征用、調用的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汛期結束后應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妥善處理。

  6、應急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各通信運營單位必須依法履行保障防臺風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視和廣播等新聞媒體以及手機短信、銅鑼等防汛預警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6.1.3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辦公室要做好暴雨災害預警平臺的保障工作,確保水雨情自動測報、防汛應急視頻會商等系統通信暢通和正常運行。

  6.2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隊伍保障

  街道、社區等防汛搶險隊負責承擔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下達的搶險救災任務。

  6.2.2供電保障

  供電所負責防抗臺風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3交通運輸保障

  車輛管理科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轉移疏散人員、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運輸。

  6.2.4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災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6.2.5 物資保障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及相關部門建立防汛防臺風物資器材儲備管理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確保救災物資供應,負責各類防汛搶險救災物資的補充和更新。

  6.2.6資金保障

  財政所應將防汛經費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及時撥付救災經費。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防臺風、避險、自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群眾防臺風意識及能力。

  7.2培訓

  7.2.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負責轄區內相關人員的培訓。

  7.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嚴格考核、分類指導,并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7.3演練

  7.3.1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汛搶險演習。

  7.3.2街道防汛抗旱指揮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定期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習。

  8、附則

  8.1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防臺風工作中表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執行命令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依法給予相應處罰及責任追究。

  8.2預案修訂

  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轄區實際,適時進行修訂。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4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5

  臺風對施工現場的危害越來越多,為了預防臺風對施工現場的危害和出現危害后減少損失和事故擴大,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發生臺風事故的措施:

  1、接到有臺風的信息后,應馬上通知施工現場項目部和施工班組,使到施工現場每一個員工都知道什么時候有臺風來。并做好一切準備。

  2、項目部馬上組織人員對現場的`排柵、塔吊、鋼井架、施工電梯、臨時設施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馬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如排柵上的附著未牢固,運橋上的橋板未扎好,運橋上的材料雜物未清干凈,安全網未掛好,臨設屋面未加固等)。

  3、工人宿舍在風頭上,而且不牢固的應馬上將工人撤離該宿舍,搬到較安全的地方避風。

  4、宿舍在大樹邊和高壓線邊的工人應撤離到避難所。

  5、臺風期間,嚴禁一切室外的操作,并要求工人盡量不要外出。防止因臺風出現的物體打擊。

  6、鎖好工地的電箱,將露天的機械設備撤離到室內。

  7、將工地所有松散的材料歸堆釘牢、掛牢、拉牢,確保萬無一失。

  〈二〉發生臺風事故應急預案:

  1、如工人宿舍發生臺風事故,應馬上通知上級部門并馬上疏散宿舍的工人到臨時避難所。并安排好工人的生活。

  2、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搶救人員必須穿戴必備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雨衣、眼鏡等)。

  3、斷開事故現場的電源,保護工人的財產不被偷搶。

  4、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候調查。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6

  為做好預防和處置臺風帶來的危害,進一步完善公司預防臺風(熱帶風暴)工作,建立防臺、抗臺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響應機制,保證抗臺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浙江省防臺風應急預案》、《寧波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預案。

  1、工作原則

  1.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臺工作做到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把員工的生命放在首位。

  做到居危思安,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1.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臺風工作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

  分級分部門配合協調。

  1.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

  法規,規范防臺行為,實行全員參與,專群結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各部門應急搶險小分隊聯合行動、快速響應,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公司各部門都要服從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2、工作重點

  2.1、組織員工及時避風避險;

  2.2、組織重點區域的物資安全轉移;

  2.3、倉庫、員工宿舍、各工廠及低洼區的防洪排澇;

  2.4、風、雨、潮的預報預測,并及時向員工發布臺風信息。

  2.5.防臺防汛指揮部

  設立防臺防汛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公司的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2.5.1防臺防汛指揮部組成

  防臺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時可委托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或其他指揮組成員擔任)。防臺防汛指揮部成員由人事行政部、設備部、物流部、各工廠長以及采購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2.5.2防臺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防臺防汛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防臺(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防臺防汛指揮部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防臺預案;檢查督促各部門防臺(汛)的準備工作;組織開展防臺(汛)檢查,督促有關工廠、部門及時處理影響防臺(汛)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發布汛情通報、宣布進入和解除臺風警報;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最大程度地降低臺風造成的危害及后果,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系統防洪防臺風工作預案》、《廈門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有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工程項目防臺風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響應,果斷處置。

  2.危險性分析

  2.1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xx

  項目地址:xx

  項目工程概況:

  2.2主要分項工程及風險分析

  深基坑:xx

  高邊坡:xx

  模板工程:xx

  外腳手架工程:xx

  建筑起重機械:xx

  臨時用電:xx

  臨時設施:xx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3.1項目部應急指揮部

  項目部成立防臺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材料員、各班組長等任組員。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項目防臺風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本項目工程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負責向企業、政府有關救援部門請求救援,報告救援情況,負責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3.2各施工班組

  根據各項目的實際情況,落實項目制定的防臺風措施,服從項目的部署和指揮。

  4臺風的分級

  根據臺風影響范圍和程度,臺風預警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臺風發展過程中其強度、范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

  4.1防備警惕階段

  48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

  4.2Ⅳ級(一般)預警

  24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4.3Ⅲ級(較重)預警

  24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4.4Ⅱ級(嚴重)預警

  12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4.5Ⅰ級(特別嚴重)預警

  12小時內工程項目所在區域可能或者已經受臺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5、分級響應程序

  5.1防備警惕階段

  注意搜集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最新情況,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避免須連續作業的工序在臺風影響期間施工。

  5.2Ⅳ級響應措施

  項目部根據附件1的《隱患排查要點》檢查各分部分項的安全情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的整改。

  5.3Ⅲ級響應措施

  項目部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附件2的《防臺風措施要點》對基坑、外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臨時設施等進行加固。

  5.4Ⅱ級響應措施

  工地適時停工。準備好應急物質和應急食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應全部切斷;外腳手架的安全網根據主體結構情況給于拆除;塔吊根據周圍環境給予降節或使吊臂處于自由旋轉的狀態,吊鉤收到最高位置。

  所有在磚砌臨建宿舍,臨近海邊、基坑、磚砌圍擋墻及廣告牌的臨建宿舍,在以塔機高度為半徑的地面范圍內的臨建設施內的人員全部撤到安全位置。

  5.5Ⅰ級響應措施

  項目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所有人員應盡可能呆在防風安全的地方,項目部做好隨時做好突發事故應急行動的準備;

  6、應急結束

  當臺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即臺風對施工現場威脅已停止,或臺風已轉方向不在項目所在區域范圍登陸,按原批準應急啟動的權限,項目經理可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項目部對已經破壞的外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設備、臨時設施進行修復。組織施工、技術、安全等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面排查,施工現場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后方可復工。

  7.保障措施

  7.1應急隊伍保障

  各項目部根據項目部的實際情況,組建包括外腳手架、建筑起重設備、木工、泥水等應急救援班組,定期組織進行應急救援的技能培訓。

  7.2應急物資設備保障

  項目部根據項目的規模配備適量的安全防護用品、應急照明、應急車輛、應急設備設施及應急藥品。項目指定專人定期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進行檢查,確保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7.3應急經費保障

  項目設專項經費,用于防洪防臺風所需的應急物資儲備、災后處理、災后恢復工作經費和應急人員的補助等。

  7.4避災場所保障

  項目部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準備好避災場所,設立標志,確保臺風來臨時處于危險區域的工人避險安置。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

  項目部定期對所有員工進行應急知識的培訓。新員工入司時應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應急知識(主要包括應急程序、注意事項、逃生路線、集合地點等)的培訓;項目部的應急救援人員要進行專門應急救援培訓(包括緊急情況判斷、應急救援技術、現場處置措施等)。

  8.2演練

  項目部應定期組織演練,使應急人員更清晰地明確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提高協同作戰的能力,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迅速地開展。并對演練的效果進行分析評估,及時解決演練中暴露的問題。

  檢查內容

  施工現場排水

  1、根據施工總平面圖、規劃和設計排水方案及設施,利用自然地形確定排水方向,按規定坡度挖好排水溝。

  2、設置連續、通暢的排水設施和其他應急設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溝。

  3、若施工現場臨近高地,應在高地的邊緣(現場上側)挖好截水溝,防止洪水沖入現場。

  4、汛期前做好傍山施工現場邊緣的危石處理,防止滑坡、塌方威脅工地。

  5、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邊坡基坑支護

  1、清除溝邊多余棄土,減輕坡頂壓力。

  2、對坑、槽、溝邊坡和固壁支撐結構進行檢查,并派專人對深基坑進行測量,觀察邊坡情況,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支撐結構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3、加強對基坑周邊的監控,配備足夠的潛水泵等排水設施,確保排水及時,防止基坑坍塌。

  腳手架

  1、檢查腳手架是有搖晃、變形情況,是否存在傾斜、下沉、連墻件松脫、節點連接位移和安全網脫落、開繩等現象。

  2、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周圍設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泡腳手架。

  3、懸挑架的懸挑梁錨固符合要求。

  施工用電

  1、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應有可靠的'防雨措施,電焊機加防護雨罩。

  2、照明和動力線有無混線、漏電現象,電桿有無腐蝕、埋設松動等,防止觸電。

  3、電氣設備的接零、接地保護措施是否牢靠,漏電保護裝置是否靈敏,電線絕緣接頭是否良好。

  4、施工現場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電梯、及較高金屬腳手架等高架設施,如果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裝置保護范圍以外,應按規范設置防雷裝置。

  塔吊

  1、塔身螺栓必須全部緊固,塔身附著裝置應全面檢查,確保無松動、無開焊、無變形。

  2、塔機的避雷設施必須確保完好有效。

  施工電梯

  1、有附墻裝置的施工用電梯,確保附強裝置無松動、無開焊、無變形。

  2、各標準節連接螺栓無松動。

  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

  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整修加固完畢,保證不漏、不塌、不倒,周圍不積水,嚴防水沖入室內。

  應急物質

  沙袋、雨衣、應急照明等應急物質齊全、有效。

  措施要點

  施工現場排水

  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疏浚排水系統,確保施工現場排水暢通。

  邊坡基坑支護

  觀察邊坡情況,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支撐結構折斷、走動等危險征兆,立即采取措施解決。

  腳手架

  1、鋼管腳手架架體上的物體給于清理,腳手板給于加固。

  2、吊藍腳手架根據現場環境應予拆除。

  塔吊

  1、自升式塔吊有附著裝置的,在最上一道以上自由高度超過說明書設計高度的,應朝建筑物方向設置兩根鋼絲繩拉結。

  2、自升式塔吊未附著,但已達到設計說明書最大獨立高度的,應設置四根鋼絲繩對角拉結。

  3、拉結應用φ15以上的鋼絲繩,拉結點應設在轉盤以下第一個標準節的根部;拉結點處標準節內側應采用大于標準節角鋼寬度的木方作支撐,以防拉傷塔身鋼結構;四根拉結繩與塔身之間的角度應一致,控制在45O~60O之間;鋼絲繩應采用地錨、地錨筐固定或與建筑物已達到設計強度的混凝土結構聯結等形式進行錨固;鋼絲繩應有調整松緊度的措施,以確保塔身處于垂直狀態。

  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施工現場宿舍、辦公室等臨時設施,對主體結構和屋面進行加固。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要求,根據國家防辦印發的《防御臺風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我市防御臺風工作,促進防御臺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全面提升防御臺風災害能力和社會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減輕臺風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應急預案》、《xx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佛府辦〔〕17號)、《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范圍內臺風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決策,合理調度,不斷提高防臺風的現代化水平。

  1.4.2堅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領導,統籌協調,屬地管理,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以防為主、防避搶相結合”。即臺風來之前,突出一個“防”字,做到有備無患;臺風來到時,突出一個“避”字,避其鋒芒,及時撤離人員,轉移物資;臺風過后,突出一個“搶”字,搶救群眾,搶修損毀工程,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把確保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臺風工作的首要任務,立足于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4發生臺風及次生災害時,全市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要迅速響應,各司其職、分工協作、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1.4.5防臺風工作要按照流域、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服從全局利益。

  1.4.6要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2區域概況

  2.1自然地理

  xx市位于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于北緯22。38’~23。34’,東經112。22’~113。23’之間,屬于沿海地區。xx市域東距西、南距北均約103公里,大致呈“人”字形,總面積為3848.49平方公里,地形大致西北高、東南低,屬侵蝕性的,成棋盤狀分布的塊狀山地和縱橫交錯的河網地貌特征。占全市總面積約2/3的是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沖積平原。珠江水系中的西江、北江貫穿全境,市內河涌縱橫。氣候屬亞熱帶季風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600-1700毫米,年最大降雨量2538.6毫米。雨量集中在汛期(4~10月),占年降雨量的80%以上,其中前汛期(4~6月)多為鋒面暴雨,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后汛期(7~10月)主要是臺風帶來的暴雨,容易發生當年最大的超均值洪峰或出現臺風暴雨形成的洪澇災害。據xx氣象臺從1961年至共49年氣象資料記錄,對xx市造成影響的臺風達94次,其中最早一次影響的初臺出現在4月,末臺一般為11月的中下旬,1975年10月6日我市受到7513號臺風襲擊,平均風力10級,陣風12級,為我市解放以來最大風力記錄。

  2.2防御重點

  2.2.1危房及危險房地段人員轉移,病險工程(設施)搶修和防護。

  2.2.2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設施運行安全,“三高”農業的防風防澇。

  2.2.3山塘、水庫漫頂,山體滑坡;

  2.2.4高層建筑工地棚架、廣告牌、鐵塔、行人道的樹木、電線桿、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城鎮低洼街道的排澇。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指揮部

  xx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三防指揮部)為全市防御臺風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市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各區人民政府三防指揮部在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本轄區內的防御臺風及搶險救災工作。

  3.1.1市三防指揮部組織機構

  (1)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防汛防旱防風工作的市領導擔任。

  (2)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副秘書長、武警xx市支隊、市水務局的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

  (3)秘書長:由市三防辦主任擔任。

  (4)副秘書長:市氣象局、省水文局xx分局的主要領導擔任。

  (5)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農業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安監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局、xx海事局、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3.1.2市三防指揮部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市的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有關防臺風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2)編制完善防臺風預案;協調部門、上下級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準備工作。

  (3)組織開展防臺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臺風安全的有關問題。

  (4)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圍防臺風能力。

  (5)負責發布全市風情、水情通告,宣布啟動、終止防臺風應急響應,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6)完善防臺風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防臺風工作規范化、現代化。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三防辦)為市三防指揮部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市防御臺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指令、命令,擬訂全市防臺風工作的政策、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等。

  (2)組織編制防臺風應急預案和臺風災害的風險圖表。

  (3)建立全社會自防機制,總結推廣經驗,宣傳先進事跡,組織做好下級三防機構的防臺風知識、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

  (4)組織防臺風工作檢查,督查防臺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查處督辦各類危及防臺風安全事件。

  (5)組織指導防臺風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度,做好本級防臺風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6)掌握防臺風動態,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防臺風工作,負責防臺風值班管理,掌握風情、雨情、水情、工情,為市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7)啟動ⅲ級以下的防臺風應急響應。

  (8)協調各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工作。經市三防指揮部授權,調動搶險救災隊伍,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9)負責編寫險情、災情、搶險救災情況報告及臺風災害統計、上報,總結評價防臺風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命令,發布災情公報。

  3.1.3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職責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如下:

  (1)市委宣傳部

  ①正確把握全市防臺風搶險救災宣傳的導向,及時指導、協調全市宣傳媒體等單位做好防臺風搶險救災新聞宣傳工作。

  ②利用無線媒體與有線電視等載體,在接到氣象臺發布的臺風預警信號和市三防辦提供的有關風情、雨情、水情防臺風緊急通知等信息后15分鐘內向公眾發布或滾動播報。

  ③電臺、電視臺要制定必要的防御臺風指引、常識等公益宣傳廣告,在汛前或防御臺風期間播放,提醒群眾注意因高空花盆、空調主機、破碎窗戶、危墻危房、危險路樹、折斷電線等跌落或倒伏造成意外傷人,提高群眾的防范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鼓勵全體公民共同做好防御臺風及救災工作。

  ④及時發布市三防指揮部的有關通告,采訪、報道防御臺風和搶險救災情況,讓廣大市民了解防御臺風工作的實際情況,抵制不實消息,維護社會穩定。

  (2)市經濟貿易局、市發展和改革局

  負責協調安排搶險救災物資、器材及災民生活必需品的儲備、調用。

  (3)市教育局

  負責編制并落實本部門防臺風應急預案;及時把臺風等災害預警通知傳達到有關教育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停課安排,采取有效防災避險措施保護師生生命安全;指導、監督學校進行防風減災、應急避險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4)市公安局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時制止不法分子乘機打砸活動,及時控制災民哄搶救援物資行為,力保不發生嚴重道路交通堵塞事件;負責指揮災民的疏散、撤退,聯合有關搶險部門負責陸地的突擊救援。

  (5)市民政局及各區、鎮(街道辦)

  ①制定緊急疏散撤離方案,迅速控制各類危險源(設施、物料),做好危險區域的人、財、物的安全轉移工作,劃出警戒區域,必要時聯合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性措施實施轉移。

  ②在轄區設立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橙色或紅色臺風預警信號發布后,開放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對撤離轉移到臨時庇護中心的群眾,及時組織供應食品、醫藥、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其溫飽和安全。

  ③市民政局在每年3月底前將全市各區“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地址、聯系電話、負責人名單等上報市三防指揮部。各級民政部門應把“防御臺風臨時庇護中心”的具體地點、開放時間及方式向社會各界公布。

  ④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6)市財政局

  負責對有關單位提出的搶險救災資金和善后恢復所需資金進行審核,經政府同意后及時撥付。

  (7)市國土資源局

  負責編制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論證認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群測群防的監測體系,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發生后,負責組織指導排險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房屋建筑、工程設施防御臺風設防標準的落實,組織做好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防御臺風的安全管理。疏散、轉移危房居民和危險臨時工棚住宿人員。負責組織、調撥搶險所需的砂、石料、鋼筋、水泥等搶險物資,并組織準備好一定數量的搶險機械,隨時待命參加搶險。臺風過后,及時組織對臺風影響期間受損、受浸房屋進行安全鑒定,確保安全后方可準許災民回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戶外廣告設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督促協調燃氣部門做好防臺風安全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組織搶修損毀道路、橋梁,組織調度搶險救災車輛、船只,運送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負責督促各級公路管理機構及時處理國道、省道、縣道兩旁的危險路樹,避免造成事故。

  (10)市水務局

  ①組織督促水利工程管理部門對水閘、堤圍等水利設施進行檢查,重點對險工險段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加固。

  ②組織電排站工作人員加強值班,做好運行準備,并按調度要求開機預排做好圍內排漬工作。

  ③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排水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制定供水突發事件應對措施,保障供水安全。

  ④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就位,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器材,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

  ⑤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11)市農業局

  負責通知農口各相關單位做好防御臺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做好農田水位的監控,協助調節魚塘與內河涌水位;做好溫室大棚、畜禽養殖棚舍和塘邊、田邊工棚的防風加固;對戶外花卉、綠化苗木、甘蔗、香蕉等農作物做好防風措施;組織力量對已成熟的農作物進行突擊搶收,減少農民損失。

  (12)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負責監督、指導防臺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防臺風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道路、橋梁、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工程設施的防臺風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13)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①加強對城市內橋梁和隧道的監督檢查,指導轄區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的路燈,及時對城市道旁、社區危險樹木進行處理。

  ②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戶外廣告牌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聯合規劃、建設等部門督促業主及時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時,強制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或設施。

  (14)市衛生局

  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病工作,防控災區疾病、疫情的傳播、蔓延。

  (15)市氣象局

  ①負責臺風、暴雨的監測與預警,密切監視本市范圍和珠江流域的風情、雨情,及時發布本地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并提供沿海或整個珠江流域的天氣實況和天氣預報,向市領導及市三防指揮部提供有關信息。

  ②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由氣象部門統一發布,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

  ③完善臺風、暴雨的預警信號發布系統,做到信息發布準確、及時、快捷,發布渠道廣泛。

  (16)xx海事局

  負責落實船舶防臺風實施方案,發布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防臺風預警信息,指揮搶險、救助的船舶做好應急救援準備,一旦接到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遇險信息,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力量實施救助,必要時及時實施河道封航。

  (17)軍分區

  負責組織調動駐xx部隊、民兵預備役隊伍,支援重點工程和重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在危急情況下,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決定,負責請示上級軍事機關,派遣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

  (18)廣東省水文局xx分局

  負責做好水文觀測及水情預報,整編水情資料,做好水位、潮位調查及分析工作。

  (19)廣東電網公司xx供電局

  負責所轄供電設備的安全供電,特別要保證全市排澇泵站和各級三防指揮機構、醫院、供水等部門及通信部門中心機房的用電需要;保障電力設施的防臺風安全工作,必要時,及時切斷危險地區的電源;配備足夠的供電應急搶修隊伍和材料、物資,及時修復故障;編制重要用電單位的雙電源供電方案,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

  (20)電信部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中國移動xx分公司、中國聯通xx分公司等)

  負責組織集合技術維修隊伍,對關鍵線路和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市三防指揮部等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無阻。當通信設施遭到破壞而造成較大面積通信阻斷時,應及時使用機動應急通信系統,作為公眾通信網的延伸和補充手段。

  (21)中國人財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在臺風來臨之前,及時督促并協助投保單位對器材、物資、倉庫、房屋等做好防淹、防風的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災后及時做好受災保戶的理賠工作。

  (22)中國石化廣東xx石油分公司

  負責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船只及搶險機械用油的供應計劃。

  3.1.4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報市三防指揮部。

  4預警與預防

  4.1預警

  臺風預警是針對熱帶氣旋影響所造成的強風、暴雨、洪水超過一定的標準而向社會所進行的警示活動。

  4.1.1預警等級、信號

  根據熱帶氣旋影響范圍和程度,臺風預警等級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熱帶氣旋發展過程中其強度、范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臺風預警信號分五種,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見附件1)。

  (1)ⅳ級預警

  藍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ⅳ級預警;

  (2)ⅲ級預警

  黃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ⅲ級預警;

  (3)ⅱ級預警

  橙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ⅱ級預警;

  (4)ⅰ級預警

  紅色臺風預警信號時為ⅰ級預警。

  4.1.2預警及發布

  (1)氣象部門負責臺風的預警,臺風預警信號和信息由區(含區)以上氣象部門發布。

  (2)三防辦(或授權的單位或部門)負責江河水情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3)國土部門負責地質災害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4)水務部門負責水工程安全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5)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高空建筑設施、城鎮危舊房屋地下建(構)筑物等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6)農業部門負責農田魚塘水位調控、種、養業防風和搶修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7)海事部門負責船舶及江河作業人員避風等方面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8)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公路、港口、航道、渡口、碼頭等的預警與有關信息發布。

  (9)新聞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報預警信息、有關臺風與防御臺風信息,當氣象部門發布臺風預警信號后,新聞媒體(報紙除外)應在15分鐘內向公眾播出;電視臺除掛出預警信號外,還要以滾動字幕形式播放信號的含義、防御指引等相關信息。

  (10)其他部門做好相關的報警與預警工作。

  (11)各級三防指揮部負責接警和處警,發布處警指令,同時視情況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報告。

  4.2預防

  4.2.1防臺風檢查

  (1)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臺風檢查,發現防臺風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供電、交通運輸、通信、教育等部門應加強相關設施的防臺風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3)各區三防指揮部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國土資源等部門,按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等進行調查,登記造冊,各區完善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其匯總情況報市三防辦備案。

  4.2.2防臺風巡查

  (1)水務部門應建立水庫、河道、河涌、堤防和險工險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監督與落實日常與臺風影響期間的巡查工作。

  (2)交通運輸、海事部門應加強公路、航道、渡口、碼頭以及在建工程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加強公共設施、高空建筑設施、城鄉危舊房屋、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領域和部位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4)國土資源部門應加強易造成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地段的巡查。

  (5)教育部門應加強中小學校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6)其他部門應做好相應工程或設施的防臺風巡查工作。

  4.2.3預警員落實

  在易發生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低洼易澇等災害地區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必須安排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級別與啟動條件

  5.1.1與臺風預警等級相對應,啟動相應的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四級應急響應行動。應急響應級別的確定,以氣象部門臺風預警、預報為依據,綜合水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充分考慮臺風的影響程度、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防御能力等因素。

  5.1.2ⅰ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后報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批準后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可根據各地實際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啟動。

  5.2應急響應行動

  按照應急響應級別,ⅰ級應急響應為最高級別響應,其次是ⅱ級、ⅲ級,ⅳ級為最低級響應。每級響應行動包含低級別應急響應的所有內容,相應行動內容包括信息報送與處理、指揮與調度、群眾轉移與安置、搶險與救災、安全防護與醫療救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等。

  5.2.1防備警惕階段(臺風預警信號為白色時)

  各級三防辦密切關注臺風動向,加強值班,警惕臺風對當地的影響,注意收聽、收看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最新情況并及時向三防指揮部領導匯報。

  5.2.2ⅳ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藍色時)

  (1)市三防辦負責人在崗帶班適時組織會商,研究分析臺風可能影響情況,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工作。氣象、水務、水文、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農業等部門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做好各自的預測、預報、預防等工作,并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通報成員單位。

  (2)水務、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部門聯系上級有關部門,重點做好河網的洪水承載能力分析,研究、制訂預排預泄方案,組織做好江河、堤防、在建工程的檢查工作,組織保護搶救農作物;國土資源部門重點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檢查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3)根據臺風影響的程度,相關區三防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辦負責人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部署有關防臺風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并及時將有關防臺風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3ⅲ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黃色時)

  (1)各級三防辦要立即向當地政府行政首長和主管三防工作的領導匯報,市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市三防辦、水務、氣象、水文等成員單位參加。明確防御重點,落實防御對策,掌握有關地區人員轉移等情況,監督指導臺風影響區域河網預排預泄和調度,落實防臺風物資準備工作。各類檢查指導組、專家組、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

  (2)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副總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臺風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發布人員轉移命令,組織指揮搶險救災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臺風和水雨情,及時預報、預警,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河網預排預泄和調度,加強對在建工程和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及時將有關防臺風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3)市三防辦及時將有關防臺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領導,并報市政府和上級三防指揮部,通報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

  (4)教育部門根據防臺風預警級別視情況發布托兒所、幼兒園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5)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御工作。

  5.2.4ⅱ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橙色時)

  (1)各級領導按照行政首長責任制的要求,立即進入指揮崗位。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御臺風緊急視頻會議,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部署防臺風應急工作,落實防臺風各項措施。

  (2)氣象部門要密切監視臺風的發展趨勢和動向,及時將臺風發展趨勢的具體分析和預報意見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

  (3)水文部門根據臺風和暴雨預報,結合水文變化規律和降雨預測,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提出分析意見。

  (4)水務、國土資源等部門,加強江河、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做好洪水調度工作;加密預報頻次,隨時將最新消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各區、鎮(街道辦)等相關部門對危險地區的各類人員實施梯度轉移。

  (5)水務、農業、國土資源、公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民政等部門派工作組到臺風影響地區檢查、督促和指導防臺風救災工作。

  (6)軍分區、人武部組織好部隊、民兵應急救援隊,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7)教育部門根據防臺風預警級別視情發布中、小學校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8)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要實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根據臺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9)各區三防指揮部應及時將有關防臺風信息、災情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5.2.5ⅰ級應急響應(臺風預警信號為紅色時)

  (1)市三防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召開防御臺風緊急視頻會議,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全體成員單位和有關專家參加,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級黨委、政府、三防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把防御臺風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市政府發布緊急通知,必要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市人民全力做好防御臺風工作。各級政府、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小時值班,堅決服從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市監察局要對各級領導、防臺風責任人到崗到位情況和各級各部門值班帶班情況進行檢查。

  (2)市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區、鎮(街道辦)及有關單位,進一步檢查各項防御措施的落實情況,同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匯報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并派出值班指揮人員到崗。

  (3)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相應的搶險隊伍,準備搶險物資、器材。

  (4)水務部門提出洪水調度意見和排澇技術方案,并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5)供電、通訊、交通運輸部門的三防負責人上崗值班,并派出巡查人員,檢查工程設施。

  (6)民政、建設、國土、城市綜合管理等部門在可能發生山體滑坡、道路坍塌、廣告牌塌落、危險住房和可能發生建筑物倒塌等險情的危險地帶劃出警戒區域并負責警戒,組織當地人員、財產疏散、轉移,建設、城市綜合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負責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業,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建筑施工設施、廣告牌或其它臨時設施。

  (7)民政部門和區、鎮(街道辦)通知開放臨時庇護場所,啟動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

  (8)海事部門發布船舶防臺風預警信息和航行通(警)告,并根據險情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水上交通管制措施。

  (9)公安機關組織力量,指揮人員疏散、轉移,并維護治安秩序。

  (10)霓虹燈及室外燈箱廣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電源應予以切斷。

  (11)進入特別緊急防風狀態時,市三防指揮部向市委、市政府提請全市停業(特殊行業除外),并由市政府依法立即通過新聞媒體發布。

  5.3社會動員與參與

  5.3.1出現臺風災害后,市三防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市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5.3.2必要時,可通過市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防臺風救災工作,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防臺風搶險救災。

  5.4信息發布與新聞報道

  5.4.1防臺風抗災等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權發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涉及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的,由市三防指揮部報市政府審核后,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一般防臺風抗災等信息,包括局部水情、工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市三防辦審核和發布;風情、水情動態涉及到災情的,由市三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后發布。

  5.4.2i、ⅱ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人民政府或市、區三防指揮部發布,ⅲ、ⅳ級應急響應啟動由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區三防辦發布。

  5.5應急結束

  當臺風及次生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即對我市威脅已停止,或臺風已轉方向不在我市范圍登陸,不會對我市造成威脅時,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市、區三防指揮部或市三防辦宣布應急結束,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技術保障

  6.1.1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水情、險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正確傳遞,確保政府首腦機關、三防指揮機構等重要單位的通信暢通。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防臺風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1.3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臺風救災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2應急隊伍保障

  6.2.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臺風救災的義務。駐xx部隊、武警和民兵是防臺風搶險的重要力量。軍分區、人武部應按照市三防指揮部的需求,組織指揮民兵應急救援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做好集結工作。在防臺風搶險期間,各級政府和三防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6.2.2水務、公安、消防、衛生、城市綜合管理、供電等部門組織各區對口部門,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各街道、社區應當組織群眾參加防臺風救災工作。

  6.2.3各級三防指揮部應建立防汛防臺風搶險專家庫,當發生水害災情時,及時派出專家組,指導防臺風搶險救災工作。

  6.2.4應急隊伍調動:本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上級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本級三防指揮部向上級三防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三防指揮部批準調動;調動駐軍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的,執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

  6.3交通運輸保障

  市三防辦負責聯系市交通運輸部門保障防臺風救災人員、物資和車輛調配,保障洪水時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保障防臺風救災的順利進行。

  6.4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防臺風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特別應落實對大面積停電地區、各級三防指揮部、搶險現場的電力應急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臺風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組織做好防臺風搶險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7物資保障

  6.7.1防臺風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6.7.2市、區發改部門負責應急物資儲備,經貿局和有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6.7.3各級三防指揮部、重點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易受洪澇威脅的區、鎮(街道)、社區和單位,應按市、區有關防汛需要和規范要求儲備防臺風搶險物資、器材。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6.7.4江河、水閘、堤防、在建工程等工程管理單位,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防汛物資足額標準進行儲備。

  6.8資金保障

  市、區三防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籌措、落實,并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9技術保障

  6.9.1完善和健全市三防指揮部與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之間的遠程視頻會商和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速度和質量,形成覆蓋全市范圍的防臺風減災計算機網絡。

  6.9.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統,實現相關信息共享,為防臺風減災決策提供依據。

  6.9.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6.9.4建立和完善工程數據庫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6.10避災場所保障

  市、區政府應組織建設、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門確定轄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避險安置。

  6.11宣傳、培訓與演練

  6.11.1宣傳

  市三防指揮部、各區政府和宣傳部門應加強防臺風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6.11.2培訓

  由市、區三防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工作應做到分類指導、考核嚴格,保證培訓工作質量。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11.3演練

  市、區三防指揮部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防汛、防臺風救災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突發事件,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臺風抗洪搶險演習。

  7善后工作

  7.1災后救助

  臺風災害發生后,各級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具體要求為:

  (1)加強政治思想教育,穩定群眾情緒,各級政府要立即召開救災會議,分析災情,作出救災工作部署,并組織各方力量,迅速趕赴災區組織救災工作。

  (2)民政部門迅速了解核實災區災民受災情況,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3)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組織醫療隊伍深入災區,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加強檢疫消毒工作,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4)公安部門負責做好風害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強巡邏值班,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5)水務、通信、供電、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分別組織力量,搶修被毀壞的水利設施、郵電通信設施、供電線路設施、交通道路、橋梁設施和民房、廠房、學校校舍等,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學習秩序。

  (6)農業部門負責受災區農民采取有效措施恢復農業生產,指導他們做好扶苗追肥、田間管理等生產自救工作。千方百計挽回經濟損失或減少損失。

  (7)組織各行各業支援災區恢復和發展生產。

  (8)各區三防辦要及時收集重要災情,按規定填寫有關災情表格及完成書面材料,報市三防指揮部;市三防辦及時總結整理防臺風救災工作的經驗教訓,把有關材料匯總后向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及市委、市政府匯報。

  7.2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災后重建

  各級政府應盡快組織開展災害發生地的水利、通信、供電、交通、建設、民政、農業、教育等相關工程和設施的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4保險與補償

  7.4.1臺風屬自然災害,如家庭或企事業單位購買了家庭財產險或自然災害險等相關險種,保險公司應及時按章理賠。

  7.4.2防臺風搶險期間,如征用了當地群眾的物資,應按當地市場價格,經當地三防部門核定數量,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當地政府對參與搶險的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如動用軍分區、人武部、當地駐軍部隊、民兵輕舟機動大隊,市財政應撥出專項資金。

  7.5總結與評估

  對每次啟動的防臺風應急響應行動后,市、區三防指揮部應針對防臺風救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或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臺風救災工作。

  8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臺風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委、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防臺風救災工作中未履行本預案工作職責、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嚴重后果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由xx市監察局負責追究有關部門、單位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xx市三防指揮部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三防指揮部備案。每3—5年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各成員單位和各區三防指揮部要結合實際,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防臺風應急預案,按規定程序批準后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同時指導并督促鎮(街道)、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學校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臺風預案。

  9.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三防指揮部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9

  為切實做好工廠防汛防臺工作,強化工廠防汛防臺應急工作機制,提高對臺風、暴雨等災害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臺風、暴雨等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工廠安全防汛和財產等不受損失,根據上級管理部門的防汛防臺工作要求,結合我工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防汛防臺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和職責

  (一)成立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防汛防臺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1、傳達上級防汛防臺工作精神,召開防汛防臺工作動員大會。

  2、整體負責轄區內市容環境衛生防汛防臺的監督、指揮、協調工作。

  3、嚴格按照《上海市防汛防臺應急響應規范》規定的“四級”響應要求,完善防汛防臺應急預案。

  4、組織、指揮人員安全轉移。

  5、指揮搶險隊伍,進行防汛防臺搶險工作。

  6、決定防汛、防臺搶險的其它重要事項。

  在防汛防臺期間,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確保信息暢通、設備完好,應急人員、設施設備及物資落實到位。

  (三)成立防汛防臺應急搶險隊

  防汛防臺領導小組下設防汛防臺應急搶險隊,具體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二、建立防汛防臺“四級”響應機制

  (一)11級藍色預警機制

  1、工廠分管領導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當班人員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汛情和災情,特別對棚、頂、線、導向牌,加強監視,確保各項工作運行正常

  2、確保排水暢通,做好信息反饋報告。

  3、棚、頂、線、導向牌,必要時采取防御措施。

  (二)11級黃色預警機制

  1、工廠主要行政負責人到崗,落實24小時值班,加強巡查,掌握汛情,組織應急搶險。

  2、調配力量,落實人員及責任,做好疏排工作。

  3、加固棚、頂,檢查安全用電,必要時切斷電源,確保安全用電。

  4、確保通信暢通,掌握汛情,實行“零”報告。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和促進防臺風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開展,提高防御臺風災害的能力,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山東省防臺風應急預案》《青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案適用于青島市轄區內的臺風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減少臺風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3)堅持依法規范、科學管理,使防臺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預防為主、多措并舉,實行“防、避、抗、搶、救”相結合,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

  (5)堅持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據職能分工,采取果斷措施,快速應對。建立聯動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合作,共享資源,依托軍隊和專業搶險隊伍,充分發動人民群眾,軍民結合,全力抗御臺風。

  1.5風險評估

  臺風是極具破壞性的自然災害現象,青島地處西太平洋臺風北上路徑之一,幾乎每年都受到臺風的影響,受臺風影響時伴有強降雨、風暴潮、巨浪等次生衍生災害發生,破壞性極強,通常造成的損失巨大。歷史上青島多次受到臺風影響,1985年第9號臺風,造成27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22億元;2005年第9號臺風“麥莎”造成70.7萬人受災,緊急轉移安置人口6.7萬人,直接經濟損失4億多元。

  1.6工作重點

  (1)組織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轉移避險,組織出海船舶、海上作業人員及時回港避風;

  (2)防范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次生衍生災害;

  (3)做好港口、碼頭、海堤、閘壩、水庫、河道、橋梁、隧道等工程安全巡查;

  (4)做好高層建筑工地、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桿、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工作;

  (5)做好沿海風暴潮防御和城鄉低洼區域的防洪排澇;

  (6)組織做好重要交通干線、重要電力設施防臺防汛工作;

  (7)做好臺風預報預警,及時向公眾發布臺風信息。

  1.7事件分級

  臺風災害事件由低向高劃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7.1未達到較大及以上標準的臺風災害為一般臺風災害。

  1.7.2較大臺風災害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臺風災害;

  (2)因臺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6小時以上。

  1.7.3重大臺風災害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50000人以下,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臺風災害;

  (2)因臺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12小時以上。

  1.7.4特別重大臺風災害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或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的臺風災害;

  (2)因臺風災害事件,造成機場、港口、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連續封閉24小時以上。

  2.組織指揮機制

  2.1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2.1.1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是全市防臺風的組織領導機構。

  2.1.2市防指由市長任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常務副指揮,分管城市管理的副市長、分管副秘書長、市水利局局長、海軍北海艦隊司令部分管副參謀長、青島警備區分管副司令員任副指揮,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秘書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委、市農委、市水利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旅游局、市供銷社、市電政信息辦、市通信管理局、市水文局、青島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市地震局、青島國際機場集團、青島國信集團、交運集團、青島保監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島海事局、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市氣象局、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青島供電公司、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各區市政府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2.1.3市防指主要職責:負責領導、組織、監督、協調全市的防臺風工作;貫徹實施有關防臺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的命令,督促檢查防臺風責任制落實,組織指導臺風防御工作檢查;及時掌握雨情、水情、災情和氣象態勢,適時發布(解除)預警、啟動(終止)應急響應;決策防臺風重大事項;協調、調動防臺風應急資源,做好臺風災害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派遣專家及搶險指導人員趕赴現場等。

  2.2市防指辦公室

  市防指常設辦事機構為市防指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辦),設在市水利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防總、省防總的決定、調度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承辦市防指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防臺風工作,督促檢查防臺風措施的落實;負責審查、審批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組織協調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實施防臺風責任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臺風物資計劃儲備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臺風經費的分配使用建議計劃,并監督實施;提出全市防臺風工作部署和決策建議,供市防指和市政府決策。

  2.3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防臺風需要,市防指可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視情設置若干應急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承辦現場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綜合文字、資料整理及搶險救災證件印發等工作,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的協調聯絡工作。

  (2)專家組:由市水利局牽頭,抽調市城鄉建設委、市海洋與漁業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文局、青島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安全監管局等部門的專家組成,負責對臺風災害發展趨勢、處置措施、損失影響和善后恢復等提供咨詢、評估和決策建議。

  (3)搶險救援組:由災害應急處置主管部門牽頭,按照臺風、風暴潮、地質等災害相關預案,組織調動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海上救援由青島市海上搜救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4)監測預報組:由市氣象局牽頭,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市水文局組成,負責提供氣象、海浪、風暴潮、洪水、雨量等監測及其預報預警信息服務。

  (5)應急通信組:由市通信管理局牽頭,市通信管理局和電信運營企業組成,負責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6)救護和防疫組: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市農委組成,負責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共患疫情控制工作。

  (7)治安警戒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區市政府組成,負責搶險救災期間道路交通管制,根據市防指或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令,疏導救災人員、車輛,實施重點防御區域警戒,維護治安秩序。

  (8)災情調查和災民安置組:由市民政局牽頭,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災情調查、評估、統計上報、人員轉移安置等工作。其中,人員轉移安置的具體組織實施由當地政府負責。

  (9)物資生活保障組:由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組成,負責調集應急物資,必要時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適時動用糧食等儲備物資,保證應急需要和市場供應。

  (10)經費保障組:由市財政局牽頭,市民政局、市水利局組成,負責籌集安排搶險救災所需經費和向上級部門申請救災款,統一管理上級撥付的專項救災經費。

  (11)信息和新聞發布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新聞報道方案,把握宣傳輿論導向,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做好赴現場媒體記者的對接,網絡輿情監控、收集、引導和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中央(省)駐青單位等應服從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

  2.4市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把握全市防臺風宣傳工作正確輿論導向,及時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參與防臺風設施、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計劃安排、立項審批(或核準、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3)市經濟信息化委:負責對本市重要救災物資生產能力的調度儲備,協助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做好重要救災物資的生產調運工作,協調其它區市解決災區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市直工業企業等單位做好防臺風防汛搶險救災工作。

  (4)市教育局: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防臺風防汛工作;組織系統內部防臺風教育、防臺風檢查及向所屬學校發出預防災害的通知。

  (5)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阻撓、造謠惑眾和破壞、盜竊、哄搶防臺風設施及物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妥善處置因防臺風引發的事件,協助組織人員安全轉移,必要時依法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防臺風搶險救災車輛暢通。

  (6)市民政局:負責組織災情核查、評估,進行災情匯總并及時上報,及時向市防指提供災情信息及救災工作情況;爭取自然災害生活補助金;組織協調臺風災害受災困難群眾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視情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7)市財政局:負責防臺風及其救災專項資金保障,會同相關單位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及時撥付資金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

  (8)市城鄉建設委:負責指導建設行業、建筑工地的防臺風防汛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市政基礎設施的維修搶護工作。

  (9)市國土資源房管局:負責做好因臺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突發地質災害防范處置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配合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對危房進行摸底排查及受災房屋的搶修建設;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預報。

  (10)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臺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臺風防汛保安全工作,確保城市水、氣、熱穩定供應、排水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嶗山水庫防臺風防汛安全工作;做好戶外廣告設施的巡查工作,加大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指導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城市防臺風防汛工作;負責城市積澇及防洪排澇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

  (11)市交通運輸委:做好公路、港口、碼頭等重要交通設施的防臺風工作;組織做好公路(橋梁)在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保障交通干線暢通;組織做好防臺風物資、危險地帶群眾轉移的運輸保障工作。

  (12)市農委:負責組織做好農業防臺風、救災、生產恢復工作;協調做好種子、化肥等物資儲備和調撥工作,做好農業機械組織調配工作和農業生產自救、技術指導和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13)市水利局:負責全市防洪排澇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庫、河道等較大水利工程的防汛調度,工程工情、險情監測和報告;負責洪水資源的調度、利用和管理;督導完成水毀工程修復。

  (14)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臺風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及其災后漁業生產恢復工作;具體組織調度漁業船舶的避風、防浪工作;組織領導因臺風引發的風暴潮次生災害防范工作。

  (15)市林業局:指導、協調全市林業防臺風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門做好搶險現場伐木和清除河道阻水林木工作。

  (16)市商務局:負責全市臺風期間生活必需品市場運行的綜合協調及肉類、蔬菜、豆制品等“菜籃子”商品的供應工作,做好市場運行預測預警和信息上報工作;指導、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自身的防臺風防汛安全工作。

  (1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

  (18)市安全監管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臺風期間非煤礦山、危化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督導相關部門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指導協調臺風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9)市旅游局:負責及時向相關旅行社、星級飯店、重點A級景區轉發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協助主管部門做好防臺風督導工作。

  (20)市供銷社:負責指導做好供銷社系統防臺風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自身防臺風防汛安全工作。

  (21)市電政信息辦:負責為市防臺風工作提供安全暢通的電子政務網絡保障。

  (22)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防臺風期間的通信保障工作。

  (23)市水文局:負責組織做好雨情、水情等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準確提供雨情、水情等水文情報服務,適時發布洪水預警信號。

  (24)青島日報社:負責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臺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5)市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臺、電視臺開展防臺風防汛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經市防指審定的防臺風防汛動態,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汛情、災情,向社會宣傳預防、避險和自救知識。

  (26)市地震局:負責做好防臺風期間地震監測和預報工作,組織做好地震應急救援準備。

  (27)青島國際機場集團:負責青島國際機場及其職責管理范圍內的防臺風防汛和應急處置工作。

  (28)青島國信集團:負責膠州灣隧道防臺風防汛及其相關工作。

  (29)交運集團:負責防臺風物資的陸運工作,擔負防臺風期間運輸車輛的值班任務。

  (30)青島保監局:負責監管轄區內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從業人員的保險經營活動,查處保險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秩序。

  (31)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負責組織監測發布海浪、風暴潮災害預警預報信息。

  (32)青島海事局:負責組織做好轄區船舶防臺風工作,指導、發布轄區防臺風航行警告,組織、協調和指導轄區海上交通事故、污染事故等調查處理,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3)山東省膠東調水局青島分局:負責組織做好青島地區引黃濟青工程和棘洪灘水庫的防臺風工作。

  (34)市氣象局:負責監測、預報、分析臺風和降雨發展趨勢,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

  (35)濟南鐵路局青島鐵路工務段:負責組織做好鐵路系統青島段的防臺風工作,組織協調運力運送防臺風期間的搶險、避險人員、物資和設備。

  (36)中國聯通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臺風工作,組織做好各級防臺風防汛指揮機構的有線通訊設施檢查、維修和管護工作。

  (37)中國移動山東青島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通訊設施的防臺風工作,做好無線調度專用車的應急調用準備。

  (38)中石化山東青島石油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臺風工作,做好防臺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39)中國石油山東青島銷售分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屬庫站防臺風工作,做好防臺風期間搶險救災用油供應工作。

  (40)青島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做好所轄電力設施的防臺風工作,確保各級防臺風防汛指揮機構、大中型水庫、河道等重要部位及其他搶險救災工作的電力供應。

  (41)山東高速青島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膠州灣跨海大橋、青島轄區其職責管理范圍內的高速公路防臺風防汛及相關工作。

  (42)海軍北海艦隊、青島警備區、武警青島支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根據市防指工作部署,指揮所屬部隊參加搶險救災。

  (43)各區市政府: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的防臺風防汛工作。

  2.5市城市防汛機構

  青島市城市防汛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城市防辦”),在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接受市防辦的業務指導。具體負責指導、組織、監督、協調城市防臺風工作,辦事機構設在市城市管理局。

  3.監測預警

  3.1預防

  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按照“以防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本地區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3.2監測預測

  各區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針對臺風災害,建立健全預警體系,完善監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測預報和報告工作。

  監測預報信息按行業有關規定報告。

  3.3預警

  3.3.1預警級別

  臺風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劃分四級、三級、二級、一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藍色預警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臺風影響,市氣象局發布暴雨藍色預警(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布藍色預警的情況。

  (2)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黃色預警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臺風影響,市氣象局發布暴雨黃色預警(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布黃色預警的情況。

  (3)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橙色預警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臺風影響,市氣象局發布暴雨橙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布橙色預警的情況。

  (4)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發布紅色預警

  1)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正面影響,沿海或者陸地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2)受臺風影響,市氣象局發布暴雨紅色預警(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3)其他需要發布紅色預警的情況。

  3.3.2預警發布

  市防辦根據對臺風影響的研判,提出預警發布建議,市防指秘書長組織會商確定預警級別,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同意,按下列權限簽發:

  (1)四級預警(藍色)由市防指副指揮或秘書長簽發;

  (2)三級預警(黃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簽發;

  (3)二級預警(橙色)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簽發;

  (4)一級預警(紅色)由市防指指揮簽發。

  預警信息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通報有關成員單位,或通過短信發布平臺、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向社會發布。

  3.3.3預警級別變更

  預警級別變更由市防辦提出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級別變更后,原級別預警自動解除。

  3.3.4預警解除

  根據臺風發展變化及實際影響情況,由市防辦適時提出預警解除建議,按程序簽發。預警解除權限與預警發布權限相同。

  4.預警響應

  對應四級、三級、二級、一級預警級別,分別設置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響應。

  4.1 Ⅳ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秘書長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Ⅳ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

  市防指加強值班,有關責任人到崗到位,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調度。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安排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密切監視臺風動向并及時發布臺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預測預報信息。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向漁業船舶、海上其他船只、海上養殖及海上作業人員發出防臺風警告。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設施適時發出警示。市水利局核實大中型水庫及河道水情,加強值班值守和不間斷監控巡查,落實預泄預排方案。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信息,并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臺風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加強值班值守,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2 Ⅲ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或副指揮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Ⅲ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重點研究部署海上、沿海防臺風工作,做好有關應急隊伍、防汛物資的調度,檢查落實重點防御區域和重要防御對象安全防范措施。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到崗到位,與防臺風密切相關的市有關部門向市防汛指揮中心派駐聯絡人員,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督導落實防臺風措施。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采取應對措施,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值班,密切監測臺風動向和海浪、風暴潮、洪水預測預報。市海洋與漁業局、青島海事局組織督導漁業船舶回港或就近避風、海上其他船舶及其作業人員落實防風避風措施、海上養殖作業人員撤離上岸。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有關主管單位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采取預防措施。市水利局加強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的巡查,嚴密監控運行狀態。收攏防汛人員,備便搶險救災器材。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臺風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有關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適時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財產的轉移工作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3 Ⅱ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Ⅱ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適時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區市做好防御工作,研究部署人員轉移、停業、停課、旅游景區(點)關閉、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等重大問題,組織指揮重大險情搶險救災工作。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到崗到位,與防臺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分管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準備,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和救災行動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臺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對可能出現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交通管制、停業、停課、景區(點)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情況提前向市防指提出建議,經市防指同意,由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市防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市城市防辦認真履行城市防汛職責,積極協調成員單位努力減輕城市內澇,維護城市生產生活秩序。市海洋與漁業局實時核查漁業船舶回港情況,對尚未回港的采取應急措施;對停港避風的做好防碰撞等安全措施。青島海事局按照行業要求做好海上船舶防風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提醒附近居民、廠礦、學校、企事業單位做好避險準備。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對下游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病險水庫降低運行水位。有關主管單位組織做好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的安全避險工作,以及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御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助災民的準備工作。市衛生計生委組織落實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檢查落實變電站、通信線路、基站等設施設備的防護措施,保證電網安全運行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對高空建筑設施、廣告牌等采取防護措施,加強監管。市公安局依法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實時播報臺風相關信息,不定期播報汛情通報。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各類搶險救災隊伍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投入局部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防臺風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到崗到位,受臺風嚴重影響地區政府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只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4.4 Ⅰ級預警響應

  (1)市防指指揮主持會商,宣布啟動Ⅰ級預警響應,研究部署防臺風有關工作。視情組建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派出工作組,視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緊急動員部署。

  市防指有關責任人、專家和大型水庫、河道、重點水庫的技術負責人全部到崗到位,與防臺風密切相關的市政府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進駐市防汛指揮中心參與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啟動預警響應,傳達上級指示,通報有關信息,適時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檢查落實市防指會商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加強重點防洪工程的實時調度,做好搶險救災隊伍、物資調度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工情、災情、搶險救災行動和人員轉移等情況。

  (2)市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部署本行業防臺風工作,加強檢查督導,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市氣象局、市水文局、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加強臺風、海浪、風暴潮和洪水的監測預報。相關職能部門(單位)組織落實有關航線停航、膠州灣跨海大橋關閉、停業、停課、景區關閉、公共交通調整等緊急措施。市海洋與漁業局準確掌握漁業船舶避風情況,處置相關應急事件。青島海事局加強所轄水域的交通管制,組織、協調、指揮所轄水域的船舶險情和事故處置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救助工作。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加強巡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重點隱患區域,啟動重點隱患區居民臨時避險方案。市水利局做好水庫、河道的控制運用及洪水調度,落實重要河道險段和病險水庫搶險救災人員、物資。有關主管單位適時對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人員采取應急避險措施,做好機場、港口、碼頭、橋梁、隧道等重要部位(設施)的防御工作,及時修復損毀設施,防范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民政局全力組織做好災民救助。市衛生計生委組織醫療救護和防疫力量展開工作。供電、通信管理及電信運營企業及時組織搶修受損設施設備,保障防臺風重要用戶用電和通信暢通。有關責任單位加強高空建筑設施、廣告牌等的防護,防范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市公安局加強重要部位的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媒介,滾動播報相關信息。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和民兵預備役等搶險救災隊伍根據市防指要求全面投入搶險救災行動。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防臺風工作。

  (3)區市防指主要負責人主持會商,安排部署本轄區搶險救災工作。適時發布預警,啟動預警響應,防汛責任人靠前指揮,做好危險地帶人員轉移、船只避風、洪水調度、搶險救災等各項工作,做好參加搶險救災隊伍的后勤保障,有關工作信息按規定要求及時報市防指。

  5.信息報告

  市防辦負責全市信息匯總,并按規定向省防總、市政府報告,通報有關成員單位。市城市防辦、市防指成員單位負責通過各自行業系統渠道,匯總上報職責范圍內的信息。

  預警響應啟動后,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市防指成員單位按有關規定向市防辦報告防臺風防汛情信息,內容包括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災情、應對措施,時間、地點、人員、事件等基本要素。

  發生較大及以上臺風災害事件,事發地的區市防指、政府應迅速核實并在1小時內先電話后書面向市防指、市政府報告(書面報告最遲不得晚于事件發生后1個半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但必須同時報告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政府。

  突發事件報告內容: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災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事件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事件發展趨勢和處置進展情況,事件處置結束后報送事件綜合情況報告。

  6.應急處置

  6.1先期處置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事發地政府應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6.2分級響應

  (1)一般臺風災害事件:由事發地區市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度事發單位、區市政府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副指揮批準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3)重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辦提出建議,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批準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區市政府、以及市綜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4)特別重大臺風災害事件:由市防指提出建議,報市防指指揮批準啟動市級應急響應,組織調度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6.3指揮與協調

  一般臺風災害事件,由區市政府分管領導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根據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進行協調處置。

  較大臺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市防指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中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事件等,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常務副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重大臺風災害事件,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市防指指揮、有關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或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協調處置。

  特別重大臺風災害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

  6.4應急處置措施

  臺風災害事件發生后,各級政府、相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災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立即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短時間難以恢復的,要實施臨時過渡方案,保障社會生產生活基本正常;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終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4)啟用本級政府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

  (5)向受到危害的人員提供避難場所和食品、飲用水、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實施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6)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具體處置規章規定或市政府認為必要的其他應急處置措施。

  6.5擴大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事態有進一步擴大趨勢,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的臺風災害事件,或事件可能波及到相鄰城市,超出我市自身控制能力,應向省或國家防總請求支援。

  6.6社會動員

  臺風災害事件發生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報刊、短信等渠道向社會宣傳防汛知識和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全社會力量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6.7應急終止

  市防指根據應急響應的實施情況或臺風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程度,適時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

  7.信息發布

  7.1汛情通報

  汛情通報內容由市防辦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市防指秘書長簽批,市防指統一發布。青島日報、青島電視臺、青島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根據通報內容予以編發。

  7.2信息發布

  防臺風防汛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需要由市級發布的汛情及防臺風動態等信息,由市防指審核和發布;涉及災情的,由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需要由區市級發布的汛情及防臺風動態等信息,由區市防指審核和發布;涉及災情的,由區市防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發生較大及以上臺風災害的區市汛情及防臺風動態等信息的發布,事先須經市防指審核。

  信息發布主要通過傳真、金宏辦公系統、短信發布平臺、廣播、電視、報紙等渠道。

  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網絡和媒體的輿情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問題,配合媒體做好典型事跡宣傳,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8.后期處置

  8.1善后工作

  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依法依規、有序組織實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8.2恢復與重建

  當地政府應組織做好災區群眾生活安置、衛生防疫、垃圾清運、環境整治、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有關部門應及時統計災情、認真核實數據,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和發布;及時補充防臺風消耗物資,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8.3總結與評估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針對每次防臺風工作,認真組織定性和定量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區市防指、市城市防辦應在防臺風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總結報告、評估報告報市防指。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保障

  防臺風搶險隊伍主要包括群眾搶險隊伍、專業隊伍和軍隊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主要完成一般性的搶險任務,專業隊伍負責專業性較強的應急搶險任務,軍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9.2物資保障

  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各級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負責建立物資倉儲,儲備額度、品種應充分考慮防臺風需要,必要時也可征用社會物資與設備。

  9.3通信保障

  市防指與區市防指的通信網以防汛抗旱指揮平臺為主。各級防汛指揮機構與其成員單位、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過辦公網、在用有線和無線通信等進行通信聯絡。

  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防臺防汛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因災致使通信設施受損的,應及時組織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搶修恢復。青島日報、青島電視臺、青島人民廣播電臺等主要新聞媒體及電信運營企業,應無償刊登、播發防臺風防汛信息。

  9.4經費保障

  防臺風所需各項經費,按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工作需要。各級財政、民政、水利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籌措、落實搶險救災資金和爭取上級的支持,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督導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9.5技術保障

  各級各部門應加快完善臺風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對臺風發展趨勢、路徑預報的精確度和災害預警水平,增強洪水預報和洪水調度手段,不斷提升防臺風防汛能力。

  9.6人員轉移安置保障

  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防臺風防汛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充分利用人防疏散基地、學校、體育館等公共場所,統籌規劃建設好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群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生活的安全場所。

  9.7轉移避險要求

  受臺風威脅需要轉移的人員范圍及轉移時機,由區市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并組織實施。轉移安置應遵循統一指揮、安全第一,先人員后財產,有組織、集體轉移為主的原則。

  9.8轉移地點、路線

  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以就近、安全和便于轉移為原則,具體由當地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置地點、轉移路線每年必須查看,如出現異常情形應及時調整明確。區(市)、鎮(街道)兩級預案應編制具體的人員轉移安置計劃表,明確轉移方法、安置地點、相關責任人及聯系方式。

  9.9轉移準備

  已編制人員轉移安置計劃的區市,有關部門每年汛前應制作明白卡,廣而告之。制作標識(警示)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安置地點等。

  10.宣傳、培訓與演練

  10.1宣傳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及其成員單位應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媒體等形式,積極開展臺風災害預防、自救與互救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增強廣大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10.2培訓

  各級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結合實際,采取舉辦預案解讀、專業搶險處置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對崗位人員開展防臺風搶險救災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

  10.3演練

  各級防汛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桌面推演、實戰演練等形式,組織開展防臺風應急演練,檢驗、改進和強化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實戰能力。市級至少每兩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區市至少每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評估、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11.責任追究

  對防臺風工作中推諉扯皮、不作為,突發事件信息報告中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失職、瀆職,信息發布、輿論導向不力,以及應急準備中對責任應盡未盡并造成嚴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當履行法定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2.附則

  12.1名詞術語

  熱帶氣旋: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洋面上,具有有組織的對流和確定氣旋性環流的非鋒面性渦旋的統稱。包括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和超強臺風)的統稱。本案所稱臺風是指具有較強破壞性熱帶風暴以上能級的熱帶氣旋。

  12.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案由市防辦負責編制、管理、解釋、實施,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區市防臺風應急預案由區市防辦編制,區市政府發布,報市防辦備案。

  12.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街道臺風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街道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03-25

臺風的應急預案05-18

臺風應急預案01-24

臺風的應急預案07-26

防臺風應急預案01-20

防臺風應急的預案05-18

鄉鎮臺風應急預案05-18

防臺風的應急預案05-18

有關臺風的應急預案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