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委托協議書模板集合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帳戶,作為繳稅指定帳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 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帳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 丙方指定帳戶為銀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帳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四條 丙方的納稅帳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帳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 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 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支付結算辦法》及《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帳戶(帳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托收款憑證在每月五日委托到達乙方前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帳戶內留有足夠款項,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戶。
四、乙方帳戶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采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銀行在其帳戶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帳戶,應在一周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戶銀行授權,并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戶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戶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協議號:_________
供水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用水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總表戶號:_________
為便于水費結算,適應銀行電子資金實時清算系統運行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通過銀行特種委托結算,特簽訂協議如下:
1.甲方應每月按實抄見水表讀數(除水表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無法抄表計量的,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規定計算外),并正確計算水費向乙方開戶銀行結算。
2.乙方對甲方委托銀行收取的水費均應無條件全部承付。乙方如對水表計量性能有異議時,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實施具體規定》辦理;如對水表抄見有異議時,甲方應及時會同乙方復驗。
3.因乙方銀行無款、銷戶、帳戶凍結,或戶名、開戶銀行、帳號變更等原因,致使甲方無法通過銀行及時收款時,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應在當月內到甲方所在地辦理有關手續。否則按《_________市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辦理。
4.如要變更協議,須在_________個月前通知對方。
5.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6.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雙方的開戶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__和_________等有關規定, 就原有住宅維修基金繳存有關事宜,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負責對全市住宅維修基金的統一歸集和管理、使用、監督等工作。
第二條 甲方負責制定原有住宅維修基金繳存、使用和管理等有關規定和辦事程序。
第三條 甲方負責在天津市商業銀行開立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繳款專用賬戶,以保證乙方順利按時繳存維修基金。
第四條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保管好維修基金,做到專款專用,并從維修基金存入專戶之日起比照商品住宅繳存維修基金的利率計息。
第五條 甲方應提供維修基金查詢服務,并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辦理維修基金的使用等業務。
第六條 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銀行在全市各區、縣設立維修基金繳存窗口并提供優質服務,方便開發建設單位繳存維修基金。
第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全額繳存維修基金。
第八條 乙方對所提供原有住宅的住宅套數、建筑面積、建安工程費和已發生維修費用的業主確認書等資料的真實、有效負有完全責任。
第九條 乙方繳存原有住宅維修基金后,如業主提出異議,乙方應負責解釋。由此產生的任何矛盾和糾紛,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應當妥善解決原有住宅的各種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_________年開發建設的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道(路)_________小區(號),共_________套住宅,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維修基金_________元全額繳存至甲方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原有住宅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繳款專用賬戶。
第十二條 乙方可分_________次繳存維修基金,但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前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以上,具體安排如下:
(一)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存維修基金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時間和比例繳存維修基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繳存,并承擔未繳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違約金。
第十四條 乙方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未全額繳清維修基金的,根據_________稅務局的有關規定,須按未繳金額部分繳納企業所得稅。乙方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后,仍應當全額繳存維修基金。
第十五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更改或補充,應訂立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并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甲方)與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以下稱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本次發行普通股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發行價格_________元,發行總價額_________元。甲方委托乙方為代收股款銀行,代甲方收取本次發行的總價額。
二、乙方安排_________個代收點(詳見另紙),為甲方代收股款。代收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代收期間內,乙方_________個代收點全部營業,代收股款。
三、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股款繳納人名冊及印鑒證書交付于乙方。乙方按名冊記載收款。
四、繳款人繳款時,應提交甲方認股書,按認股書記載交款后,乙方應向繳款者開具收據,并將存根收據副本交付于甲方。
五、繳款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后繳款時,乙方應代甲方收取繳款人遲延利息。日遲延利息為原本的 _________。
六、乙方于開具收據時,應檢驗認購人印鑒。
七、甲方應在收款期間屆滿后_________日內,按乙方實際收取股款(含遲延利息)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續費。逾期不支付時,乙方有權從代收股款中扣除。
八、乙方應在甲方繳清手續費或從代收股款中扣除手續費后_________日內,將代收股款、遲延利息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前兩項金額應產生的利息一并劃入甲方開戶銀行賬號。遲延劃撥時,每日按總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交付遲延金。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方有不得已之事由時,應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對方而終止協議。終止只對將來有效,終止前事項按本協議辦理。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保險公司營業部營銷部
為了方便客戶,長期向客戶提供人壽保險的服務,甲、乙雙方對首期、續期保費的收、付、結賬,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保險合同及交費條款規定。乙方委托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將保險費從甲方活期儲蓄存款賬戶劃至乙方銀行存款賬戶。甲方同意首期、續期保費由乙方提供正確數字后交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
二、甲方在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任一儲蓄所開立通存通兌活期儲蓄存折,并向乙方提供正確的儲蓄賬號,若因賬號不正確而引起的各種爭議,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保證此賬號有足夠的款項支付應交保險費,賬戶內若無足夠余額支付費用而引起的責任,概由甲方承擔。甲方因故結清扣款賬戶,應重新開立賬戶,并及時到乙方備案。
三、甲方同意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以無折支取方式轉賬,支付款項并不別給憑證,由乙方按期發給款項收訖通知。
四、甲方對轉賬付出的款項持疑、異時,應向乙方查詢處理。
五、首期保險費甲方應在與乙方業務員簽訂本合同當日存入賬戶中。若因賬戶中存款余額不足而使保險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責任概由甲方承擔,且本合同于一個月以后自動解除。
六、續期轉賬時間以甲、乙雙方在首期交費時所約定的交費時間為準,乙方認真受理,如收費有誤,在下次收費中調整。
七、若因申請變更下表中事項,應填寫變更申請書,經公司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并從即日起執行。
八、本合同只適用于個人交費,自甲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簽字人必須是存款賬戶戶名人,戶名人必須是投保人,一個賬戶可支付多個被保險人的多項費用。甲方所開存款賬戶必須是密碼賬戶。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業務員姓名:_________
業務員號碼:_________
所屬_________區_________部_________組
聯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費,則本合同所列的合計保費為預收首期保險費,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簽發保險單為準。被保險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需體檢或加費而未完成相應義務時,本公司有權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費,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本公司免費為投保單中的被保險人提供定期意外傷害死亡保險。保險金額二萬元整。保險期間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至下列三項事件中最先發生之日時止:(1)本公司簽發主險保單之日。(2)自銀行實際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3)本公司拒絕投保人的投保申請,且投保人簽收退還的保險費時止。在本保險期間內,本公司不負其他保險責任。若投保人所填寫的投保單有重大不實告知,本公司不承擔本保險責任。受益人為投保單中列明的受益人。
三、除外責任: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1)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2)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3)戰爭、軍事行動;(4)被保險人發生在境外的行為;(5)被保險人參加各類體育競賽活動;(6)被保險人酗酒、斗毆行為;(7)被保險人酒后駕駛或無執照駕駛。
四、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請,公司將開具正式保險費收據;若投保申請不被接受或在冷靜期內投保要求撤消保單,本公司將預收首期保險費無息返還投保人。
五、投保人自交費起一個月內未收到正式保險費收據、有關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險單,應及時與本公司聯系。甲方若在續期交費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約申請,則視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當期保險費。
六、本補充說明為《委托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市分行代扣保險費合同書》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為維護您的權益不受損害,并避免在投保后發生任何糾紛,本公司本著最大誠信的原則,明確告知上述事項。請您親筆簽字以示確實認知上述事項(由業務員或其他人代簽均屬無效),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公司業務咨詢電話: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通過甲方辦理直接借記,乙方同意甲方用直接借記的方式,從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貨運銷售專戶”中直接扣收中國cass要求扣收的款項,扣收數額沒有限制。
二、甲方自行決定乙方的“貨運銷售專戶”支付的優先順序。
三、“貨運銷售專戶”開立后,乙方不得隨意清戶。甲方只有得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_________辦事處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的書面同意,才可以為乙方辦理清戶手續。甲乙雙方只有得到國際航空運輸協會_________辦事處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的書面同意,才能終止本協議。
四、本協議僅適用于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下面所述的“貨運銷售專戶”:
1.“貨運銷售專戶”賬戶名稱(須不得超過15個漢字):_________;
2.開戶銀行聯行行號:_________;
3.“貨運銷售專戶”賬號(須不得超過10位數字):_________。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另兩份分別由甲乙雙方傳真并郵寄至_________總行營業部cass清算銀行中心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_________辦事處cass經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__
cass業務負責人:_________ cass業務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國家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規范》(建設部公告第119號)和《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XX]206號)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是工程總造價的組成部分,是建設施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專項資金,因此為加強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行業管理,按照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現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設單位(乙方)關于繳納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簽訂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總額。乙方建設項目的工程總造價(中標價):_________元,按規定應向甲方繳交勞動保險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
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
安裝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為_________元。
二、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時間。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設項目,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可每期按建筑工程造價_________元計算繳交勞動保險金,第一期與第二期間隔6個月,第二期以后每期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
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本協議必須用本單位開戶銀行轉賬支票向甲方預繳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甲方收到款后,承建該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按規定到甲方辦理手續領取該項目勞動保險金。
四、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結算。建設項目竣工并經有關機構審定工程結算款后,必須到甲方辦理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則需施工企業退回相應款項后才能辦理)。乙方在工程總造價中向施工企業扣除已向甲方繳交的勞動保險金。
五、乙方違約(逾期、漏報、少報),除應及時補繳勞動保險金金額外,另每日按補繳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結算后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銀行(乙方):_________
貸款人(丙方):_________
為了保障丙方能按時足額收回貸款本息,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特訂本協議:
(1)甲方應在簽訂借據時,在乙方開設個人活期存款帳戶(或辦理相應卡),帳號(或卡號)為_________,若甲方帳號有變更,丙方將直接從變更帳號中扣收。
(2)甲方每月20日前,帳戶內余額不得少于應還貸款本息金額,丙方委托乙方從貸款次月起,按月定期從以上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_________元,扣款日定為每月_________日至月底。
(3)扣款行為直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協議書 篇2
委 托 方:
受委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XX年4月9日
委 托 方(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簡稱乙方):
甲方位于思茅市南郊的110kv城南變電站于XX年4月8日建成投產。根據相關要求,該變電站投產后,甲方將在乙方供電營業區內的部分電力資產委托給乙方運行維護及使用。為明確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110kv城南變電站的35kv城東線終端塔至4#塔的0.63km線路、10kv茶苑線(架空絕緣線路0.3km、10kv電纜分接箱3臺、及聯絡4臺電纜分接箱的10kv電力電纜1.37km)、10kv東郊線委托給乙方,進行運行維護及電能的輸送與銷售。
第二條委托期為五年,委托期滿雙方可繼續進行協商續簽。甲方從XX年4月8日起至XX年4月7日止,將委托資產交付乙方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協議的內容進行運行維護。
第三條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資產使用費,同時甲方不支付任何的運行維護及相關管理費用。
第四條委托期間,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質量及技術原則和行業標準要求對委托的電力資產進行運行維護及故障處理、大修和相關的業擴報裝及大修等工作,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要確保委托運行維護設備的安全運行,并承擔因運行維護不善而導致的一切安全責任。
甲方負責監管及資產技術更新改造,技術更新改造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當所委托的電力資產發生變更時(如接線方式、增容、減容等),乙方必須及時報甲方審批后方可實施工作。否則,乙方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條免責條件。經有關部門鑒定,委托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財產的損壞或滅失,乙方不負責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甲方及時說明情況,必要應取得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協議在規定的委托期屆滿前十五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委托期限,應重新簽訂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協議書 篇3
協議書編號:□□□□□□□□□□□□□
委托銀行扣繳稅款協議書
主管稅務機關:(甲方)
納稅人:(乙方)
納稅人開戶銀行:(丙方)
為簡化辦稅程序,方便納稅人完成繳稅義務,確保稅款安全,提高稅款征收、入庫效率,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銀行扣繳稅款方式繳納稅(費)款。
二、甲、乙、丙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金庫管理條例》。
三、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完成納稅申報后,其電子繳款信息通過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實時傳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并由該系統自動將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傳至丙方,丙方根據接收到的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將乙方應繳稅(費)款及時劃繳至人民銀行清算國庫,并實時將劃繳稅(費)款信息通過(TIPS)系統傳至甲方。
四、乙方在當地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網點開立繳稅(費)賬戶。納稅人財稅庫銀聯網繳稅(費)賬戶須經丙方確認方能生效。
五、繳稅(費)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若乙方確需變更名稱、賬戶賬號、主管稅務機關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時提出變更申請,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六、乙方、丙方應保證繳稅(費)賬戶的真實性、有效性,丙方應保證乙方賬戶資金安全,甲方、丙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稅(費)賬戶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辦理繳款涉稅事項時,應保證繳稅(費)賬戶內有足夠存款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因乙方繳稅(費)賬戶資金余額不足造成丙方無法及時劃繳稅(費)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丙方應保證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和各自業務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網絡暢通及正確操作。因甲方、丙方業務系統、網絡或操作原因導致丙方劃繳稅(費)款錯誤、失敗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別由問題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統癱瘓,三方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辦理,未按應急預案辦理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因系統網絡故障造成賬務差錯的,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糾正。
九、乙方申報并繳稅(費)成功后,可登錄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自行打印電子繳款憑證,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也可由丙方出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丙方應根據甲方傳送的電子繳款書信息打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加蓋銀行收訖章,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若需甲方開具正式完稅證明的,可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換開。
委托協議書 篇4
委托方:(簡稱甲方) 受托方:(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監理 級資質并在土建施工、建筑安裝、配套管網以及園林景觀等方面,具有雄厚技術實力和豐富監理經驗的綜合性工程監理公司,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雙方于
年月日達成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備案合同)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合同,與備案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建筑面積:
二、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一)適用法律、法規:
1、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2、天津市有關法規、規章;;
3、其它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二)適用的監理依據:
1、國家、天津市制定的有關監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
2、國家頒布的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有關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有關的技術規范、規程、設計條件;
3、與項目有關的各種報批手續及技術資料;
4、委托人與監理方簽訂的合同及有關與第三方簽訂的各種合同;
5、委托人與監理方以及有關第三方的書面文件和信息。
三、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一)監理范圍:樁基工程、土方工程、支護降水工程、室外管網、土建、給排水、電氣、弱電、通風排煙、采暖、智能化、消防、景觀、精裝修等施工階段的全過程監理及施工圖所包括的其他內容并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預決算工作。
(二)監理工作內容:1、質量控制;2、進度控制;3、投資控制;4、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控制; 5、合同管理;6、信息管理;7、現場的工作關系組織協調;8、組織圖紙會審,對圖紙設計提出可行性建議;9、協助委托人進行施工合同及其它合作單位談判及審核。
(三)監理人有義務協助委托人完成以下工作:
1、 該工程的有關報批手續;
2、 當地有關關系的協調;
3、 各項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的辦理。
四、監理報酬:
(一)本項目監理費為一次性包死價人民幣¥ 元( 大寫: 元);
(二)合同簽訂生效后兩日內,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元)
(三)支付方式:
基礎筏板混凝土澆注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2.2萬元監理費;
出±0.000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 主體15層施工完畢初驗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主體封頂初驗合格并經委托人認可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8.8萬元監理費;
裝修及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并經甲方認可后,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 ? 竣工驗收通過并備案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6.6萬元監理費,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無息退還乙方伍萬元(¥50000.00)的履約保證金; ? 室外及景觀工程完工并且總承包單位工程決算完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4.4萬元;
剩余2.2萬元作為監理保修期費用,自竣工驗收通過一年后如無任何違約責任發生7日內全額支付。
4、以上付款甲方有權優先選擇網銀的方式進行支付,如網銀支付遇到障礙,可選取銀行劃款或電匯的方式進行支付。乙方確認的收款賬號信息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
乙方賬戶名稱:
乙方開戶銀行行號:
乙方賬號:
若乙方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至少于甲方付款日的5個工作日之前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則由此引起的乙方未收到或未按時收到相應款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補充約定:
(一)乙方必須按照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組建監理部,在監理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換監理人員,如若發現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委托人支付5000元作為違約金,總監理工程師及總監代表每更換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0元作為違約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對于甲方認為不服從管理、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3日內將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員更換完畢,替換人員應當同時到崗,且必須保證替換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場人員,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則每逾期一天應承擔200元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得低于5個工作日,且每次到場應當簽到,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的2個小時內趕到,總監代表每周到現場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工作日,總監及總監代表要保證24小時聯絡暢通。其他監理人員應以甲方認可的每個階段人員配備方案(乙方進場前提交委托人并經審核批準)為考核依據,保證該階段到崗人員每人每周工作時間不低于6個工作日,乙方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合理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出現2人以上同時休息的情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甲方常駐代表同意)。3、每階段監理人員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從事監理工作,總監不得同時監理二個以上(含二個)的工程項目。
(四)甲方有權對派駐工地現場的監理人員進行考勤管理,按照甲方工程部現場管理細則進行管理,出勤少于規定天數的,每人次罰款200元,夜班脫崗缺勤的每次罰款500元。
(五)乙方委派的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制度,相應的處罰規定構成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應當確保本工程監理部所有監理人員的公正、獨立、廉潔,嚴禁對施工單位及其它參建單位進行吃、拿、卡、要,如有違反,甲方除勒令乙方立即更換違規人員外,將視情節輕重核減監理人監理費用1000~10000元,直至解除監理合同,觸犯法律者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乙方對派出的所有監理人員的行為負責,如因任何監理人員的失職、失誤及其他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監理人承擔責任。
(八)所有施工單位上報的資料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代表審核簽字不得上報甲方。
(九)對于乙方向施工單位下達的重大決定(如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及獎罰決定等)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下達。
(十)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派駐本工地監理人員的人身安全,監理人員在本工地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甲方每次抽查監理人的資料必須完整,如發現缺項的,每次罰款200元。
六、甲方責任:
(一)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提供辦公用房及桌椅,資料柜1個,電話1部,電話費用每月限額報銷150元。
(二)甲方做出的相關指示及指令應以書面形式下發,對于乙方提交的應當由甲方做出決定的事宜,甲方應在 五 日內給予答復。
(三)甲方更換現場的常駐代表及專業工程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七、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針對重大違約行為守約方并有權解除合同。
(二)違約金不足損失的應當補足守約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間接 損失、對第三人的責任、尋找替代方的損失、處理爭議的交通通訊人工、仲裁費用、律師費用等。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后提供的監理資料不及時、不齊全完備, 甲方有權自行扣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四)乙方監理人員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乙方因失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按直接經濟損失向委托人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一)未經加蓋甲方公章,任何人員的行為或表示均對甲方不產生約束力。
(二)本合同任何內容均不適用默認條款,一切行為均需明示做出,本條款 之前的任何默認條款均告作廢。
(三)關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載明地址送達,任一方變更地址應當 通知對方,否則按照原地址寄出后3日即視為送達。
(四)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監理方監理費用及保證金,應承擔違 約責任。如因客觀原因甲方未按時支付監理費用及保證金,甲方應及時通知監理方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服務時間延長均不計取附加及額外工作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解決糾紛的方式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可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民主、平等協商,現就就讀幼兒委托接送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對年度學期在甲方園內就讀的:等名幼兒上學、放學安全接送。
二、接送要求:
1、正常開學期間,每天上學前安全迎接幼兒上學,放學后護送幼兒安全到家。
2、保證行車安全,維護乘車秩序,確保接送時段幼兒安全到校、安全到家。
3、接送時段劃分。接,以乙方從幼兒監護人手中接過幼兒開始,以乙方將幼兒安全送到甲方手中結束;送,以乙方從甲方手中接過幼兒開始,以乙方將幼兒安全送到幼兒監護人手中結束。
4、乙方在接送途中遇到幼兒有突發性疾病發生時要第一時間告知甲方,并采取積極保護措施。
三、乙方責任:
1、乙方對接送時段被接送幼兒的人身安全負責(突發性疾病除外)。
2、幼兒在接送途中發生突發性疾病后,因乙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幼兒病情加重或產生其它不良后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責任:
1、甲方與乙方約定接送的具體時間,因放假或其它原因導致接送時間發生變更的,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上學、放學時間發生變更,但因甲方未盡到提前告知義務,導致幼兒未按時接送到位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3、以全學期每個幼兒接送費元為標準,甲方自協議生效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幼兒接送費元整。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致使委托接送不能進行的,違約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有效期:
一學期。具體時間以上級教育部門發布的具體開學和放假時間為標準。
七、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八、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協議書 篇6
一、協議當事人
委托方(下稱甲方): 受托方(下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二、清收賬款單位 ,數額元。
三、委托期限200年月日 至 200年月日。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賬目清單及相關證據,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2)如甲方提供的'債權憑證不齊全或證據不足,需乙方協助調查取證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額外調查取證費用元。
(3)甲方同意在債務方以貨幣償付欠款確有困難時應改變原訂目標以其他物件
(4)實現債權。理協議期限,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有效投入的情況下,延長本協議的有效期限,或債務方與甲方簽訂的還款計劃合同書最終期限超出本代理協議期限的,本協議的有效期限應延長至債務方與甲方簽訂的還款計劃合同最后期限為準,或債務實際履行完畢為準。
(5)甲方同意追回款項(物品)后按比例提成,甲方為%,乙方為%,甲方未收到欠款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費用,甲方分期收到欠款甲方則按比例及時支付給乙方,不得借故拖延,追回物品時雙方同時受領。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a)乙方在代表甲方執行事務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必須使用合法手段與途徑,如直接或間接發生意外或導致任何損失,一切與甲方無關,甲方無需受任何刑事與民事責任。
(b)乙方超越委托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損失。
(c)乙方不得直接收取現金,應當由債務方直接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d)乙方所有活動費用由乙方自行籌備全部承擔并自主活動,但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進展情況,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e)乙方應維護甲方權利不得與債務人串通一氣,私自降低債務履行條件,造成損害負責賠償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形式的補充(如電話、傳真、口頭約定)皆為本協議的組成形式。本協議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委托方(簽名蓋章)受托方(簽名蓋章)
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委托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_____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境外中介機構資格證號:國家外專局_____)
為了加強學校外語教學力量,本著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為其聘請外籍教師,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聘請外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詳細的學校介紹及填寫《聘請外籍教師需求表》;
2、甲方負責外教資格的最終審核,并為所聘外教辦理來華工作邀請信和簽證所需文件,負責為外籍教師辦理專家證、居留證和工作證;
3、 甲方應充分實現《聘請外籍師需求表》上各項條款所承諾的待遇;
4、 關心外教在學校期間的生活和工作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溝通并妥善處理。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在國內外招聘外籍教師,外籍教師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身體健康,對中國人民友好,符合學校要求的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英語國家。
2、預先審核擬聘外教所有證件(包括個人簡歷、學位證書、各種資格證書及護照),并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的復印件,并協助甲方與外教簽定聘用合同;
3、乙方負責對外教進行初步測試,以確保其發音純正,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品行端正和具有擔任合格教師的品質。
4、 負責協調甲方與外教之間的溝通。
三、 中介費用
1、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外教數量于外教到校后一月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用每名外教rmb _____元(_____圓整)。
2、 乙方在收款后一周內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服務業發票。
四、 違約賠償:
合同期內,如果外教自行毀約離校而非甲方解聘(外教解約的原因為不可抗力除外)或者因為外教不能勝任學校教學雙方解約,乙方需為甲方重新聘請新的合格外教,接替離職外教未完成的教學工作,工作期限以離職外教所簽合同為準。如果乙方已收取離任外教中介費,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新聘外教中介費;如果因為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外教離校,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中未列舉的其他條款應遵循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相關條款執行;
2、 合同附件是《聘請外籍老師需求表》;
3、 如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復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周雷律師在甲方與xxxxxx案件中擔任甲方在第二審訴訟活動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并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當積格、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律師工作。如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或者不合理或者不可行,乙方律師有權予以拒絕。
4、甲方超過本協議提出其他委托事項,可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約定,雙方就此不能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予以拒絕。
5、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出庭,依法向審判機關提交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 乙方律師在辦案過程中知悉的甲方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要求與其他律師事務所合辦協議項下的代理事項。
五、律師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費用
1、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為五千元人民幣,支付方式如下:
(1) 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一千元辦案費。
六、甲方拿到第二審判決書之日支付代理費4000元,如果案子敗訴,4000元的代理費就不用交納。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返還:
(1)甲方委托事項違法或者違反律師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捏造事實或者偽造證據或者隱瞞案情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要求退還律師費:
(1)非必要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調換指派律師。
(2)乙方指派的律師沒有合法的執業資格。
3、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協議,甲方無故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所支付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無故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應依約退還收取的相關費用。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免除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辦案費或者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而未付費用總額的1%向乙方累計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超過7日,乙方有權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代理服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己做工作情況要求乙方退還部分律師費。
八、甲方不得以下列理由要求乙方退還律師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又單方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要求退費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收費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不起訴、和解、撤訴、終止主張權利等理由要求退費的。
4、乙方代理甲方完成開庭工作后,在庭后的調解活動中,如乙方律師因工作沖突而未能參加調解活動的,甲方不得以結果不滿意為由要求退費。
5、乙方律師己完成代理工作,甲方不得以結果不滿意為由要求退費。
6、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本協議約定的代理事項終結之日止,終結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判決、裁定、調解、和解、撤訴、終止主張權利等形式終結。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委托協議書 篇9
委托方(甲方): 北京市 地方稅務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代征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與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定的《關于委托代征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地方各稅的框架協議》,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起代征甲方所管轄的采用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管理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其他地方各稅費。具體情況按甲方提供的應征稅費信息確定。
二、本協議所規定的代征程序為:
1.甲方在每月月末最后一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應征稅費信息;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應征稅費信息,于次月5日和15日(遇節假日順延,具體日期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提供的扣款日期表為準)分兩次扣款,對扣款成功的,乙方應開具稅收繳款書,并負責將稅收繳款書交付個體工商戶;
3.乙方應于扣款當日及時將稅費足額繳入國庫,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及時入庫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應于扣款次日將扣款成功及不成功的信息反饋甲方;
5.對乙方每月15日扣款不成功的,由甲方負責征收相關稅費入庫。
三、甲方應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實際代征稅款1%的委托代征手續費。乙方于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甲方報送《手續費支付信息表》,甲方經審核無誤后,按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手續費。對不能及時支付的,應予說明,并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向乙方發放委托代征證書;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并對代征人員進行必要的政策輔導;
(三)按雙方確定的格式、內容、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提供應征稅費信息;
(四)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征手續費;
(五)答復乙方在代征稅費工作中的業務問題;
(六)相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或調整時及時通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修改協議書的相關條款或重新簽定協議書;
(七)對乙方代征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暫停其委托代征權利:
1.乙方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注銷、吊銷、解散、撤銷、破產等情形的;
2. 乙方未按照委托代征稅費協議書規定辦理代征業務的;
3. 乙方不征或少征稅費的;
4. 乙方故意刁難納稅人或者濫用職權多征稅費的;
5. 乙方未經甲方批準,擅自擴大或超范圍代征稅費的;
6. 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或暫停代征關系的。
(九)通知納稅人到乙方開立結算賬戶并辦理委托扣款手續。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協議書的規定依法代征稅費;
(二)要求甲方按照協議書的規定支付委托代征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接受甲方的政策輔導;
(四)依據甲方提供的應征稅費信息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扣款;
(五)在扣款次日向甲方反饋扣款信息;
(六)因乙方的機構調整,導致個體工商戶的銀行帳戶信息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甲方。
(七)設置代征稅費帳簿,逐筆記錄代征稅費;
(八)按照甲方要求報送有關資料;
(九)按規定的期限將稅費劃繳入庫;
(十)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征稅費;
(十一)乙方不得從代征稅費中坐扣手續費;
(十二)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十三)發生合并、分立、停業、吊銷、解散、注銷、撤銷、破產等情形的,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就委托代征事項做結稅結票處理。
(十四)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涉稅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諾不把該信息用于本協議規定以外之任何目的;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以前,不公開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從甲方獲得的任何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復制此類信息的任何文件或圖樣。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書規定未征或少征稅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追繳未征、少征的稅費及滯納金。乙方未能在限期內追繳稅費和滯納金的,由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不按協議書規定期限解繳稅款入庫的,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解繳,并從逾期未繳之日起至稅款繳納之日止按日支付未按期解繳稅款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乙方違規多征稅費,造成納稅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乙方的責任。
(四)因甲方未及時履行商定的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代征稅款義務時,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協議期滿未重新簽訂代征協議的,代征協議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期滿前30日,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書面通知。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或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
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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