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委托書15篇
委托書具有不可撤銷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項。在我們遇到,在處理事務上需要使用委托書的情況越來越多,你知道委托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執行委托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執行委托書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和 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全體股東討論,并共同制訂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 公司名稱: 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具體到房間號)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萬元。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全體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認繳出資額 出資方式 出資比例 出資時間稱
第六條 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置備股東名冊。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七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
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 審議批準公司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自然人股東簽名、法人股東蓋章)。
第八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九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 召開一次(注:會議召開時間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執行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項的決議,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注:可由股東自行約定)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二條 股東不能出席股東會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力。
第十三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由(注:此處填寫執行董事或者股東會)作出決定。(此處還可以約定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的限額)
其中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該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 產生(注:股東可以約定產生方式,如:股東會選舉,股東任免等)。執行董事任期
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六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 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 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
項;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股東對于上述職權可另行約定)
第十七條 對前款所列事項執行董事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執行董事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執行董事可以兼任經理。經理每屆任期為 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
理人員;
(八) 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注:股東對于上述八項職權可另行約定)
(注:經理非公司必備機構,不設經理的此條不需寫入章程)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人(注:一或二人),由股東會選舉(或聘用)產生,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條 公司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
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 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草案;
(六) 依法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 監事可以對執行董事決定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 公司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擔任(注:由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請選一項)。
第七章股權轉讓
第二十四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注:此條內容股東可另作約定)
第二十五條 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注:股東可約定)繼承股東資格。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國家承認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并出具書面報告。
第二十九條 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營業期限屆滿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三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三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時,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自之日起十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清算組成員及負責人備案、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公告。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三十四條 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具體成員由股東會決議產生。
第十章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義務
第三十五條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本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三十六條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第三十七條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八條 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股東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十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公司根據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公司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作變更登記。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全體股東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留存 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執行委托書2
委托人: 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因委托人申請強制執行_______公司一案,現委托上述受托人_____作為我的代理人。
委托事項和權限如下:
代為申請執行立案,代為執行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執行委托書3
人民法院:
貴院審理與我公司糾紛一案,特委托(性別:男,身份證號碼:,住址:,系我)為我方代理人,參加該案的訴訟活動。
委托權限:特別代理
代為立案,代為提供證據,代為出庭,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自行和解,代為領取和解款、執行款,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簽署有關文書,代為上訴等。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
執行委托書4
授權委托書(執行階段用)
委托單位: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職務: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現委托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律師在我與糾紛一案中,作為我執行階段的執行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
代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
委托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執行委托書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上列當事人,因一案,經 XX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號一審(或終審)民事判決,或仲裁委員會于年月日作出() 字第號裁決,被申請人拒不遵照判決(或裁決)履行。為此,特申請你院給予強制執行。現將事實、理由和具體請求目的分述如下:
如果是經公證處發給強制執行公證書的,其寫法是:
上列當事人,因事項,經公證處于年月日,發給()字第號強制執行公證書,據此,申請你院給予強制執行。現將事實、理由和具體請求目的分述如下: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委托書6
申請人: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縣_____鎮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X有限公司,住所_____省X縣_____鎮,法定代表人,顏_____。
申請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年7月3日(20___)___中民二初字第0032___號民事判決,強制執行被申請人欠付的貨款本金3778006.3元,以4578006.3元為基數,從20___年1月23日起到實際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及罰息。以及案件受理費40859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業經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并于20___年7月3日作出了(20___)___中民二初字第0032X號民事判決。被申請人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支付剩余貨款3778006.3元,并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損失(以4578006.3元為基數,從20___年1月23日起到實際付清之日止,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并承擔案件受理費40859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現在該判決已經生效,但被申請人在判決規定的時間內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明確的支付義務,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依法向貴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強制執行被申請人貨款3778006.3元和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案件受理費40859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有限公司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執行委托書7
委托人: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及電話:
受委托人:
執業證或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及職務:
通訊地址及電話:
受委托人:
執業證或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及職務:
通訊地址及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與因糾紛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仲裁)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委托人(簽名):
年月日
注:
1、代理人應明確填寫授權范圍,即:一般代理的權限為起訴、應訴、辯論;特別代理的權限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
2、代理人如是律師請將律師執業證號填寫清楚。未取得律師資格的代理人填寫個人身份證號,以便出庭時核對。其它公民作代理人需經人民法院許可,并在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登記。
3、本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由委托人、承辦律師持一份,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一份。貴州省司法廳監制
執行委托書8
委托單位: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
受委托人:姓名:xxx
工作單位:xx公司職務:經理
授權范圍:
現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單位與xxx、xxx、xxx、xxx因返還財物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執行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申請恢復執行、提交執行相關的證據材料、代表我單位參加執行工作并有權在執行庭主持下以裁定形式與被執行人和解。
委托單位:xx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執行委托書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旅游主管部門名稱)局(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旅游主管部門及所在機構名稱)職務: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單位申請強制執行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作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陳述事實、提交申請強制執行的相關材料等與本次申請強制執行有關的事宜。
旅游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旅游主管部門(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委托書10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授權委托書怎么寫
委托單位:(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職務)、(聯系電話)
現委托、兩位同志作為我局就××案件(執行案號為()××行非執字第號)向××法院申請行政強制執行的委托代理人參加有關活動。
委托權限:一般委托代理。
委托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至本案終結之日止。
特此授權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年月日
二、書寫授權委托書的注意事項
書寫授權委托書的主要注意事項:
1、代理人如為自然人的,身份證號碼要寫上;
2、授權委托書要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
3、代理權限如為特別授權的,具體的授權權限要寫清楚,如:有權起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財產保全,有權提起上訴、反訴、撤訴,進行調解、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等。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托人有權終止委托協議,在委托人的委托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托人承擔,被委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三、授權委托的權限
1、個人授權委托的權限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托代理權限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二種代理方式。一般授權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進行訴訟行為,而無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特別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訴訟行為外,可以根據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處分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如代為當事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或履行款等。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執行委托書11
委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委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委托原因及事項:委托人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所有權證編號:)的房產現欲出售,因委托人在外地工作,不能親自辦理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為全權代理人將上述房產出售,并全權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銀行的提前還款手續,領取還款證明;
2.領取銀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證明材料,辦理解除抵押登記及與之有關的一切手續,領取解除抵押登記后的房產證;
3.到房管局查閱與該房產相關的一切檔案資料;
4.代辦房屋及土地使用權的立契過戶、權屬登記相關一切手續;
5.代辦出售上述房地產的上市申請、產權過戶、稅務登記等一切手續;
6.代為繳納轉讓上述房地產過程中的有關稅費;
7.如買方需要辦理貸款,則有權協助買方辦理貸款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前往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代委托人簽訂《首付款收據》、《房價款收據》、《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尚未辦理商業貸款的聲明》、《證明書》、《劃款協議》、《房屋未出租證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以上委托事項中的內容格式文本系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所提供);
8.如買方需要辦理國管公積金貸款,則有權協助買方辦理國管公積金貸款手續;
9.協助買方辦理銀行貸款手續;
10.轉讓上述房產過程中,有權代為接受詢問并簽署相關文件;
11.代辦物業交割手續并簽署有關文件;
12.代為辦理網絡、有線電視、水、電、燃氣等的過戶手續并簽署有關文件;
13.代收出售上述房地產的房款并簽署相關文件;
14.代為辦理房產交易資金監管手續并簽署資金監管協議及相關文件;
15.代為辦理房產交易涉及的監管資金解凍手續;
16.代為辦理房產交易資金從解凍賬戶中的轉出并簽署相關文件;
17.代為辦理交易過程中的其他事項并簽署與轉讓上述房地產相關文件。
18.代為辦理網簽,注銷網簽以及一切簽字事宜。
19.代為辦理房產交易過程中的其他事項并簽署與轉讓上述房地產相關的文件。
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執行委托書12
委托人:
性別:
住址:
聯系電話:
被委托人:
性別: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委托事項: 本人 因 原因,不能親自來申請工傷認定和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特全權委托用人單位經辦人 前來辦理工傷認定相關事宜和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宜辦結為止。
受傷職工(簽字):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執行委托書13
申請人:
性別:
出生日期:
民族:
住址:
法定代理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職務:
住址:同申請人,系申請人母親。
被申請人x,男,20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xx職工,住xx小區3號樓5單元,xxx室。
申請事項:執行(20xx)xx終字第x號《民事調解書》,強制被申請人給付x年x月以來應付撫養費x元及遲延履行金;強制被申請人今后按月給付申請人撫養費x元、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撫養費糾紛一案,xx市xx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x)東民初字第x號民事判決,申請人不服提出上訴。本案在二審期間雙方達成協議,x年x月x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制作(x)xx終字第x號《民事調解書》,調解書確認,被申請人自x年x月起,每月給付申請人撫養費x元,直至申請人獨立生活時止。調解書已經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并發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請人至今未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給付義務。為此,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被申請人給付x年x月以來應付的撫養費x元,并按照法律規定強制被申請人給付遲延履行金;強制被申請人今后按月給付x元生活費。
被申請人每月有固定收入可供執行。申請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構成妨礙司法行為,申請人請求人民法院強制被申請人履行調解書義務同時,對其妨礙司法行為進行訓誡或者予以其他制裁。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法定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申請人戶籍證明、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x)x字第x號民事判決,(20xx)xx終字第x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委托書14
人民法院:
茲委托下列人員在我方與______因______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手機:
(2)姓名
工作單位:
職務:
手機:
代理人______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
代理人______的代理權限為:
委托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執行委托書1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茲委托下列人員在我方與因糾紛的強制執行申請一案中,作為我方申請強制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1)姓名:工作單位:
職務:手機:
(2)姓名工作單位:
職務:手機: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代為申請強制執行、參與執行程序,代為協助法院執行,代為調解或執行和解;代為收發相關的法律文書。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委托人:
受委托人:
日期:
【執行委托書】相關文章:
執行委托書06-09
執行委托書范本03-24
申請執行委托書06-22
執行董事委托書范文03-02
個人執行授權的委托書05-10
執行授權委托書01-24
強制執行委托書07-25
強制執行的委托書07-20
執行階段授權委托書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