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單位委托書三篇
被委托人如果沒有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用到委托書的事務越來越多,委托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委托書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單位委托書 篇1
1.車主選定好車型,交納購車款以后,經銷商會為車主提供廠家的汽車質量合格證和有效期為三天的車輛移動證,并開具購車發票。在開具購車發票時,車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車主持購車發票的'報稅聯和汽車質量合格證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公戶車輛需帶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公章),到車輛購置稅辦公廳購買車輛購置附加稅。
3.辦理完車輛購置附加稅后,車主就可以攜帶辦理車輛購置附加稅的相應手續和購車發票的注冊登記聯、汽車質量合格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必須使用A4紙復印)到車管所投遞資料,審批掛牌了。
4.到達車管所后,先領取一份新車入戶登記表(公車需加蓋公章),并且在其上面準確無誤填寫車主與車輛的相關信息(有專人指導),然后排隊遞交。
5.對車輛進行外部檢測,核對發動機號碼、車架號碼、車輛型號等。
6.車輛進行外檢后,到共保大廳辦理車輛相關保險(交強險和其他商業保險)。
7.辦理完車輛保險后,在注冊大廳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8.在大廳交付車船使用稅、道口費、車輛行駛證、車輛牌照等相關費用。
9.交付相關費用后,車主就可以開始在電腦上隨機選取自己的車牌號碼了。
10.選擇完車牌號碼后就可以進行牌照安裝了。
11.安裝好新的車牌,必須對新車進行拍照存檔。
12.噴印玻璃防x號,領取尾氣排放合格證。
13.在車管所辦理的最后一道程序為領取車輛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書(產權證)。
14.車主攜帶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稅完稅證和車輛登記證書到車輛購置稅辦公廳領取購置稅本。
15.車主憑借購車發票的注冊登記聯、車輛行駛證、附加稅本、車輛登記證書到養路費征稽處登記并繳納養路費。
單位委托書 篇2
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我公司經研究決定,授予酒泉市誠信工程建設監理公司如下權利:
一、 我公司認可的《監理合同》賦予監理人的權利。
1、 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 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 支付工程款的審批權。
4、 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5、 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問題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的委托人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單位更正。
6、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7、 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8、 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9、 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檢驗批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0、 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1、 監理人在委托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必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作的`變更也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12、 在委托的工作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理意見,在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的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二,我公司認可的《監理規范》賦予監理人的權利。
(一)、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1、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對承包單位報送的擬進場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并對進場的實物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約定或有關工程質量管理文件規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構配、設備,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并應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書面通知承包單位限期將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撤出現場。
2、對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序,監理人員應拒絕簽認,并要求承包單位嚴禁進行下道工序。
(二)停工,復工權
1、為了保證工程質量而需要進行停工處理時,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停工令
2、施工出現了安全癮患,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停工,以消除安全癮患
3、發生了必須暫時停止施工的緊急事件。
4、承包單位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或拒絕項目監理機構管理。
5、在具備恢復施工條件時,承包單位應向項目監理機部提出復工申請,并附有總公司簽字蓋章的整改方案,復工申請表及有關材料,有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指令承包單位繼續施工。
(三)工程變更單的認可與簽發權
1、在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變更單之前,承包單位不得實施工程變更。
2、未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而實施的工程變更,項目監理機構不得予以認可計量。
三、我公司認可的國務院《279號令》賦予監理人的權利
1、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吸收、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四、我公司簽字、蓋章認可的隨時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包括處罰權)。
單位委托書 篇3
委托公司:
名稱 XX市XX區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受 托 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編號
代理下列事項:
一、 二、 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公司均于承認,由此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擔。
委托公司: (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