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協議合集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托代理協議1
委托人(下稱甲方):
代理人(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動。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擔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參與訴訟活動、陳述事實、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代簽代收法律文書。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代理人相關費用及交納辦法如下: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活動,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動產生的文件、資料復印費、打印費、交通費、食宿費、誤工費、查詢費、咨詢費等費用(以下簡稱雜費)_____元(大寫:______元),次費用于合同簽訂之日起當日付清。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費用無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據,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張報銷任何費用。
第四條 乙方必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活動,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所收雜費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雜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事項或者撤回仲裁申請的',雜費不予退還。
第八條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支付雜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雜費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雜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雜費,并按雜費的20%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終結包括:法院判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撤銷仲裁申請、訴訟對方當事人撤銷訴訟)。勞動爭議糾紛的二審、再審、執行程序中繼續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簽訂代理合同和協商相關費用。
第十條 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訴訟至合同簽訂地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處理的復雜性和風險,乙方只須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委托代理職責,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和事實風險、法律風險。
甲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協議2
甲、乙雙方于20xx年X月XX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處理XXXXXXXXX事宜。現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X月XX日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XXXX。(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XXXX)。同時,本協議也作為收據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據。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XXXX由甲方承擔。(注:甲方已經交納)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乙方不得再繼續代理甲方事務,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XXX份(已交法院的XXX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7、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8、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20xx年X月XX日
委托代理協議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現就乙方委托甲方作為_________涉嫌貸款詐騙罪一案辯護人一事,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意見: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___年___月___日之日起解除雙方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師不予退還。
三、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甲方即終止代理關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四、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4
甲方:青島擔保有限公司
乙方:山東運策律師事務所
鑒于甲乙雙方于20xx年8月1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青島食品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代理訴訟事宜,現因甲方未依約定支付代理費,甲乙雙方協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務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生效時,乙方已將甲方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三份退還甲方。
4、雙方就委托事務再無爭議,互不追究對方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再無爭議。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主辦律師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5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甲、乙雙方20年月日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乙方律師在代理期間按委托合同約定履行了職責。
三、甲方已支付的元代理費,乙方不退。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二0xx年月日 二0xx年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購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及有關規定,甲方就_________項目委托乙方組織(公開/邀請/詢價/競爭性談判)招標。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要求組織采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招標項目及范圍_________。
二、項目的完成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聯系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有關行政批準文件,確定項目的招標范圍、數量及有關技術、商務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3、參與招標(采購)文件的編寫,負責技術招標和要求的審核。
4、對評標內容保密。
5、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參與評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協助做好招標項目的市場調研,制定招標項目的技術文件及服務內容等商務技術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采購)文件。
3、負責發布招標公告,審查投標商資格。
4、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事務,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和評標細則,組織開標大會.
5、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6、根據評委會的評標結論,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提交評標報。待審查批準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的評標報告,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監督合同的簽訂并負責上報。
7、招標結束后,負責將采購項目確認書、投標單位名單、供貨企業名單、各投標企業所報技術和價格匯總表、采購合同等上報政府管理部門備案。
五、工作原則:
1、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按照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雙方協商研究決定。
2、在整個招標過程中,雙方均接受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六、有關費用問題:
乙方按有關規定,向中標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標服務費。本協議一式三份,交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7
委托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務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有關法律事務,具體事項如下:
1、乙方指定 律師負責代理上述糾紛的 (從一審、二審訴訟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務中選擇)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即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授權具體內容及期限另見授權委托書,在乙方代理過程中出現案情變化或甲方的變化,甲方要求改變委托授權內容的,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授權委托書。
3、為盡可能詳盡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務,甲方同意 律師指定其它律師或助理協助其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包括法律文書的起草、調查取證、與法院溝通聯系等,也同意該助理協助律師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調解性,乙方律師可根據情況在訴訟前或訴訟中進行調解,乙方律師可代理委托人參與談判調解工作(包括訴前調解,訴訟中庭上調解及庭外調解,但此調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調解,不包括反復調解、長期調解、專項調解),若經調解后雙方訴訟終結(包括當事人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原告撤訴、委托人單方撤銷委托、訴訟中達成調解、一方被判駁或裁駁的情形),均視為乙方律師完成本協議委托代理事務,本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不退還。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變性,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無論本次訴訟是否經歷開庭或開庭幾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發生原告撤訴情形或當事人雙方和解情況,導致本次訴訟終結的,由于乙方律師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勞務工作,也視同乙方律師完成代理事務,原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原則上不退還。
6、在甲方委托乙方后,乙方需勤勉盡責按工作規則完成工作,甲方亦需認可接受乙方的工作規則:
(1)乙方律師與甲方每次面談案情時應作書面筆錄,用于記錄與案件代理有關事項,甲方認可該筆錄內容作為甲方對案情陳述及訴訟意見表達的補充資料,若在筆錄中涉及到對委托代理事項有所變更的,在雙方未簽定補充代理協議情況下,就以甲方簽字確認的筆錄內容為準,此時筆錄可視為委托代理協議書的補充或變更。否則將以另行簽定的補充代理協議內容為準。
(2)為規范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認真全面的服務,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可以記錄書面的《法律服務工作記錄》,由委托人簽字確認。
7、甲方同意以本協議抬頭處所填寫的郵箱地址為雙方溝通所有文書的指定郵箱。同時甲方指定以下地點為乙方律師與其聯系、郵寄或快遞法律文書及其它資料的收件地址:
第二條 律師服務費、其他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律師服務費的收取標準是考慮以下因素綜合確定:
(1)法律事務代理期限的`長短及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復雜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3)委托人的經濟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專業水準及知名度等。
(6)完成代理事務所在的區域,比如是本市還是外地,代理律師付出的時間成本、執業風險等。
(7)代理本項事務所需律師及律師助理的人數。
(8)涉及到財產關系的,考慮訴訟標的額的大小。
2、根據《 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 市 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收費辦法》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案律師的代理費,確定為人民幣 元。
3、 付款時間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 ,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分期支付:
例1:
(1)根據甲方陳述,需要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為房屋一處( 省 市 路 號根據該財產標的,乙方收取本案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
(2)由于甲方與 的其它夫妻共同財產情況不明,對其它財產,采用如下收費辦法:
即如在訴訟過程中,發現除上述房屋外,甲方與 仍有其它夫妻共同財產,經法院依法判決或調解,該部分財產按甲方實際分得的財產總標的的10%收取律師代理費,具體給付方式為:
a、其中4%在甲方領取判決書或調解書后五日內交納;
b、另6%在甲方實際獲得財產之日起五日內交納,即每實際獲得一筆財產,按本次實際財產價值的6%交納代理費,直至全部交納完畢。
例2:
(1)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剩余代理費人民幣 元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兩個月內交納,如本案在兩個月之內結案,該剩余代理費應在結案后三日內交納。
例3:
(1)簽訂本合同之日起2日內,甲方先交納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由乙方律師開始為其進行訴前調解談判;
(2)如調解成功,雙方達成一致的離婚協議,乙方可指導甲方到民政機構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或到法院辦理無爭議離婚訴訟,出具民事調解書。甲方應在取得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后2日內交納剩余代理費人民幣 元;
(3)如在訴前甲方與男方未能達成離婚協議,本案轉為有爭議訴訟離婚,乙方律師繼續代理有爭議訴訟離婚的本次起訴一審程序,甲方應在立案后2日內交納剩余代理費人民幣 元;
(4)如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甲方同意不上訴,等六個月后第二次起訴離婚,乙方可繼續代理第二次起訴離婚的一審程序,代理費為人民幣 元,于起訴前交納。
4、 其他特別規定:
(1)如乙方律師存在私下收費(即甲方未將費用支付給乙方律師事務所)或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費用,甲方可以向乙方律師事務所投訴或舉報。
(2)如甲方委托他人墊付律師代理服務費的,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第三人同意墊付費用的書面聲明,但正式發票中付款人仍開在甲方名下。
(3)在甲方委托乙方時,乙方律師服務費的報價是建立在委托人單方陳述的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基本情況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發現甲方未對財產情況作如實告知,或訴訟中因其它原因增加訴訟標的,或調查后發現訴訟標的遠大于甲方陳述的,由此會導致乙方律師工作量的增加,此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律師費。
5、本市城區交通費:
若乙方承辦甲方委托事務需要到異地(包括本市郊區)辦案的,乙方指定律師及其助理的差旅費、住宿費均由甲方負擔。乙方律師結案時應與甲方結算完畢,并交付相關票據。
6、說明:上述代理費的法律服務工作量是指正常訴訟程序,不包括在案件過程中發生的復雜談判調解工作,不包括管轄異議程序代理、反訴代理等其它非常規法律程序,在代理甲方案件過程中若發生上述程序,或因為案件的進展發生的其它意外法律服務事項,乙方有權要求增加法律服務費用,屆時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
7、在乙方代理該案過程中,若甲方單方撤消或終止委托,乙方無過錯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本協議自行終止。若甲方變更委托代理事項內容的,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接受委托,或終止本合同。并由雙方另行協商法律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對原代理協議進行變更和補充。
8、乙方辦理本案法律事務若發生其它費用如訴訟費、查詢調檔費、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翻譯費、評估費、郵遞費等費用,此類費用均由第三方收取,應由甲方承擔,一般情形下采取甲方自己直接支付,緊急情形下或在甲方不便支付相關費用時,乙方可授權乙方承辦律師代為支付,費用發生后再向甲方憑票報銷。
9、在乙方從事甲方委托事務過程中,遇到該案任何一方撤訴、雙方達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甲方庭審缺席、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導致案件終止審理的,本協議自行終止,同樣視為律師已完成協議委托事務,乙方無過錯時,已收取律師代理費用不再退還。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相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甲方變更聯系方式,應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4、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的,乙方有權停止代理工作,超過合同約定付款時間逾1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甲方利用違法手段調查取證等事項的,乙方有權制止并停止代理本合同事項。
6、甲方因患病或在國外不能親自辦理委托事宜的,可委托親友代為簽訂本協議,代為陳述案情,但甲方應當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
7、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甲方對授權范圍或對委托事務有所變更的,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書面變更說明。否則視為甲方自行改變委托事項或撤銷委托。
8、在乙方律師正常代理過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律師暫緩立案或暫緩處理其它代理事項的,應出具書面聲明,并在談話筆錄中簽字說明。
9、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繼續代理。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3、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并對所提供的法律服務作書面記錄;
4、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范圍從事委托事項。如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若無意外情況,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代理律師應當保護委托人的合法隱私權及相關商業秘密;對于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應當保守秘密,若非因辦理本案件的需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律師不得與訴訟案件對方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
8、由于乙方律師的過錯導致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撤銷委托,乙方應將已收取的律師費在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服務費后的余額退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的還應當給予委托人賠償。
9、乙方代理律師不得在同一法律業務中代理有利益沖突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第五條 禁止條款
禁止乙方律師為承攬業務向甲方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或保證,建立委托代理關系的前提是誠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方案、分析意見和推斷均不可理解為乙方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禁止受托方律師私下收取代理費,律師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費用的,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師事務所舉報。
第六條 協議的完整性
1、本協議將取代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曾經作出的關于本案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與乙方面談辦理協議委托事項的(比如委托人在國外),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確認,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電子版本協議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__年_月__日
甲方(簽字):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委托代理協議8
編號: 委托方:(下稱甲方) 地 址:
負責人:
電 話:
受托方:(下稱乙方) 地址:
負責人:
電 話:
鑒于:
甲乙雙方就 與 因 糾紛一案進行了溝通,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相關法律事宜;
乙方向甲方提交了《 律師事務所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甲方已經詳細閱讀并知曉相關內容;
為此,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乙方承辦律師
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的 律師作為甲方委托事項的承辦律師,辦理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事項;
1.2 在接受指派的承辦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承辦甲方委托事項時,乙方有權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約定的委托事項。乙方在另行指派承辦律師時應充分考慮委托事項性質、甲方意愿等因素,確保服務質量;
1.3 在變更承辦律師時,甲方應及時為乙方另行指派的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手續。
第2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2.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第a. b.項事宜:
a.對委托事項提供咨詢意見;
b.代理一審訴訟。
2.2 甲乙雙方可以根據需要,經協商一致調整、變更約定的委托事項;
2.3 乙方承辦律師的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3條 禁止承諾或擔保
3.1 本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以及乙方承辦律師在接受委托前或接受委托后對委托事項作出的法律分析、訴訟方案或法律建議、結果預測等,均不構成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對甲方委托事項處理結果的承諾或擔保;
3.2 乙方承辦律師就委托事項處理結果對甲方作出的任何承諾或擔保對乙方均無約束力。
第4條 甲方義務
4.1 如實陳述有關情況,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證據及必要的背景材料,保證上述文件、資料、證據真實、完整;
4.2 及時為乙方承辦律師出具授權文書,及時審核、確認、簽署、傳送乙方承辦律師制作的法律文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承辦律師工作;
4.3不得要求乙方或乙方承辦律師運用自身社會影響或社會關系提供超出法律服務范疇的其他服務;為乙方承辦律師辦理委托事項預留合理時間,以方便乙方承辦律師作出相應安排;
4.5按本合同第7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及乙方律師為辦理委托事項所發生的實際開支。
第5條 乙方義務
5.1 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充分運用自身法律知識為甲方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2 認真研究案情、代理出庭,及時就委托事項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工作進展匯報等;
5.3 不得濫用代理權,也不得超越代理權行事;
5.4 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紀律的行為;
5.5 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完結后,不得泄露因辦理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
第6條 費用及支付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
在本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一審判決、調解、和解或原告撤訴后三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 。
乙方因辦理本案產生的差旅費、查詢費由乙方自理。
第7條 合同簽字、有效期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的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理終結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應付費用之日止;
7.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乙方:
簽約代表:
年 月日
委托代理協議9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號碼: 電話號碼: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號碼: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
代為持股事宜
二、委托內容
1、甲方自愿出資入股組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甲方入股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該入股股權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金_____元的_____%。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上述組建公司出資入股的委托代理人。乙方系甲方的名義股東。
3、乙方代表甲方行使公司的相關股東權利:
A、代表甲方以乙方名義將甲方入股股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入股組建公司;
B、代表甲方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簽名;
C、代表甲方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該公司的相應活動;
D、代甲方收取甲方入股的上述股權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在公司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
E、代表甲方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
F、代表甲方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賦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出資入股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甲方應如實將入股的相關證明材料交乙方驗證,并向乙方提交經乙方驗證后的材料復印件;
3、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乙方代表的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接受。
4、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份相關的投資項目所產生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5、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相關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股權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6、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承擔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因甲方未能及時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7、甲方作為乙方所代表入股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的代理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超越代理權限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甲方與乙方解除本協議后,甲方有權重新委托他人。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
2、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
3、乙方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損害甲方利益;
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甲方享有的股東權益;
5、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代表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6、乙方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代表甲方行使表決權;
7、在未獲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對其所"代表股份"及其所產生的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臵任何形式的擔保;
8、在乙方自身作為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小于代甲方所持股份比例時,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乙方的意見進行表決。
9、乙方承諾將所代甲方入股的股份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在公司分配在乙方名下后3日內如數轉交給甲方,或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應向甲方支付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10、如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表股份"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并提供相關材料。
五、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免費為甲方代為持股。
六、委托權限:
特別授權,乙方有轉委托權。
七、委托期限
至公司依法解散或終止為止。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董事會備案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10
甲方:經營許可證:
乙方:黃山市聯合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經營許可證:L-AH-000866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為其招徠旅游者,并由乙方進行相關接待操作(住宿、交通、餐飲、游覽、購物、娛樂、保險、導游)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無固定期限)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線路的行程、參考報價、參團注意事項、出團社信息等資料(相關內容可參考乙方網絡平臺:或乙方散客組團合同第三聯“散客線路行程單”),并委托授權甲方為其代理招徠旅游者,具體委托授權事項:招徠宣傳、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詢、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收取旅游費用、向旅游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甲方可用乙方提供的組團合同(加蓋乙方公章)與游客簽訂旅游合同,甲方在與游客簽訂合同時,應提醒游客仔細閱讀合同條款、行程內容、相關注意事項,并告知游客出團社的名稱。甲方在招徠、咨詢、簽訂合同時,提供給游客的信息應符合乙方相關線路說明所包含的內容。
2、甲方與游客簽訂合同后,應提前向乙方提供游客的參團信息及行程標準,以便乙方做好接待準備工作;雙方可通過傳真、QQ、短信、網絡平臺進行行程的相互確認,甲方通過以上方式所提交的訂單內容視為游客旅游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將按甲方提交訂單的內容進行操作,確保旅游的各項服務質量。
3、甲方負責提醒、督促游客隨身攜帶身份證及旅游必備證件,對因身份特別(如:教師、學生、軍人、老年人、殘疾人、記者等)可享受優惠的客人,甲方應提醒其攜帶對應的有效證件,并交給隨團導游人員,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應提醒游客自愿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保證自身身體狀況適合隨團旅游;若甲方游客發生突發性疾病,或對某物品有嚴重過敏反應,乙方不承擔責任;非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游客的意外傷害,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或游客向過錯方索賠,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網絡平臺上所發布的線路,已說明非乙方出團的:(1)甲方應自行與相關線路的出團社簽訂委托協議,明確責任,出現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2)由乙方中轉,轉交第三方操作,出現問題,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第三方(出團社)進行追究。
6、甲方負責提醒游客乙方旅游線路行程安排、接待標準及相關注意事項(詳見各專線線路的說明),乙方應嚴格按照散客行程計劃履行合同,行程計劃如有變更應書面征得甲方和游客的同意,因政策性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旅游費用增減,應予以多退少補,并以旅游行程結束后雙方確認的結算單為準。
7、乙方在安排的旅游活動中所提供的食、宿、行、游、購、娛等相關事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與行業慣例,不得使用無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接待。
8、甲方游客發生現場投訴的,乙方應積極的進行協調和處理,并盡力做到現場解決,是乙方責任的乙方應承擔責任。乙方導游在行程結束前會讓甲方游客簽訂《服務質量反饋單》,乙方以此作為甲方游客游覽是否滿意的依據,事后投訴與《服務質量反饋表》所填寫的不符時,乙方視為無效投訴,將不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應購買《旅行社責任險》,因乙方的責任致使甲方游客人身、財務遭受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乙方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條款為準。
10、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或其游客的損失,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可代理甲方或其游客向第三方索賠。甲方或其游客向第三方索賠所需的屬于乙方管理的各種資料、信息,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或其游客提供。
三、費用的支付和時限
1、甲方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即次月15日前結清上月的費用。
四、法律責任
1、因一方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已相互確認的行程,未經甲方許可,乙方轉交給第三方操作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成團,須轉交第三方接待時,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甲方許可后,第三方操作發生問題乙方將不承擔責任。乙方已告知甲方該線路非乙方出團,甲方仍向乙方預定該線路,乙方可代甲方進行該線路的中轉及銜接工作,甲方應與出團社另行簽訂委托協議,接待中發生任何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3、甲方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乙方費用,應按照乙方開戶銀行當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利息起算日為乙方為甲方墊付之日),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4、因不可抗力(如臺風、暴雨、大雪等)因素造成行程延誤或客人滯留等,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客人自理。
五、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黃山市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賠償和投訴請求,也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以書面形式補充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協議11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委托代理協議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受援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辦機構):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一案,經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審查,決定給予法律援助,并指派乙方承辦。現雙方就委托事項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安排(承辦人)擔任本案階段的代理人,提供下列第項的法律援助:_________________
(一)刑事辯護;
(二)刑事被害人代理;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四)自訴代理;
(五)民事訴訟代理;
(六)行政訴訟代理;
(七)勞動仲裁代理;
(八)其他非訴訟代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辦人的權限為(見授權委托書)
三、乙方承辦人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受委托的權限內依法完成受托事項,就案情進展及時與甲方溝通,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乙方及承辦人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費用,不得接受甲方的`財物或者牟取其他利益。
五、甲方應當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與案件相關的事實或經濟狀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承辦人。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
六、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承辦人不依法履行職責的,可以請求法律援助中心更換承辦人,由法律援助中心協調變更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法律援助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協議13
(委托方)甲方:__楊橋鎮衛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與受托方(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全權委托乙方收取楊橋鎮衛生院每天的各種業務收入.。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負責國家對票證的使用權。
(一)委托交易的內容和方式:收費室收費,每日7-8小時,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為委托方對患者提供咨詢服務;
2.完成收費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本單位的收據,收費印鑒,及收費所需的.各種材料。
2.協助乙方完成票證的購銷工作。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按時將當天的收入存入銀行,最遲不能超過第二天下午四點。每天的收入用記錄本做好登記,內容包括收費日期,存入銀行印鑒日期。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上級單位(縣財政局)對票證管理的有關規定。違者要接受有關處罰。
第五條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限為十二個月。
本協議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重新簽訂協議。
第六條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費總金額的1%做為勞動報酬。如現金不是當天存入銀行,必須由主管領導簽字,否則,當天不計報酬。
2.乙方在簽訂委托協議時,應繳納xx0萬的風險押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協議約定,若違反規定和約定,違約方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乙方若要辭去,應提前一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扣除當月15天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
2.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3.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楊橋衛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協議14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師為。現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二、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三、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復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六、乙方仍對甲方所委托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系終止而終止。
七、雙方就委托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并不爭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協議15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吳文兵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托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后擬定,不屬于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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