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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建設合同

時間:2023-03-05 16:36:0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建設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托建設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建設合同(精選15篇)

委托建設合同1

  委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乙方的團隊優勢和技術優勢,達到加強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將項目委托給乙方實施建設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項目委托建設管理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

  項目地點:_______。

  第二條委托建設管理內容:

  1、協助甲方開展項目開工前的各項工作。

  2、負責組織項目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工作,包括階段內設計招標及具體實施,并接受委托方的審查,協助委托方報政府部門審批。

  3、參與施工、監理、設備采購等招標工作。

  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并做好開工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5、嚴格按批準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目標成本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按上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6、負責監控設計階段目標成本的執行,對超出預期成本變動范圍的情況啟動預警程序,提出目標成本調整建議。負責設計變更、工程簽證成本審核以及項目工程結算資料審核,配合業主工程結算數據確認。

  7、協助施工方做好對內、對外溝通協調工作,督促施工、監理等參與單位嚴格履行合同約定。

  8、負責提供項目的質量保證、質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協助甲方編制項目進度目標,并接受甲方檢查。

  9、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商業策劃、營銷策劃、品牌建設、銷售管理、客戶服務等營銷工作。

  10、負責項目銷售回款和銀行按揭貸款辦理工作。

  11、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組織項目后評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12、雙方認可的其它承擔委托建設管理業務。

  第三條服務期限: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辦理完畢,乙方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務期限延誤則服務期限相應順延。

  第二章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在服務期限內,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并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乙方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審核,對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托項目管理工作報告及委托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3、對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4、對乙方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在服務期限內,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負責項目產品定位、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銷售管理等。

  2、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有權要求設計單位更正。

  3、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并批準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進度計劃、銷售計劃、材料計劃、采購計劃、回款計劃,同時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

  5、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6、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并通知供應商處理善后事宜。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8、根據委托建設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在項目各種合同約定的價格范圍內,對合同款項支付進行審核、簽認或否決。

  9、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報送甲方審批后執行。

  10、根據項目需要,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采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的權利。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準。

  11、拒絕甲方提出的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的權利。

  第六條在服務期限內,甲方負有以下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與委托建設管理項目有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2、明確專人與乙方聯系,協調與委托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更換聯系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委托建設管理費。

  4、就乙方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5、甲方負責辦理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并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6、向乙方提供與委托建設管理工作所需要的項目資料。

  7、協助乙方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第七條在服務期限內,乙方負有以下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和內容完成委托建設管理工作,并向甲方報告委托建設管理工作情況。

  3、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乙方報送甲方核準。

  5、履行合同時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甲方的財產,在委托建設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甲方。

  6、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甲方組織竣工驗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業主辦理移交手續。

  7、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檔案,在委托建設管理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8、在履行合同時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通知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房產、土地等管理部門報告。

  9、乙方在實施委托建設管理事項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乙方過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賠償。

  第三章合同價款

  第八條乙方全面完成委托建設管理事項,甲方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的下列成本或費用實際支出合計的%向乙方支付委托建設管理費:

  1、前期工程費(僅限于勘測、測繪費,規劃、設計費,招標費,五通一平,臨時設施費)。

  2、建筑安裝工程費。

  3、基礎設施建設費。

  4、公共配套設施費。

  5、開發間接費(僅限于物業管理費、建設監理費、咨詢服務費)

  6、銷售費用(僅限于代理費、顧問費、廣告宣傳費、售樓處費用、樣板間費用、營銷設施建造費)。

  第九條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確定目標成本前,甲乙雙方可以先根據委托建設管理項目進展情況,臨時商定甲方暫付乙方委托建設管理費的金額和時間。

  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確定目標成本后,甲方根據已經實際結算的第八條所列項的金額,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算委托建設管理費,扣除已經支付的金額后,于當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以后在實際結算第八條所列項目的同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提委托建設管理費,并于每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支付的委托建設管理費達到按第八條所列項的目標成本計算的全部委托建設管理費的90%后不再支付,待委托建設管理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乙方移交全部項目資料后計算并支付剩余委托建設管理費。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后的按第八條所列項實際支出合計和合同約定比例計算的金額進行最終結算。

  第十條在甲方每次支付委托建設管理費前,乙方應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請款申請,乙方未出具相關資料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管理費。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在委托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十二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方實際損失額的100%。

  第十四條在服務期限內,發生一個或幾個下列事件或違約情況,未違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如未違約方選擇解除合同,則本合同自未違約方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發出后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違約方違約,給未違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未違約方有權依法或依據公平原則,就受到的傷害及損害提出賠償要求。

  1、合同一方暫停或終止其業務。

  2、合同一方實施破產、無力償付債務而重組。它的一大部分資產向有關部門申請破產。或其大部分資產被執行破產。而且任何一種這樣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內還未中止的話。

  3、甲方未支付應付的與委托管理事項相關的費用,而且在甲方收到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責任以外的重大條款,并在收到非違約方說明這種違約的性質和程度的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沒有履行或沒有采取糾正措施。

  第十五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后,雙方應互相協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盡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五章爭議解決

  第十六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八條如任何一方未能嚴格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件,而另一方亦未堅持行使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所賦予之權利,不得視為其已放棄合同中之權利,除非雙方以書面簽字文件明確表示。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條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愿,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正本叁份、副本陸份,甲方及乙方成員各持正本壹份、副本貳份,在各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成員公司(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成員公司(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2

  甲方:公司

  乙方:

  鑒于:

  1、甲方于 年 月 日與 公司簽訂《 協議書》,由甲方負責投資建設 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

  2、乙方具有開發建設本項目的資質及能力,并與當地政府具有良好的關系。

  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本項目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托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本項目的范圍為:

  1、以乙方名義將本項目主體工程對外發包。

  2、乙方負責選定有資質的工程施工單位,并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乙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工程的建設及驗收手續。

  第二條 工程設計

  本項目工程施工圖設計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設計費用。

  第三條 工程發包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對外發包的工程僅限于本項目的主體工程,即包

  括: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施工單位

  乙方選定的施工單位須具備國家規定的施工資質,且選定程序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工程期限

  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本項目建設期為兩年。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須在前述建設期內,具體工程期限在乙方進行工程發包時由甲方確定。

  第六條 工程施工監理

  為確保工程能按照規定的標準及要求進行,由甲方負責委托工程監理單位對本項目工程施工進行全面監理。乙方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要求施工單位接受甲方監理單位的全面監理,以保證本項目工程能優質地完成。

  為確保工期,在土建過程中,如穿插甲方的其它工程施工,乙方須全力配合,并指令施工單位按照要求做好有關配合工作。其間乙方以及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以及甲方其它工程的施工單位收取管理費用。

  第七條 材料供應及工程檢查

  對特殊設備和工程關鍵部位主要和大宗材料,由甲方、監理單位與乙方共同商定,并由乙方以書面形式提報品牌、數量、規格及單價清單,甲方和監理單位共同審核確認品牌、規格和單價后,方可由乙方或施工方采購。

  甲方有權對工程施工進行檢查,乙方應按甲方的檢查意見指令施工單位進行相應施工行為。

  第八條 工程驗收

  工程完工后應接受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甲方/政府主管部門的聯合驗收,對未達到要求的部分,乙方應指令施工單位無條件整改。在乙方及施工單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本項目工程后,應由乙方將工程驗收所需要的工程資料包括工程項目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書、工程量計算書、全套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竣工圖紙等交付給甲方,并且經甲方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工程驗收。

  第九條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項目工程款實施_______方式進行結算。雙方理解,準確工程費用有待“建筑設計圖”出圖后,并結合實際工程量方可確定。為方便合同履行,甲方將按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直接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條件須事先經甲方同意,且最終結算價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公司審定后的價格為準。

  乙方選定的.施工單位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的3個工作日內應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工程款發票。

  第 條 其他條款

  乙方負責工程實施過程中)疏通建委、規劃、環保、市政、城管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和協調周邊關系,使工程能夠順利實施,因乙方自身原因給工程帶來罰款及其他問題,由乙方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所有費用。

  第十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北京新宮昕源益達投資管理公司蓋章認可后立即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及單位性質、名稱變更,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3、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應將該爭議提交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建設合同3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新廠區東界河砼石駁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一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南通柴油機股份有限公司遷擴建工程

  工程地點: 鐘秀東路延伸段、通州界西

  工程內容: 廠區東段界河砼石駁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砼石駁基礎及板墻

  三、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7月25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5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40天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約1600,000(大寫:壹佰陸拾萬),工程量按實結算。實際總價待審計結算后下浮 8 %。

  七、甲方代表:

  八、乙方代表:

  九、甲方工作

  1、做好各環節的協調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用電、水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十、乙方工作

  1、服從甲方統一管理,按照甲方施工平面規劃及要求堆放材料和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現場井然有序,文明整潔。

  2、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組織人員和機具投入施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控制點和各項指標的實施。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范及技術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指令,在施工過程中定期按標準和規范進行自檢,隨時接受甲方的質量檢查。

  4、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修補費用和損失。

  5、做好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其他施工單位的已完成工程損壞、破壞時,由乙方承擔修補費用和損失費用。

  6、做好安全防護和保衛工作,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7、遵守當地政府、甲方有的關規定。

  十一、進度計劃

  乙方必須按照工期要求及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

  十二、質量控制與交工驗收

  1、質量控制

  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規范標準控制工程質量,隨時接受甲方代表的監督和檢查,按照甲方代表的要求無條件進行整改、返工、返修。

  2、交工驗收

  工程驗收合格

  十三、安全施工

  1、乙方應建立施工安全保證體系,設專職安全員,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安全事故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完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十四、物資供應

  1、所有主材由乙方供應。

  2、乙方供應的物資均須有合格證、質保書。

  3、物資費用

  乙方負責所有施工范圍內設備、材料的卸貨和二次倒運,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五、工程預結算

  結算方式:施工結束后按審計工程量結算

  十六、工程款支付

  開工付合同總價10%,基礎施工結束付合同總價20%,板墻施工結束付合同總價40%,剩余30%待審計結束后一次付清。

  十七、保修

  1、保修范圍:乙方承擔的全部工程項目

  2、保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八、爭議

  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的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及其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九、其他

  二十、合同生效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后生效。

  二十一、雙方約定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檢測方)

  學校幼兒園工程進行檢測,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是想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如皋市外國語學校附屬幼兒園

  結構類型:框架

  建筑面積:11658平方米

  施工單位:南通大辰建設集團

  監理單位:如皋市規劃設計院

  鑒證人員:湯友云

  工程監督注冊號:

  工程地址:位于如皋市政法路以西,如皋市檢察院以北

  建設單位:如皋市外國語學校附屬幼兒園項目負責人:朱建梅電話:

  二、檢測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建筑節能檢測、建筑水電檢測、墻體材料檢測、防水材料檢測、建筑門窗、飾面材料、室內環境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三、檢測程序

  1、由甲方將受檢產品送到乙方實施檢測。

  2、需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提前一天(扣除節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須填寫檢委托單,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檢測收費:按實際建筑面值計算,計取標準為付費方式:

  1、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后一次性結清。

  2、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意義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托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甲方應于檢測活動開始前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并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3、甲方委托檢測前,應將見證單位及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鑒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在委托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托單。委托單應采用乙方統一樣式,并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5、檢測項目屬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并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6、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方的協商,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學家檢測報告。

  8、對在建筑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合同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9、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計量證書的復印件。

  2、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援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3、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但如檢測現場或樣品不具備檢測條件或跟委托不符等情況導致檢測無法進行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5、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后日內通知甲方(節假日除外)。

  6、按檢測相應的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并出具檢測費用清單。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的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3、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的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七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2、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5

  委托人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托人:(簽章) 監理人:(簽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簽訂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盲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支付報酬,按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

委托建設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建筑實體工程檢測事宜進行檢測。乙方根據國家規范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并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為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檢測報告提交對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報建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檢測服務范圍及時間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

  2.鋼筋(含焊接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

  3.建筑用砂常規檢測;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

  5.砼強度檢驗;

  6.砂漿強度檢驗;

  7.簡易土工試驗;

  8.摻和料(粉煤灰)檢驗;

  9.瀝青檢驗;

  10.防水卷材檢驗;

  11.墻體材料(強度)檢測主體結構檢測:

  12.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

  13.砼保護層厚度(鋼筋掃描)檢測;

  14.砼樓板厚度檢測;

  15.砌體基本力學性能檢測說明:因施工質量、試件制作等原因產生的各類現場實體檢測甲方另行委托,費用按實計算。

  三、合同單價

  1.本合同按單項(或工程平方米費用包干方式)進行收費核算;

  2.本次各項檢測費用合計約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檢測前預付總檢測費用的____%-____%預付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元。

  2.其他的付款方式如下主體工程結束付_______整,剩余款項所有報告全部提交一次性結清。

  五、相關權利和義務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后,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托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并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議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咨詢服務的'權利。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XX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咨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乙方權利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a;行業標準a;企業標準。

  七、甲、乙雙方按照上述條款履約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請合同管理機關行政調解;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7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托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托人委托的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監理范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列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托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托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托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理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托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托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托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權限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托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托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托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款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供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構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托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托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監理便函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托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直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托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托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委托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托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托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托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現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現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委托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托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托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進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泄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

  第四條 監理范圍和監理工作內容: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

  第十條 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復。

  第十二條 委托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

  監理人自備的、委托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

  補償金額=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托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 ____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并免費提供____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_ 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0XX年二月

委托建設合同8

  委托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以下工程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范圍:

  5、招標方式:

  二、委托范圍

  1、提供招標前期咨詢,擬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托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的權利

  (1)對委托項目的招標程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托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托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用委托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托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項目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制作費;

  (4)代理本項目應支付放入稅金;

  (5)代理本項目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項目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托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并在招標文件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并承擔,委托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托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托方;委托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項目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后,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托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9

  第一章合同雙方

  1.1委托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1.2受托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1.3甲方是公安部直屬綜合性研究所,是國內警用裝備最大的科研生產基地,并為全國公安及社會公共安全防范部門提供器材與技術服務。

  乙方是具有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能力的工程咨詢企業。

  甲方擬在自

  第二章委托管理工作范圍及內容

  2.1項目的功能策劃及論證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進行項目的功能策劃與論證,在甲方進行的工作的基礎上,從項目整體規劃分期開發的原則出發,并準備有關資料申領項目的規劃意見書,必要時,申請調整項目的控制性詳規條件,并辦理所需手續。

  2.2項目建筑設計方案的招標(征集)

  甲方委托乙方以經甲方批準的功能需求報告為依據,進行項目整體建筑設計方案的招標或征集,側重于一期開發項目建筑設計方案的需求協助甲方選定其中優秀的方案,并在深化與完善方案設計的基礎上完成方案的專家論證和政府審批,進而協助甲方與中標(中選)的設計方簽訂工程設計承包合同。

  2.3辦理開發建設的政府手續

  甲方委托乙方于該項目開發前期及工程建設期間,在各項工作現狀的基礎上,負責或配合甲方繼續進行政府規定的立項、規劃、土地、建設、市政公用、街道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門的各項手續,組織協調有關工作。上述手續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與報批,辦理建設經濟適用住房所需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及租賃許可證、組織建設用地的評估并協調簽訂國有土地使用合同;組織消防、人防、園林、交通及節水的報批;辦理市政各口(包括雨污水、供水、供電、天然氣、電信、道路、綠化、環衛環保)方案的咨詢與審批,辦理市政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驗收接用手續。

  乙方的工作應無損于該項目手續方面已取得的成果,保證手續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保證在辦理和協調各項手續的過程中不耽擱該項目進度、技術、質量、成本計劃的實現,并盡可能保證甲方對規劃和建設的其它要求。

  乙方無權以辦理責任范圍內的手續遇到困難為由,延誤或中止本合同的執行。

  2.4處理與項目周邊單位的關系

  乙方管理該項目期間,應在充分了解和接受該項目與周邊相鄰單位關系現狀的基礎上,從維護甲方的利益出發,維持或改善與周邊單位的關系,包括但不限于與地方政府就該項目工程實施形成的管轄關系,施工擾民與民擾施工的關系等。

  2.5工程協調及監理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監督、控制、協調、管理設計、施工、監理三方的工作的工作,負責解決和協調工作中的任何問題,確保進度、技術方案、質量、安全、成本等計劃的全面實現。

  2.5.1對監理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該工程的施工監理工作,監理取費安工程總造價________的計取。為辦理有關政府備案手續,甲方與乙方將在該項目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的5日內另行簽訂監理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構成主從合同關系。

  2.5.2對設計方的管理

  乙方在該項目中代表甲方負責對設計方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編制各類設計承包合同和設計任務書,制定設計總承包與設計分包的框架,在公正議標的前提下,推薦建安工程的設計分包人及各市政工程的設計人,監督并管理設計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應對設計方重大的設計方案通過經濟技術論證進行審定。乙方對甲方與設計方之間的合同,在符合甲方利益和要求的基礎上,經甲方書面認可后,具有調整處置權,有權向設計方就有關技術和設計問題提出任務變更和新的工作要求。甲方還應負責建安工程設計與市政工程設計之間的協調。

  2.5.3對施工方的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該項目建安工程與市政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制定該項目的建安工程與市政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和分包的框架,編制施工總承包及各專業分包工程的招標文件,經甲方批準,代表甲方組織招標和評標工作,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客觀公正地推薦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甲方要求乙方代表甲方負責各項施工合同的制定和執行,在該目建設和保修期間-=并管理施工單位履行其合同義務。乙方應負責建安與市政工程各承包商之間的關系的協調。乙方具有對項目施工進度總控制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定權,有權批準發布關于局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審定權等,以上各項權利的使用,必須約定程序通知甲方。乙方在批準發布全部工程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時,須事先報經甲方批準。

  2.6進度計劃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制定,包括編擬并適時調整項目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并在此計劃的基礎上,建立兩套計劃系統,即約定業主與管理公司工作關系的月/周計劃系統,及約定各參加建設單位工作行為的現場施工的三級計劃系統。上述項目開發建設進度總控制計劃應涵蓋自項目立項直至竣工驗收的全過程,包括在這一過程中所需進行的全部主要工作內容的原則性安排,不論這些工作是由管理公司自行完成,由其它單位在管理公司的協調下完成或由業主完成,總控制計劃由管理公司編制,并報業主核準后生效,乙方應督促、協助參加項目建設的各單位按照上述總控制計劃的要求,編制各自的工作計劃,使之相互協調,構成三級計劃系統,并檢查各類進度計劃執行情況,監督并通知有關單位采取措施趕上計劃進度要求。

  2.7合同管理

  乙方應在對工程內容和設計文件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上,向業主提出工程分項承包范圍劃分的建議,編擬項目合同網絡圖報送業主審批。合同網絡圖的制定應保證:設計與施工充分搭接;明確各承包商之間的工作范圍;有利于各分包商之間進行協調;項目的所有權已包括在相應的承包合同中;發生法律糾紛的可能性最小。

  在擬編項目合同網絡圖后,乙方應建議甲方確定采用國內或國際招標、國內或國際采購,明確總包與分包、供貨商的合同關系及分包商、供應商之間的合同關系,制定各級各類合同的談判原則與策略,確定合同基本條件并編寫詳盡的合同條款。

  2.8組織招標工作

  在合同網絡圖與項目進度總控制計劃獲得甲方批準的基礎上,乙方負責各類建安與市政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包括制定招標工作程序、編制招標文件,推薦投標單位并做資格預審,組織回標、開標、答辯、現場考察、編寫評標報告、協助業主完成決標。

  2.9采購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代表甲方負責該項目重要材料及設備的選型及管理工作。乙方須根據項目功能的要求和工程建設進度情況,進行該項目所需材料及設備的市場調研、選型和廠商洽談工作,并編寫詳細的.采購計劃和能價格比較報告,報經甲方核準后,代表甲方起草供貨合同;待供貨合同簽訂后,負責監督并管理的供貨合同的執行,負責按合同驗收材料和設備,并代表甲方與廠商落實安裝、調試、保修事宜。

  2.10工程造價管理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工程造價管理工作。乙方應在簽署本項目管理合同后3個月內編制控制工程造價的原則辦法并向業主報備。并在項目合同網絡圖和項目進度總控制計劃或甲方批準后,依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投資估算,及時編制項目項目投資總控制計劃。乙方還應在工程實施中負責組織各類各項工程標底的編制,進行標底的審查,負責按時完成該項目各階段、各分項工程施工的概算及其審查工作,包括辦理各種設計變更、現場施工技術措施與經濟洽商。該項目竣工后的一年內,應完成經各單位確認的該項目的竣工結算報告,并提交甲方,如項目分期竣工交付,則應分別按期完成并提報。乙方應負責與甲方審計公司進行必要的聯系和溝通工作。

  2.11工程驗收

  乙方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竣工、政府質檢部門驗收、各項市政工程與該項目的接口工作,辦理涉及驗收的全部手續,并有責任維護甲方經濟利益和法律權益。在該項目建安工程的四方驗收在北京質量監督部門正常備案,以及該項目全部市政工程完工接用后,乙方可以不再保留進駐現場的管理機構人員。

  2.12檔案管理

  甲方委托乙方主持該項目開發建設工程檔案的管理工作,乙方保證在該項目驗收合格時,應有系統完善的、分類合理的全套開發及建設工程檔案(原件),并移交甲方。在該項目工程建設期間凡因工作需要調用上述檔案(原件)時,應向乙方辦理完備的借用手續(借用目的、責任人、借用責任、歸還日期等);檔案原件發生任何遺失、涂改、破損、泄密等,應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2.13租售配合

  如甲方需要對該項目進行市場推廣和房屋租售,乙方應根據甲方確定的銷售方案要求,保證按時按質予以配合逐項落實,同時乙方應向該項目的潛在客戶提供涉及銷售的工程咨詢服務。

  2.14財務管理及稅務顧問工作

  在該項目建設期間,如甲方需要,乙方協助甲方編制項目管理所需的各種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資金計劃、籌資及成本支出表、現金流量表、項目投資估算表等的服務。

  2.15配合項目移交物業管理或運營

  乙方協助甲方進行物業管理或項目運營工作的策劃,如甲方需要,營應組織物業管理公司的招投標,協助甲方決標,并對物業管理公司或項目運營公司及時介入項目的驗收、移交、與接用工作做出安排。

  2.16工程保險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工程保險事宜的辦理,應組織編制項目的工程保險計劃,推薦采用適當的保險險種與險別,主持與保險公司及(或)保險經紀人的洽談,及時合理的安排保險費的分期支付。在發生風險事件時,組織好現場施救、記錄,按時通知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人到現場勘察損失情況,填制索賠文件理賠。在工程竣工前后,與業主協調工程保險與此后的財產保險的銜接,確保業主的財產免招損失。

  2.17工程保修

  負責涉及項目保修的各類合同、文件、資料整理成冊,逐次移交業主或指定單位。在該項目物業管理單位實際接手物業管理工作之前,負責監督該項目相應工程的各施工、供貨安裝等單位有效的履行各自的工程保修責任。在項目工程實際控制權移交物業管理單位后,管理公司有義務配合進行有關工作關系的協調。

  2.18工程質量管理甲方委托乙方制訂項目的質量目標和工作體系,組織參與項目建設的各個單位建立相應的工作體系和工作制度,使之相互協調并監督執行,在甲方已對項目的質量要求作出充分的定義,設計單位已作出初步設計后,編制初步質量實施計劃,報甲方審批。隨著方案設計、擴初設計和招標圖設計工作進展,乙方應更新和深化質量控制實施計劃,并按照最新批準的質量控制計劃對項目質量管理和控制。

  第三章項目管理的標準

  3.1工期進度的管理

  3.1.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的項目開發建設總體工作計劃,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乙方應按此計劃執行。

  3.1.2自該項目正式破土動工之日起,乙方應在________月內使該項目達到建安工程全部完工、竣工手續北京市質量監督站實現備案、市政工程完工及接用完畢。

  3.1.3項目竣工后6個月內,乙方應完成涉及工程結算的全部工作,并完備全部需辦理政府手續。

  3.2建安與市政工程成本管理

  3.2.1依據實際施工圖紙,可按建設部和北京市建筑行業有關的法規和定額編制標底的部分,以在施工圖完成之后的三個月內,乙方對施工圖進行審定后提出的設計變更調整而產生的標底變更后金額為考核基數;對沒有定額而面向市場招標的部分,以甲方批準的中標價的105%為考核基數。

  3.2.2甲方主動提出的設計調整變更或經甲方批準的合理化建議而引起的費用增減;

  3.2.3以上3.2.1、3.2.2兩項之和作為甲方對乙方控制項目建安及市政工程建設成本的考核指標。

  3.3工程質量

  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的工程竣工驗收質量標準,工程達到甲方與施工承包商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質量標準,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考核指標。

  第四章項目管理機構及基本運作方式

  4.1專職管理機構及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經甲方審核,應立即成立專職的管理機構“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工程項目管理”部,并選派稱職人員到位;甲方全權負責評價該機構以及全部組成人員的工作表現及工作業績,乙方對其派出人員的素質和工作能力以及行為后果負全部合同責任:如甲方對上述任何人員的工作不滿意,乙方有責任在甲方提出書面要求后5日內更換有關人員,而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延誤或中止對合同的執行。

  4.2項目部經理

  項目部經理是由乙方選派并由甲方認可的常駐現場的專職管理經理。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代表乙方實行本合同,并向乙方總經理負責。乙方如更換項目部經理,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保證更換水平不低于原項目經理的項目經理。

  4.3會議制度和月報

  該項目的委托管理工作,應遵循“公開、交流、信任”的原則。為保證該項目的有效落實,乙方應定期編制月/周工作計劃,堅持工作例會和專題會議制度。有關專題的會議紀要及例會研究的月/周工作計劃,由乙方整理后在會后的第二個工作日交給甲方閱存。甲方對工作計劃和會議紀要有權質疑,乙方有責任進行答復。乙方于每月7日提交上個月度的項目管理月報。

  4.4合同的簽署

  在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工作范圍內,凡屬該項目對外合同以及對合同的修改書、補充協議的簽署均在甲方與有關方之間進行,甲方委托乙方的只是合同的額起草、合同的執行以及合同的管理工作。

  4.5款項的支付

  該項目工程建設及開發所涉及的合同款項和其他款項,甲方委托乙方按時編制詳盡的款項支付憑證,報經甲方批準,由甲方按相關合同規定或計劃直接支付。

  第五章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對乙方提出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

  5.1.2 提供為進行本合同規定工作所需的各類資料和信息;

  5.1.3充分信任并授權乙方代表代表甲方進行本合同的規定工作;

  5.1.4按時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管理費用;

  5.1.5在約定的時限內批準、認可乙方為進行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而提交的報告、合同、協議、信函和其他文件,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駁回上述文件;

  5.1.6按甲方與設計單位、施工等單位簽署的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

  5.1.7及時支付應向政府各有關部門交納的相關費用;

  5.1.8在工地范圍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辦公場所;

  5.1.9向乙方專職管理機構派出甲方業務協調人(甲方工程代表),便于業務操作層面的協調;

  5.1.10向乙方提供“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建設項目管理部”橢圓印章一枚。

  5.2乙方責任

  5.2.1進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該項目開發建設的管理工作,包括所有相關的合同、工程、商務、財務、行政等方面的工作;

  5.2.2組織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實施本合同規定的工作,并對所派出人員的工作及行為后果負全部責任;

  5.2.3承擔本合同規定工作有關的辦公設施及辦公用品的費用,承擔工作人員和輔助人員的有關費用,自行解決交通通訊手段及費用;

  5.2.4承擔與本合同規定工作的交際應酬費用;

  5.2.5編制項目各類工作計劃和管理工作月報并及時報送甲方指定負責人;

  5.2.6堅持規范例會制度和會議紀要制度;

  5.2.7杜絕工程承包及材料和設備采定購等業務中的營私舞弊、私拿回扣的現象發生。

  第六章管理費用

  6.1委托管理費

  乙方受托進行該項目開發及工程管理的取費以建安及市政工程結算總投資的________計取(以下簡稱管理費總額),管理費總額暫定為________萬元整。甲、乙雙方同意,在管理費結算時,管理費總額大于以上暫定價時,按時結算;管理費總額小于以上暫定價時,按以上管理費總額暫定價進行管理費的結算。管理費的定義詳見附件。

  6.2管理費支付辦法

  6.2.1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萬元整。之后第二個月起,于每月1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連續支付直至政府質監部門接受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當月為止;

  6.2.2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后10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即管理費總額與已付管理費的差額;

  6.2.3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了本合同3.1款規定的進度延長,甲方應在管理費總額的基礎上,每延長一個月,向乙方增加支付費用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6.3管理業績獎罰

  6.3.1因乙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本項目開發周期或施工周期較本合同3.1款規定延長,則每延長一個月,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管理費________萬元作為罰金。

  6.3.2因乙方管理不善的原因,造成項目最終結算金額超過本合同第3.2款規定的成本控制指標,則每超過1%,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管理費________萬元作為罰金。

  6.3.3如項目無法正常通過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備案,或達不到甲方與施工單位協議約定的其他質量標準,則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管理費________萬元作為罰金。

  6.3.4如項目實現了全部管理目標,其中:

  ⑴每提前一個月完工甲方獎勵乙方________萬元;

  ⑵每節省投資1%甲方獎勵乙方________萬元;

  ⑶本項目榮獲長城杯甲方獎勵乙方________萬元。

  第七章合同期限和合同的中止/終止

  7.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該項目工程初裝修核驗完成,取得核驗證書并完成工程結算,甲、乙雙方結清本合同規定的管理費后,本合同即終止。

  7.2甲方保留視乙方工作表現和管理業績而繼續執行合同或隨時終止合同的權利,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中止/終止通知后30天生效:乙方不能以接到通知為由,在中止或終止行為生效前停止執行本合同,或蓄意延誤本合同的執行,否則甲方有權利向乙方追索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7.3甲方延期支付乙方管理費,在乙方向甲方發出催款通知后15日內,仍未收到款項(雙方另達成協議除外),乙方有權發出中止合同的通知,并于發出通知后15日生效。中止通知書發出后,乙方有權自行停止部分管理工作。

  第八章其他

  8.1不可抗力

  由不可抗力原因(如戰爭、自然災害、動亂、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由重大變化,或政府對該項目的專項行政管理措施有重大變故等)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或達不到預期目標,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動順延;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管理期限的必然延長,在三個月以內乙方無權提出獲得延期管理費用的要求;延長超過三個月(不含)以上,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延期管理費的數額。

  8.2違約

  甲乙雙方有乙方違約,則對方有權利向違約方要求經濟賠償,并追究違約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8.3保密

  乙方承諾在合同期間內和合同期滿三年內不將有關該項目的技術和商業秘密透漏給與本合同事宜無關的任何個人和機構。

  8.4爭議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如甲乙雙方不能達成協議一致,應交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8.5修改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書面補充協議規定。

  8.6法律

  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7本合同由雙方法人代表蓋章、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執正本、副本各一份,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法人代表(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蓋章):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條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愿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業網站及網站推廣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辦域名申請注冊服務:

  1、甲方委托乙方申請國際頂級域名____個,價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申請中文域名______個,價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 域名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網絡主機空間租用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經濟型網站______元/年,<10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在線訂購>標準型網站______元/年,<15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支持asp語言,access數據庫,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精美型網站______元/年,<___m主機空間,___個e-mail信箱,支持_________,無限制數據流量,高速網絡帶寬,在線訂購>

  第三條 :網頁制作服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網站所需頁面。甲方須提供樣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時,須乙方代拍產品照片時,乙方收取成本費。企業網站首頁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簡體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繁體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英文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日文設計制作費:_______元,網頁制作費用合計______元。超出問題按____元/頁計費。

  第四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支付域名注冊費,主機租用費和網站首頁設計費共______元。網頁制作完成并上傳至互聯網后,甲方應在一周內將余款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匯票或銀行電匯。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或不付費時,乙方有權關閉甲方租用的服務器的使用帳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戰爭,臺風,地震,海嘯,國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務器停止運行,乙方以天為基本單位,向甲方賠償延長租用服務。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網站空間租用費用的90%甲方網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甲方必需保證提供數據的合法性,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損害其他企業利益,對甲方網站上的內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免責條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聯網絡,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戶的訪問速度下降,有時在對服務器進行設置或安裝用戶程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服務器上都有可能發生,是正常現象,甲乙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七條 :售后服務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網站有利于促銷:通過網站向訪問者展示產品、對銷售提供支持,有多種具體表現方式,如主要頁面的產品圖片、介紹、通過頁面廣告較好體現出企業形象或者新產品信息、列出銷售機構聯系方式、銷售網店信息等,或者具有積累內部網絡營銷資源和拓展外部網絡營銷資源的作用 。

  網站完成后一年內,乙方為甲方免費添加網頁___張,產品___個。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為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未接到甲方終止本合同的有關正式文件,視為雙方續約,續約期限為______年。

  第九條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開具的收款憑證為準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7.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實際使用里程為每月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機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元人民幣。

  電話: 網站:

  聯系人: 聯系人: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委托建設合同11

  xx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規范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行為,明確建設單位和代理機構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托人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其他)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于xxxx年xx 月xx 日,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潯陽區金雞坡 3﹑工程規模: 總工程規模:占地面積約200畝。建筑面積約11萬㎡。分期實施。 4﹑單向合同估算價: 5﹑結構及層次:

  第二條 招 標

  1﹑招標方式:

  2﹑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以內的土建、水電安裝工程項目

  第三條 招標代理合同天數

  1﹑開始時間: 2﹑完成時間: 3﹑合同完成總日歷天數 天.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按 項內容

  一﹑確認請在標題前打√反之打×.

  1. 提供招標前期的咨詢工作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2. 申報及填寫有關的招標資料及表格;

  3. 起草招標公告或邀請書;

  4. 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入圍投標單位的確定;

  6. 編制招標文件及備案;

  7. 招標有效期內授權乙方簽章認可有關招標事宜;

  8. 組織踏勘現場和答疑會,并將答疑會內容形成書面文字 解答送給各投標單位;

  9. 編制標底;

  10. 編制工程量清單;

  11. 組織開標﹑評標﹑協助定標;

  12. 編制評標報告;

  13. 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14. 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5. 協助招標人調查,了解有關招標活動的投訴,處理糾紛工作;

  16. 其他委托內容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權利

  1. 對委托項目的.程序有知情權;

  2. 對擬發出的招標文件有審閱權;

  3. 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為原始資料;

  4. 收回在實施委托業務過程中借給乙方的全部資料;

  5. 有權要求乙方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的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章程;

  2. 及時完整的提供項目施工圖紙﹑招標人的招標要求﹑期望及其他有關招標資料;

  3. 招標人應按合同,規定配合招標代理機構開展代理業務,對代理機構編制的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有關技

  術資料及填寫的有關招標表格等按要求審查后蓋章.

  同時將蓋章審查后的有關文件﹑表格及有關技術資料及時送招標監督機構備案(可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審定招標程序及對有關招標過程中的一切合法行為和活動予以認可;

  4. 參與委托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5. 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標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費;

  6.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7. 招標人對應保密內容負有保密職責,不得泄密.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

  一.乙方的權利

  1. 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 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范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 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和標底﹑工程量清單編制費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 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過程的真實﹑合法﹑規范﹑有效,并在其資格規定范圍內依法從事招標代理業務;

  2.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依法開展代理活動.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文件,應當在發出前告知委托人.

  3. 完成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 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對代理事項保密;

  5. 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

  6. 向委托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托人存檔;

  7. 負責本次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責任人 (簽字).電話 .

  8. 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轉讓第三方;

  9. 由于招標代理機構在代理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造成代理人工作嚴重失誤或泄漏標底及其他保密內容,使招

  標人收到重大損失的,招標人可依法扣減代理費用,

  對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權依法提出責任賠償;

  10. 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費用的約定及標準

  招標代理費、標底編制費依據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計價格【20xx】1980號或按《關于頒布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與標準的通知》贛價房字【20xx】1號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收費標準按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 幅度不超過20%.

委托建設合同12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將 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施工圖紙 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 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 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 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 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 (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 元或僅支付 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海南易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條開發內容

  受甲方委托,乙方承擔甲方網站的開發建設任務。為了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開發維護內容:申請域名

  二、網站開發與制作。

  三、專用電子信箱___ M,可分配___個獨立郵箱。

  四、贈送網站計數器。

  第二條開發建設費用:

  網頁設計費:_¥________元。

  費用合計:¥_______玖仟伍佰元整)

  網站運行期限: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須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總款項的30%定金______元,,余款在整個網站建設完畢驗收后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雙方責任和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頁內容雙方共同商定。乙方負責網頁的創意、設計、制作,并參考甲方的意見和建議。

  四、乙方負責合同期內網站的域名維護和網頁維護工作。

  第五條續約: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版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網站的版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允許乙方在首頁標注“本網站由海南易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負責技術提供”字樣。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一、本協議從訂立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

  三、甲方延期付款的,每日滯納金為協議金額的千分之五,反之,乙方延期交付的,每日罰金為協議金額的.千分之五。

  四、由于不可抗拒等客觀原因(如電信線路問題)致使網站在使用期到期未能繼續訪問或開通后出現暫時的訪問故障,均不視為乙方責任和違約,乙方有責任對上述問題予以解決。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可作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本協議簽訂所在地的海口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八條生效:雙方簽定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海南易極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0898—66738950 66698200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6號華能大廈7B1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建設合同14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委托方將項目的招標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范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托方(甲方):代理方(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年月日

  有關訴訟代理委托合同(2)新整理版

  有關訴訟代理委托合同(2)新整理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為____ %,乙方為____ %.

  第三條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

  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建設合同15

  甲方:

  乙方:***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甲方的 工程由乙方負責檢測,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檢測內容

  1、檢測項目內容:按國家有關規范規定對所需項目進行檢測。

  水泥、石子、砂子、鋼筋、焊件、型剛、撼砂、燒結普通磚、空心磚、多孔磚、砼空心砌塊、白灰、陶瓷磚、含水率、砼配合比、砂漿配合比、砼試塊、砂漿試塊、防水砼試塊、防水卷材、水、電、窗、錨栓拉拔、主體結構等項目。

  第三條 檢測程序

  一、原材料檢測,由乙方每周一、四、六道甲方施工現場將受驗樣品取回進行檢測;

  二、現場檢測,甲方須提前二天通知乙方;

  三、每次取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填寫檢測委托書,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乙方按規定時間出具檢測報告,由甲方道乙方領取檢測報告。

  第四條 檢測時間及雙方責任

  1、甲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取樣送試。

  (2)現場檢測時提供必要檢測條件(如:水、電、現場等)。保證檢測過程中試送

  2、乙方:

  (1)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工整、科學、準確即使的.完成檢測工作。

  (2)現場檢測過程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其事故責任自負。

  檢測過程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條 檢測收費標準如下

  1、檢測費用按2.60元∕米(磚混、框架);

  2、出現重復檢測費用另外收取(收費標準件附表);

  3、檢測費用收取方式:開工簽訂合同時,50000.00元∕棟;主體工程完工時,追加30000.00

  第六條 其他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訴訟管轄法院為工程所在法院。

  1、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蓋州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聯系人: 聯系人:

  電話: 電話: 0417-6556277

  地址:

  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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