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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時間:2022-12-28 18:29:4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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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委托代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律師委托代理合同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辦理相關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權限以及辦理的具體事項為:全權代理、特別代理:代為取證,代為與對方談判、和解、代為起訴、應訴、撤訴,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上訴,代為簽署和解協議,代為簽署法律文書,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受對方給付的款物,代為接受法院的執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訴訟費,執行費;以及代為辦理其他與該代理事務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當真實的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相關的材料和必要的協助。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全面的履行職責,勤勉誠信,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辦理案件過程中所需要的訴訟費、鑒定費、保全費、執行費、工商查檔費等實際發生過的與案件有關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案甲方按風險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共計收取甲方訴爭數額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費。

  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一、一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5%;

  二、二審審判完畢收到判決書3日內支付2.5%;

  三、執行完畢收到執行款當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審、二審及執行,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撤銷委托,甲方單方面撤銷委托,代理費條款繼續生效。訴訟費、保全費甲方預交,多退少補,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如能得到對方給付的賠償款或其他財產(甲方同意通過調解),代理行為終結,乙方收取調解數額15%代理費。

  七、本合同雙方蓋章或簽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代理事務完結為止。

  甲方:乙方: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與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龍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糾紛 事宜,現委托乙方指派的 田武、李鳳儀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向廣州市天河區前進街前進第一股份合作經濟社發律師函。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根據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甲方同意于簽約后就上述委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人民幣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費用不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委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律師函發出時 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 無 。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本合同簽訂時間: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3

  委托人___(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托___(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處理,經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律師為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___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并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系,其聯系電話為:___,甲方確保上述聯系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即代為調查取證;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為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鑒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___%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___元,則按照___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應付律師費數額的___%.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___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___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

  電話:___

  地址: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4

  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糾紛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

  1、 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 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于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后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______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5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甲方第 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元,標的費 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 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6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交通事故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議定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交通事故糾紛案審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負責辦理有關法律事務,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如實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退還已收取的全部律師服務費,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乙方因甲方過錯或甲方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圍而終止合同的,乙方扣除承辦該項法律事務的實際支出后余額退還甲方。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律師服務費、辦案費,乙方有權終止履行合同。

  五、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________民信律師事務所民事案件訴訟風險須知》,告知其民事案件審理因涉及訴訟參加人的取態與反應、承辦法官依法之自由裁量權、證據之客觀真實與法律真實間的差異等因素,故乙方指派之律師應勤勉的依法辦理案件,且盡量告知甲方須自行承擔可能的訴訟風險。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全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等。

  一般代理

  七、根據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________元。于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繳清。

  乙方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辦案費(含鑒定費、公證費、辦案所需差旅費、以及乙方代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八、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撤訴及案外和解等)。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十、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7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XXX

  乙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l.乙方委派__律師作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沖突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和代理事項有關的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元人民幣(小寫)(大寫:______________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

  (2)開戶行:______________

  (3)帳號: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9

  甘公律民代字__________號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與一案,現委托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審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五、根據《甘肅省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元,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______元。

  六、本合同簽訂后,新增加的訴訟標的和反訴案件代理費另行收取。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_____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4、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_________元

  2)辦案費:_________元

  3)備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5、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6、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7、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8、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9、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11、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及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家庭)為聯絡人員,聯絡地址: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xxxx年xx月xx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杜福祥經濟詐騙、甲方與黃偉借貸糾紛兩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在甲方與 兩案的一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律師完成代理訴訟活動。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按乙方律師要求的期限,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及證據線索,并保證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訴訟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費用及與案件相關的各種鑒定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本案實行風險代理。經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的為:

  1、甲方先支付給乙方律師人民幣五千元作為乙方承辦律師的前期辦案費用,該款項屬乙方承辦人為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文件打印、交通、住宿、餐飲、通訊費、訴訟費及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該費用后,剩余款項計入代理費,即使敗訴也不予退還)。該費用也包括甲方對乙方律師前期代理活動所付出勞動而實施的補償。

  2、代理費兩萬元實行勝訴(即為乙方通過和解、訴訟追回款項十五萬元)為標準的風險代理收費制,如果不能達到十五萬元,甲方按所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追回款項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代理費由乙方在收到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所追回的款項中予以扣除。如案件敗訴,則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費給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3

  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簡稱甲方)因某跨國集團的廠商侵權一案,委托名揚律師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婁彥瓊律師為甲方該事務的一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代理權限為下列內容,共9項:

  1、代為起訴;

  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

  3、代為和解或調解;

  4、代為反訴;

  5、代為上訴;

  6、代為申請執行;

  7、代為簽收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或先予執行;

  9、有權依法轉代理;

  10、一般代理;

  四、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計1000元,該費用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

  若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協議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低于法律規定,剛由雙方對變更部分的律師代理費另行協商約定,并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與委托人協商由乙方包干收取。

  五、雙方的義務

  甲方必須真實的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如因證據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導致案件無法達到甲方滿意,不得無理要求乙方退還代理費用。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必須勤勉盡職,忠于職守,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另簽代理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李雨菲

  乙方:名揚律師所代理人:婁彥瓊

  簽訂時間:20xx年9月6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4

  甲 方(委 托 方):

  乙 方(受 托 方):

  甲、乙雙方就委托 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權限范圍: 。

  三、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 、 及 擔任上述委托事項的承辦人員,甲方指定本單位 (家庭) 為聯絡人員

  聯絡地址:

  電話:

  四、代理收費的取費形式

  1.按收費標準收取;( )

  2.雙方協商收費;( )

  五、代理費用的收取:(依人民幣計算)

  1.代理費用為 元;

  2.辦案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為 元。以上費用的的收取時間和辦法為 在代理活動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務而必須開支的費用(交通、通訊、打字、復印、聯絡等)預計為 元,由甲方預交,乙方在結案提供相應的票據進行結算。

  六、甲方鄭重承諾:以上委托事項未經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對他人的委托;隨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況絕對保證其真實性;未對乙方隱瞞與案件相關的重大情況。否則,乙方有權隨時中止委托承辦工作,有關費用不予退還,并保留追索賠償的權利。

  七、乙方對委托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委托事務進入代理階段后,乙方應盡責盡力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維護委托人的正當合法權益。但乙方不對所代理事務之結果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項的變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減已交或應交的代理費額。

  九、代理律師業務中,乙方不對案件標的承擔經濟責任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承擔。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乙方須加蓋事務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項終止(以授權委托

  合同為范圍,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等情形在內)。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提交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律師委托代理合同15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為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標的:甲方與就民間借貸糾紛(訴訟金額約10萬元)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丁烈鵬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

  三、代理權限: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乙方有權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及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申請執行,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再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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