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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樣本

時間:2022-07-21 14:58:38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合同樣本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樣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托合同樣本

委托合同樣本1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的家具裝飾材料需以零擔或整車方式發全國各地,乙方是從事汽車貨物運輸公司。雙方結合實際,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過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甲方主要生產家具裝飾材料,需要運輸材料以板材和部件為主,其貨物性質屬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裝,不屬于“三危”物品。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派員到甲方查看貨物及包裝,認為可以裝運。今后每批貨物裝運前,乙方除應按甲方的發貨單上數量清點外,還應對包裝是否符合運輸條件進行驗收,如果發現不符合運輸要求,應時提出,甲方應及時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長期、不定時的運輸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 日至二OO六年二月 日,合同期間雙方合作較好,可在期滿前一個另簽訂合同,繼續合作。

  甲方每次發貨時,至少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如貨物重量到達二噸時,甲方派車到甲方廠內裝貨,否則,甲方派車運到乙方指定地點裝貨。貨物交給乙方前的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合同期間,甲方必須將自己的貨物運輸全部交給乙方運輸,乙方必須保證提供優質、高效和中等單價的服務。

  乙方除自己直接運輸外,可以轉由其它運輸單位運輸,也可采用鐵路、水路運輸方式,但乙方應對甲方和收貨人負責,不因其它運輸人的責任而減少或免除責任。

  三、貨物發往地、運價及到貨時間

  序號 發 往 地 貨運單價(元/kg) 到達時間(天) 備 注

  1 福州、晉江、廈門、漳州

  2 廣州、深圳、佛山、東莞 6

  3 臺州、溫嶺、杭州、溫州 6

  4 常州、上海、無錫 0.75

  5 沈陽、大連 0.8

  6 蘭州、銀川、西寧、包頭 6

  7 武漢、荊州 0.60

  8 邯鄲、太原、青島、 0.65

  9 南昌、鄭州、株州 0.65

  10 長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寧、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莊 0.65

  14 烏魯木齊 1.10 9

  1、上列單價是乙方提供的運輸費用的單價。乙方必須保證此表單價是成都市五城區內的中等單價。今后如遇單價調整,乙方應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兩個以上同距離的零擔運價高于上表單價的10%以上時,可以提出調整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提出兩以上同等距離零擔運價證明上列表運價的正確。雙方可根據雙方提供的運價之平均數協商運輸單價。如達不成協議,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發往地”以指的行政區劃。甲方的指定的收貨地點在表內標明的地點的行政區劃內,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均不再增加運費;如果收貨地點不在表內所標明的地點,參照表內的最近地點協商運費單價,也可參照最近地的公里數單價乘以實際運輸公里,計算運費。

  3、上表內的運輸費單價,包括過路過橋費以及運輸過程中停車費等全部費用。到達目的地的下車費由收貨人承擔。

  4、到達時間天,是指甲方將貨交給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將貨物交給收貨人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計了乙方運輸過程的各種情況。

  5、運輸費乙方在交付貨物時,直接向收貨人收取。

  四、收貨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根據甲方的《發貨單》或《提貨單》填寫《運單》,并標明貨物價值。乙方《運單》上的條款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應將貨物交給乙方時,還應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結帳聯和隨貨同行交給乙方。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除將《發貨單》或《提貨單》的隨貨同行聯交給收貨人外,《發貨單》或《提貨單》的會計聯和結帳聯應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后返回給甲方。收貨人是個人時,應附收貨人身份證復印件;收貨人是單位時,應附單位的介紹信。實際收貨人不是《發貨單》或《提貨單》本人時,實際收貨人應持收貨人的委托書,并附收貨人與實際收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收貨人不符合上款之條件時,乙方的工作人員應與甲方聯系如何處理。甲方應及時與收貨人聯系。此期間超過8小時的,除不計算乙方逾期交貨外,收貨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條承擔違約責任。甲方與收貨人未在三日內協商好收貨事宜,或根據甲方指意,可將貨物運回。由甲方按單程運費的1.5倍支付運費。乙方未按本條規定交結貨物,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按《發貨單》或《提貨單》所標明的價值及其它相關費用全額賠償。

  五、貨物保價及保險

  本合同之運輸均為保價運輸,所保貨物之價值為甲方《發貨單》或《提貨單》上所記明的價值。運輸途中的保險費,由乙方繳納。

委托合同樣本2

  委托人:(下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公司名稱: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受托人(下稱乙方)

  姓 名: 身份證: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托經營**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自己原經營的**公司委托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后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后第一年虧損1000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后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托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上級水電部門限水、限電、檢修等特殊原因導致停水、停電除外)。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托經營期滿后,甲方需繼續委托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托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托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調整,政府征地或上級指令造成不能生產經營,重大自然災害等)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簽署時間: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樣本3

  ( ) 第 號

  受委托人: 進賢縣羅溪鎮法律服務所 (以下稱“甲方”)。

  委托人:姓名 ,性別 ,民族 , 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電話:(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1、委托事務及權限: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者 (聯系電

  話:,工作證編號: )、 (聯系電話:,工作證編號:)為乙方 就(與) 法律事務(以下又稱“案件”)提供:

  □一審 □二審 □偵查 □審查起訴 □申訴(再)審 □執行 □仲裁 □勞動仲裁□非訴訟

  階段法律服務。

  代理權限為(詳見《授權委托書》):

  □一般代理□特別代理。

  2、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1)雙方商定按下列方式計算代理費并于本協議簽訂時支付:□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件收費 □計時收費 □分期付款 □風險代理

  (2) 代理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整。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及時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的,法律工作者有權拒絕辦理合同項下案件(風險代理除外)。

  (3)①若選擇計時收費方式的計費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大寫) 元,最小計時單位為一小時,完成本事務約需用 小時,預收法律工作者費用(大寫) 萬 仟佰拾元整。結案后憑計時清單與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②若選擇分期付款方式,約定代理費(大寫) 萬 仟佰拾元整,協議簽訂時支付(大寫) 萬 仟佰拾元整(首次付款不低于總額的30%),余款在 付清。

  ③風險代理,按照案件標的額的百分之 計算并于結案后一次性支付。

  ④法律工作者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實支費用(以下稱辦案費)由乙方另外承擔,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文件快遞費、辦理案件材料復印費、辦理案件所需檔案查詢費、調查費、交通差

  旅費、案件所需的訴訟費用、公告送達費用等等。

  ⑤ 辦案費的支付:雙方一致約定辦案費用(訴訟費及保全費、案件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公告費及應繳金額超過 元的項目除外,由乙方自行支付)采取以下方式支付。

  □包干制。 □據實報銷制。

  合同簽訂3日內甲方先行支付 元作為預交辦案費用,其他實際支出項目費用由甲方根據辦案需要自預交辦案費用中支出,待案件結案時憑合法票據結算,多退少補。

  3、以下視為結案即甲方已經完成乙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并以先到為準:

  ⑴訴訟案件:

  ①受訴法院作出并已送達判決書、調解書或撤銷訴訟、撤銷案件、駁回起訴、準予原告撤訴或被法院視為撤訴裁定、執行終止裁定書等法律文書或甲方已經領取債權憑證或已經實際獲得相關訴訟利益的;

  ②原告或申請人放棄起訴或放棄申請或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③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托;

  ④ 。

  ⑵非訴訟案件:

  ①非訴訟案件的處理部門已經作出終結裁決或者結論性意見或者申請方撤回處理申請或被視為撤回申請的;

  ②相對方完成了滿足乙方要求的行為;

  ③乙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

  要;

  ④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或終止;

  ⑤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甲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⑥乙方解除本協議或撤銷本次委托;

  ⑦爭議雙方自行和解或被第三方居中調解并達成協議或利益方放棄爭議利益的;

  ⑧委托事項涉及乙方的期待利益已為乙方或其指定方實際受領或享有;

  ⑨ 。

  4、甲方和法律工作者的義務:

  ⑴遵守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勤勉盡責,維護乙方的最大利益;

  ⑵及時向乙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⑶不超越乙方授權行事;

  ⑷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⑸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泄露乙方委托事務相關信息。

  5、乙方的義務:

  ⑴與甲方和法律工作者誠實合作,向法律工作者如實、全面、及時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

  ⑵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法律工作者;

  ⑶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法律工作者,否則所造成

  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⑷按照約定支付法律工作者費和其他費用;

  ⑸無論何種情況,乙方向甲方法律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規定。

  6、協議的解除:

  ⑴經書面通知,乙方可以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一旦收到乙方的解除通知,甲方法律工作者立即停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⑵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預付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⑶如果乙方違法本協議第5條第(5)項約定的,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務;

  ⑷本協議因上述情況解除,乙方承諾仍繼續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法律工作者費和實際發生的其他費用。

  7、風險告知:甲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向乙方送達《風險告知書》。甲方和法律工作者向乙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甲方或法律工作者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8、協議的完整性和可分性:本協議作為甲方和乙方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并應當予以履行。

  9、 生效條件:本協議在雙方簽(章)署并由乙方支付法律工作者費(如分期,則為首期付款)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之義務,但法律工作者在簽訂本合同前提供的法

委托合同樣本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維護其所擁有(甲方)的服務器事宜達成一致,特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執行。

  第一條 合同項目:甲方負責購買服務器,購買相關軟件使用權,并負責將服務器存放在電信(網通)機房。乙方負責該服務器的硬件故障的排除,(甲方負責硬件的采購費用)。及軟件安裝、升級、服務器管理和軟件故障的排除。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如果在服務器上安裝其他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

  2-1-2 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系,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如甲方利用服務器開辦電子公告欄目,甲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發布信息的審核,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人制度和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甲方對于在電子公告欄目當中出現的信息負責。

  2-1-3 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以及進入和管理服務器的口令、密碼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因甲方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上述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2-1-4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甲方執行本合同的聯系人、信息安全負責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網絡、設備和服務器的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因甲方以上人員(包括已經離開甲方的甲方原雇員)的行為或者不作為而產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2-1-5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權利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復制、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1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對服務器系統平臺進行日常維護和監控,以保證甲方信息服務器的正常運行。對服務器上數據的進行配合備份工作,數據備份工作由甲方主要自行負責。

  2-2-2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承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的知識產權均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權復制、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2-3 甲方自行安裝軟件或進行系統配置如導致系統無法使用,需要乙方進行恢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三條 服務內容、費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詳細服務內容由附件描述。

  3-2 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壹年服務器維護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10000 元,大寫:壹萬元整。其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3-3 甲方采取轉賬的方式付款。

  3-4 在本合同簽定后3個工作日內(即年月日前),甲方將________費用共計________元支付乙方;甲方于年月日前,將________費用共計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3-5 乙方將于服務器開通之日起為甲方進行服務器系統平臺的維護。

  3-6如甲方付款逾期,除補交應付金額外,其拖欠的天數每天按應付金額的0.3%另付滯納金。第二年的相關費用如未按時支付,甲方除支付滯納金外,乙方還將隨時終止合同所約定的相關服務。

  第四條 合同期限

  4-1 本合同自文尾指定日期生效。合同有效期壹年,即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合同到期時,雙方如需要繼續合作并對本合同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雙方認為某些條款需要修改,屆時雙方另簽合同。

  4-2 如果在合同期間或期滿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務,雙方另簽合同。4-3 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五條 合同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5-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終止,終止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5-1-1 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破產。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或者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1-2 一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5-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5-1-4 依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而終止。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提出終止要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已交納的費用不得要求返還。甲方擅自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3 本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沒有按時支付續約款項,則雙方認同本合同執行終止。乙方屆時取消服務器系統平臺維護服務。

  5-4 由于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權利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過失,不應視為對任何其他權利或追究任何其他過失的放棄。所有放棄應書面作出。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委托合同樣本5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土地估價等事宜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方因了解土地市場價值,為政府協議出讓該地塊提供價格參考依據的目的,委托乙方對下列土地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價值進行評估,估價范圍為:

  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估價需要,保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上列土地之價值予以客觀、公正地估價,最后出具該委估土地的估價報告書,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給甲方。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將委估土地的權屬資料、規劃指標、原有合法建筑面積及增加建筑面積等估所必要的資料提交給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查閱、抄錄委估房地產估價所必要的資料。

  甲方應提交給乙方的資料具體如下:

  1、項目總體情況介紹

  2、項目規劃總建筑面積、原有合法建筑面積及新增建筑面積

  3、項目各地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項目各宗地紅線圖

  5、其他

  三、甲方統一組織現場查勘時,乙方需要在規定時間到現場勘察。

  四、乙方對甲方委估土地的文件資料應妥善保管并盡保密之責,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

  五、甲方應付給乙方的估價服務費依甲乙雙方認同的下列收費辦法計算: 本次評估標估價金額為人民幣 元,按照《國家計委、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計價格[1994]20xx號)文件規定的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本次估價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應在委托當日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幣 元, 并由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款收據,定金的具體數額由乙方根據估價項目的大小及復雜程度而定。余款待本項目地價評估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付清。

  六、乙方如無特殊原因和正當理由,不得遲于雙方約定的時間交付估價報告書,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價報告書應賠償甲方估價服務費 5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交前述有關文件、圖紙、憑證等資料,乙方可按耽誤時間順延估價報告書的交付時間。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斷委托估價請求,乙方工作已經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則應付給乙方全部估價服務費的 %,或已付的估價服務費不予退還,上述兩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價報告書次日起3日內,如對估價結果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請復估或重估書,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申請復估或重估書次日起3日內,完成委估房地產的復估或重估報告書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價費用。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者,視作甲方已認可估價成果,估價報告書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公證機關執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樣本6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制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專項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專項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上述法律事務的專項法律顧問/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委托事項及要求

  1、

  2、 3、4、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上述法律事務中甲方的專項法律顧問/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情況,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

  1、 2、 3、

  乙方戶名:

  開戶行:

  帳 號: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委托合同樣本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產經紀服務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出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區。

  二、房屋權屬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種:

  A、商品房;B、已購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

  D、經濟適用房;E、其他類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日期年月日,產權證號為京房權證字第號,房屋所有權人。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用途為。

  五、房屋抵押貸款情況為下列選項中的第種:

  A、無住房抵押貸款;B、有住房抵押貸款,抵押權人為銀行,至今未還貸款余額約人民幣(大寫)元整(¥)。

  六、房屋現狀為下列選項中第種:

  A、空房;B、自用;C、已出租。

  甲方對上述所售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及有效性負責。

  甲方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甲方對違反國家法律及北京市關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購房人申請貸款的時間不計在內)。

  第三條委托出售價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價人民幣(大寫)元整(¥)代理出售此房產。此價格、不包括居間服務費、過戶服務費及房產過戶時發生的甲方應交的各項稅費。

  二、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成交價作為與潛在客戶洽商售房交易價格。

  三、甲方在未與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項。

  第四條付款方式

  一、如購房人為一次性付款,則乙方自甲方與購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權屬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房款轉付給甲方。如甲方與購房人未能按《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付,則款項的轉付在完成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如購房人為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則乙方自甲方與購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權屬過戶手續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首付款轉交給甲方,在銀行放款后三個工作日內由貸款銀行直接將房屋余款轉付給甲方。如甲方與購房人未能按《買賣合同》中有關約定日期進行物業交付,則該款項的轉付在完成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甲方在銀行的帳戶為:開戶人:帳號:

  第五條乙方為甲方代理服務的項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務費的標準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務項目:

  1、通過乙方自身的信息庫、媒體廣告等為甲方搜尋購房客戶信息;

  2、代甲方與潛在客戶洽商交易、引領潛在客戶看房并協助買賣雙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購房人購房定金并為客戶開據收據,然后將代收的購房定金轉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為甲方及買房人辦理居間服務,并代辦房屋過戶手續和房屋交接手續;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鑰匙及各種證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各項信息機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為項:

  1、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為房屋成交價的%;

  2、代辦上述房產的產權過戶服務費合計人民幣1500元;

  3、代辦按揭中的房產,甲方需乙方協助辦理提前還貸的手續費為人民幣3500元/筆。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價之上加報乙方%的代理服務費;甲方應當交付乙方的代理費,由乙方在代收買房人的購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條甲方確認以第種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產

  一、獨家代理

  1、甲方確認乙方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元整(¥)。此定金作為約束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辦理房產權證過戶和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將房屋賣出的保證。

  3、乙方應當利用經紀人、自身店面、網絡、展會、房源手冊、媒體廣告等渠道為甲方房產進行宣傳推廣,同時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其他銷售費用;

  二、非獨家代理

  1、甲方確認乙方為代理出售此房產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權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時代理此房產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況下為甲方進行廣告推廣,并承擔銷售費用;

  3、在委托期限內及本協議終止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成交,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授權范圍

  一、甲方同意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二、甲方同意將此房產的鑰匙交由乙方妥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產之用。

  三、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發出關于此房產的推廣廣告。

  四、甲方授權乙方代理甲方與潛在客戶對此房產簽署預定協議并代收定金。

  第八條甲方應按如下規則為乙方完成代理服務提供條件

  一、保證對此房產擁有合法處置權;房產所有權人委托甲方代辦出售事宜的,甲方應將委托人出具的授權甲方出售本項房產的委托書原件留存在乙方,代辦人同時還應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二、保證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權證》、產權人身份證、代理人身份證、上市申請表、權屬證明及相關證件真實、合法、有效。

  三、保證此房產產權清晰,無糾紛,無查封,無抵押(銀行抵押貸款除外)。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承擔責任,因此給乙方及房屋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為已婚夫婦的,應提交需配偶同意出售的證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證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使用。

  五、甲方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工作,認真接待乙方帶領潛在客戶查看此房產。

  六、乙方與買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應按時來乙方營業場所,與房屋買受人簽署《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和《北京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七、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的有關規定交納房屋權證過戶發生的稅費。

  第九條委托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費提供如下服務

  一、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對房屋進行保潔、消毒服務。

  二、為使潛在購房人對此房產滿意,促成交易,根據需要免費對此房產進行簡易裝修。

  三、根據此房產具體情況通過廣告、展會、網站、媒體對此房產進行專項推廣。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甲方聯系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為準,如甲方地址、電話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給乙方和買受方造成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后生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甲乙雙方約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則應將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證件及資料退還。

  一、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購買人須申請購房貸款,銀行不予批貸的。

  三、已購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準的。

  四、央產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交易辦公室”核準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內,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到房產管理部門查詢該房產權屬狀況,確認房產證的真實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確權,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拒絕向甲方轉交購房款。

  二、甲方授權乙方獨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內甲方不得拒絕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該房屋,否則甲方應當雙倍返還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時,還應賠償乙方用于人員推廣、廣告發布等經濟損失人民幣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給乙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在委托期限內及本合同終止六個月內,甲方不得與乙方提供的客戶私自成交,否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服務費金額的雙倍支付乙方違約金或雙倍返還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已支付給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為減少接待客戶看房頻次,將房屋鑰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僅享有保管鑰匙帶領客戶看房的權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賠償甲方使用期內相當于租金的損失。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買賣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補充協議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樣本8

  合同編號:

  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

  重慶市司法局

  重慶市律師協會監制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重慶律師事務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務特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依據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 。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本法律事務涉及的相關情況、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結束或終止時,應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并及時將《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交還給乙方,由乙方立卷歸檔。

  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編號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服務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10、如果乙方已經接受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的委托,需書面告知甲方,若甲方書面同意,則繼續履行本合同;若甲方書面不同意,則解除本合同,乙方將所收取的全部費用退還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務相對人委托的代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不超過律師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案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六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第九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唯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篇三: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 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

  關的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因發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況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繼續辦理。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2、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3、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合同等有關文件;

  4、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5、協助甲方進行項目的驗收和審計工作中的法律事務;

  6、協助甲方對項目中的招標文件進行審核;

  7、協助甲方對項目中工程建設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8、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

  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

  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由法律規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

  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師應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

  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仍應獲得相應的報酬。

  4、甲方指定 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材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

  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

  6、對委托代理事務的判斷和決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

  理事務作出的獨立判斷和決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

  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在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后確定了本協議涉及的律師費:(1) 耗

  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支付方式為在本協議簽訂后十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涉及到訴訟、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務,雙方另

  行簽訂委托協議確定委托內容及代理費用。

  第六條 其他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鑒定費、檢驗費、評估

  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可先行向甲方預收,

  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2、如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

委托合同樣本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_正式全權委托乙方開展《__________________》的廣告業務。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事項:

  1.甲方在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上發布廣告______年(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a.廣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廣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 ;廣告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

  b.廣告發布費:人民幣(大寫)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

  c.廣告制作費:人民幣(大寫)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

  d.合計收費:人民幣(大寫)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

  2.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的質量可靠合法,確保產品消費者能實現其管理功能和查詢信息。

  3.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的權威性及發行______萬套(光碟)和在大型商務活動上免費派送。

  4.自合同簽訂____日內,甲方應通過銀行劃賬或郵政匯兌交付廣告發布費及制作費(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應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套寄送給甲方免費使用。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申請仲裁。仲裁地:廣州市。在執行仲裁結果時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實際操作中的具體問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甲方所發布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廣告法及地方法規,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發布。

  8.本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9.其它條款:(另紙起草,作為本合同要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銷售代理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樣本10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作為銷售租賃招商代理,負責 [ ]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銷售租賃招商事宜,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項目位置

  1.1 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項目基本資料

  2.1 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圍為本項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標的,具體如下:

  i.建筑面積約 ________㎡的商鋪(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的辦公樓(詳見附表a、及附件各層面積表);

  iii.該委托面積為預測面積,以最終實測面積為準。

  2.2 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2.3 預售許可證編號: 。

  第三條 銷售面積、出租面積及其對應底價、均價及各期(按期考核) 銷售、租金收入

  3.1 詳見附表a 、b。

  第四條 委托代理(含考核)期限

  4.1 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銷售租賃招商期。

  4.2 前置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止。

  4.3 銷售、租賃招商期為:自項目可預(銷)售之日后的18個月(詳見附表a)。

  注:項目可預(銷)售之日是指甲方拿到預售許可證之日。

  第五條 項目正式招商條件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供乙方銷售、租賃招商使用。

  5.2 甲乙雙方應在銷售、租賃招商前共同確定《商品房銷售定金合同》、《上海市商品房銷售合同》范本以及銷售租賃招商房屋的“一房一價”的價目表(見附件、商業部分見表a)。

  5.3 本案有抵押的,須有抵押權人出具同意出讓或出租的證明文件。

  5.4 甲方同意現場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擬于 ____ 年 __ 月 __ 日前交乙方使用, 乙方確切入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甲方為本項目的投資開發商,甲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合同及對本案有處分權。

  6.2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房地產測繪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積、房號等相關證明。

  6.3 甲方確保本案產權清楚,并配合乙方辦理各項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規定的手續。

  6.4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在代理廣告、宣傳資料及銷售、租賃合同中的內容,確保與本案建筑結構、建材設備、規劃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開銷售租賃招商前根據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復印件資料。

  6.5 在業務操作過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為常駐代表人。銷售租賃招商接待處常駐代表人對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決或協助的問題,應予以解決或協助。

  6.6 甲方確保本案通過竣工驗收,并如期交房。如發生交房時間延遲等因素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6.7 甲方提供的本案物業為近甲級寫字樓,物業智能化程度為5a級(具體以竣工驗收時的指標為準)。

  6.8 甲方將為本案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和合適的物業顧問企業。

  6.9 甲方確保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辦理出大產證,如有延誤且影響到乙方辦理銷售房屋小產證的,銷售租賃招商考核期根據延誤期天數相應順延。

  6.10 乙方代理銷售租賃招商過程中,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銷售租賃招商進度受影響,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考核期天數視乙方受影響程度,相應順延。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7.1 乙方承擔相應廣告企劃設計工作,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企劃方案的制定,企劃方案(如廣告、樓書和招租招商道具)及其具體內容應當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實施。

  7.2 乙方在企劃作業方案中發布的廣告、樓書和銷售租賃招商道具等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如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違反有關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有權要求其整改、重做。同時,如因該等廣告、樓書及道具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7.3 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書面資料(包含建材設備標準、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圖、建筑結構、小區規劃等相關內容)作為銷售租賃招商資料,但向第三人公開前,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7.4 乙方應負責銷售租賃招商人員的招聘與崗位培訓,傳授銷售租賃招商技巧,確保本案順利招商。乙方為本項目建立專門的銷售團隊,主要負責人名單應在本案代理銷售期前書面通報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5 乙方應負責客戶接待、簽訂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負責客戶資料的收集,協助甲方簽訂銷售、租賃招商合同及負責辦理銷售、租賃合同行政登記手續(含銀行按揭等手續)。

  7.6 代理期間,乙方應協助甲方交房(含為客戶辦理小產證等)。

  第八條 銷售租賃招商廣告費用

  8.1 甲方同意以人

委托合同樣本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因甲方受托對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在_________申請發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相關前期調查工作,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有關前期法律調查事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如下范圍的法律調查事務:

  1.對公司的主體、設立及存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2.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內部組織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3.對公司資產形成中的投資主體、投資行為之合法性,資產之有效性、合同狀況等重大事項進行法律調查;

  4.對公司未了結的經濟訴訟、仲裁、行政訴訟能否勝訴及其法律后果做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之法律意見僅作為一種參考意見,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對公司的各種經營合同及合作協議月前的履行情況作法律調查,對還未完全履行的經營合同及合作協議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作及其后果作出詳細的預測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對公司董事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法律調查;

  7.對公司的核心技術及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及可控程度進行法律調查;

  8.對公司的各種資質認證及獎勵證書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作相關的法律調查及分析判斷;

  9.對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前涉及發行上市的重大法律問題,如是否具備發行股票之條件、股權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顯的法律障礙等做出法律調查。

  第二條 乙方完成上述法律調查事務后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書面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僅限于上述內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條 甲方應督促公司真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并積極配合乙方的調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時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調查報告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對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認真負責的法律審核,但公司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對公司提供的資料嚴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第七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應收取的調查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在簽訂合同后第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專項法律調查報告當日付清。

  第八條 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 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完成甲方所需得專項法律調查報告,則雙倍向甲方返還其收取的費用。

  第十條 乙方出具的調查報告僅供甲方內部參考,不得對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當的使用該調查報告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在進行法律調查時需要向相關部門繳交的調查費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調查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具體費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預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審查批準并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則有權相應措施順延提交調查報告的時間。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合同樣本12

  非訴訟法律事務委托合同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乙方:xxxx律師事務所

  地址:xxx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傳真: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下稱“項目”)中有關法律服務事宜,

  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根據項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協助提供與項目相關的法律服務。

  第二條 委托事項

  雙方約定,乙方為項目提供的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1、為項目中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

  2、對項目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與項目相關的討論和談判;

  4、草擬、審查、修改有關項目的的協議、章程等有關文件;

  5、協助甲方制定與項目相關的辦理方案;

  6、協助甲方與有關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7、協助甲方協調資產評估、財務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8、協助或代理甲方申辦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批準、許可和確認;

  9、代為辦理股權轉讓引發的各類(工商、稅務、海關、房地產等)變更登記;

  9、辦理甲方委托的有關項目的其他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服務范圍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不利后

  果;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交通、

  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認真、勤勉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詢及法律意見和文本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盡乙方之最大可能維護甲方之合法權

  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資料與信息存在隱瞞、不真實或有誤導;

  3、對因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委托事項而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同意,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開或者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第二條所列的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于 時支付,余額于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付清。

  2、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政府收費等的費用,

  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無故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中止或解除本協議,乙方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

  失。

  2、如果由于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項目提前終止,乙方已收的費用不退還,乙方應收的費用由雙方根據

  乙方的工作量協商確定。

  第七條 有效期間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務辦理完畢之日止。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第九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委托合同樣本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 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糾紛案的第________ 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 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合同樣本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年度政府采購計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及有關規定,甲方就_________項目委托乙方組織(公開/邀請/詢價/競爭性談判)招標。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要求組織采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招標項目及范圍_________。

  二、項目的完成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項目負責人,代表甲方聯系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有關行政批準文件,確定項目的招標范圍、數量及有關技術、商務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3.參與招標(采購)文件的編寫,負責技術招標和要求的審核。

  4.對評標內容保密。

  5.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負責組織項目的驗收工作。

  6.指派代表參與評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代表乙方聯系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協助做好招標項目的市場調研,制定招標項目的技術文件及服務內容等商務技術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采購)文件。

  3.負責發布招標公告,審查投標商資格。

  4.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事務,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和評標細則,組織開標大會。

  5.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6.根據評委會的評標結論,向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提交評標報。待審查批準和公示后,按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的評標報告,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監督合同的簽訂并負責上報。

  7.招標結束后,負責將采購項目確認書、投標單位名單、供貨企業名單、各投標企業所報技術和價格匯總表、采購合同等上報政府管理部門備案。

  五、工作原則

  1.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按照政府采購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雙方協商研究決定。

  2.在整個招標過程中,雙方均接受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六、有關費用問題

  乙方按有關規定,向中標方收取_________%的中標服務費。

  本協議一式三份,交政府采購管理部門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合同樣本15

  茲委托金馬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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