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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

時間:2022-04-23 19:06:42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精】委托代理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1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鑒于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鑒于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注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注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注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注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注冊授權委托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于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托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注冊規費20xx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為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同意并簽訂以下條款:

  1. 服務

  在合同簽訂后的__10-15___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選人詳細簡歷,每個職位提供簡歷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薦人選后 5 日內組織面試,如果第一批候選人經過甲方面試后反饋給乙方為不符合要求,雙方應及時保持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共同修改和調整職位要求(例如職位要求過于求全等)和擴大搜索范圍,以便于乙方盡快推薦下一批候選人。以后每批人選的推薦時間為___7__個工作日。

  職位名稱 ______等職位

  2. 職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資規模,開展業務時間和業務范圍,組織結構,企業文化等資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詳細職位描述,各項要求應盡量明確,其中薪資待遇和福利條件應與委托的職位相當。

  3. 職位薪酬

  由甲方與聘用員工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每一職位的薪酬范圍。

  4. 服務費

  為使本次招聘順利開展,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幣 叁千元整 )的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費用)

  甲方在乙方推薦的候選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職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務費用。

  甲方錄用乙方提供的人選,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用為稅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計算所得低于 30,000rmb /人 ,則以 30,000rmb/人 收取。

  (注:“稅前年薪”是指甲方與職位人選針對職位正式達成協議的全年稅前薪水總額,此數值包括稅前基本工資、年終雙薪、獎金、補助、績效獎金等全年的收入總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錄用通知書后五個日內將錄用通知書傳真或郵件發給乙方。

  甲方應在乙方推薦人員正式上班后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應在與乙方推薦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所聘人員職位、年薪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以下稱“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匯款后十個工作日內開出發票。

  2)乙方推薦的候選人到甲方報道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額服務費用。

  3)如甲方對乙方推薦的人選的實際錄用多于實際委托訪尋人數的,應按上述條第4款規定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服務費,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規定。

  4)預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場調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試等,一經收取,概不退還。

  7. 乙方開戶行

  開 戶 行:上海工行建國西路支行

  戶 名:上海荊氏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銀 行 帳號:1001220709006995501

  8. 其它費用

  如外地候選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試,差旅費如需甲方承擔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費用可以通過乙方轉交候選人。

  9. 服務保證

  9.1.由乙方推薦給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員,自其開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如發生聘用終止,由乙方免費再推薦合適的候選人一次。

  9.2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資料真實。

  10. 服務限制

  1) 對于乙方推薦給甲方之員工,在所推薦人員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將其向任何其他客戶推薦。

  2) 乙方在和甲方簽訂本合同后一年內不得獵取甲方之員工。

  11. 保密原則

  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任何商業、技術資料及甲方員工信息進行保密;

  2) 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并應保證其內部知情人員對該類信息進行保密,不得將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提供給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2. 乙方推薦人員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薦的人員,在其自推薦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均被視為“乙方推薦人員”,在此期限內,如乙方證實甲方與其發生聘用與被聘用關系,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4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款項。

  2) 如果甲方在一年內沒有聘用乙方推薦的人才,而是推薦給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樣要支付費用給乙方,支付金額按本合同規定執行。

  13. 與推薦人員的聯絡

  甲方一般不應與乙方推薦人員直接聯絡。所有與被推薦人員的聯絡均應通過乙方進行。

  甲方對候選人的背景調查,為盡量避免對候選人產生不利影響,原則上均應通過乙方進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討背景調查的時機和方式,達成共識后方可進行。

  1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兩種,雙方可任選一種,本合同選擇 a 類。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一年,在此期間內甲方提供的所有職位,均遵照本合同條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帳款全部結清日止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針對單一職位。

  15. 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項下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6. 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5條的規定履行相關通知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與乙方所推薦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薪酬,自聘用合同中約定的上班日,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

  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10條“服務限制”的規定,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

  4) 如乙方在3個月內未找到甲方滿意的候選人,應提供聯系過的候選人名單,分析報告,和甲方討論未找到合適候選人的原因,探討解決方案。

  1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預付費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3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之間的 糾紛,現委托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沖突的事項和業務關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托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托范圍內的事務。

  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了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布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復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權委托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并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并在開庭后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后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代理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風險 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1.關于前期辦案費用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后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于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于收到判決

  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于收到執行款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于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后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4.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

委托代理合同4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4、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5、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系。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復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干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托事項于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托事項于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托事項于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項于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系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 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了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 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復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 甲方向客戶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咨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 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 甲方須詳細閱讀并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http______//_________下同)上發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 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并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布的信息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 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布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 乙方權利義務

  3.1 乙方為甲方提供規范的服務體系,并直接為甲方的客戶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3.2 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范圍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戶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務。但對于由于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戶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布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8 如發現由于甲方欺騙客戶,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戶進行服務,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擔,并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布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 違約責任

  4.1 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 免責條件

  5.1 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 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乙方違約。

  6. 付款/結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 _________)上相關條款執行。

  6.2 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并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后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 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并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說明。

  7. 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______

  7.1 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8. 附則

  8.1 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簽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區代理銷售甲方產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經銷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行政區域為:承德XX的____鎮與農村市場。

  2.甲方指定乙方銷售系列產品。

  3.乙方同意為上述指定區域之代理商,并承諾全部履行本合同項下之義務。

  第二條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銷售額、年度銷售任務及獎勵.

  1.本合同有效期為(),自________年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滿,乙方可以申請續簽,但應提前()天書面告知甲方。同等條件下將有優先權續簽合同約定的代____區域范圍和代理系列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訂貨時乙方應向甲方發出書面訂貨單,訂貨單應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甲方收到訂貨單后經確認該筆訂貨是否有效。如確認訂貨有效,乙方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確認收款后將訂單產品以汽運的方式送達乙方產品采購及付款方式貨幣結算單位為人民幣,付款日期均為貨款已到達甲方賬戶的日期。

  第五條交貨與運輸

  1.乙方書面訂貨單得到甲方確認后,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后3---7個工作日內發貨。

  2.發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時供貨或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貨款的情況除外。

  3.乙方可自行來甲方指定地點提貨,甲方發貨后,將提貨單及發貨票隨后寄給乙方。

  4.乙方提貨時必須當場開箱驗貨。如發生貨物缺失、破損等,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并由相關承運部門提供貨品缺失、破損證明,由雙方協商處理

  第五條產品換貨政策

  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所售甲方產品6個月內可與調換,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產品價格調整

  為充分保障廣大經銷商的利益,甲方在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時,將嚴格遵守以下承諾:

  1.保證產品價格體系正式調整前七個工作日將價格調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經銷商。

  2.對于進行產品價格體系調整前(以正式執行調整后的新價格體系日期為準)已經發生采購的經銷商,不負責對經銷商已經采購的全部調價后產品進行差價補償。

  九條雙方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建議和指導乙方實施甲方制訂的市場營銷方案的權利;

  2有核定乙方特約經銷區域及特約經銷產品市場最低售價的權利;

  3有審核、規范乙方進行產品廣告宣傳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購任務后,向乙方出據代理商證書及證明,維護乙方作為代理商的正當合法權益。

  2向乙方提供產品銷售時所需的營銷、技術和廣告宣傳資料及相關的產品認證證書。3乙方在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區域范圍內進行其代理經銷產品的市場開拓與銷售工作時,甲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場支持方案中的相關條款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培訓支持、廣告支持等相關配套服務。

  4向乙方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

  5協助乙方做好貨物托運及調換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調節和規____市場秩序;

  7嚴守乙方的業務機密。

  3.乙方的權利

  1享有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經銷產品在產品特約區域的經銷權;

  2享有甲方市場營銷方案的一切獎勵條款規定的權利;

  3享有按甲方客戶服務方案的一切支持條款規定的權利;

  4.乙方的義務

  1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經營證件,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進行守法經營;

  2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在甲方指導下處理好代理經銷區域內產品終端用戶的投訴與相關服務請求,并做好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的配合工作;

  3嚴格遵守甲方市場營銷方案中關于市場營銷秩序維護及經銷商行為約束方面的相關規定;

  4不得擅自生產、偽造甲方之產品,并要協助甲方做好保護甲方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39;工作;

  5保持與甲方的持續溝通,及時反饋各種市場營銷信息;

  6乙方印制各種針對甲方的宣傳資料前必須呈甲方審核,并經甲方書面許可后方能發布;7遵守甲方頒布的年度營銷方案、客戶服務方案,并積極支持配合甲方組織的各項活動;8不得以甲方名義與

  第三人簽訂經濟合同或從事其他民事行為,甲方亦無須為乙方與任何

  第三人發生的經濟或民事糾紛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同修改、終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形成書面材料(合同變更簡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宣稱此種情況存在的一方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內(本合同特別約定除外)令雙方共同滿意地糾正、補救或消除這種情況,則申訴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內,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2、1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及合同相關附件之約定;

  2、2一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無論是強制性還是自愿性);

  2、3出現不可抗拒力的情況,以至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的主要義務;

  2、4一方在公眾場所、傳媒等攻擊另一方的形象和聲譽,或自身公共形象嚴重敗壞。

  3、經雙方書面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

  第十一條,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關條款,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已明確約定的有書面形式的有關條款,與本合同的有關條款有重復的,以合同內容為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8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_________。

  二、委托人授權_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_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_路以北范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

  三、委托報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給付報酬_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托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托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托授權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對授予托人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托人;

  3.其他:_________。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9

  甲方:身份證號:電話:

  地址: 郵編:

  乙方:上海恒杰律師事務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方路971號錢江大廈15樓D - E座

  電話:021-50818675 傳真:021-50814463 郵編:200122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許斌龍律師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具體事項見授權委托書。

  三、根據《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的規定以及甲、乙雙方的協商,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律師出差的費用及其他行政收費由甲方據實報銷。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上海恒杰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人須知:委托人的案件具有法律風險,委托人的`主張及律師的法律意見部分或全部有不被采納的可能。委托人的案件部分或全部有敗訴的可能。承辦律師的行為標準見《律師法》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

委托代理合同10

  上海xxx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xxx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托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李勝春為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為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托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對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審理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審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一、一般代理。

  二、全權代理,包括(選擇項):

  1、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2、承認訴訟請求;

  3、提起反訴;

  4、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訴;

  6、申請執行;

  7、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8、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日內支付,甲方并同意在本委托事務完成之日,以實際實現的標的______%或______元整加付給乙方作為律師代理費。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在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中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翻譯、資料、復印、交通、通訊、差旅等費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4、上述辦案費采取預付的形式由甲方預付乙方______元人民幣,由主辦律師分階段持費用使用清單及開支的有效憑證經甲方審核確認,據實報銷多退少補。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辦案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辦案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提供法律咨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鄭州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非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所收取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0371-67003858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13

  東莞市卓誠融資擔保有限公(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廣東騰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各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黃慶林、曾偉為甲方上述糾紛案的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予訴訟。

  三、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委托,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六、收費辦法:根據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的收費標準,雙方商定本案的代理費為:元(不含稅) 。代理費須在本合同簽訂當日付清。代理期間,乙方不收取除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其它律師費用。代理費不包含以下費用:訴訟費、保全費、異地辦案(市外)差旅費、查檔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止。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廣東騰銳律師事務所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1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咨詢;□

  2。代理申訴、控告;□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會見犯罪嫌疑人;□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二)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暫行)》,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費:_________元

  2。辦案費:_________元

  3。備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XX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略

  注:家屬委托后,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托或辯護,而律師已有實際工作量的,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委托代理合同15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重慶市百業興食品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紅黃路華創大廈22樓12-13室

  電話:023-65508001 65508002 傳真:023-65508003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進行貼牌生產食品系列事宜,在雙方平等合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委托生產合同書,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書。

  一、雙方承諾:

  1、甲方系獨立的法人單位,并具單位營業執照證書等合法手續。

  2、乙方具備生產相關產品的合法資質,證書手續齊全真實,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質量標準生產。

  3、產品質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樣本質量為標準。乙方在產品加工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的相關法規,不得添加任何違禁添加劑,產品出廠前,必須經國家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出具檢驗報告。若甲方在銷售過程中成品在保質期內出現,如漲袋、漏氣或變質等情況,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在產品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出現滯銷情況,乙方不予退貨,由甲方自行處理。

  4、甲方全面銷售,乙方不得銷售該產品。

  二、委托生產品項、名稱、規格及價格

  1、乙方為生產單位:按照甲方需求,給甲方生產合格( )系列產品。

  2、甲方為委托單位,其商標( )為甲方所有。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應保持價格穩定,如遇原材料價格調整導致甲方產品供貨價格波動,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賬戶后經核實乙方再進行生產

  四、交貨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后十天內貨到甲方倉庫(因前期生產未調整過來有可能會出現延誤),如果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該批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天災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除外)。

  五、交貨地點

  甲方倉庫:

  聯系人:

  六、交貨數量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訂單品種、數量組織生產,數量控制在訂單數的正負10%內,訂單以傳真內容為準。如未按訂單生產,甲方有權拒收(如甲方條件過于苛刻,乙方有權拒絕生產,并進行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慶市百業興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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