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推薦】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三份)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委托方因原告______訴被告______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訴訟一案,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指______為受托人一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認真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陳述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證據。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有意弄虛作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四、代理事項:甲方委托乙方______為委托方的一審訴訟代理人和反訴代理人。
五、代理期限:代理至一審終結時止。
六、代理費:一審律師代理費酌情收取______人民幣。
七、乙方律師外出辦案的旅差、住勤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項時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指二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手印): 乙方(公章):______
20____年 11月 25日
委托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順利推廣、銷售,本著公平、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代理項目及價格:
1.代理項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設備銷售的代理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設備型號為______設備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見附件。
二、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設備銷售貨款支付方式:
(1)付款時間:合同簽訂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貨到交貨地點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2)付款方式:最終用戶需將設備銷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賬戶。當甲方收到貨款_____%后,甲方在一周內按約定價格支付乙方的傭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發票。
(3)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方在技術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項目運作的整個周期內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按公司提供的價格出售的設備,項目代理有______%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價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設備,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擔。
3、如甲方沒有按時、足額收到設備銷售款,甲方有權延緩支付乙方相應傭金,乙方有義務負責對購買設備方的銷售款進行追繳。
4、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推廣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務、債權和一切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獨立承擔其全部相關法律責任;
5、乙方在負責甲方授權項目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當市場競爭的行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對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約定內容。
6、乙方必須遵守總公司的《技術保密協定》、《知識產權保護合同》及《項目代理協議》等相應協議的所有條款。
7、本協議所簽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讓他方;
四、簽署相關協議
甲、乙雙方必須簽署“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上述兩協議必須與本協議同時簽署方能生效且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協議期限及簽署地點
1、協議期限: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簽協議作廢;
2、本協議的簽訂地點:北京市建內大街7號光華長安大廈2座11層。
六、協議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間,做出任何違反甲方管理規定或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許可、泄漏甲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同時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沒有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與乙方簽訂的本代理協議。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未果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經濟訴訟解決。
八、協議文本及附件
1、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無效;
2、本協議附件包括:
乙方營業執照等公司證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設備配置
代理商承諾書
“ceco商標及知識產權保護協定”和“ceco知識產權保護合同”。
甲方: 乙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 日期:
附件:(略)
委托代理合同3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被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4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費于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填寫說明】
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樣式為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托人寫明民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稱;受托人寫明受托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托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托代理權限
委托訴訟代理權限決定于委托人的授權范圍。根據委托人的授權范圍不同,委托訴訟代理權限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托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托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托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托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為上述行為。
(整理)
委托訴訟代理權限雖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權范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為民事訴訟法律關系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托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托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后,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是律師從事委托代理事務所取得的報酬,其數額應符合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托人、受托人分別簽章,并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注明簽約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托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范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提供法律咨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并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項辦結后,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托人結算,結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準備后,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說明,甲方對該合同說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鄭州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非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所收取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聯系電話:0371-67003858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6
(甲方)因××一案,現委托××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于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師事務所住所:住所:
電話: 電話:委托代理合同樣本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7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傳真:
聯系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傳真: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自愿訂立協議如下:
一、產品概況
商品名稱:
規格:
產地:
計量單位:
代銷數量:
單價:
金額:
現貨:
每季可供數:
二、物品的所有權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質量標準:產品的技術和質量標準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四、包裝規格: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交(提)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時間: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2、交貨地點:以經雙方確認的訂單為準。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乙方應在訂單中明確貨物的收貨人信息,至少應包括:收貨人詳細地址、公司全稱、指定貨物簽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等信息。
2、甲方的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應在___日內進行貨物簽收和驗收。
3、甲方及其供應商有權要求指定的貨物簽收人提供身份證明以供查實身份,并要求其在簽收時在貨物簽收單上簽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貨物簽收人違反本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拒絕其簽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貨的違約責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應商直接向乙方發貨,乙方在甲方供應商的貨物簽收單上簽收,視同簽收了甲方的貨物。
5、乙方接收貨物時,應及時進行驗收,如有數量短缺、品名、規格錯誤、產品質量等問題,應在當日內通知甲方,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甲方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若乙方超過期限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七、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八、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事務所取得財產轉交給委托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后,即給甲方結算并扣回代墊費用。
十、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貨款為______元,超過此限額的貨款,不受以上條款約束,乙方取貨時得立即付給甲方。
十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2、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乙方:
1、妥善保管代銷貨物,因過錯造成毀損滅失的應予賠償。
2、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貨物,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在約定的期限內未能銷售完貨物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項目的應付乙方的銷售代理費,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于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并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為收款。由于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簽蓋):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人(簽章):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8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鑒于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鑒于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注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注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托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注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注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注冊授權委托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于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托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注冊規費20xx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為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注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案件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案件對方當事人:_________。
案由及訴訟標的:_________。
審理機關:_________。
審級: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為以下第___項。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包括:
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
提起反訴;
進行調解或者和解;
提起上訴;
申請執行;
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___律師作為上述案件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___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乙方律師聯系方式為:___。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并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范》,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紀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但乙方律師因為開庭沖突、疾病等原因,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完成甲方委托事項,乙方應配合辦理授權委托書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故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人員的聯系方式為: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元人民幣。
支付方式和期限為:___。
乙方戶名:___。
開戶行:___。
帳號:___。
本合同終止或者提前解約的,雙方應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中山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4、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費用;
5、甲方一次性支付___元人民幣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項工作費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則無論乙方實際辦案支出是否超過該費用,甲方均無另行給付的義務。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三條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解除、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及合同內所列明的地址、傳真、手機、電子郵件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等聯系方式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次日視為送達,以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發送時視為送達。通過電子郵件送達的,發送時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風險提示
甲方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關證據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否則可能會因資料不實承擔不利后果;此外,擬委托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受托律師依法履行職責,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會對甲方做出任何的承諾,隨著案件進展,受托律師還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各種法律風險。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0
甲方(委托人) 身份證: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 住 所 地: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之“金街花園廣場”的酒店公寓(以下簡稱“房屋”)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義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陽西路74號,樓層 ,房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三、 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條件:
4.1租賃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經營統一規劃的合法居住、辦公。
4.2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負擔,與甲方無關。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體情況,乙方均須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為¥
元/月,(即人民幣大寫: 元/月)。
五、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5.1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房屋進行抵押或轉讓時,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詳見第七條)
5.2甲方允許乙方在租賃期內視使用需要統一對房屋進行重新規劃布局和裝修。
六、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6.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 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消防、水電、排污等事宜,并承擔所有費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將房屋出售給其他人時,應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履行并及時真實完整地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書面回復乙方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 房屋產權的轉讓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必須將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作為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前置條件,在簽署轉讓合同或有關法律文件時必須對此加以聲明。
7.2租賃期內在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轉讓時,甲方應將與他人簽訂的轉讓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簽訂后二日內報乙方備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統一為甲方在銀行開設領取租金的專用帳戶,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該帳戶劃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時間: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的租金。
九、 乙方的傭金:
9.1實際租金與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間的差額為乙方的應得傭金。
十、 違約責任:
10.1甲方違約責任:
由于甲方阻礙或未盡相關的配合義務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從恢復正常出租的開始日計算,且甲方每延誤一日應按該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0.2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違約金。
10.3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項委托事項,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合同約定金額的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十一、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成立并在甲方同 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時即告生效。
十三、 有限公司自愿為乙方提供保證擔保 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簽字并捺手印): 受托人(蓋章):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11
甲方: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委托乙方對于本合同不動產標的之物業招商提供委托代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同意訂定合同條款如下:
定義
1、“該物業”指位于中國上海市ZZxxYY項目(暫名)
2、“租賃區域總面積”指租賃區域建筑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3、“該商業”指該物業的商業部分,具體面積及位置以承租場所的平面圖為準。
4、“業主”指xx公司及其合法繼承人。
一、委托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條款委托 (招商代理公司)為該物業之一般招商代理。當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后,乙方將負責租戶的詢問、協商及現場視察,配合甲方進行相關談判,完成意向書、預租/租賃合同簽訂,最終合同文本由甲方審核、確認、簽章。相關定金、租金、押金等費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專人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委托招商代理須履行本合同內所述職責,并須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針及政策。如該商業之商鋪部分于本合同期內租出,則甲方須按本合同內第七條向乙方支付傭金。
二、合同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長委托期限雙方應另行協商。
三、合同委托內容
百貨、超市(運動類、家居類、生活類等)、美食廣場。
四、甲方須履行之義務
1、提供一切有關該物業之資料,包括樓層面積、圖冊、工程規格、建筑用料、屋宇設備之詳情及各項相關法律文件。
2、提供各項資料及文件,如許可證、批文、同意書及其它相關資料文件之副本。
五、乙方之義務
乙方關于該物業的委托招商代理義務如下:
1、依據本項目的前期商業定位策劃意見,針對現有的整體業態布局提出書面優化建議及各樓層業態定位名稱;
2、根據整體業態布局優化建議書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議,同時書面提出店鋪分割建議,并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內招商對象的選擇范圍、租賃限期的合理設定、租賃計劃、租賃條款、租賃責任的制定意見;
4、圈定招商范圍后,負責為甲方尋找合適租戶,期間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陸各大城市、港澳臺、海外等招商網絡推介合適租戶;
5、對所推介的租戶,負責全程開展各項跟進工作,帶看現場并予以充分說明介紹,協調并落實租賃條件,提供租戶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書優化版本,協助簽訂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
6、負責根據市場調研及未來趨勢科學預測,洽談最佳商務及技術條件,并為項目之租約條款等提供最新資料及建議;
7、受托過程中,負責及時向甲方報告招租洽談情況。
六、委托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用作計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賃合同上所列載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義是指進駐租戶與甲方簽定之租賃合同內所約定之租賃期內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2、若以其他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租戶營業額百分比提成方式計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計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與甲方合資/合作經營,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資建設且由承租方進行經營并取得利潤分成;
B.若無保底租金,原則上取租戶上年度在同類區域營業額八成乘以合同中約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據租金方案中的測定租金作為保底租金依據;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七、服務費支付方式
1、代理費須于甲方與承租方完成預租/租賃合同簽署且收到合同規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已收之代理費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費。
八、保密條款
與租戶或準租戶所達成之協議,不論是于磋商期間所作協議,或是存載于預租/租賃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文件及其內容,乙方均應嚴格保密。甲方亦同時對乙方所介紹的租戶或準租戶的資料嚴格保密。
九、終止合同條款和法律約制
1、如果合同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日期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后為準。如雙方確認終止合同條款的條件符合時,則在此之前已簽訂的預租/租賃合同為有效合同,所應支付乙方的代理費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同時,已簽訂租售意向書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簽訂預租/租賃合同的,則于有關預租/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相關之代理費予乙方。
2、本合同所載條文須按中國現行法律釋義,并須受中國現行法律約制。發生糾紛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紹客戶以客戶介紹確認書為準,甲方確認后的2個工作日內須在客戶介紹確認書上簽字敲章,確認客戶為乙方介紹。 客戶介紹確認書見附件。
1、未經委托人許可,乙方不得轉委托。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按照要求報告委托事務處理情況。本合同終止時,受托人必須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一方損失的,另一方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此金額是否還要設定,設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托人超越委托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之日,文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方: (甲方)
簽署方: (乙方)
客戶介紹確認書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于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戶)介紹了xxYY物業,并已提供了項目簡介。
現特準備此確認書作為xxYY物業確認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為以上客戶租賃事宜代表之憑證。
簽字并蓋章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12
上海xxx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xxx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托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李勝春為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為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托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并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3
甲方(委托方):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為促進商品房的銷售,委托乙方對甲方所開發的 項目進行獨家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托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委托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代理項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項目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詳見甲方提供的測繪面積表,附件一)
第二條 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建筑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價格起價為 元/㎡;乙方應按照與甲方所商定并經甲方簽章認可的售樓價格(各房屋具體銷售底價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約定條款等)進行銷售(詳見附件二)。
3、在實際銷售中,如屬溢價方式銷售,在溢價范圍內乙方有權折扣優惠,無需經甲方同意;如屬甲方定價銷售,乙方無權折扣優惠,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折扣優惠。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復印件。
2、提供該項目的土地使用權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證書或預售許可證的復印件及施工圖、分層平面圖、面積測繪報告、戶型圖以及施工進度計劃等資料。
3、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綜合驗收時間及交房時間,項目在修建過程中,若發生設計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計劃,承擔銷售廣告宣傳費用以及相關資料制作費用。
5、派出專人配合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收款,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國土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
7、對委托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并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
8、提供裝修好的售房部、配備售樓電話、必要的辦公用品,承擔售房部房租、水、電、暖等費用。
9、可以定期檢查、督導乙方工作。并指派專人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的簽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對銷售造成不利影響;
11、負責按時支付乙方傭金。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后 天內在甲方基本具備銷售條件后,經甲方同意,在 天內展開銷售實際運作。
3、切實完成向甲方承諾的銷售計劃(詳見附件三),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宣傳資料范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溢價或漲價的幅度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8、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合同約定銷售范圍內的房屋,所有銷售均視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10、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11、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當自覺維護和提升甲方企業形象。
12、約定承擔的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代理銷售傭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傭金=底價傭金+溢價獎勵
其中:底價傭金=底價銷售合同總金額× 2%
溢價獎勵=(銷售價—底價)× 50%
第九條 代理銷售傭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簽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分別計算傭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應按時結算傭金給予乙方,結算日為每月20號,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1、若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質量、銀行按揭、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傭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傭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傭金支付時間超過三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3、如甲方認可的銷售費用開支不能及時到位,由此造成銷售工作的停頓,后果由甲方承擔。
4、開盤時間定為20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不能按時開盤而引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夸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編制的書面宣傳資料和允許的范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如不能按雙方約定時間完成策劃工作進行銷售,視乙方違約,違約金為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在合同約定的代理銷售范圍內,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購房客戶,須交乙方進行辦理,售出房屋仍計入乙方銷售總額中,并按合同約定結算傭金給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銷售的房屋進行抵債、抵償、抵押、置換等,則視同為乙方銷售,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傭金。
第九條 正式銷售時間為辦好預售許可證時雙方協商計算,三個月之內乙方銷售房屋面積少于計劃任務的[ ] %或銷售額少于[ ]萬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需結清乙方應得傭金;否則乙方有權銷售至合同期滿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銷權。
第十條 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傭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傭金;
2、乙方責任: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傭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若乙方無有效合法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以及超范圍的受托代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不良影響,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未滿而中途終止時,在一年內甲方不得聘用未經乙方許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員。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必須賠償。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60天。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選項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辦證機構登記備案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14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與被代理人經過協商,達成委托代理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托的范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后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他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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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15
甲方:
乙方:
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再審的委托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 委托代理權限(劃√為確認,劃×為否認)調查了解情況、提交材料、參加再審、簽署、送達、接受法律文書。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委派律師作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二)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約定的被委托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出專業判斷,客觀地告知甲方所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以及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材料,及時辦理受委托的事務。
(五)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六)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間,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偽造證據,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當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四)甲方指定為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事項做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但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后再審受理之日支付。
乙方戶名:廣東靜美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廣州分行
銀行帳號:11011954527601
律師代理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同時由乙方開出發票為收訖。任何私人間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認。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l、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廣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資料費、通訊費、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乙方追加委托事項或因增加訴訟當事人,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項,可要求變更合同,甲乙雙方合理確定律師收費。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1、甲方的委托事項及所提交的證據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規范等情形的;
2、甲方逾期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項目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書面通知對方。 當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時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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