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外包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包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外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己方工廠的原材料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托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貨物到達地 :貨物名稱: 、件數:、重量: 、價值; 、卸貨地址:、 貨物運價; 、本次合計運費:
三、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指派 業務人員為辦理甲方貨運事宜的聯系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五、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六、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費用。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七、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運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運單〉交付貨物。
八、貨物運價商議方式:
1、批量貨物、重貨類,甲乙雙方按噸商議運費,以車裝實際重量結算運費。
2、輕貨、雜物、怕損物品應按所需車型,甲乙雙方商議運費,以整車、包車價承運,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九、運費結算方式:
1、貨物裝車前預付30%運費,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運單〉結清全部剩余運費,每車一結算。
2、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運輸發票事宜雙方商議,發票稅金由甲方承擔或增加運費,由乙方承擔發票稅金,雙方商議并注明。
十、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外包裝完好,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為交貨完畢。
十一、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或是國家相關運輸條例按下列條款賠償。
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甲方必須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投保,投保金額暫定:每車保險額為12萬元,每車向甲方收取300元保險費,保額不足,依次類推,貨物出險后由乙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賠償金額依照保險公司的賠償原則進行核定。
2、甲方托運零擔貨物、散件貨物,廠商長期貨物托運,乙方可按貨物價值3‰的保險投保或運費中含保,甲乙雙方商議并注明。
3、甲方未委托乙方承運貨物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后,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視己方應承擔的責任而作相關的賠償,但每票貨物最高賠償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
十二、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協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其它貨運部、信息部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部門公司承運。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二0xx年六月二日
外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原則,受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進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須向乙方出具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同時向乙方提供所需人才的具體要求和細則。
二、甲方委托乙方人才外包服務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為: 元/人。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高級人才人力資源外包,人選須嚴格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在保證高級人才人選個人資料真實、不失密和在不涉及個人隱私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向甲方提供高級人才人選的詳盡資料,以備甲方在選聘高級人才時參考。
四、乙方在甲方對高級人才做出選擇后,負責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薦等額人選。由乙方組織安排所選高級人才與甲方洽談。
五、若甲方與高級人才人選洽談后達成意向,該人選到甲方試用,該人選為甲方工作之日即為該人選的試用期起始時間;若洽談不成功,由乙方負責向甲方繼續推薦候選人。
六、甲方給高級人才人選的試用期暫定為1個月,若試用成功,則甲方在試用期期滿十日內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務費。
七、甲方須及時通報乙方人選試用結果。試用期結束后,如果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將視為試用成功。如未試用成功,甲方須書面通知乙方,并不得聘用該人選。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未試用成功后又聘用該人選,甲方須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
八、如果乙方組織三次洽談,甲方仍無法達成試用意向;或兩次試用不合格,甲乙雙方如無專門約定,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乙方只負責甲方所需的高級人才人選的推薦工作。甲方向乙方所推薦的高級人才簽訂聘(任)用合同后,甲方與該高級人才的行為及后果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外包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以下電腦保養及網絡維護協議:
一、本協議服務費總金額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1、服務對象所包括的設備明細及服務內容:(見附件一)
2、在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前,乙方應對本協議服務對象所包括的服務設備進行一次免費的全面檢測,確認設備運行情況,并提供檢測報告,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果發現故障,需要更換部件,則部件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有責任提供報價供甲方參考。
二、電腦及網絡定期維護保養
、地點:乙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以協議規定電腦使用所在地為準。
2、周期:電腦及網絡每月上門服務按X臺次記。上門次數不滿X臺次,但已經能保證甲方的機器全部正常運作,則視為乙方已經完成本月度工作任務。超出部分按每次上門60元每人次記,并當月結清超出部分款。
3、服務報告:每次乙方在為甲方提供保養服務后,需現場填寫"服務記錄",如實反映電腦及網絡的運轉情況,并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故障隱患: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發現有故障隱患,需要維修或更換部件,乙方需與甲方協商,由甲方決定是否進行維修或更換部件。
三、電腦及網絡臨時緊急服務
1、地點:乙方實施上門服務地點以協議包括電腦使用所在地為準。
2、時間:2. 每周一至周五9:00- 7:50(不包括節、假日)為乙方執行本協議的標準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要求電話后 2個小時之內為本協議的標準響應時間。2.2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維修工作,甲方必須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響應收費標準按照(附件二)執行。
3、甲方在本協議所包括的服務設備出現故障后要及時通知乙方,并將出現故障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以協助乙方維修人員做出正確判斷,因故障現象未如實告知乙方所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4、如果甲方服務設備故障嚴重,而無法現場修復必須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經甲方同意。
5、更換部件:
5. 部件更換可能影響辦公設備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進行。
5.2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部件必須保證為原裝部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需在與甲方協商認同后更換與原部件應用功能與技術指標相近的部件。
5.3更換部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提供部件的報價,供甲方參考確認,報價中的部件價格不得高于該設備的生產商在本市授權的維修(服務)中心提供的部件價格。甲方可以在第三家(設備供應商或直接代理商)處購買部件。
6、服務人員: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固定的上門維護人員,如有更換,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
7、服務記錄:在服務工作完成后,乙方工程師應向甲方提供服務記錄,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機密:
1、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了解到的與雙方有關的內容以及數據或信息確認為機密。
2、雙方負責確保其雇員和受雇第三方應嚴格遵守保密義務。
3、甲方對其專有機密信息自行負責。
五、協議生效及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半年間。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協議簽定日起給付給乙方協議全款。
七、協議的終止及罰則:
1、本協議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損失。
2、乙方技術人員違反服務章程(附件三),則當次服務不記入總數。
3、如果發生下列情況,甲、乙各方有權單方面立即終止本協議:
3. 在沒有特殊原因的情況下,甲、乙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3.2未經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裝甲方服務設備或私自更換服務設備部件。
3.3因甲方原因轉賣、轉讓辦公設備時
3.4未經乙方同意將服務設備移出大廈而繼續要求服務。
3.5未經乙方同意而拖欠乙方貨款。
4、因甲方違約而造成本協議的終止,乙方不退協議余款。
八、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外包合同 篇4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進行xx項目的開發。為明確雙方責任,經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內容
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開發的 的基本要求,并簽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該模塊的《詳細開發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具體要求詳見合同附件一。(若在開發過程中甲方的開發需求有改變,則涉及合同的相關文件及費用由雙方協商相應改變,合同的執行時間也作相應改變)。
第二條: 開發費用
甲、乙雙方認定本合同開發費用預計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如果乙方在研發中,超過預計是研發費用,在雙方協定下解決。
第三條: 項目的承接、開發及驗收
(1)承接
甲乙雙方經確定簽定此合同之后,即正式承接該項目。 年 月 日為甲方起始計時日。
(2)開發時間
乙方在甲方計劃的時間內自由安排工作時間和地點,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開發工作。。
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應在合同約定完工日期前的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和書面文字)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申請延期的具體時間,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延期,延期時間以甲方批準的時間為準。延期時間不得超過合作開發時間總長的一倍。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請,則完工時間不予延長。
(3)開發標準
乙方必需以提供 ,讓甲方進行驗收工作。
乙方保證 模塊的功能符合 的要求。
(4)驗收
1.驗收標準為:
a. 程序正常運行;
b. 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實現;
c. 項目按時完成;
d. 文檔和源代碼齊全
2. 驗收時間期限為 天時間。
3.乙方提交項目的方式:
4.模塊的最終驗收工作完成后,甲方應出具最終驗收報告和評分,經雙方確認后作為合同驗收階段完成的證明。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2. 提供項目所需要的所有資料交給乙方,并保證資料的正確性。
3. 及時支付費用,保證項目的開發費用及時到位。
4. 及時支付在項目研發中所用到的器件、設備、測試費用。
5. 本合同的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提供專人與甲方聯絡,并定期向甲方提交項目階段開發進度報告。。
2. 按照項目進度要求及時完成系統的開發,同時保證項目質量。
3. 協助甲方完成所開發系統的實施、培訓以及維護,并進行一個月的維護。
4. 開發完畢,乙方應將系統的文檔、源代碼移交給甲方,不得將其應用在其他企業。
5. 不得將甲方開發內容泄露給第三方。
第六條: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后, ,則甲方向乙方開發總費用的30%。
2. 項目驗收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70%的合同款。
第七條:維護
1. 乙方應通過電話、email、現場服務等方式協助甲方的系統維護,乙方有義務及時響應和認真服務,努力確保甲方所委托開發系統的正常使用;
2. 甲方需要改動或需要委托乙方進行二次開發,甲方應同乙方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應及時提醒違約方,若違約方仍然違反本合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 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3 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十二、其它
1. 項目開發的技術方案和要求,在附件中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要求文件、測試標準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2.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 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后,擬定出補充文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補充文件同樣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甲方:(蓋章)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地址:
外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有效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打印外設外包項目的服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為解決甲方打印外設使用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使其更好地發揮效用,特簽定此合同,內容如下: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為甲方提供打印外設的一切耗材;
2、乙方為甲方提供打印外設的維修;
3、實施細則
前期做預案
1. 技術人員調查各科室使用狀況:包括更換頻率和用量;
2. 工程部根據技術人員調查情況制定好時間表,定期更換設備耗材。(原則上部門不會因耗材用盡耽誤工作)
3. 打印機上印有緊急更換電話,應對突發情況。
基本熟悉情況
1. 合理安排技術人員按用量定期更換設備耗材;
2. 巡檢人員每月上門一次,檢查設備的使用狀況,包括打印質量服務及回訪。后期作出較完善的實施方案
3. 詳細的實施表
4. 固定技術人員一對一實施方案
二、合同簽訂
此次外包費用總額為人民幣 XXXX元,合同簽定后支付乙方40%,另60%合同結束后支付。
1、本合同按甲方現有統計規模計算。如以后甲方需要增加,數量巨大的應在增加日起從新更改合同內容,適當調整可在新一年合同簽訂時修改。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服務的及時和完善,保證所提供之電腦外接設備及相關耗材的產品質量。本合同涉及的各項內容和服務價格,經甲乙雙方協商,可根據實際維護情況進行調整。
3、甲方需要改動打印外設的設置、位置時,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若甲方擅自改動則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三、違約責任:
外包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規定定,采用以下2種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五、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企(事)業單位)
(注冊號、批準機關及批準時間):
根據《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乙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以下16項人事外包服務,乙方可全部委托外包,也可部分委托外包:
1、外包委托單位制定人員發展規劃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外包人員招聘業務;
4、外包人員仲裁;
5、外包人員考核;
6、外包實施員工培訓;
7、外包中專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流動手續;
8、外包保存人事關系、人事檔案;
9、外包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后的轉正定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資格考評;
10、外包辭職、辭退人員原工作身份認定手續;
11、外包繳納社會統籌保險金;
12、外包出具因公因私出國(境)、自費留學出國(境)、報考研究生等各種政審或證明材料;
13、代管黨團組織關系、戶籍和糧食關系;
14、代辦婚姻登記證明;
15、外包聘用合同鑒證;
16、外包其他人事業務和人事管理工作(以補充條款為準)
二、乙方選擇以下 項委托甲方進行人事外包: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要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外包辦法(試行)》的規定以及國家、省的有關政策,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
2、甲方在人事外包期間要及時向乙方通報、解釋國家的有關人事制度和政策規定。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外包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證明和材料,包括: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及變更情況。
(2)委托管理人員的人事關系(行政、工資介紹信或就業證明)、檔案及聘用合同或協議。
(3)按檔案管理規定必須存入檔案的有關材料。
(4)辦理其他人事業務所需的.有關材料。
4、甲方如未按本協議書規定辦理人事外包業務,乙方有權拒絕付給服務費或要求甲方退款。
5、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書規定繳納人事外包服務費用,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人事外包服務。
四、收費及標準
1、人事外包協議書一經甲乙雙方簽訂,乙方需按照委托外包的項目和時間向甲方繳納服務費(不滿一年按一年收費),甲方負責出具符合規定的收費收據。
2、人事外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五、其它
1、委托期內,乙方對委托管理人員由于解聘、辭聘等各種原因致使被外包人脫離本單位的情況,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中止委托的有關手續。
2、乙方由于停業、變更、破產等原因被注銷營業執照,應在1個月內與甲方辦理解除人事外包協議手續,并妥善處理委托人員的人事關系和檔案。
3、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個執1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簽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外包協議書補充條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7
[摘要]本文基于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原則,剖析了基層人民銀行外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潛在風險,為進一步加強合同管理、完善內控治理、促進廉政建設提出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人民銀行;外包合同;審計;風險;內部控制
由于外包合同管理呈現出數量逐年遞增、主辦部門較為分散、管理風險未受重視的特點,而實際工作中,一些人員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合同管理制度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外包合同管理仍存在一些風險隱患,亟需引起重點關注。開展外包合同專項審計,可以幫助人民銀行規避外部風險,完善內控管理,促進廉政建設。
一、業務外包的范疇
外包是指從外部供應商購買的一種可創造價值的服務。有效的外包可以使組織提高靈活性,降低風險,并減少資本投資量。通過將組織自身缺少核心競爭力的業務活動外包出去,可以專注于那些能夠創造價值的核心競爭力。從概念上看,“業務外包”與“買賣服務”容易混淆,區分兩者的關鍵在于三點:是否為非核心業務,是否為周期合作,是否為經常項目。對人民銀行地市中支而言,外包業務主要分為勞務外包、科技外包和后勤外包。勞務外包主要是人事科將綜合服務大廳的部分業務崗位外包給具備相關資質的金融配套公司;科技外包主要是機房精密空調維保、UPS維保和辦公自動化OA系統維保外包;后勤外包主要是食堂、物業、電梯維保、消防維保外包等。此外,辦公室主辦的招標代理委托也屬于業務外包的范疇。
二、外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制度方面
1.未嚴格執行合同歸口管理制度。目前,人民銀行的合同散落在各個主辦部門,保管在各經辦人手中,一旦合同經辦人員離職或調崗,合同泄露或丟失等現象發生的幾率較高。究竟有哪些合同,合同保管在哪些人手中,這些都很難追溯,歸檔的完整性將無法保證。2.外包合同的相關制度有待完善。一是合同簽訂期限有待統一。審計發現,外包合同的簽訂期限沒有統一規定。例如,物業外包合同期限是1年,部分維保合同期限是3年。合同期限越長,對合同對方的約束就越小,對人民銀行的利益維護力度就越小,人民銀行承擔的風險就越大。二是合同簽訂范圍有待明確。人民銀行外包合同范圍較廣,涉及辦公室、科技、人事等部門,主要為基礎性、非核心性業務,范圍廣、業務雜。一些部門可能為了避免合同監管,存在合同漏簽的情況,極大增加了人民銀行的法律風險。三是合同實施效果評價工作有待確定。目前,人民銀行外包合同續簽時一般是合同經辦人員或合同經辦科室負責人自行評價確定,沒有紙質資料留存,續簽合同缺少有力依據。
(二)合同內容方面
1.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及違約責任未做約定。部分合同只約定了標的金額,但是對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未做具體約定。未約定違約責任,缺失了合同簽訂的關鍵要素,極易引發法律糾紛。2.合同條款不嚴密。一是保密條款不夠嚴密,如缺少保守甲方秘密的條款或只約定保守商業秘密,對工作秘密等其他秘密未做約定。二是招標代理合同中關于代理費用的約定不夠嚴密,對于招標次數超過一次情況下的代理費用未做約定,容易引發法律糾紛。3.存在“假外包、真派遣”的潛在風險。勞務外包合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管理方面。合同服務收費表的說明條款中約定“人員招聘由甲方負責”,將合同履行風險極大地轉嫁給人民銀行,存在勞務派遣的用工風險。二是費用結算方面。人民銀行按照每人每月X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符合派遣關系費用結算特征,不符合勞務外包合同中按照工作量支付費用的特征。
(三)合同審核方面
部分合同存在法律審核不嚴的情況,如法律部門未審核出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情況。招標代理委托外包合同中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而招標文件中卻標明由招標人支付代理服務費,費用支付的約定出現前后矛盾。對于招標控制價編制服務費也未做約定,存在法律風險。
(四)合同授權方面
一是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形式為《合同審批表》,無單獨的紙質授權書。二是個別合同的簽訂人員為經辦人員,不是科室負責人,超出了授權范圍。
三、加強外包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優化組織層面合同管理控制
1.明確合同歸口管理機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了“單位應當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目前,人民銀行基層分支行合同管理工作執行的是分行級別的合同管理辦法,中心支行沒有進一步細化和及時更新合同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議進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歸口管理做出明確規定。例如,由某一部門負責合同的登記、分類、統計、編號、歸檔等相關工作,所有的合同進行臺賬登記并連續編號。同時,建立電子檔案,逐步實現對經濟合同的信息化動態管理,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水平。2.完善外包合同有關規定。一是完善合同簽訂期限。針對不同類別的合同規定不同的簽訂期限,如對于靈活性較強的合同乙方,后勤外包合同簽訂期限為1年;對于技術成熟的合同乙方,科技外包合同為3年,進一步降低低效履行合同的風險,保障人民銀行權益最大化。二是完善合同簽訂范圍。進一步明確勞務外包合同、科技外包合同和后勤外包合同的具體類型,避免出現合同簽訂的空白區域,造成管理漏洞。三是完善合同實施監控工作的規定。建議成立由主辦科室負責人和法律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合同監控工作小組,建立合同履行效果評價工作機制,為合同續簽及維權提供有力依據。3.嚴格委托授權工作。目前,基層人民銀行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形式為《合同審批表》,實際操作中,容易誤將《合同審批表》僅做合同審批流程的書面載體,而忽視書面授權的作用。建議建立書面授權委托工作機制,制作單獨的書面授權書,對授權委托書建立登記、使用、歸檔手續。受委托人在授權范圍和期限內簽訂合同,使各項工作按照預定目標和規定程序運行,不允許越權或未經授權從事合同簽訂工作。4.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合同管理工作極具綜合性,人民銀行應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注重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建議外聘合同管理專家,不定期進行合同管理業務授課。同時,邀請公職律師或法律顧問進行法律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及業務水平,切實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
(二)重視流程層面合同管理控制
合同管理是全程性、動態性的管理,從前期準備、資質考察到合同履行及歸檔,都要進行實時監控。建議設置合同監控崗位,明確責任人,對于重點環節要加大監控力度。建立合同管理跟蹤提醒機制,設置合同監控登記簿,覆蓋從簽訂到履行完畢的各個環節,確保能夠隨時查看合同進度和執行情況。當合同變更或終止的觸發條件發生時,及時與對方協商,充分行使合同權利。對于服務商發生的違約情形,視情況采取解除合同、追究違約責任等相應的方式處理,最大限度維護人民銀行的權益。
(三)加強操作層面合同管理控制
人民銀行法律部門承擔著合同審核工作,人民銀行地市中支的合同審核人員為辦公室法律崗位人員,實際工作中由一名法律崗位人員進行合同審核,容易存在疏漏。建議增加合同復核環節,由法律顧問對合同的條款進行復核把關。例如,保密條款應確定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標的金額的支付方式及時間應明確約定等。將合同條款逐字逐句進行推敲審核,確保條款內容完整、準確、嚴密,將外部風險降到最低。
外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施工地址:
甲乙雙方遵循誠實、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工程承包合同。本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違約,必須共同遵 守。
一、合同總金額: 大寫:
二、施工工期: 年 月日至年月日
三、乙方資料及概況(負責人或承包人)
黏 貼 證 件 復 印 件
四、雙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條件(包括水,電,現場清場的可施工性),按時保證乙方所需材料到場的準時性。
2.乙方按時施工,確保施工質量,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程序安全有序的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施工,如果乙方施工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整改或重新施工,期間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確保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地點的電路,水路及明火安全,如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漏水、漏電、火災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及復原,期間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確保工人的人身安全,若出現工人人身損害由乙方負全責,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乙方按照合同認真履行的情況下按時支付乙方承包款。
五、付款方式
乙方進場施工時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進場生活費,水電隱蔽工程結束驗收合
格后甲方付給乙方承包款30%,木工油漆工結束驗收合格甲方付給乙方40%,余額20%待全部工程結
束客戶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15%給乙方,留5%作為維修保證金,半年后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設計方案及施工要求,如有更改須經雙方書面
文件確定簽字后方可更改,若乙方出現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設計方案及施工要求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方案并達到原施工要求,期間的所有費用,原材料損失及所造成的甲方違約賠償均由乙方承擔。
2. 乙方需嚴格按照施工工期按時施工。若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停工或拖延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得在施工過程中破壞其他工序的以完成項目,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恢復,期間的一切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及甲方蓋章方可生效
未經事宜雙方書面補充,補充內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外包合同 篇9
甲方:
第一條 總則
1) 甲方委托乙方開發生產手機項目,乙方將在100部樣機。
2)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就乙方承擔甲方手機項目開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二條 價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總金額為RMB¥萬元,其中人民幣 貳拾萬 圓整,作為本項目開發費用。余下人民幣 壹佰貳拾萬 圓整,作為10K產品的支付費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 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5K產品訂單金額,計人民幣
(2) 甲方收到5K貨物后需當日向乙方支付余下金額,計人民幣購生產于15個工作日內交付余下5K產品。
(3)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費用的支付幣種為人民幣(¥),由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以電匯或支票劃入乙方指定的開戶銀行帳戶中。 第三條 變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所有的變更要求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并經雙方簽字同意。
2) 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都可能導致對預定計劃、可交付資料或費用的變更。根據變更要求的范圍和復雜程度,乙方應對實現變更要求的工作而相應增加或減少收取費用,并將預計發生費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后執行。
第四條 產權約定
模具產權歸屬甲方,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歸還模具。
第五條 保密
1) 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2) 雙方按本合同規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資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預先說明的有關條款為據。并且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能將另一方的保密資料(如技術資料、用戶信息)透露給第三者。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無權要求乙方返還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并賠償由此引起甲方的損失。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均為違約。違約方除向守約方賠償外,還須承擔另一方為取得此等賠償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約時,應每天按未能履約部分的0.0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支付違約金并不免除違約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3) 如果任何一方沒有實現本合同約定而受到本合同對方索賠時,應分清具體責任部分,確認該部分的責任方。對于利潤損失等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商務交易中的雙方已告知有發生這方面損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擔,相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時間相應推遲,推遲時間與不可抗力持續時間相同,合同價格不因此而改變。
2) 不可抗力發生后,雙方要立即通知對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減少影響。
3) 不可抗力是指動亂、臺風、地震、水災等以及雙方同意的不可預見的情況。
第九條 通知方式任何為執行本協議而發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聲明、請求、要求、通知和備忘錄等)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雙方均負有簽收對方發出的通知的義務。如一方拒絕簽收,他方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已將有關通知按本協議所列地址交付郵政部門的證據,即可視為有關通知已于交付郵政部門后的第二天送達對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三 個工作日內未對對方在通知中陳述的事實或要求提出異議,則應視為該方已承認或接受此等事實或要求。任何一方如變更營業地址,應在此等變更作出后 三 個工作日內通知對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以誠相見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 可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護,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乙方:簽約代表: 職務: 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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