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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陽光傳達室評比細則
小學陽光傳達室評比細則1
一、按時交接班,并作好每日交接班登記手續。
二、學生放學靜校后,應立即關好鐵門,禁止外來人員進操坪踢球和活動。
三、進羽毛球館打球的人員,不準進入學校操坪踢球,車輛出入應隨時開門和關門。
四、凡攜帶物品出校門人員,必須憑學校證明或球館證明。進行登記后方可出門。
五、傳達室人員應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隨意離開。
六、傳達室人員如果失職視其情節,扣發工資或獎金,如造成經濟損失,照價賠償。
小學陽光傳達室評比細則2
1、傳達室室人員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保證全天候24小時值班,確保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
2、早晚按時交接班,并作為每日接班登記手續和巡查記錄,早7:00,晚:6:00。
3、學校保證一處進出通道,來訪人員和外來人員進入校門經查看有效證件,詢問原因,并進行登記。
4、凡可疑人員不準進入校園,若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5、上課時間學生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老師證明方可出校門。同時收回證明保存,進行簽字登記。
6、學生放學靜校后,禁止外來人員進入操坪踢球和活動。
7、傳達室人員失職,視其情節扣發工資或獎金,如造成經濟損失,照價賠償。
小學陽光傳達室評比細則3
學校門衛人員負責守護好學校,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能更好地激發門衛、清潔工等工作熱情,更好地為學校、為教師服務。特進行“陽光傳達室”評比。
一、評比人員組成
在各校總務處組織下,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代表組成評比小組,對各校區傳達室進行評比。
二、評比內容及評比標準
1.警衛、傳達室門衛及清潔工素質好、團結和諧互助、在各自工作崗位,各盡職守,同時,要互助配合做好銜接工作。(5分)
2.按時開關學校大門。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表,按時開關校門;凡師生無人在校工作、學習時均要鎖門,節假日需要用教室的需征得各校區校長同意后,另作鎖門、開門安排;東西校區半托班晚上放學時間要嚴格控制,不準擅自開校門。(5分)
3.按時開關教學樓電閘。每天晚上檢查各處室、教室中有無燈亮著,及時關燈;門窗是否關好。(5分)
4.負責收發報刊、雜志,及時按規定送達各年級、行政,校長辦公室。(5分)
5.學生在校時間應該關閉大門,一般不準學生出校園,對確需外出的學生要由門衛審查把關,必須由老師帶領或出示由班主任簽名的紙條。如果有老師、學生、家長違反規定的情況應提醒或制止其行為,如不聽提醒或制止應及時通知學校領導。(5分)
6.阻止閑雜人員入校園,外來人員(含家長)進校要禮貌、熱情接待,并認真查問,首先問明找誰,再與相關人員聯系,證明情況屬實后,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校。(10分)
7.警衛上班時間要謹遵制度,下班時要及時與傳達室老伯做好銜接。如無特殊情況,必須確保每天24小時傳達室有大人看守。(5分)
8.晚上必須在值班室值夜,不得無故離開值班室。并堅持每晚校園夜巡制度,保護校產不受損失,不被偷盜。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校產受損或被盜,要根據情節輕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10分)
9.在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允許外來人員或學生到校內打球或閑逛(經學校允許或安排的訓練活動除外)。(5分)
10.保持電話通暢,注意接聽電,及時記錄傳達信息,遇到緊急、突發事件,要迅速與學校領導取得聯系(每學期學校給傳達室50元,警衛20元的201電話卡費)。如有重要事件打電話到門衛室無人接聽或延誤向領導轉達信息的時間,每次扣10分。(10分)
11.清潔工要做好校內的保潔工作。每天要至少一次到教師行政辦公室收集垃圾,每周至少3次對教師、行政辦公室進行清掃和清拖;對廁所每天要1-2次清洗,節假日(含雙休日)負責學校大門周圍和操場的清掃保潔。若發現臟亂情況,每次酌情扣5-10分。(10分)
12.門衛和警衛保護校內的學校公物,設施,維護學校的形象與聲譽。制止學生的不良行為(翻圍墻、踩花壇、亂扔雜物、吵鬧),注意發現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不法分子在校門附近游動、家長在校門聚眾議論,商販進入學校或校門前擺攤叫賣),要及時向領導匯報。若視而不見或遇事不報,每次酌情扣5-8分。(10分)
13.門衛平時上班時間,在學校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要幫學校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5分)
14.學生及教職員工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出示有關部門的出門證明后方可離校;外來物品入校,嚴格驗看送貨單,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警衛、門衛要嚴把校門關。(5分)
15.若由于警衛或門衛工作失職而至學校和教師財物被盜的`,由學校領導調查商定由責任人賠償數額。(5分)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票否決
1.學校或教師發生財產被盜的。
2.有私自將學校財物帶出學校的。
3.私自留外人(包括家屬)在學校宿夜的。
三、檢查的辦法
各傳達室衛生檢查評比工作采取自查與互查,定期與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進行。其中,各校區總務主任每月定期組織檢查1-2次,學校組織行政,教師代表,不定期抽查3-5次,各傳達室可根據自身特點,開展經常性的自查活動,確保學校安全。
四、評比、獎勵和處罰
1.檢查評比工作采取現場總體量化打分,評比的方式進行。每月匯總一次并將檢查結果分校公布
2.在評比中量化打分第一名的傳達室、學校頒發“陽光傳達室”流動紅旗。年終,學校依據檢查評比狀況選出傳達室工作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進行獎勵。
五、本細則由浦南小學總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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