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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時間:2023-10-14 14:01:44 好文 我要投稿

(經典)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經典)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篇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書有很多,我喜歡的是羅貫中寫的《三國演義》。《三國演義》內容豐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謀、勇猛、忠心讓我十分敬佩。

  《三國演義》里最常用的智謀是火攻。有諸葛亮火燒博望、火燒新野。有周瑜火燒赤壁。有陸遜在猇亭火燒劉備連營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營寨燒毀,兵將燒亡。來達到以少勝多的戰果。另一個經典的智謀是燒糧倉、斷糧道。曹操與袁紹在官渡大戰艱難時,曹操聽許攸之謀,親率軍馬夜劫烏巢,燒毀袁紹糧倉。使袁紹軍心皇皇,最后大敗。諸葛亮第一次伐魏時,司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斷了蜀軍的糧道,使蜀軍敗回漢中。

  《三國演義》里勇猛的將軍有很多。常勝將軍趙云趙子龍,為救阿斗,在百萬曹軍之中殺了個七進七出。大將關羽關云長,溫酒斬華雄,斬彥良誅文丑,威震華夏。虎癡將軍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戰馬超。燕人張飛張翼德,在葭萌關與馬超大戰幾百回合。這些將軍勇猛無比,膽量過人。

  《三國演義》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將軍關羽降漢不降曹,過五關,斬六將,千里尋兄。對劉備忠心耿耿。東吳老將黃蓋為破曹軍,獻苦肉計,被打五十軍棍,鮮血直流。五虎上將黃忠,七十多歲,還上陣殺敵。諸葛亮鞠躬盡瘁,忠心復漢,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軍山。

  智謀勝過千軍萬馬,勇猛如獅虎奮力殺敵,忠心為主保國安民。《三國演義》里英雄輩出,各位其主,最后晉帝統一全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高爾基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我覺得,書是人類的良師益友,因為它能讓我們體會到童話的神奇魅力,使我們感受到莫大的快樂,得到有益的知識。

  我的房間里有許多我喜歡看的書,有《小故事大道理》,有《少年兒童百科全書》、《少兒十萬個為什么》,有《一千零一夜》,還有《格林童話》。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叫《101個經典童話》。這本書里有很多有趣的童話故事。

  我最喜歡金烏鴉這個童話。這個故事講了一個窮人家的小女孩,金烏鴉吃了她家的米,金烏鴉說:“我會用東西賠償。”最后,金烏鴉讓她在大、中、小三個盒子中任選一個;那個小女孩說:“你只吃了我家一點點米,我就挑個小盒子就夠了。”結果,里面是一百顆寶石,從此,她家過上了幸福、富有的生活。而另一個貪心的女孩,金烏鴉只吃了她家一點點米,她馬上要金烏鴉拿出許多珠寶賠給她。選盒子時,她一口咬定要大的。結果,里面是條大蛇。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做什么事都要腳踏實地,不要狂妄著別人的`施舍,貪得無厭沒有好下場,對每一件事情要謙虛面對。

  讀了這本書,我深刻體會到:我們不應該像童話里那些好吃懶做的人學習,應該向勤勞肯吃苦的人學習。我們在學習上也是一樣,只要不怕苦,肯動腦筋,靠自己的智慧去創造財富,生命才有價值。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近來,我讀了一本名為《假如給我三天光明》的書,這是一本自傳體的作品。這是一位又盲又啞又聾、從小體弱多病的弱女子。讀過這本書的朋友們一定會被海倫凱勒的不屈不撓,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動與震撼吧!如果你還想了解作者,那么就讓我來做一下介紹吧。

  海倫在19個月時,因一場重病而導致雙眼失明,雙耳失聰以及失語。這”三失“讓海倫變得愈來愈暴躁、任性和孤獨。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就這樣的過了六年多,海倫6歲零9個月時,她的生活有了截然不同的改變。那是1887年3月3日,一位充滿愛心與耐心、曾經接近失明、當時只有20歲的莎莉文老師引導海倫走出了黑暗。她費盡心思的教海倫知識,使海倫感受到了語言的'奧秘,領悟出了之中的道理。海倫凱勒從此如饑似渴,憑著自己頑強不屈的毅力再加上莎莉文老師細心、耐心的指導及幫助下,海倫完成了哈佛大學四年的學習,成為人類歷史第一位獲得文學學士的聾盲人。之后,又把慈愛的雙手伸向全世界。

  海倫凱勒渴望有三天光明,但這只是奢望,而我們已經有了四千多天的光明,但我們去感受那大自然的美麗了嗎?沒有。我們要從這一刻開始,走進大自然聆聽樂曲的妙音,鳥兒的歌唱。

  我們不要再埋怨上天,好好珍惜現在所有的,用微笑戰勝一切,頑強不屈克服種種”攔路虎“,記住一句話:”忘我就是快樂!“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我家的書櫥里有各種各樣的書,有各種各樣的書,有《三國演義》、《紅貓藍色》、《小可憐歷險記》、《魯濱孫漂流記》、《安徒生童話》、《七根羽毛變公主》、《成語故事》······數不勝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安徒生童話》中的《賣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個寒冷的冬天里,一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著,赤著腳丫,小女孩穿著媽媽的大拖鞋。突然,一輛馬車從小女孩的身邊的`走過,把小女孩的拖鞋帶走了,一個小男孩走過來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撿起來,說:“等將來有了孩子,可以當搖籃。”小女孩只好光腳,她不敢回家,因為她一根火柴也沒有賣出去。小女孩的腳丫青一塊紫一塊,讓人心痛。小女孩冷極了,她坐到墻角邊,她點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點燃了,出現了一個火爐,小女孩把手放上去,當她剛想把小腳伸上去暖暖時,火柴滅了。她又點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見桌子上有蛋糕,蘋果,梅子,還有一只香氣撲鼻的烤鵝,烤鵝從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來,正當她要吃時,火柴滅了。小姑娘又點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見了一顆圣誕樹,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現了,祖母帶著她飛到了幸福快樂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來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給小女孩,把溫暖的杯子給她用,厚厚的棉襖給她穿,帶她去旅游,給她玩具,讓她過幸福的生活。

  聽了我的介紹,你們一定也喜歡上這個故事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一本書,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書櫥上,有著一本我喜歡的書——《名人故事》。

  當我第一次接觸這本書時,我愛不釋手,()立刻被它那古色書香吸引住了。封面上,愛因斯坦和愛迪生的畫像印入眼簾。畫像旁,寫著幾個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這,我不由自主的把書翻開,津津有味的品讀起來。

  經過這本書,我知道了以前從未認識過的名人。原來,朱德幼時喜歡聽天國名將石達開的故事,這竟成為他走向革命道路的起點;##決心以救國救民為自己的.責任;郭沫若要做中國的歌德;田漢要做中國的席勒;華盛頓能文能武,為美國的獨立建立了赫赫功勞……

  這本書里的名人們的一個個感人至深的故事,總是激勵著我通向成功的途徑。被人譽為“東方神鹿”的王軍霞,在上初中時,學校離家有四公里遠。這段路程對于一個14歲的女孩來說實在夠遠的了,為了給家里省錢,王軍霞放棄了買自行車騎回學校的念頭,毅然地做出了一個驚人的決定——以步代車,開始了每天來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這種精神感動了我。

  《名人故事》這本書激勵著我前進,讓我知道了許多名人故事,讓我從中受到啟發,我怎能不喜歡呢?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這個假期,我認識了一個人,他勇敢、正義、堅強;他有著黑頭發,戴寬邊眼鏡,騎飛天掃帚他就是哈利·波特。

  寒假前,我在童學館館長的書架上發現了一套《哈利·波特》,止不住好奇心借回了家。不看不知道,一看再也停不下來。

  《哈利·波特》是英國女作家羅琳寫的,主要講的是:哈利1歲時父母就被伏地魔殺死了,11歲時知道了自己是巫師,在海格的幫助下找到了九又四分之三站臺,坐上了開往霍格沃茲魔法學院的火車,并在魔法學院和兩個好朋友一起成功打敗伏地魔的故事。

  這套書一共8本,每本都很厚。故事魔幻神奇,讓人身臨其境,有時候心潮澎湃,有時候還屏住了呼吸!

  讀完這套書,我總覺得自己和原來不太一樣了。我在想,要是換了我,我會不會像哈利一樣在該戰斗的時候勇敢無懼?在別人嘲笑時內心平靜?在朋友被叫作泥巴種"時動手打那人?在別人說我媽媽是怪物時勇敢反擊這套書讓我懂得了要珍惜幸福生活;遇到困難要勇敢面對,不能放棄;要學會去愛別人;真摯的友誼是最寶貴的財富

  我很喜歡這套書!看完書我又看了和書對應的八部電影,覺得還不過癮,又把這個作者的《神奇動物在哪里》也一口氣看完了,真是"愛屋及烏"呀!

  每個人都渴望擁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我一定要找到屬于我的九又四分之三站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今天我給大家介紹一本書,它是本土作家,紅旗小學的沈濤老師寫的《楚楚的離歌》。

  這本書主要講了主人公楚楚小時候被人販子從農村拐到城市,楚楚的父母在不斷的尋找。在人販子拐賣的路上因為楚楚發高燒,所以重病被丟棄在醫院奄奄一息,最后楚楚被醫生夫妻救下并收養,她擁有了幸福的'家庭,喜歡的同學,可愛的寵物信子(小狗)她是那樣的幸福和開心!

  直到兩位警察的出現,楚楚才知道自己的身世。親身父親在尋找楚楚的途中車禍身亡,母親一人孤苦伶仃。楚楚在警察的陪伴下回到了親生母親身邊,她十分不適應農村的生活,時不時的給養父母打電話傾訴,養父母也很想念她,并一直在積極辦理合法的領養手續。

  楚楚要選擇身患疾病、善良、貧窮的親身母親,還是對她寵愛有加,視如己出、生活條件富足的養父母?最后楚楚帶著身患重病的母親來到了養父母身邊并一直照顧著母親。她收獲了很多,成長了很多的故事。

  這本書告訴我們,人要有一顆善良之心對待任何事物。我們要珍惜自己和父母的感情,努力學習,回報父母無私的愛。被別人愛的同時,要學會更好的愛他人,愛是人間最美的花。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曾寫過一本書《湯姆。索亞歷險記》。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因為它給我帶來了許多樂趣。

  這本書里一個小男孩叫湯姆.索亞。他是一個有趣而又調皮的孩子。他的媽媽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現在與他相依為命的只有他的姨媽和弟弟。每當湯姆表現好的時候姨媽就會很開心的表揚他,但他要是敢犯錯的.話,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一次,她罰湯姆刷墻。對于別人來說刷墻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對于湯姆來說卻讓他煩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個辦法。他對一個小男孩說,這刷墻可不是一個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個別人有資格刷這面墻。于是小男孩越聽越有興趣,說:“能讓我刷一下嗎?”“不行,除非你用什么東西來換。”于是這個小孩用蘋果和他換刷墻的機會。后來越來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寶貝換取了刷墻的機會。湯姆什么也沒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墻,卻絲毫沒有察覺到自己被湯姆騙了。

  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它不但有趣,而且還告訴我一些哲理。它讓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著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會被逼著做的事。有時候這兩種事,其實就是同一件事。比如,書中的刷墻這件事。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暑假里,老師向我們推薦了幾本書:《假如給我三天光明》、《寶葫蘆的秘密》等,本來我并不是特別喜歡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鐘熱度,一會兒思緒就飛到九霄云外了。可是當我拿起這本書時就已經愛不釋手了,它不僅講得津津有味,而且繪聲繪色。它就是——《寶葫蘆的秘密》。

  書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學生,他無意中擁有了一個神奇的寶葫蘆。寶葫蘆要飛機有飛機,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寶葫蘆認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變成真實的。王葆以為擁有了它就會很幸福,可誰知寶葫蘆變出來的東西都是偷別人的,還給王葆帶來了麻煩。甚至有一次數學考試,寶葫蘆竟偷了同學的試卷給王葆,受到了老師的批評和同學的嘲笑。各種煩惱都撲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當他傷心的時候,媽媽叫他起床了,原來是一場夢。哈哈,結局是不是很驚喜呀!

  這雖然只是一場夢,但也讓我們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動手動腦,不能不勞而獲。在我的生活中也有過不勞而獲的'時候,就說我小時候吧。那時我也可以稱做為呼風喚雨,要什么有什么,因為我有一個絕招——哭。我一哭,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就會給我買。后來爸爸給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個月。在那里哭也沒有人會照顧你。在那個時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真正含義,懂得了靠人人會跑,靠山山會倒的道理,靠誰都不如靠自己。

  我們不能向往不勞而獲的生活,要讓自己成為一個愛勞動,珍惜別人勞動成果,誠實的孩子。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從小我就喜歡看書,從繪本故事到兒童文學。我喜歡看各種各樣,知識豐富的書籍。要問我喜歡哪本書,那可真不少。今天我想說說我喜歡的這本書——《管好自己就能飛》。

  這本書的作者吳牧天哥哥通過自己身上發生的真實的故事,向我們介紹了自我管理給他帶來的種種好處,書中介紹了很多實用的自我管理方法:比如管理時間,管理心情,管理安全……我喜歡這本書是因為:我佩服哥哥通過自我管理,自己的事自己做,不需要督促和逼迫就能做好。

  自從讀了這本書。我決定像作者吳牧天哥哥學習,嘗試書中寫到的新的管理方式。我跟爸爸媽媽商量好,他們積極配合我的管理計劃的實施。把他們支出家門后,我開始正式執行我的自我管理計劃。我先把今天的作業排好順序,然后按照作業的難度安排時間。安排好后,我按照順序,先寫英語作業,再寫數學作業,最后的時間完成了語文作業。我看了看表,居然比之前的時間節省了半個小時。于是我拿起自己喜歡的.圖書,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不一會,媽媽回來了,她檢查了我的作業。連聲說我完成作業效率高。一聽說我還利用空閑時間讀了書,更是對我豎起了大拇指。

  《管好自己就能飛》這本書讓我學會了自我管理,也讓我體驗到了自我管理的好處。我喜歡這種新奇的管理方式,它讓我的學習方式從被逼著學到我自己主動要求學。我的學習效率比以前有很大提高,都是這本書的功勞啊!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西游記》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書中描寫了許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神通廣大、降妖除魔的孫悟空,他有火眼金睛和金箍棒,會七十二般變化,能騰云駕霧,而且一個跟都能翻出十萬八千里。有好吃貪睡、貪生怕死得得豬八戒,他原來是天蓬大元帥,因為喝醉了就調戲嫦娥被貶下了人間投錯了胎,長成了豬的模樣豬八戒肥頭大耳,據說一頓能吃三五逗得米飯;他有個寶貝那就是太上老君給他的九尺釘耙。有老實忠誠、默默無聞的.沙和尚,他一心一意保護唐僧取經勤勤懇懇任勞任怨。還有一心取得真經、慈悲善良的唐僧。書中講述了他們師徒四人經歷了九九巴士一難后,取得真經的故事。

  我喜歡《西游記》這本書,主人公之一孫悟空則是我最敬佩的。我們要學習孫悟空那種不畏艱險、勇往直前、積極樂觀的斗爭精神。在生活中,我們雖然沒有孫悟空那般神通廣大,但是我們也要學習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惡,不要被社會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喜歡《西游記》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這本書使我明白了要想辦成一件大事,絕非易事。唐僧師徒四人西天取經,經歷了眾多的艱險。使我想到了學習,我們經歷的每一天又何嘗沒有困難呢?我們要面對一道道難題的挑戰,要面對完與學的抉擇……戰勝困難就孕育著成功。這是我喜歡這本書的最大原因。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最近這幾天,我讀了《草房子》這本書,它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為這本書真實地寫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潑的想法。

  《草房子》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一個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個敢想敢做又很調皮的孩子,他小學六年的美好時光都記錄在了這本書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數《桑桑把蚊帳當做漁網》這一章節了。

  桑桑為什么要把蚊帳當做漁網呢?原來,到了秋季桑桑看別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魚了,不過,人家都有漁網,自己卻沒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個遍,仍是沒有找到漁網,他想了許久,終于想出了一個辦法:他把家里的'蚊帳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幾下,一張新鮮的“漁網”就出爐了。接著,他就拿著自制的“漁網”高高興興地跑出去打魚了。回到家后,雖然和媽媽、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魚蝦,但當媽媽問桑桑漁網從哪里來的時,桑桑一溜煙兒地跑了出去,結果可想而知,不過媽媽并沒有打他,而是不讓他用蚊帳,結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許多大紅包。每當讀到這兒,我都會捧腹大笑。

  讀完這本書,我覺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寫得栩栩如生。我們在生活中就是這樣,種種趣事都發生在我們身上,比如:因為貪玩兒,把家里的東西弄壞……總之,這本書真實的想法深受我喜愛。

  我非常喜歡《草房子》這本書,希望聽了我的介紹,你們也能喜歡上,并且去讀一讀。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讀萬卷書,行萬里路,讀書使人充實,又使人快樂。

  小時候是爸爸媽媽讀書給我聽,后來學會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書,到現在認識的字越來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歡看《野生動物畫報》。在我的要求下,媽媽給我訂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號的時候我就盼它早點到來。每當書拿到手的時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讀起來。剛拿到書的幾天,課間十分鐘在操場根本看不見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讀書呢!就連在家上廁所的時候,我都要看一會兒。這本書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實驗室、森林故事會、超級冒險家幾個部分。其中我最喜歡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會。奇趣大自然講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動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紹了隱居在馬達加斯加叢林中,古怪又神秘的葉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讓我大開眼界。森林故事會的`一則故事《落難公主重返鬣狗國》緊揪著我的心,讓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內容,它運用擬人的手法,寫出了鬣狗如何戰勝獅子,奪得領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奪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內容引人入勝,優美的詞句讓我看了一遍還想看一遍。

  同學們,讀書既能豐富我們的課余生活,又能開闊我們的眼界。高爾基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同學們,讓我們一起來讀書吧!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俗話說得好:“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讀書可以讓我們拓展視野,放松心情。讀一本好書就像和一個高品德的人做朋友。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薦一本書——《狼王夢》。

  它講述了一條母狼生了五條小狼,結果小狼崽出生的當天就遇到了一場暴風雨,致使一條狼崽死亡。后來,母狼紫嵐帶著自己的兒子黑仔、藍魂兒、雙毛、媚媚開始了走向狼王之路的'故事。

  都說母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愛,這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母狼紫嵐為了實現自己寄托在孩子身上的狼王夢,付出了無數心血,犧牲了多少,一波三折的情節一定讓你感到像在乘坐過山車一樣刺激。文章有時描寫細致,有時作者又揮筆寫出了狼群之間打斗的場面。從高興到失望,從頂峰跌入絕境,文中的劇情非常生動、曲折,讓你過目不忘。

  狼和人不同,書中重點突出了狼陰險、謹慎、狡猾、貪婪、粗暴、兇狠、冷血無情的性格。作者寫出了不同狼的個性,是給每個字都添加色彩的顏料。

  這本沈石溪爺爺寫的《狼王夢》,讓我終生難忘,相信你們看過后也會有同我一樣的感覺。

我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書是一位朋友,充實了我們的生活,帶我們遨游知識世界,讓我們活得有意義。我是個小書蟲,愛看形形色色的書。

  今天我向大家推薦一本書,那就是《托萊摩斯的面包房》。這本書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倉明,繪圖者是日本人石倉欣二,翻譯者是侯鵬圖。封面上畫著主人公博魯特,手里捧著一袋面包,似乎要給別人送面包。

  故事內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萬千:兩家面包店老板的技術都差不多,為什么最終的結果不一樣呢?原來博魯特做面包只是為了得到“面包王”大賽的冠軍。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與烘焙的手法,認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從而忽略了水的選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關鍵。博魯特當初選擇面包師這個職業是因為做面包讓他感到快樂,如今的他被榮譽與虛名蒙蔽了雙眼,只為冠軍能帶給他滿足感而做面包。而對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滿愛與真誠的雙手去做面包,用心去體會面包給自己帶來的快樂,認真研究面包的選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從而得到“面包王”比賽的冠軍。我為博魯特感到深深的遺憾。博魯特原來是個優秀的面點師,因為缺乏創新精神,最終被赤路德先生擊敗了。

  我推薦這本書是因為它讓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會感到很快樂的,最樸素的東西才是最可貴的。學習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規,要不斷去學習新的知識,不斷地創新,不斷地進取,才能不斷地進步。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這本書讓我學到了知識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讀一讀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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