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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范文(精選17篇)
在生活中,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通知是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你知道通知怎樣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
為加強我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煙花爆竹,系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
三、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主辦單位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查批準后,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
四、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查處。
五、違反本《通告》造成國家、集體、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村(居)委會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生態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游等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落實本《通告》,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行為。
七、對違反本《通告》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對舉報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經查證屬實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獎勵。
八、本《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xx年1月8日實施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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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2
為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市政府決定,實行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現通告如下:
一、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區域范圍內,全區域、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對違反本《通告》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市民舉報違反本《通告》行為的`,凡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舉報電話:110、12350。
三、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9年1月18日實施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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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3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噪音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新春佳節氛圍,提升我縣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美麗的人居環境,讓廣大市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20xx年2月11日(除夕)、2月12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6日(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其他時間應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
(二)車站、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體、草坡等重點防火區域;
(七)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
(八)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九)房屋、陽臺、窗口、樓梯、走廊;
(十)棚戶區、柴草垛堆放地。
三、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投擲煙花爆竹;
(二)在高層建筑、構筑物、樹枝、路燈桿上懸掛、垂吊燃放煙花爆竹;
(三)妨礙交通秩序。
四、禁止燃放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雙響、摔炮、擦炮等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五、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按照門前衛生責任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清掃干凈。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平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xx年2月10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4
為營造安全、舒適、祥和的過節氛圍,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持續保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20xx年春節期間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及禁放時間
(一)禁放區域
1、主城區范圍:東至南沙大橋,西至菱角塘村,南至學府路,北至排沙河。
2、有關區域: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教育、醫療、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汽車站等交通樞紐;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加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放時間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放區域及限放時間
(一)限放區域
禁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放時間
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管
(一)公安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違反本公告,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
(四)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規定,依法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強化空氣質量監測。
(五)宣傳(融媒體中心)、文化旅游、氣象、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如與上級相關規定不符,以上級規定為準。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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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5
全體市民朋友們:
煙花爆竹燃放會釋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極易引發火災,對我們的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為了我們生活的家園空氣能更加清新、環境更加舒適,在此,我們倡議廣大市民朋友:
1、從我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3、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積極予以勸阻、舉報(舉報電話110),并協助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違規燃放行為。執法部門將為每個舉報的市民朋友嚴格保密。
4、通過微信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弘揚正能量。
為了保護環境,遠離霧霾噪音,保護藍天碧水,請廣大市民支持我們的'倡議,為美麗梧州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
環城高速倒水互通至城東互通、城東互通至蒼郁高速河步互通、河步互通至包茂高速保村互通、保村互通至倒水互通路段圍合以內萬秀區、長洲區、龍圩區、蒼梧縣的城鄉區域。
禁止燃放的其它場所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展覽館、體育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場所;
(三)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福利機構;
(四)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五)風景名勝區、公園、廣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和經營場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安全保護區;
(八)架空電力線和通訊線路、有線廣播線下方,輸變電設施以及環境監測設施安全保護區;
(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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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6
居民朋友們:
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但是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不僅污染環境空氣,產生噪聲,損害人體健康,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
特別提醒: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會被予以處罰,您可要牢記好啊!為讓家鄉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平安更祥和,讓我們一起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禁燃煙花爆竹有關規定,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選擇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春節。
二、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自覺宣傳和傳導禁放煙花爆竹的理念,利用個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煙花爆竹。
三、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大家發揮家鄉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向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為說“不”,發現未經允許私自銷售或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勸阻或舉報。
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責,真誠希望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營造安全、綠色、文明、環保的節日氛圍,為平安章丘、大美章丘、文明章丘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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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7
為改善空氣質量,減少煙花爆竹燃放對環境空氣質量造成的危害,根據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禁放范圍及時間
經市政府決定,自2018年2月15日起,市主城區東至東三環路(含),西至西三環路(含),南至南三環路(含),北至古城路(含)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等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政府啟動Ⅲ級以上重污染天氣應急預警時,全市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工作內容
(一) 主城區四區住建局,藁城區、欒城區、鹿泉區、正定縣住建局,高新區房管處,負責組織轄區物業服務企業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加強對轄區重點區域的巡查,同時對燃放行為進行及時勸阻和制止。
(二)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責任服務區范圍內向業主進行政策宣傳,告知關于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規定,設置統一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違反規定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充分認識到禁放工作的艱巨性和緊迫性,把工作做細做足,講清道理,爭取業主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引導業主到禁放區域以外燃放,確保工作嚴格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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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8
為確保廣大市民歡度春節,市政府決定,20xx年春節期間在市區繼續實行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時間。允許燃放時間為20xx年1月26日(農歷臘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至2月18日(農歷正月十六)、3月6日(農歷二月初二)的早7時至晚10時。除夕夜延長至次日凌晨1時,正月初一提前至凌晨5時。
二、限定燃放區域及場所。嚴禁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醫院、療養院、敬老院、影劇院、公園、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場館、公眾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內及樓房陽臺燃放;嚴禁在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周邊100米以內及電力、通訊線路附近燃放。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嚴禁銷售、燃放兩響炮、鐵炮、拉炮、摔炮、砸炮、開天雷、禮花彈、土火箭、地老鼠等裝藥量大、敏感度高、危險性大的品種和未經批準生產、銷售的各類煙花爆竹。嚴禁在變電站等電力設施500米以內,燃放帶降落傘或金屬絲的高空禮花類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燈。
四、限定銷售單位、時間。經所在地安監部門批準的煙花爆竹經營點必須從我市已經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進貨,憑經營許可證、臨時占道許可證(非占道經營的自然村除外)、營業執照,懸掛規范統一的標識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允許銷售日期為20xx年1月23日(農歷臘月二十)至2月17日(農歷正月十五)。
五、對違反規定者予以處罰。安監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或者銷售按照國家標準規定應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公安機關根據《治安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本《公告》,對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責令停止燃放,并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給予治安處罰。對造成國家、集體和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根據情節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責任。
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組織新聞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煙花爆竹限放規定,并主動勸阻、制止不安全行為,積極舉報違規違法行為。凡舉報查實的,將依照市政府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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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9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臨近,為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營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即日起,贛縣中心城區東到茅店鎮黃龍村、南到茅店鎮義源村、楊仙大道,西至貢江大道、贛新大道與水東鎮交界處,北至儲潭鎮紅河村合圍的區域(含高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盡量減少燃放。
除以上區域外,以下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保存單位和自然保護區;
(二)車站、碼頭、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天然氣站、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四)發電、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和通訊、軍事設施設施附近;
(五)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及中小學校內;
(六)風景名勝點、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七)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影(劇)院、賓館、酒店、餐館、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橋梁、隧道;
(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違反本規定,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遇到燃放行為要主動勸阻,遇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立即舉報并拍照、錄像。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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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0
各鎮(街道)黨(工)委、人民政府(街道辦),礦山公園黨工委、管委會,縣級各有關部門:
當前藍天保衛戰攻堅行動已進入新的階段,根據《渭南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春節期間潼關縣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區域為:洪水溝以東,潼河以西,四知街以南,隴海鐵路以北,以及《潼關縣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廣大黨員干部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認真貫徹落實禁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自覺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同時引導好親屬、朋友及周邊群眾遵守規定,及時勸阻、制止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組織黨員干部逐一簽訂不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
三、應急管理局負責落實煙花爆竹銷售實名制,禁止向城區居民銷售煙花爆竹。
四、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放管控責任如下:
城關街道辦負責城中村和背街小巷;
住建局負責有物業管理的小區;
疫情防控共建共駐單位負責無物業小區;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小區;
市管局負責沿街商戶;
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服務中心負責石渣企業;
黃金產業發展中心負責黃金選礦廠;
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企業;
物流港管委會負責物流港企業;
城管局負責商砼站和建筑工地;
市生態環境局潼關分局負責其他工業企業。
五、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從即日起,立即開展煙花爆竹禁燃放的宣傳工作,提升群眾對禁燃放工作的知曉率,形成濃厚氛圍。
六、公安局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和打擊。
七、煙花爆竹禁燃放工作是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認真抓好落實。凡在春節期間,所在單位(包括下屬單位)及監管領域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紀委監委會同組織部,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和黨政紀處分。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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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1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根據《貴陽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環城高速(觀山湖至白云段)至曹關收費站沿云環中路、云環東路連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線為界(具體說明:環城高速以東;云環路、云環中路及云環東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環形線以內的白云轄區范圍內以及都拉營街道辦事處屬于禁止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區域(以下簡稱“禁放”、“禁售”區),除“禁放”、“禁售”區外其余區域均允許常年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有特殊規定的.區域除外)。
二、禁止在下列地點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長坡嶺、都溪林場等林區,蓬萊仙界等風景區,金山寺等文物保護區內;
2、各鄉鎮客運站及營運車輛停靠站等交通樞紐處;
3、加油站、燃氣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4、重要軍事設施、通信、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療養院;
6、轄區內所有生產經營企業或單位的生產經營場所;
7、鄉(鎮)政府機關辦公樓區域內。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辦理須知
(一)零售經營點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煙花爆竹零售點不得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2、符合白云區應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經營布點規劃。
3、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培訓合格,銷售人員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4、零售場所的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并與學校、幼兒園、醫院、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5、零售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水,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6、實行專店、專人銷售,每個零售點不得少于2人,并明確安全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
(二)零售經營單位(點)申請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一份)。
2、零售點詳細地址和周邊安全條件說明及平面示意圖。
3、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零售許可原則:
按照國家、省、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我區只對原有煙花爆竹經營店進行延期審查審核,不再受理新的煙花爆竹經營店。
(四)領取申請表時,嚴格執行一人一證一領,不許一人多證多領。
(五)申請受理時間為20xx年12月8日-20xx年12月9日。
四、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全區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經營和燃放。
五、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協同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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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2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噪聲和大氣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禁放區域
在禁燃規劃范圍內禁止煙花爆竹燃放。即:東起聚龍灘至亮江興振林場廉租房岔路口、平金坳加油站、排洞望江新城坡頂、電力公司宿舍坡頂、林業局宿舍坡頂,南起排洞開憲坡頂至清江南路后坡頂、敬老院、新拱橋、清江三橋、民族風情園坡頂、高速公路收費站、豪賴安置區,西起自來水廠至街腳坡廉租房坡頂、龍塘公安宿舍區、縣人行后坡頂、縣醫院后坡頂,北起縣文化活動中心后坡頂至縣農業銀行后坡頂、新六街坡頂、烈士陵園、屠宰場。
三、禁放時間
除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三天)之外,其他時間均為禁放時間。如遇省、州、縣政府發布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預警時,預警區域內全面禁放。
四、禁止在本通告規定禁放區域外的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公交站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五、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市民要自覺遵守本通告有關規定,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有相關規定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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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3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全面落實《杭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效保障市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減少環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現就切實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歲末年初是煙花爆竹產銷、運輸、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易發期、高發期。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把“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止非法銷售、燃放”作為當前社會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強化聯合執法巡查和應急保障,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確保禁放區煙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點,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機關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格辦理道路運輸許可,加大對進入我區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嚴肅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志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堵住非法產品流入渠道。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客運安全監管,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提醒乘客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二要嚴厲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違禁、超標、假冒產品源頭追溯。應急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城管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嚴格打擊冷光煙花等“網紅”產品非法零售經營行為。三要加強燃放監管,嚴查非法燃放行為。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確需在禁放區舉辦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申請,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要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監督、檢查、指導主辦單位做好安全保衛、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實責任,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今年是我區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第七年,各鎮、街道和區各有關單位要避免松懈厭戰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做好督促檢查、問題通報、督促整改等工作,嚴防各類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發生:
區公安分局要加強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嚴打取締私銷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
區應急管理局要依法查處非法生產、批發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區委宣傳部要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統一宣傳口徑,加強輿情分析,強化正面引導;
區教育局要組織中小學校,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
區住建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安全管理,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張貼禁止標志;要加強對建設、施工單位和春節期間工地留守人員的禁售、禁放宣傳,落實建筑工地不出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區城管局要依法查處非法零售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西湖交警大隊、西湖消防救援大隊、西湖交通運輸執法大隊、西湖生態環境分局以及區市場監管、商務、衛健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禁售、禁放和儲運等工作;
西湖移動、電信、聯通、華數等通信和網絡、電視運營單位要通過群發短信、電視滾屏提醒等方式宣傳提醒廣大市民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要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責任、確保安全。
各鎮、街道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巡邏檢查、組織開展轄區聯合執法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督促轄區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防火、防爆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各村、社區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4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為降低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集中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饒環大氣字[20xx]01號)的要求,就我市春節期間禁限放煙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春節期間禁放時間:
20xx年2月6日—2月24日晚上22:00至凌晨6:00,其中,20xx年2月7日(年三十)晚上00:30—凌晨5:00。
二、春節期間禁放場所
1.市行政中心(含市民公園)、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辦公區、軍事管理區;
2.集貿市場、商場、超市、影(劇)院、歌舞廳、網吧、KTV等人員密集場所;
3.火車站、客(貨)運站、橋梁(含過街天橋)、隧道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4.生產、充裝、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及周邊安全距離100米范圍內;
5.棚戶區、低洼危舊房、板壁房、磚木平房密集區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窗口;
6.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春節期間限放場所
1.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限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燃放;
2.賓館、酒店限在設置的安全區域燃放。
四、違規處罰措施
1.在煙花爆竹禁限放區、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黨員干部職工違反禁限放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外,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5
春節即將到來,在這辭舊迎新的時刻,我居委會預祝大家新春快樂,萬事如意!為了確保廣大市民都能度過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海淀區對春節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和場所都做出了嚴格要求,請大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兩天可以全天燃放煙花爆竹。
二、從正月初二開始,從凌晨零點至早七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遇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等重度污染天氣時,全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燃放煙花爆竹時應注意選擇人員稀少的空曠場地,嚴禁在人多空間狹小的`地方燃放。
xxxx單位
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6
尊敬的xx業主:
您好!
近期xx小區發生兩起火災,其中xx樓頂因三個小學生在樓頂玩火導致著火,同一天的晚上在園區的東區十字噴泉附近景觀區,晚上因兒童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火災,把園區的垃圾桶引燃著火,索性發現的及時,物業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撲滅火源,未發生大的火災安全隱患!
因臨近春節,冬季天干物燥,容易發生火災安全隱患,特請廣大業主引起高度重視!愛惜自己的家園,特溫馨提示如下:
1、禁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樓頂、樓道及園區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隱患和傷人事故;
3、如因個別不聽勸阻的業主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將由業主自行承擔;
4、如果燃放煙花爆竹的業主請到非禁止燃放地點燃放,且注意安全;
5、樓道堆放的雜物多為木制品、紙制品等可燃物,存放時間久,稍遇明火極易引起火災,寒假放假期間,園區游玩的學生、孩童較多,敬請每一位業主盡快清理樓道內、安全步梯等位置的全部個人物品,確保樓內消防安全;當物業對您的雜物進行清理時,萬望配合,營造安全氛圍;
6、小孩玩火導致的火災事故屢見不鮮!各位家長要加強孩子的日常看管,平時注意安全教育,切莫讓孩子靠近火源,以免釀成大禍而追悔莫及!
xx物業服務處
20xx年xx月xx日
放煙花爆竹最新通知 17
尊敬的各位業主:
為防治大氣環境污染,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理管理處罰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也為配合政府要求,以及使廣大業主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請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事項:
一、為了使小區有一個清潔、安全的節日環境,錦都佳園物業服務中心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溫馨提示各位業主春節期間嚴禁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敬請各位業主自覺遵守、相互提醒。如因燃放煙花爆竹給小區及業主造成財產及人身損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責任將由業主自行承擔。
二、請勿在小區內燃放“孔明燈”,如因燃放“孔明燈”引發火災或爆炸等后果,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安全的居住環境,要靠全體業主共同維護,錦都佳園物業服務中心特再次呼吁:切勿隨意燃放煙花,盡量做到不燃放煙花和爆竹!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煙花做起。
非常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支持與理解,愿與您攜手共度一個祥和、愉快的新春佳節!
xxxx小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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