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范文(精選1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法規性文件經有關部門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發布。怎么寫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
全體市民朋友們:
大家好,佳節臨近,首先致以節日的問候!點煙花、放爆竹是我們喜迎佳節的傳統習俗,但是,在增添喜慶氣氛的同時也會釋放大量煙霧并產生噪音污染,嚴重影響市容環境和空氣質量,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事故。20xx年xx月xx日xx市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了《xx市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管理辦法》,并于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為引導依法、安全、環保、文明燃放煙花爆竹,保持春節期間我區安全、環保的節日環境,按照規定,現倡議全體市民:
遵規守法,從自身做起
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未經許可運輸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倡導新風,從現在做起
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燃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制止未成年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宣傳勸導,從身邊做起
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宣傳動員,倡導文明新風,協助政府落實煙花爆竹禁燃工作。提倡理性購買規定品種內的煙花爆竹,少燃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不在公共場所、易燃易爆區域燃放煙花爆竹;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維護“xx藍”,帶動共創安全、環保、祥和的節日環境。
各位市民,留住碧水藍天是我們的共同心愿,歡迎您共同參與煙花爆竹禁燃工作,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貯存、燃放煙花爆竹,發現違規行為請撥打110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舉報電話。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xx市xx區委文明辦
20xx年x月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2
尊敬的廣大居民朋友們:
xx區已于20xx年x月x日發布實施《x市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政發〔20xx〕18號,為積極貫徹落實禁放規定,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著力營造文明、和諧、安全、宜居環境,特向全區廣大居民朋友發出倡議:
一、做禁放新規的踐行者。請廣大居民朋友自覺遵法守法,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選擇喜慶音樂、鮮花裝飾燈新穎時尚節慶方式,選擇安全環保節慶道具,引領綠色健康的節慶新風尚,盡已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
二、做禁放新規的宣傳者。請廣大居民朋友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媒體形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新規,使禁放煙花爆竹成為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新規的監督者。請廣大居民朋友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去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希望廣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告別煙花爆竹,養成低碳、綠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實際行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我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市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3
全體教職工、全校學生及家長:
根據《xx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體教職工積極倡導移風易俗、文明過節,不得以任何名義燃放煙花爆竹,尤其是春節、元宵、開學期間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縣公安局在春節、元宵、開學期間開展全面檢查,一旦查處依法處理,全縣通報。全體班主任根據學校政教處的具體安排,通知到廣大學生及家長并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告家長書》書面資料。希各知照!
根據《xx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xx縣教育局緊急通知精神,學校特倡議全校家長和學生移風易俗,文明過節,不以任何名義燃放煙花爆竹,尤其是春節、元宵、開學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學校已向廣大學生及家長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告家長書》書面資料。現再次通過微信轉發《縉云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請認真學習,遵照執行。縣教育局從x月xx日開始將不間斷地對全縣學生、家長進行電話抽查,請予以配合。謝謝大家!
xxxx單位
xxxxx年xx月x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4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物業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
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xx物業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xxx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我司將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陽臺及天臺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造成火災隱患。
為尊重地方風俗習慣,我司將設置指定區域方便業戶燃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時請您統一到小區門口外指定區域進行有序燃放,燃放時請您注意人身及財務安全。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苑區付出的努力。
xxxx單位
xx年xx月x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5
尊敬的業主/住戶:
您好!
接政府通知,五環路外禁止燃放地點包括: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配電室、燃氣站、停放車輛多、人員密度大、救援難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邊xx米范圍內居民小區也為禁放區域,同時,本小區曾經發生過由于煙花爆竹引起業主家陽臺著火、玻璃炸裂、車輛受損等事件。現根據政府通知及廣大業主強烈要求,京通苑物業在此提示大家:
1、春節期間,禁止在本小區內燃放煙花炮竹。
2、公共區域不許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陽臺及空調外的掛機處不許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請廣大業主/住戶積極配合,安全問題不容忽視,水火無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務需求,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竭誠為廣大業主服務,共同為營造安寧和諧的園區環境而努力。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xxxx單位
xxxx年xx月x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6
xx:
新春佳節,居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加劇霧霾程度,損害空氣質量,影響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會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為貫徹落實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動員大會會議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節期間(x月xx日至x月x日),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全市范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3、在禁止區域和禁止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公安機關將依照《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4、全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經營活動,確保禁燃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以下地點是禁燃區
①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
②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
③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間;
④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
⑤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
⑥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
⑦居民住宅小區;
讓我們勇下決心,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從身邊事做起,杜絕煙花爆竹,保護環境,凈化家園,為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x單位
xxxx年xx月x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7
尊敬的業主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寧駿物業服務中心全體員工祝您:新春快樂、闔家安康!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集中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為使廣大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為此服務中心提示各位業主務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請您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
2、為確保節日安全和社區和諧,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屆時物業服務中心加大園區巡視,勸阻、制止在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3、樓外、樓梯間、公共區域及陽臺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災隱患和不必要的損失
4、請您務必以公共利益為重,切勿在家中或樓道公共區域放置煙花爆竹;家中已經購買并存放煙花爆竹的,請您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務必自行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以免發生火災隱患。
感謝您為共建溫馨和諧社區付出的努力。
xx
日期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8
尊敬的業主/住戶:
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金港城服務處全體員工提前給您拜個早年,祝您和您的家人身體健康,萬事如意!為了使大家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服務處針對燃放煙花爆竹事宜特提醒如下:
1、小區公共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陽臺、露臺、公共觀景陽臺、天臺、樓道上燃放煙花爆竹,以免發生火災和傷人事故;
3、春節期間,服務處將加大園區巡視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將及時勸阻、制止,在此過程中請您配合支持我們的工作。
4、近來全國大部分地區空氣污染嚴重,為了您和您家人的身心健康,服務處呼吁每個家庭控制煙花爆竹的燃放,還大家一個清澈、潔凈的空氣環境;謝謝大家的配合!
有您的支持與配合,我們會做得更好!
恭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xx
日期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9
市民朋友們:
《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取得良好效果,體現我們市民的良好素質,請您和家人、朋友,為了藍天更長久、空氣更清新、生活更安寧、環境更宜居、親人更安全、社會更有序,請您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帶頭遵守禁放規定、主動遵守禁放規定。請您大力支持我們的工作,將家中未燃放的煙花爆竹主動上交屬地派出所(公安機關不予處罰),并積極舉報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通告》主要內容如下:
1、xx區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再設立銷售網點。
2、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示范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負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單位或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燃放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收繳其煙花爆竹,對單位處1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1元以上2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5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元以上5元以下罰款。
4、燃放行為人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依法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5、法律、法規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6、本通告自正式發布之日起施行,《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于設立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x政發[20xx] x號)同時廢止。
xx區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0
xx:
為預防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的春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時段。
除婚喪嫁娶,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點到晚12點及公安部門批準的煙火燃放活動外,其他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管控。
同心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為煙花爆竹燃放限制區域。以下區域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科研單位等;
(二)火車站、汽車站、機場、軌道交通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加油(氣)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倉庫、輸油(氣)管道等禁火區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安全范圍內;
(四)通信、郵政、快遞、供水、供電等企業;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救助站點等單位;
(六)軍事區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邊;
(七)森林草原防火區域內的山林、公園、綠地;
(八)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九)同心縣城新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繼續實行煙花爆竹定點銷售。
城市建成區內煙花爆竹實行定點銷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的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應當依法取得縣應急管理部門的許可。公安機關對非法運輸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組織和自然人依法進行查處。應急管理部門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監管。
公安、應急管理、綜合執法等部門和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物業公司等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強化監督管理。設置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標志,加強指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的巡查執法,嚴肅懲處非法銷售和燃放行為。
五、倡導居民安全環保過年。
建立各部門共同參與的宣傳工作機制,通過新聞、廣播電視臺、自媒體、公益廣告以及滾動字幕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煙花爆竹燃放相關規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大力倡導文明節儉過綠色春節,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限放規定,對違法違規典型案例進行深度報道,以案例形式增強宣傳效果。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遵守規定,號召動員周邊親朋好友,共同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1
尊敬的居民朋友:
你們好!
根據xx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12月12日下發的《關于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建成區、鄉鎮政府駐地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實增強守法文明意識,自覺做到:
1、遵守市政府禁限放規定,不在禁限放期間和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違法燃放煙花爆竹;
2、支持擁護市政府禁限放規定,積極勸阻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3、發現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110。
廣大居民朋友,請自覺遵守燃放規定,杜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更高水平富強xx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2
xx:
為有效控制城區環境空氣污染和噪音污染,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就20xx年春節期間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馬蹄河、西至金武高速、南至蘭新鐵路、北至金色大道所合圍的區域。
二、重點管控時間:20xx年1月13日至2月20日。
三、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四、在禁放區內,不得儲存、違法違規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五、今年確定的集中燃放點為城東清水河橋南北兩側、城西小沙河橋西北側,市民可前往燃放點科學、安全燃放。
六、各城郊鎮人民政府、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依據《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涼州城區20xx年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涼政辦發〔20xx〕8號)文件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引導市民群眾前往確定的燃放點燃放。
七、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八、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城管執法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查處,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九、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3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秘[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4
xx:
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切實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全力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xx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xx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我縣全域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于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二、自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嘉祥縣行政區域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處罰。
四、從事慶典、婚慶、殯儀等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為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供相關服務。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依法予以處罰。
五、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違者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拒絕、阻礙相關職能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拒不停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嫌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攜帶、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提供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相關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八、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要積極配合政府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管理工作,為創建文明城市、構建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
日期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5
xx:
為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實控制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環境污染,根據《海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三亞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法律法規規定和海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的通知》(瓊府辦〔2019〕3號)相關要求,三亞市人民政府決定2023年在三亞中心區域內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范圍:北至G98繞城高速,南至大海,西至崖州區G98高速公路、海南西環高鐵和海南西環線鐵路組成的閉合人口密集區域(崖州中心區域)及崖州灣科技城區域,東至海棠區椰林路(含西島旅游區、蜈支洲島旅游區)(詳見下圖)。
二、禁止燃放時間:2023年1月20日(除夕前一天)至2023年2月6日(元宵節后一天),共18天。
三、禁止燃放要求: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除替代品如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
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按照《三亞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規定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經公安機關許可后,可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燃放。
四、除市中心區域外,以下區域或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文物保護單位、重要軍事設施所在地;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五)醫療機構、養老機構;
(六)幼兒園、學校、科研機構;
(七)公園、商場、文化娛樂場所、集貿市場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
(八)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九)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十)市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煙花爆竹燃放的其他區域。
五、禁放區域外煙花爆竹燃放品種要求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只限于個人燃放類的C級、D級產品,所有A級、B級煙花爆竹未經許可一律禁止燃放(正規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標注A、B、C、D級)。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規定: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三亞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違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七、禁放工作部門職責
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公安機關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的公共安全管理,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局等相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及空氣環境監測的相關工作。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收到舉報的單位應當按職責權限及時調查處理或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舉報熱線:“12345”市民服務熱線、“110”報警電話。
三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6
xx: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降低噪音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新春佳節氛圍,提升我縣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美麗的人居環境,讓廣大市民群眾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
20XX年2月11日(除夕)、2月12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6日(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其他時間應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限內,以下區域、場所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
(二)車站、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體、草坡等重點防火區域;
(七)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
(八)商場、超市、影(劇)院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九)房屋、陽臺、窗口、樓梯、走廊;
(十)棚戶區、柴草垛堆放地。
三、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行人、車輛、建筑物投擲煙花爆竹;
(二)在高層建筑、構筑物、樹枝、路燈桿上懸掛、垂吊燃放煙花爆竹;
(三)妨礙交通秩序。
四、禁止燃放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禁止燃放雙響、摔炮、擦炮等產品和專業燃放類產品;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五、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按照門前衛生責任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清掃干凈。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平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XX年2月10日
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篇17
xx:
為營造安全、舒適、祥和的過節氛圍,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持續保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20XX年春節期間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禁放區域及禁放時間
(一)禁放區域
1、主城區范圍:東至南沙大橋,西至菱角塘村,南至學府路,北至排沙河。
2、有關區域:國家機關、養老機構、教育、醫療、金融、郵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汽車站等交通樞紐;旅游景區、山林等重點防火區;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加油(氣)站、輸變電設施及架空的電力、通信線路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禁放時間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禁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放區域及限放時間
(一)限放區域
禁放區域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二)限放時間
限放區域內,在20XX年1月31日至2月17日期間,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段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嚴格依法監管
(一)公安部門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并給予處罰。違反本公告,影響治安管理秩序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應急管理部門依法按照“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逐步減少”的原則,布設煙花爆竹經銷點;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兜售煙花爆竹攤點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為。
(四)生態環境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規定,依法查處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污染的行為,強化空氣質量監測。
(五)宣傳(融媒體中心)、文化旅游、氣象、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如與上級相關規定不符,以上級規定為準。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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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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