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防暑降溫費的通知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適用于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發放防暑降溫費的通知,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發放防暑降溫費的通知1
全校各單位:
參照《廈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行政事業單位防暑降溫費補助標準的通知》(廈財文[20xx]24號)規定,我校20xx年的防暑降溫費具體發放辦法如下:
一、發放標準:在職人員每人每月150元,校聘短期合同工每人每月75元。
二、發放辦法:
1.在職人員(5月至9月共5個月)于6月12日一次性發放(隨工資到賬)。
2.校聘派遣人員及校聘短期合同工隨工資按月發放(5月至9月)。
人事處
20xx年6月12日
發放防暑降溫費的通知2
各部門、各項目部:
為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員工在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從而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公司決定從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布氣溫在37℃以上(含37℃,以下統稱高溫),公司將針對在高溫條件下出勤在崗作業的員工發放高溫補貼,具體細則如下:
一、發放對象:
1、生產一線員工,包括注塑車間、電池車間、庫房工作人員(庫管員、搬運工)、無空調環境辦公的管理人員(車間主管、巡檢、搬運、清潔工、維修工、花工);
2、高溫條件下外出辦公的非一線管理人員,包括配套業務人員(何勇、謝輝、卿勇)、駕駛員、出納;
3、所有空調環境辦公的管理人員不屬于高溫補貼發放對象。
二、發放標準:
1、在高溫作業環境下的特殊生產工序,鉛澆鑄、燒焊、熱封工序按10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2、在高溫環境下外出辦公的配套業務人員(何勇、謝輝、卿勇)按10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3、生產一線員工(不含鉛澆鑄、燒焊、熱封工序)、車間現場管理者、巡檢、搬運、清潔工、庫房管理人員、搬運工、維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4、在高溫環境下外出辦公的駕駛員、出納按5元/人/天發放高溫補貼;
5、所有高溫環境下不出勤在崗作業的員工不享受此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6、公司各駐外經營機構,由各機構負責人根據當地具體作業環境自行規定具體發放細則,發放的高溫補貼支出由辦事處自行承擔,但不允許超出公司規定的發放標準。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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