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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考試通知四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我們越來越需要通知,通知是機關對內部單位或平行機構,所發出之洽辦或告知事情的文書。還是對通知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考試通知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試通知 篇1
20xx年10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進行。本期考試的新生注冊、課程報考和繳費工作均實行網上辦理,網址為:zikao.bjeea.cn (北京自考首頁),考生登錄“個人中心”進行報考, 具體開考專業和課程詳見“專業計劃查詢”欄目。現將報考工作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冊與報考
㈠注冊、報考流程
1.注冊要求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號辦理新生注冊,同時具有居民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須使用居民身份證件號進行注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國家教育考試前要求考生填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及有關要求的通知》(教學廳[20xx]3號)精神,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在進行注冊、報考的同時須確認《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未對此項程序予以確認的不能辦理注冊、報考手續。
2.填寫注冊信息
考生須進入北京自考首頁(zikao.bjeea.cn )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聯系方式等,設置登錄密碼。注冊時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要求在專業照相機構拍攝,藍底,像素不小于400×576,JPG格式,5M以下)。
3.報考課程
網上注冊信息填寫完成后,考生可進入“個人中心”,添加專業、報考課程。部分委托開考專業的添加及報考由委托開考單位(聯系地址、電話詳見附件1)負責,請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進行。新生須在注冊時間內(9月1日9時至5日17時)完成課程報考。
4.現場確認
報考課程完成后,考生須查看或打印“現場確認憑單”,并在9月7日規定時間內,憑有效身份證件到現場確認的考區,確認個人身份信息、按要求采集指紋信息及辦理其他相關手續。現場確認成功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照片)將不能更改。
5.網上繳費
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成功后、報考結束前,按照“新生注冊回執單”上的提示,進入“個人中心”,輸入現場確認驗證碼,并在網上繳費完成報考。報考結束前可增報其他課程。
6.相關說明
本期只注冊不報考的考生,注冊無效。注冊、報考但未現場確認身份信息的考生,注冊無效,報考信息將被取消。注冊、報考、現場確認成功但未繳費的考生,注冊無效(下期參加考試須重新現場確認身份信息),報考信息將被取消。
㈡具體時間及相關事項安排
1.注冊時間:9月1日9時至5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2.現場確認身份信息時間和地點:9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地點為現場確認考區的自學考試辦公室。
3.繳費時間:現場確認身份信息成功后,憑“新生注冊回執單”上的現場確認驗證碼完成驗證,即可網上繳費,結束時間為9月9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二、報考、繳費相關事項
1.報考、繳費時間:9月1日9時至9日17時,逾期不予辦理。
2.考生須登錄北京自考首頁(zikao.bjeea.cn ),登錄“個人中心”,進行本期自學考試的報考與繳費。
3.考生在報考筆試課程前須先選擇考區(各專業開考區見附件2),根據開考計劃選擇報考課程,確認無誤后繳費。報考期間,考生可隨時查詢、修改和補報筆試課程以及查詢繳費狀態,但已繳費課程不能退報,已繳費的非筆試課程(含“筆試+實踐”課程實踐部分)不能改報或退報。考生可直接在網上變更考區和增加專業,不需額外繳費。報考結束后,考生可以在“個人中心”中“我的課程”欄目中查看報考信息。
4.繳費實行網上支付,繳費平臺使用易寶支付。報考成功的標志是所報考課程的繳費狀態為“已繳費”,考生應核實銀行成功扣款。報考收費標準:筆試課程30元/科次;非筆試課程(含“筆試+實踐”課程實踐部分)見附件3.
三、參加考試相關事項
1.更正注冊信息的考生,須在新生現場確認期間,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有關證明,到現場確認考區(注冊區)或本期報考區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查詢報考密碼的考生,須由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現場確認考區(注冊區)或本期報考區自學考試辦公室辦理。
2.考生須自行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筆試課程打印時間為9月20日至考試結束;(2)非筆試課程(含“筆試+實踐”課程實踐部分)請關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 )“自學考試”欄目中相關通知,并及時打印。準考證打印方式為網上打印,要求普通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須進入“個人中心”→“業務辦理”→“準考證打印”欄目,選擇“1710”考試期,下載、打印準考證。
3.參加筆試課程考試時,考生務必攜帶2B鉛筆、橡皮及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并按要求在答題卡上抄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
四、成績發布
本次考試的成績將于12月9日發布,考生可登錄“個人中心”查詢。
五、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咨詢、舉報電話及郵箱
咨詢電話:1606688(語音)、8283-7415/7416(人工)
舉報電話:82837200(考試期間)
舉報郵箱:zkbm@bjeea.cn
附件:
3.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開考非筆試課程(含“筆試+實踐”課程實踐部分)及收費標準
考試通知 篇2
● 報名和考試
1、考生可以在認為方便的以下考點參加考試(考點信息詳見“省外報名考試安排”表),山東考點不受理外省籍考生,省外考點不受理山東籍考生。
2、參加校考報名時,考生只需要填寫報考類別(共兩個類別:設計美術類、史論類)。高考志愿填報時再確定專業。
3、有關省美術統考成績的使用辦法,按生源所在省份規定執行。
4、省外報名考試安排:
考點選擇注意事:
1、xx年我校省外考試共設十五個考點,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一個考點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
2、截至目前河北、江蘇、河南、福建、湖南考生必須在本省我校設立的校考考點參加專業測試,否則專業成績不予認可。(以上省份如有變化,我校會及時向考生公布,請隨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站)
3、河南、河北、黑龍江、甘肅考點不接受外省考生參加專業校考(寧夏、新疆籍考生可以在甘肅考點進行報名考試)。
4、湖南考點實行網上報名,具體辦法可登陸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也可隨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站;在湖南考點參加校考的其他省份考生報名地點在中南林業科技大學。
5、湖北、黑龍江考點只接受網上報名,具體辦法可登陸湖北、黑龍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也可隨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站。
6、太原師范學院考點不接受藝術設計學、美術學、藝術史論專業的報考。如考生報考這三個專業,可選擇其他考點。
7、如其他省對專業校考考點的選擇還有特別要求的,考生請按照各省的規定執行。
5、考試說明:①考生持身份證、學校準考證參加專業考試。兩證不全或姓名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②考試時間:素描、色彩各150分鐘;寫作120分鐘。③考試用紙:素描、色彩為8開(寫作科目考試用紙為我校專用答題紙)。畫凳、畫具等自備。
考試通知 篇3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贛江新區管委會黨群工作部,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xx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xx〕174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7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江西考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及部分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請各地按照《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一)考區考點設置
全省共設6個考區,即省直與南昌考區、贛州考區、景德鎮考區、萍鄉考區、九江考區和上饒考區,其中,資格審查地在省直、南昌、撫州、吉安和宜春的應試人員統一在省直與南昌考區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地在景德鎮和鷹潭的應試人員統一在景德鎮考區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地在萍鄉和新余的應試人員統一在萍鄉考區參加考試,其它設區市報考人員在本考區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
10月14日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5日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三)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7月17日9:00—7月26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網上確認通過后至7月31日17: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6日9:00—10月12日17:00。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附件2,摘錄),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關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可參考《關于發布20xx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號)執行。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報考條件中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
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曾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始終,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獲取考試資格或取得證書的,將取消考試資格或注銷證書。
三、考試科目和成績管理
20xx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xx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xx年第1號)和《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xx年第1號),對20xx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應試人員按照20xx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xx年第1號和20xx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考試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報考全部科目(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為免2科)的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法定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場。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四、報名辦法
(一)老應試人員(即已報名繳費人員)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三個階段。
1、網上注冊登記。應試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應試人員注冊頁面,設置用戶名及密碼,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應試人員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
2、網上繳費。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詳細頁面查看網上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試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應試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報名無效。
3、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可在規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二)新應試人員(即首次參加本項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1、網上注冊登記。應試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應試人員注冊頁面,設置用戶名及密碼,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應試人員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
2.現場資格審查。
非免試應試人員資格審查。設區市及以下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所在單位統一報送(不受理應試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資格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在昌的省直、中直單位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不受理應試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資格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的應試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單位統一(不受理應試人員以個人名義報送的材料)到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資格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單位備案須提供以下材料(相關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
(1)江西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查單位情況備案表1份;
(2)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如未辦理“三證合一”,則提供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3)經辦人員承諾書及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已蓋章的參審人員匯總表1份。
單位參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試人員報名表3份;
(2)應試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備原件);
(3)應試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年限證明、半年以上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原件1份;
免試部分科目應試人員資格審查。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將材料交所在單位審核后,由單位指定經辦人員統一報送到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審查點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江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除提供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有關證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業務管理部門印章,特別要注意提供“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的相關證明材料。
3.網上繳費。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詳細頁面查看網上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試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應試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報名無效。
4.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應試人員可按時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信息管理
本考試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進行管理。
六、有關事項
(一)考前培訓。20xx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前培訓等相關事宜請關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www.jxda.gov.cn)或江西省執業藥師網(www.jxzyysxh.com)。
(二)考試收費。考試收費按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xx〕340號)的規定執行,即每人每科61元。
(三)為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本次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化管理,即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五)由于閱卷工作采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考務工作計劃
7月17日9:00 —7月26日17:00 | 網上注冊登記 | |
7月18日—7月27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 現場資格審查 | |
確認通過后至 7月31日17:00 | 網上繳費 | |
10月6日9:00 —12日17:00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
9月4日前 | 報送試卷預訂單 | |
考 試 時 間 | 10月14日 |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10月15日 |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
10月20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 | |
11月25日前 | 報送客觀題成績 | |
12月底 | 公布考試成績 |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說明:“藥學、中藥學相關專業”包括生物類、化學類和臨床醫學、護理學專業。
考試通知 篇4
昨天,市教委再次下發減負通知,對義務教育階段教學行為進行規范,針對目前在中小學生中流行的各種考級、考證等行為,本市將取消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各類等級證書考試和學科競賽活動。同時,禁止公辦中小學參與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的針對學校的各種評選排名。這是繼去年2月頒布中小學減負令后的又一次減負。
依據市教委通知,本市將從教學管理、作業輔導、考試測試、評價評選4大方面做出規范。市教委規定,中小學應嚴格控制家庭作業總量,切實保證學生的休息與睡眠時間。小學低年級不留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以及初中家庭作業要堅持“少留、精選、分層”原則。寄宿制學校要按照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初中學生不少于9小時的要求安排作息。
通知重申,不得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考試、測試。初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組織面向小學生的面試、測試和考試。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團體或民辦機構舉辦的等級證書考試和學科競賽活動。并首次提出減少教育行政部門主導的統一測試,取消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等組織的各類等級證書考試和學科競賽活動。
據悉,教育部門嚴禁舉辦各類等級證書考試已有征兆。去年7月,北京教育考試院宣布,終止“北京英語水平考試(BETS)”項目。隨后,一直在小學生中頗有市場的三一口語等級考試也傳了“限齡”的消息,從20xx年1月1日起,三一口語等級考試(GESE)將設置最低報名年齡門檻,12周歲以下人員禁止報名。去年12月,北京教育考試院再次發布通知,20xx年起將不再承辦北京地區“劍橋少兒英語考試”。此前,這三項英語考試,一直是北京學生在小升初中重要的考核參考。
市教委表示,今后將減少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等對學校的考核評比,嚴禁對學校進行各級各類排名。禁止公辦中小學參與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的針對學校的各種評選排名。此外,將嚴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門、教科研部門組織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評優、推優等活動。規范并減少學校對學生的評優、評選,不得對班級、學生進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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