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通用12篇)
當我們經過反思,有了新的啟發時,馬上將其記錄下來,這樣有利于我們不斷提升自我。到底應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1
安全生產,不僅僅關系你自己,更多的是關系到你我他。警笛嘶鳴,揪人心弦;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安全之重,重乎于泰山;事故之猛,猛乎于虎。安全生產不僅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更是對員工負責、對企業負責、對社會負責。
安全就是效益。企業的效益來自安全,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安全。企業生產的順利開展,企業的長足發展,都需要員工的安全。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差錯都會對生產造成影響,導致經濟效益下滑,只有員工通過安全教育,不斷強化安全意識,才能為安全生產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只有生產實現了安全,企業的效益和發展才會有保障,整個企業才能良好運行。
鋼鐵企業作為高危行業,鍛造車間更是危如累卵。作為一名設備管理人員,如何才能使設備安全運行,承托生命之重?對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如何回答那個永恒的疑問:TO BE OR NOT,IS A QUESTION?我們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遠。因此,從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安全發展”的指導思想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正確理念,堅決克服“重生產,輕安全”的錯誤思想,切實擺正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不安全不開工、不安全不運行”。
通過這次會議,結合我多年的工作經驗,我對安全工作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正確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形勢,從總體形勢來看,鍛鋼分廠安全形勢不容樂觀,安全工作依然嚴峻,尤其是最
近事故頻發,遠未達到安全發展、安全生產的要求。因此,需要我們正確認識目前的安全生產形勢,率領全員
扎扎實實地開展安全工作,將各項安全環保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務求實效,不斷夯實基層的安全管理管理,全面提高基層現場的事故整體預防能力,為鍛鋼分廠實現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提高思想認識。古人云:“明者見于未萌,智者避危于無形,禍固多藏于隱微,而發于人之所忽者也。要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思想認識是關鍵,始終堅持把安全生產擺在第一位。在日常工作當中,應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一滴水掉在油鍋里”這樣的教訓實在是太多,尤其是近期的幾起事故,我們流的血太多了,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不安全事件帶來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卻往往被忽視,被麻痹,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確實發生了事故,造成
了損失,才會回過頭來警醒。這就是因為沒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導致的,而做好預防工作的瓶頸就在于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在我們的工作中,應該以安全規章制度為保障,嚴格貫徹執行,杜絕工作中習慣性違章行。因此,抓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必須從嚴,必須包括教育從嚴、管理從嚴、檢查從嚴、整改隱患從嚴、最后才是處罰從嚴。只有在指導思想上從嚴,才會有組織結構上的嚴密、規章制度上的嚴格、工作作風上的嚴謹,而這一切也是我們安全生產的基本保證。
三、加強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防范意識
“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也特別要求每一個員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確保全體員工的安全,還要結合鍛鋼分廠的實際情況準確地把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輕重緩急。安全生產管理者也應把“安全重一切”時時刻刻放在心上,樹立“居安思危”的憂患意識,把
安全提到生命覺
悟的高度來認識。不論是一線員工還是管理人員,都應對崗位和部門可能涉及到的危險因素有充分的了解。不論是高危險崗位人員還是其他人員,都應該定期接受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同時還要培養各級員工事事從嚴、事事過細的工作作風,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細節,強化危機意識和風險意識,增強員工識險避險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樹立安全工作“沒有問題就是最大的問題”和“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時刻保持對各類風險和隱患保持高度警覺,筑起堅固的防范之墻,遏制事故的發生。
四、“思危”莫“居安”。
相信人們對“居安思危”這一成語并不陌生,大意是說“處在安定環境時,還要時刻去思考那些可能出現的困難或危險”。在安全工作中,經常能聽到“居安思危”,似乎不無道理,但從現代企業管理的要求來看,用“居安思危”來要求安全工作,個人認為已不合時宜,或多或少地帶有一定的
被動性或消極性。因為現代企業管理已把安全生產提升到了一個超前預控、科學管理的高標準之上,成為企業永恒的主題。從這個意義上講,安全工作只能“思危”,莫可“居安”。剖析鍛鋼分廠近幾次典型事故案例,大多都是在“居安”的感覺中發生的。因為“居安”是習慣性行為的溫床,會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少一些“居安”的思想,就會多一些“思危”的理念。安全生產要“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安全管理“如履薄冰、如臨深淵”謂之于此。安全工作的關鍵就在于防患于未然,能“見于未萌、避危于無形”。只有全員從“居安”的傳統思想危險點中走出來,始終以“思危”的超前意識與預防的措施相結合,才能“避危于無形”。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2
《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20xx年11月30日經貴州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20xx年3月13日,佳竹箐煤礦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及上級領導的要求召集了全礦所有管理人員宣傳學習《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駐礦安監員李川在會上具體布置了學習任務和學習要求。
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學習該條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現結合實際工作將學習心得體會詳述如下。
在單位安全生產活動中,人們通常把管理者對職工提出安全規范要求稱之為“要我安全”,而把職工的自覺安全行為稱之為“我要安全”。兩種提法,不僅表述了語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實現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樣。“要我安全”,是從客體出發,由外因發出安全生產約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題,最終達到生產安全;“我要安全”則是從主體出發,由內因產生安全生產的動機,主觀能動地實現安全生產。從管理角度來說,“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證統一的關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動力;“我要安全”是內因,是根據。兩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從不同方面對實現安全生產起到推動或決定作用。
如何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呢?工作在公路行業的職工,立足于生產第一線,對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題,安全是生產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著深刻的認識和體會。
首先、著眼人的安全心理進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產勞動這一特定環境中的心理活動的反映,是勞動過程中伴隨著生產工具、機械設備、工作環境、人際關系而產生的安全需要與安全意識。主要包括:勞動生產中的安全心理、職業安全心理、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群體心理、安全組織心理等。通過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心理現象的總結,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質量,產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應,達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應抓住以下三個重點: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優先效應,抓好對新職的安全教育,以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給新職工打下安全生產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應,以本單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實影響職工、激勵職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應,運用含蓄的、間接的辦法,對職工的心理和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行常規教育。不管采用哪種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聯系實際,堅持從人的安全心理出發,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傾向,抓住不同時期人的安全心理狀態,抓住不同類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動,進行因時而異、因人而異的安全教育,就會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鳴,強化人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職工產生“我要安全”的強烈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為貫徹安全制度
安全行為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自身和保護設備、機器等物質的一切動作。在我們公路行業逐步實現科學化管理、按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的條件下,安全行為不僅是個體自我保護行為,而且是生產要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總體行為。要建立起總體的安全防范系統,離不開個人的自我安全保護,這就需要有一套能夠把個人安全與總體安全密切聯系起來的制度規范人的安全行為。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為者的角度來編制和操作,由安全行為者從內因產生“我要安全”的行為。只要我們真正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當成生命之友,安全之傘,就能夠站在安全生產的主題地位上,實現安全生產。
第三、針對人的事項障礙展開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思想障礙是影響職工“要我安全”的重要問題,是各種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產的過程中發現,一般情況下,職工都會為滿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護措施,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但有的時候,有些人則可能因為存在某些思想障礙,不僅忘記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這類思想障礙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對安全生產規程并沒有真正理解,看不到違章操作的嚴重危害性;對安全生產規程感到麻煩,圖省事、求簡便而不去遵守;因搶時間、趕進度,而忽視、忘記安全生產規程;對自己的熟練技術過分自信,心存僥幸,麻痹大意;逞強好勝,表現為膽大妄為的沖動,明知故犯;因為身體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顧不上安全生產規程等。通過安全教育,使職工逐步消除抵觸、違反、消極、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礙,增強“我要安全”的自覺性。
總之、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體——廣大職工從思想認識到心理、行為都來一個大的轉變,實現這兩個轉變,離不開大量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獎懲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動力,促進“我要安全”的內在變化,使安全生產成為廣大職工的自覺行動,這樣,我們的安全生產就一定會達到一個新水平。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3
通過這次文件的學習,使我自己的安全認識又提高了一個層次,再次認識到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確保學生安全保護教育工作中,我覺得更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首先,要高度重視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首先要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間,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確保學生健康、幸福成長,既是每一個教育工作者義不容辭的職責,也是家長們的愿望。作為教師的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其次,每一位教師都應該負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安全工作是一個學校的首要事情,每個教師都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可在現實中,很多教師認為安全教育是班主任的事情,與他們無關,他們只要上好課就行了。殊不知,我們教師既要教書,更要育人。教師工作是一個特殊的事業。教師在教給學生知識的同時,也要肩負起保護學生的職責,并且,教師自身的言行也將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學生。因此,在校園安全工作方面,教師必須首先樹立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為學生安全工作的開展建立良好基礎。
教師是學生安全的責任人,要努力增強安全責任感:首先要認真學習一些法律法規,增強依法施教的意識,自覺杜絕體罰學生、辱罵學生等侵權行為。其次,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安全制度的學習,認知學校事故出現的類型,結合以前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發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對策和應急措施,保證在教學中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實施安全保護。
第三,要明確教師的安全職責,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
另外,了解安全事故的范圍,做好預防和處理。作為學校的一員,平時要對學校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方面了如指掌,并做好預防措施,通過會議、廣播、宣傳櫥窗和座談等方式及時和反復向學生宣傳,教會學生對已經發生的事故進行正確的處理,避免事態的擴大,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事故。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學校安全教育一定要常抓不懈,落到實處,教師每時每刻都應把安全教育意識放在首位,要讓每一個學生都樹立起安全意識。
總之,只要我們每一位教師關心學校的安全工作,留心每一處安全隱患并采取防范措施,做一個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學生就能健康地成長,學校、社會、家庭就能和諧地發展。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4
安全,是一個古老的話題,更是一個永恒的話題。他是學校賴依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也是每個家庭幸福之根本。安全與生命同系,只要有了安全,才能保證生命的質量。就生命而言,本來就是一個奇跡,也是一種偶然,一個新的生命能否來到這個世界上,有時僅僅在于父母的一念之差;在正常的情況下,一個生命能否得到保全,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也僅僅在于對待安全意識上的一念之差。
此次的班會主題是“珍愛生命,關注安全”,讓孩子們也一起搜集了許多資料,發現了生活中處處存在安全隱患,給他們上了很好的一課。此時,《平昌縣中小學校安全條例》的頒布,正好讓我好好學習了一下,感觸頗深,收獲頗多。作為一名中學教師,每天面對的就是一群天真活潑、充滿朝氣的孩子。看著他們,時時牢記安全警鐘長鳴。孩子好動是他們的天性。只有時刻讓學生記住安全第一,做有益身心的活動,加上教師的責任心,才能讓孩子們擁有一片自由、安全的天地。通過對《平昌縣中小學校安全條例》學習,讓我不禁想到,如何做到這些呢?這是我們教師值得深思的問題。
《平昌縣中小學校安全條例》的出臺是及時也是必要的,加強中小學生公共安全教育,培養中小學生的安全意識、知識和技能,提高中小學生面臨突發安全事件自救自護的應變能力,對于提高我國整體國民的安全意識和自救、救護能力必將產生深遠的積極影響。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安全教育越來越顯現出其重要性。為了提高安全教育的質量,提高安全教育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非常有必要。
通過學習《平昌縣中小學校安全條例》,我看到了國家致力于校園安全管理矢志不移的決心和力量。從中看到了黨和國家對少年兒童人身安全特別關心、并采取有力措施堅定不移地推行校園安全管理的決心。關愛生命,情系校園,安全舉措,拳拳之心,激動民心,更激勵著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平昌縣中小學校安全條例》內容很具體,條款很分明,操作性極強,的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南。通過學習討論,我明確了學校安全管理職責,掌握了學校全管理工作的重點內容,知道了可采取的安全措施。要緊緊跟上當今安全管理的時代步伐,我們教育工作者必須牢記安全管理職責,繃緊安全觀念之弦,忠于安全管理之事,加倍努力,做好工作,才能不負眾望。
校園安全工作無小事,必須加強管理,從嚴治教。我們要牢固樹立“珍愛生命、安全第一”的觀念,堅決把學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不能有絲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努力辦好讓家長滿意的學校教育,辦好讓人民放心的學校教育。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5
通過《山東省學校安全條例》的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在教學中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時刻把學生的安全做為工作的重點,把安全落實到工作的每一處。
學校安全重于泰山。正是為了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學生、教師以及其他職工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安全環境,制定了該條例。
眾所周知,學校是少年兒童最為密集的場所,為學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使之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責任,是學生家長的責任,更是每個教育工作者的重要職責。學校安全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課間,上下樓梯,體育課,交通,消防。
因此,首先,教師在思想上應高度重識,“責任重于泰山,安全警鐘長鳴”,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嚴格按照學校制定的安全制度要求去做。及時將校園安全制度宣傳給學生,并提醒督促學生從點滴小事做起,做好身邊安全小事,保護學生快樂學習。
其次,教師要不斷學習安全知識,掌握基本的自救常識,當安全事故真的發生時,教師要學會對學生進行及時必要的自救措施,盡量減少事故帶來的傷害,保護學生的安全。
最后,師生要齊心協力、密切合作,全體動員,教師可通過黑板報展示,廣播站廣播,班會,安全演習和家長安全小課堂等形式進行積極宣傳,并對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則要做到不僅要懂安全常識,更要從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小事做起。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6
今年7月1日,由國務院頒布的《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全面施行了。《條例》是最新的有關公路安全保護的專門行政法規,是充實和細化《公路法》所確立的公路安全保護方面的基本制度,并以更加嚴格的處罰手段,對那些破壞、毀損公路的現象進行控制和制裁。《條例》的實施是推進公路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保障,這對未來的公路養護管理給予了有力的支持。在明確賦予我們權力的同時給予我們更大的責任,通過學習《條例》,本人有如下幾點體會:
一、公路的管理養護責任
首先,規定了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條例》規定我們公路管理機構和公路養護企業負有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的責任,保證公路自身物理狀態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其次,明確了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的管理養護職責。《條例》對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對公路的巡查、檢測、評定、養護、搶修、維修等作了明確規定。規定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應當對公路進行巡查,發現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損毀的,應當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措施修復。
第三,完善了公路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規定。《條例》依照《突發事件應對法》,總結了近年來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地震、泥石流等重大突發事件中搶修公路、恢復通行的成功經驗,對公路突發事件的處置作了規定。
二、公路的保護措施
第一,重申了要加大保護公路基礎設施的力度。近年來,我國公路建設取得了顯著成就,公路事業的大發展為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各類破壞、損毀公路及附屬設施的現象時有發生,既影響公路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又危及交通安全。針對這方面存在突出問題,國家完善相關的法規制度并加強保護力度,一方面,對公路周邊區域作出了保護性規定。在《公路法》的基礎上,對建筑控制區等保障公路安全的區域范圍作出了細化規定,明確了對相關區域的保護義務。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對涉路施工的監管。這些規定都是很有針對性的,切實把國家花去巨額資金修建的公路保護好、利用好,也是本《條例》的立法目的。
第二,具體明確對公路的安全保護范圍和相應保護措施。具體表現為:
一是本條例依照公路法的規定,針對存在的問題,總結已有經驗,根據不同情況,在公路線路附近劃定適當的安全保護范圍,規定相應的保護措施。包括:按照保障公路安全和節約用地的原則以及公路發展的需要,明確規定公路建筑控制區的范圍,在規定范圍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不得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明確規定公路線路附近的作業控制區范圍,在規定范圍內禁止進行采礦、采石等危及公路安全的作業;明確規定公路線路附近禁止設立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銷售場所的范圍等。
二是近年來,在公路橋梁周圍攔河筑壩、采砂取土等行為成為危害公路橋梁安全、導致橋梁跨塌的重要原因。《條例》對此規定了相應的保護措施,包括禁止在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規定范圍內采砂取土或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設施;禁止利用公路橋梁進行牽拉、吊裝等危及公路橋梁安全的施工作業;禁止利用公路橋梁搭建設施或者鋪設高壓電線和輸送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液體的管道等。
三是考慮到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橋梁、渡槽等涉路施工行為直接影響到公路、公路附屬設施的正常使用,需要加強對有關施工作業活動的監管。《條例》專門規定了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事前應向公路管理機構申報,取得許可;事中應按照許可的施工方案作業,并落實保障公路安全的措施;事后應經公路管理機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等。
三、以“硬招”來治理車輛違規超限超載運輸
一是對車輛的生產和銷售實施監管,強化源頭控制。《條例》規定:車輛的外廓尺寸、軸荷和總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不符合標準的不得生產、銷售。
二是對大宗貨物集散場所實施監管。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對煤炭、水泥等貨物集散場所及貨運站進行監督檢查,制止不符合國家有關載運標準的車輛出場(站);并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
三是完善治超檢查措施。《條例》對超限檢測站點的設置、公路管理機構對超限運輸的監督檢查職責和規范執法,以及禁止阻礙、逃避超限檢查的行為等,作了明確規定。
四是加大對違規超限運輸行為的處罰力度。包括對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對1年內違規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車輛吊銷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運輸企業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7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建立專門保護制度,明確各方責任,提出保障促進措施,有利于進一步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法律制度體系。
《條例》明確,重點行業和領域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屬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國家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采取措施,監測、防御、處置來源于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涉及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國防科技工業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網絡安全所所長劉權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隨著信息化的快速普及和發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作為事關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戰略資源的地位日益凸顯,為國家機構、各行業正常運轉提供必需的支撐和服務,加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保護是社會持續運轉的重要保障。
《條例》明確了監督管理體制,規定在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下,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條例》明確運營者責任義務,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護制度、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開展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報告網絡安全事件或網絡安全威脅、規范網絡產品和服務采購活動等作了規定。
劉權表示,《條例》對運營者的要求更為明確和具體,便于運營者貫徹落實;同時運營者的安全責任也更加清晰,并確定到具體擔責人,督促運營者主要負責人真正推動《條例》執行。下一步運營者需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網絡安全保障體系。高度重視安全保護工作,合規做好系統建設相關工作。同時根據要求,做好定期開展網絡安全檢測和風險評估工作。
奇安信集團安全專家楊波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下一步運營者需加大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保障力度。一是保障相關資金落實,加強網絡安全建設資金的集約化管理與使用,平衡分配網絡安全建設投資。二是壯大網絡安全隊伍,完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防護網絡安全組織體系,健全網絡安全從業資質要求和持證上崗制度。三是強化面向效果的安全考核,建立安全評價指標體系和安全項目監控評價指標體系,通過數據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據,為安全能力建設提供決策支持。四是加強網絡安全意識教育。樹立科學正確的網絡安全觀,常態化開展全員網絡安全意識教育培訓。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8
創建平安校園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與學校德育工作緊密結合,堅持以防為主,積極開展各類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活動,落實各項防衛措施,使創安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開展。通過對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安全防范意識有了進一步認識,受益匪淺。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健全創安隊伍和管理。
創造文明安全的環境是學校教育教學的基礎,維護校園治安穩定。爭創治安安全單位是我校一項長期、重要的'工作。全校師生必須樹立安全意識,事事想安全,處處講安全。積極修改、完善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如:《學校安全檢查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堅持以班主任為創安工作的中堅力量,大膽與校長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要求學生或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
二、扎實開展師生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努力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學校領導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終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逢會必提安全,及時將上級的安全工作要求或各地發生的事故傳達到教師,經常分析本校的安全隱患提醒教師加強在班內組織教育。
三、加強硬件建設和管理,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
1、將安全工作與教師年度考核掛鉤,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
2、加強對危房監督使用的力度。
3、做好防火工作。
4、及時檢查,消除不良隱患。
5、堅持周報表和月報表制度。
安全工作千頭萬緒,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加大檢查、督促整改,認真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堅決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大力抓好安全穩定工作,創設良好的教育發展內部環境,不斷推動我校教育工作再上新臺階。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9
按照縣交通局的決策部署,我單位對條例進行了廣泛的宣傳并組織單位干部職工對條例進行深刻的學習了解,全面貫徹落實了條例的各項規定,現就我單位的學習情況做個總結,心得如下:
公路是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同時也承擔著促進國家綜合運輸體系發展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公路事業得到了長足發展,截至2010年底,全國公路網總里程達到398.4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達到7.4萬公里,農村公路總里程達345萬公里,“五縱七橫”12條國道主干線全部建成,西部開發8條省際通道基本貫通,極大促進和保障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與此同時,依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暢通,更加充分和有效地發揮公路對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人民群眾安全便捷出行的服務作用,也成為交通運輸行業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總的來說,條例在五個方面建立了公路安全保護法律制度:
一是進一步加大了對公路線路本身的保護力度。針對公路線路及周邊一定范圍內容易損壞路基、威脅公路安全的情況作了相對完善的規定。一方面,對公路周邊區域作出了保護性規定。在《公路法》的基礎上,對建筑控制區等保障公路安全的區域范圍作出了細化規定,明確了對相關區域的保護義務。另一方面也加強了對涉路施工的監管。針對在公路上增設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等影響公路安全的涉路施工進行了監管,要求建設單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險情應對方案,報公路管理機構批準,同時增加了驗收等后續監管制度。這些規定都是很有針對性的。
二是進一步健全了公路橋梁的安全保護制度。條例規定,在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一定范圍內禁止采砂;進行疏浚作業、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等行為受到嚴格監管;禁止利用公路橋梁進行牽拉、吊裝等施工作業;重要的公路橋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守護等。這些制度,對保障公路橋梁安全將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
三是進一步健全了車輛超限治理制度。條例強化了車輛生產和銷售環節、車輛登記環節以及貨運場站裝載環節等方面的源頭治理,對相關部門以及車輛銷售生產、企業規定了相應的義務或管理職責,確保源頭治理的效果。同時,對固定超限檢測站點建設和管理等作了進一步的明確,力求治超制度環環相扣,取得長效,同時還規定了超限運輸過程中的公路安全保護措施等。總的來說,條例通過一系列規定對近年來超新治理的有益經驗進行了鞏固,建立了全面治超的法律制度,為進一步開展車輛超限治理提供了牢固的法制基礎。
四是進一步完善了公路養護制度。條例一方面對公路養護技術狀態、標準、作業規范等進行了明確,規定了養護作業單位的養護義務,同時還規定了養護作業單位的資質條件,并授權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具體的養護作業單位資質管理辦法。這些規定,將進一步促進公路養護的規范化和科學化,提高公路養護的質量和效率。
五是建立健全了公路突發事件應對機制。條例針對公路突發事件的應對作出了相對全面的規定,包括建立制定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物質儲備保障制度、將中國人民武裝警察交通部隊納入應急力量以及在公路突發事件發生后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相關應對等都進行了明確規定。這些內容是在總結近年來有關單位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地震、泥石流等公路突發事件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作出的規定,也相對具有可操作性。
通過對條例的初步學習,我單位干部職工了解掌握了條例的內容,充分提高了廣大干部職工學法、知法、守法意識,提高了遵守條例的意識。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10
根據《條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國防科技工業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等。
《條例》要求,以上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主管部門、監督管理部門是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下稱保護工作部門)。保護工作部門根據認定規則負責組織認定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及時將認定結果通知運營者,并通報國務院公安部門。
運營者應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護制度和責任制,保障人力、財力、物力投入。運營者的主要負責人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負總責,領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重大網絡安全事件處置工作,組織研究解決重大網絡安全問題。
運營者還應優先采購安全可信的網絡產品和服務;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按照國家網絡安全規定通過安全審查。
《條例》明確,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建立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匯總、研判、共享、發布網絡安全威脅、漏洞、事件等信息,促進有關部門、保護工作部門、運營者及網絡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絡安全信息共享。
信息消費聯盟理事長項立剛表示,此前出臺的《網絡安全法》明確提出了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的立法需求,但由于各行業自身的局限性,無法從行業角度制定規章制度解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跨行業保護方面的問題。《條例》作為承上啟下的基本行政法規,對上承接《網絡安全法》,并將法案中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提出的安全保護要求落地;對下統領金融、能源、電力、通信、交通等行業的安全保護工作,將更多的操作性制度進行了規范和明確。
中信證券認為,《條例》要求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根據我國現行的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預計保護等級不會低于三級,將帶來百億元規模的增量市場。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11
國務院高度重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經濟社會運行的神經中樞,是網絡安全的重中之重。當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面臨的安全形勢嚴峻,網絡攻擊威脅事件頻發。制定出臺《條例》,建立專門保護制度,明確各方責任,提出保障促進措施,有利于進一步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法律制度體系。
一是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范圍和保護工作原則目標。《條例》明確,重點行業和領域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屬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國家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采取措施,監測、防御、處置來源于境內外的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依法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保護工作應當堅持綜合協調、分工負責、依法保護,強化和落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府及社會各方面的作用,共同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
二是明確了監督管理體制。《條例》規定,在國家網信部門統籌協調下,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
三是完善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機制。《條例》明確了認定工作的組織方式和認定程序,依照行業認定規則,國家匯總并動態調整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認定結果,確保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納入保護范圍。
四是明確運營者責任義務。《條例》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落實網絡安全責任、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護制度、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開展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報告網絡安全事件或網絡安全威脅、規范網絡產品和服務采購活動等作了規定。
五是明確了保障和促進措施。《條例》對制定行業安全保護規劃、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制度、明確網絡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要求、組織安全檢查檢測、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等作了規定。
六是明確了法律責任。《條例》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未履行安全保護主體責任、有關主管部門以及工作人員未能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等情況,明確了處罰、處分、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理措施。對實施非法侵入、干擾、破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危害其安全活動的組織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安全生產條例心得體會 篇12
“珍愛生命,安全第一”這幾個字寫起來容易,但是做起來卻很難。是啊!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世上無可比擬的財富。既然降生為人,有誰不愿笑可常開?有誰不愿幸福快樂?安全就如一根七彩的絲線把我們這一個個美好的愿望連接起來,構成一個穩定、祥和、五彩繽紛的世界。我們雖然不能完全消除事故,但是可以盡量避免事故的發生。
作為老師,我們不能有一絲一毫的粗疏之處,對于學生安全工作要細致于毫微之處。對于學生思想工作要做到深處,對于學生的心理、生理狀況要了解到細節,并時刻警醒自己切不可忽視。要時刻教育、告誡學生其行為可能面臨的危險性,告誡、糾正。對于班級存在的安全隱患,必須要做到監管、排查在先。對于思想壓力過大或有心理疾患的學生要及時做好思想疏導工作,讓他們擁有健康的心理,杜絕悲劇的發生。
同時也了解了學生安全事故的易發性和多樣性,更進一步提升了我的安全意識和教育意識。家長、學校、教師對學生的關注保護是必不可少的,但這些只能為他們的成長提供了外部條件,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是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通過學習,我們明白了只有增強責任意識,我們大家才能把安全隱患降到最低。在學校無違規、不當行為的,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通常情況下會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不僅要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更要注意提高他們的心理安全意識,學生的安全永遠應該放在第一位。學生作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護安全意識和能力,當屬弱勢群體,事故發生后責任歸屬主要圍繞監護人、學校、自身三方面。作為學校,我們當仁不讓地應承擔相關的教育管理責任。
針對學習,我想有以下幾點體會:
1、事故往往源于無知。所以作為教師以后也應時時加強有關校園安全的學習。
2、安全事故重在預防。首先,要做好副班主任所應做的常規性檢查及管理。其次,善于觀察學生面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提醒,找出對策。
3、安全無小事,提高涉及學生安全事件的敏感度,做到認真對待,及時處理上報。
4、利用家長會與家長協調,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宣傳各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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