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調解協議書范文匯編七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調解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河北九瑞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地址:市(縣)鎮(鄉) 村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經乙方村委會證明。現就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地上青苗進行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一、 經村委會證明乙方有權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并且有權領取屬于乙方所有權或管轄范圍內的青苗補償款。
二、 在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乙方享有補償權利的全部內容如下:
以上青苗補償款合計為(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元 乙方簽字:
三、甲乙雙方共同對甲方建設用地范圍內應當補償的內容和情況進行核實并予以公示。如果公示之后無人對乙方的權利人身份、補償的數量、補償的金額、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的權利、乙方領取補償款的權利等事項提出異議。則甲方將根據本協議約定的補償金,自協議簽訂日起,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甲方施工。甲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項給乙方。
四、協議實施后,地上所有物盡歸甲方所有,由甲方進行處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已補償的青苗等物及區域內的土地再次進行種植和利用。
五、簽署本協議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作為補償權利人的證明資料。包括身份證,家庭戶口本,農村土地承包協議書等。
六、村委會作為本協議的見證方,對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補償青苗所有人的身份及補償標準、數量、補償金額發放等相關事宜,給予見證、監督、證明。
七、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法院起訴。本協議自甲乙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見證人(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見證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2
當事人:田xx、女、漢族、現年51歲、文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趙xx,男,漢族,現年30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趙xx,男,漢族,現年24歲,銅廠村委會大河邊村村民
大河鎮大水昝煤礦
案由:20xx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于20xx年10月10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尸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 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征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鑒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于20xx年10月11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并獲得批準,自愿達成善后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后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二、死者趙石成在煤礦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礦宿舍死亡。參照大河煤礦企業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補償標準,由大水昝煤礦付給補償費71.6萬元(柒拾壹萬陸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費用);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尸離礦,擇日安葬;
四、補償款分兩次付清,20xx年10月11日18時付30萬元(叁拾萬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親屬在領款時應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及收據??;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礙煤礦正常生產、生活;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當事人簽字:
調解單位:xx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10月10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肇事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害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調解方或見證方)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概況及責任認定
(二)本次事故造成人傷損失和財產損失費用如下:
人傷損失:
財產損失:
上述費用共計 元。
二、雙方協商情況
雙方協商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經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南中心支公司 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本次事故產生的費用,甲方自愿賠償乙方共計元,該款項履行后,甲方自愿按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濟南中心支公司核定后費用共計 元,支付到甲方賬戶,賬號: 開戶行 。
(二)各方當事人就本次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付的項目及金額自愿放棄賠償,對賠款金額、賠款支付方式及支付對象無任何糾紛與異議。
三、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一)、以上損害賠償金由甲方現場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元(大寫: )。
(二)、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屬在領取此筆款項時應當向甲方出具一次性損害賠償金總額 元的收條,乙方及委托代理人、成年家屬必須在收條落款處親筆簽名按手印,收條原件留存于丙方處。
四、法律效力與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配合甲方提供其保險公司必需的理賠材料,如因乙方不提供保險公司理賠必需的理賠單證而導致實際賠款減少或導致不能按時拿到賠款的情況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同意就此次交通事故做一次性結案,雙方按此協議履行完畢后,此案就此了結。
(三)、乙方自愿放棄其他索賠權利及相關訴權,如以后就該次交通事故賠償再產生任何后續費用均與甲方無涉,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本協議書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當事人各持一份,調解人持一份,三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手印): 聯系電話: 乙方簽字蓋章(手印): 聯系電話: 丙方簽字蓋章:
濟南中心支公司理賠經理:
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憑證
今收到 因 賠付的.
損害賠償費共計人民幣 (大寫) 元。
收款人簽名按手印:
付款人簽名按手印:
主持調解人: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一、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
甲方:xxx,
男,漢族,
現年 歲,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二、制作調解書的背景
甲、乙雙方因 案,現乙方已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向xxx派出所報案,該所也以甲方涉嫌經濟詐騙為由采取強制措施。因甲方在此事中,也是被人蒙騙,現在 的主持下,雙方就本案涉及的基本事實及相關內容達成了一致意見,特制訂本《調解協議書》。
三、雙方一致的意見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壹拾叁萬圓整(¥130000。00元),并以下述第四款規定的方式支付乙方;乙方將原收條原件交還甲方,并就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出具新的收條交付甲方。
(二)、乙方在甲方以下述第四款規定支付賠償款后,應立即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承諾使甲方獲得釋放。并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就此事,再追究甲方的任何刑事或民事責任。
(三)、本《調解協議書》自當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簽收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四)、甲方應在《調解協議書》生效后五個工作日之內,將所列的所有款項,以銀行轉帳方式,轉到廣東xx律師事務所銀行帳戶。由該所在乙方向公安機關申請撤銷此案成功,并使甲方獲得釋放后五個工作日之內負責給付乙方。否則廣東xx律師事務所應將此款退還給甲方。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5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四、第五條的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調解協議有效:
(一)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協議無效:
(一)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人民調解委員會強迫調解的,調解協議無效。
下列調解協議,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調解協議,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調解書和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生效后,可以產生四大法律后果:
1.結束訴訟程序。
2.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3.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的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
4.不得對調解協議提出上訴。
調解協議書的生效時間:
1.調解書必須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
2.調解書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才能生效。
調解協議書 篇6
人民調解協議書一般分為四個部分:標題、首部、正文和尾部。標題、首部和尾部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變的,比較容易掌握。較難的是協議書的正文部分,就是對當事人糾紛的簡要介紹及達成的協議內容的表述。正文要求簡練,對糾紛的經過需用與有限的文字表達清晰、完整,達成的協議內容更是協議書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決糾紛的目的。所以,要寫好協議書的正文,制作一份高質量的人民調解協議書,筆者認為需做到“四要”。
一、要素要具備
敘述當事人的糾紛情況,相當于寫一篇簡短的記敘文,其要素包括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和結果五要素。有些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明確,但也有些常見的鄰里、家庭糾紛等大多是長期積累的,引起糾紛的事件發生時間不會很明確,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大致時間進行敘述,而地點從當事人基本情況中即可明了,不需再作介紹。事情的起因、經過是糾紛情況表述中的難點,既不能遺漏關鍵細節,又要注意用詞的靈活性,若不注意敘述的方式,有可能當事人一方因用語原因不愿意簽字,導致前功盡棄。所以,在寫這一部分時,既要講求原則,又要注意用語的尺度。從調解的角度講,糾紛發生的結果一般是指雙方不能和解,申請到調委會進行調解或調委會發現后主動要求調解,當事人接收調解。
二、邏輯要清晰
邏輯要清晰,就是把事情發生的每一步環環相扣的交待清楚,每層意思連貫,不能跳躍幾層意思進行敘述。若邏輯不清,則給人一種突兀感,如“住在樓上的申請人張某×月×日出門時忘了關自家水龍頭,溢出的水將樓下申請人李某的天花板弄濕,電器短路等,造成很大的損失。經了解… …”我們可以對這段敘述提出如下疑問:1、李某是否對造成的損失提出了賠償要求?如果沒有,不會產生糾紛。2、如果李某有賠償要求,張某按其要求進行了賠償,也不會產生糾紛。3、如果發生糾紛后他們自行解決或調委會沒有主動進行調解,又何談經調解達成協議?因此這段敘述不妨改為:“被申請人張某×月×日出門時忘記關自家水龍頭,溢出的水將樓下申請人的李某的天花板弄濕,以致電器短路等,造成很大的損失。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賠償各種損失共××元,被申請人認為不合理,雙方就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申請某某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
三、用語要準確、規范
協議書內容要求簡短、精煉,對其用語提出了較高要求,如果幾行字的敘述中有多處術語錯誤或多個錯別字,這份協議書的質量就可想而知了。
一是要術語準確。人民調解協議書具有合同性質,準確的使用術語既可以節省筆墨,又可以避免誤解,若術語運用不準確,不僅詞不達意,還可能引起新的糾紛。如“撫養”和“扶養”、“補償”和“賠償”在法律上含義不一樣,用混了可能引起誤解;“訂金”和“定金”的法律含義更是相差甚遠,用混了則可能引起新的糾紛。
二是要拒絕方言、俗語。作為具有合同性質的人民調解協議書,不管放到哪里,都要讓人看懂字詞、明白意思,所以要使用普通話,不能使用方言、俗語,如“不搭界”(無關系)、“價錢太大”(價錢高)等方言,讓他人讀起來摸不到頭腦。
三要杜絕錯字、別字。在協議書中要杜絕錯別字,是制作協議書的基本要求,如不能把“采光”寫成“彩光”,“贍養”寫成“瞻養”,“道歉”寫成“道欠”等。
所以制作完成后當事人簽字前,調解員要認真通讀協議書草稿,看看是否存在以上及其他不應出現的問題,若有錯誤要及時改正,真正達到通過制作協議書解決糾紛的目的。
四、操作性要強
協議書既要內容合法,又要邏輯嚴密,同時,還要有較強的操作性。內容合法是協議書的關鍵,內容不合法,邏輯不可能嚴謹,該協議也不可能有效。操作性強要求文字準確、解釋唯一,現實中可操作,如“被申請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7日內通過本調委會支付給申請人1000元,作為對申請人損失的補償”。明確了給付的雙方、標的及其性質、時間等必要要素,如果缺少其中某一要素,則可能引起新的糾紛,若寫成“被申請人支付給申請人1000元,作為對申請人造成損失的賠償”,如遇到不守信用的被申請人,有可能鉆支付時間表述不明確的空子無限期拖延支付,從而引起新的糾紛。
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 年 月 日在三民中心小學操場因意外造成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元。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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