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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時間:2024-06-26 11:36:17 實施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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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1

  省扶貧辦根據各市上報的計劃,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競爭程序確定年度安排計劃方案。

  為切實做好我縣20xx年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按照《安康市20xx年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總體要求,統籌城鄉發展,實行梯次搬遷,達到富裕戶進縣城,中等戶到集鎮,一般戶住新村,困難戶靠保障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群眾自愿。

  (二)統籌城鄉,規劃先行。

  (三)相對集中,設施配套。

  (四)公開公正,陽光操作。

  三、任務及目標

  20xx年全縣搬遷安置3000戶12000人,其中:特困戶搬遷安置300戶。

  通過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工程,努力實現移民搬遷戶居住安全舒適、生活設施配套、公共服務改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標。

  四、搬遷對象

  1、對受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危害、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區域的農戶進行搬遷;

  2、對生存環境惡劣、生產生活條件較差區域的農戶及農村危房戶進行搬遷;

  3、對旅游區、水源涵養區、生態敏感區以及對生態環境存在潛在威脅的農戶進行搬遷;

  4、對因國家工程項目建設生產生活受到影響的農戶進行搬遷;

  5、不符合上述1—4條規定條件的農戶,也可自愿搬遷到縣外、縣城、集鎮及集中安置點居住,除不予建房補助外,均可享受與符合條件的搬遷戶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

  五、安置方式、補助標準、用地標準及優惠政策

  (一)安置方式。

  釆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結合、以集中安置為主,有業安置與有土安置結合、以有業安置為主,鼓勵進城,支持外遷。

  1、進城居住。

  鼓勵有條件的搬遷安置對象舉家到縣城、中心城市置房居住。

  2、集鎮安置。

  鼓勵和支持在集鎮規劃區內集中建房安置移民搬遷農戶。

  3、集中安置點安置。

  結合新農村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選擇符合安全條件、有利產業發展、具有一定居住規模的安置點,引導移民搬遷安置對象入住集中安置點,建設“土地集約、產業集聚、人口集中、城鎮化管理”的新型農村社區。

  4、對癡聾傻啞、鰥寡孤獨以及無能力建房的農戶,實行購房或統建免租金房集中安置。

  5、支持外遷。

  鼓勵有條件在外省市工作、務工人員在當地置房或投親靠友定居。

  6、分散安置。

  允許在本村集中安置點附近地質穩固的地方或水、電等設施較為完善的公路兩旁采取“藤結瓜”的方式自主建房安置。

  (二)補助標準。

  1、對符合本次移民搬遷安置條件、經驗收實施完成了移民搬遷安置任務的,每戶按15500元給以獎補,特困戶每戶再增加配套建房補助資金1000元。

  同時享受縣政府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

  2、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資金渠道不變、縣級整合項目資金的原則,將以工代賑異地搬遷、扶貧移民搬遷、電力改造、道路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通信設施、水利等各類資金綜合用于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三)用地標準。

  本著“節約土地、降低成本”的原則,鼓勵通過聯建單元房的辦法在安置小區建設多層住房,農村社區獨立建房或分散建房的移民搬遷戶宅基地面積不超過120平米。

  (四)優惠政策。

  凡被列入移民搬遷計劃的搬遷戶,在移民搬遷安置中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免收建房戶及進城入鎮購房戶涉及國土、財政、林業、交通、規劃和住建部門除辦證工本費之外的一切費用。

  2、集中安置點建房涉及電力、電信、廣電、移動、聯通線路及桿位的改線、遷移,由相關單位自行遷移,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3、優先安排和解決集中安置點人畜飲水、河堤、排洪等項目。

  將土地治理、丹治工程等惠民項目向移民搬遷安置項目村傾斜。

  4、優先對搬遷戶安排農村沼氣池建設,對集中安置點統一建一處沼氣池的,按實際共用戶數補助。

  5、對移民搬遷戶貸款實行優惠利率,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浮動利率范圍內適當下浮,貸款額度放寬到5萬元,還款期限放寬到三年。

  6、根據群眾意愿,保留或處置移民搬遷安置戶原有承包地、林地、宅基地。

  7、電力、交通、廣電、通訊、文化、教育、移民、衛生等部門,對移民搬遷安置點給予積極扶持,優先安排惠民項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了加強對我縣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研究確定移民搬遷安置有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各鎮應成立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機構,負責做好移民搬遷政策宣傳、對象選擇、類型確定、規劃選址、征地建設、協調服務等工作。

  (二)部門配合,多方協作。

  縣、鎮及縣級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扎實推進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具體工作職責為:

  項目鎮:負責制定本鎮年度移民搬遷規劃和實施方案,集中安置點的征地,項目組織實施,項目的圖像、文字資料等軟件檔案收集歸檔。

  縣監察局:負責制定移民搬遷安置有關工作紀律規定,對移民搬遷安置對象、補助資金兌付、基礎設施建設招投標及其建設進度、質量等進行全程監督,查處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縣發改局:負責制定移民搬遷安置項目資金整合辦法,項目工程計劃編制,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產業開發項目申報和向上級爭取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配套資金落實,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到戶補助資金的“一卡通”兌付。

  制定項目資金運行管理辦法。

  縣審計局:負責對全縣移民搬遷安置資金使用的全面審計核查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移民搬遷戶中的特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的救助工作,籌集特困戶建房資金不足部分。

  縣人勞局:負責農民進城獎勵政策兌現、就業培訓和安置工作。

  縣規劃局:負責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的戶型設計、基礎設施、服務配套等方面的`規劃。

  負責建房施工的技術指導、質量監管。

  縣住建局:負責進城入鎮移民搬遷戶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給、房屋產權證辦理工作。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移民搬遷居住安置點地質災害前景評估、協調集中安置點建房用地報批、移民搬遷戶宅基證辦理及搬遷安置工作經費籌措等。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內的道路、橋涵設計和建設,負責公路沿線建房紅線控制及涉及公路交通方面有關手續的辦理。

  縣農業局:負責移民搬遷戶的農業設施、農業技術推廣扶持、沼氣池配套建設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點的洪澇避災前景評估把關、人畜飲水、排洪、河堤建設及水利惠民項目的落實和組織實施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搬遷移民林業惠民政策的落實兌現,集中安置點公路、小區內三化一片林的設計實施工作。

  縣扶貧開發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項目計劃的編制、工程實施與管理、項目檢查驗收和搬遷農戶獎補政策資金兌付的審核把關。

  縣移民局:負責庫區內移民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的設計、實施及庫區移民村特困戶建房資金不足部分的籌措工作。

  縣物價局:負責做好價格監管,防止哄抬建材價格,確保移民搬遷安置所需建材市場價格平穩。

  農業銀行、縣信用聯社:負責足額組織移民搬遷戶貸款規模,在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浮動利率范圍內適當下浮,貸款額度放寬到5萬元,還款期限延長至3年。

  縣電力局:負責全縣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的供電電網設計和工程實施。

  (三)培育典型,示范帶動。

  各鎮都要規劃建設一個100戶以上的移民搬遷安置示范小區,為有條件進城入鎮的移民搬遷安置對象提供房源。

  項目村要規劃建設2—3個集中安置點,以此推進農村社區建設步伐。

  同時,要從移民戶穩得住出發,探索組建產業協會,形成產業協會+基地+農戶的新型產業格局,促進農民增收。

  (四)健全機制,規范運行。

  1、建立規劃先行機制。

  縣上制訂總體規劃,各移民搬遷安置點要有具體規劃。

  規劃要從村從鎮做起,逐級上報,分級審批。

  重點集中安置小區和重點鎮安置規劃由規劃局負責編制,轉縣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審批。

  一般集中安置小區及分散安置規劃由縣移民搬遷安置辦公室負責指導各項目鎮編制,報縣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審批。

  2、建立資源整合機制。

  要整合各類可以利用的項目資金,用于支持移民搬遷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主導產業發展、農民技能培訓、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建設。

  3、建立督查考核機制。

  從20xx年7月起,將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納入縣委、縣政府對項目鎮和包聯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范圍,由縣考評辦會同縣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量化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評價辦法,考核評價結果列為年度“一把手”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設立單項獎。

  4、建立公開運行機制。

  移民搬遷安置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確定實行群眾代表參與的聽證會制度和監理制度,項目資金管理實行審計制度。

  對違規操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2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桂發〔20xx〕15號),加快推進扶貧移民搬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以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采取依托縣城、重點鎮、產業園、鄉村旅游區、中心村安置和插花安置等方式,20xx—2020年,全區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萬人。

  其中,20xx年搬遷30萬人(含20xx、20xx年自治區下達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對象10萬人),2017年搬遷30萬人(含20xx、20xx年自治區下達計劃搬遷建檔立卡貧困對象7萬人),2018年搬遷23萬人,20xx年搬遷17萬人,2020年進行搬遷掃尾工作。

  二、政策措施

  (一)明確扶貧移民搬遷重點對象。

  扶貧移民搬遷的重點對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經過精準識別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優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躍地帶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威脅的貧困人口。

  確需與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各縣原則上按不超過本地搬遷規模10%的比例確定并分年度實施。

  搬遷對象最終以項目縣人民政府進村入戶調查造冊、經戶主簽字同意后列入當年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的對象為準。

  因采礦沉陷、開發占地、工程建設、城鎮擴建等原因需要搬遷的人口,不得列入扶貧移民搬遷安置范圍。

  (二)堅持規劃引導。

  自治區、市、縣要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編制各級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十三五”規劃,搬遷規模不足4萬人的市可不編制市級規劃,搬遷規模不足6000人的縣可只編制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實施方案。

  扶貧移民搬遷規劃或實施方案要將搬遷任務明確到村到屯到戶到安置點,繪制20xx—20xx年移民搬遷“紅線圖”,其中20xx—2017年要明確移民“從哪里來到哪里去”,2018—20xx年要明確移民“到哪里去”;要明確年度搬遷任務、安置方式、建設任務、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案、后續發展和管理、政策保障措施等。

  (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各市、項目縣人民政府)

  (三)創新移民搬遷安置方式。

  1、實施梯度搬遷。

  以縣城為龍頭,充分發揮縣城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的資源優勢,帶動縣、鄉、村“三級聯動”。

  根據搬遷戶意愿和選擇,對貧困群眾中有勞動能力、家庭經濟條件相對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員在縣城或產業園區、旅游景區務工的,引導他們進縣城進產業園區進景區集中安置;對條件稍差或要求留在鄉鎮安置的搬遷對象,集中安置到鄉鎮所在地;對沒有離鄉意愿、自身條件差(包括一些“五保戶”、智障和殘疾人員)、打算長期在農村發展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中心村(包括敬老院、養老院)。

  2、按不同對象實施分類搬遷。

  (1)對經過精準識別需要整村整屯搬遷的實行整體搬遷。

  重點支持以自然村落為單元的整體遷出方式,特別是對20戶以下扶貧成本極高的自然村(屯)實施整體搬遷,遷出地原則上不再安排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

  (2)對特殊貧困群眾實行差別化搬遷。

  通過嚴格的調查評估,確認屬于特殊貧困群體的由政府兜底,把解決這部分特殊貧困群體的搬遷與保障性住房建設結合起來,根據不同搬遷對象采取敬老院、養老院、分散、利用公租房過渡安置和加強小額信貸支持、結對幫扶等辦法解決搬遷住房問題,確保搬得出、不落下。

  (3)對歷年異地安置租地群眾實行分層分類搬遷。

  對于不用二次搬遷能就地解決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主要通過常規扶貧方式逐步實現租地移民與土地脫鉤;對于就地解決不了租地移民永久性住房的,通過納入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進行二次搬遷給予解決,最終實現租地移民與土地脫鉤的目標。

  (4)對自主移民遺留的歷史問題實行專項解決。

  對建檔立卡農戶納入當地“十三五”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非建檔立卡搬遷農戶,有序合法引導其搬遷,能列入規劃盡量列入規劃;已脫貧、融入當地生活的自主移民,盡力解決其土地、戶籍等權益合法化問題。

  3、采取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的方式。

  (1)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縣城、重點鎮、產業園、鄉村旅游區、中心村安置等。

  依托縣城、產業園、重點鎮安置。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產業發展,在縣城、產業園區、重點鎮附近建設集中安置區,安置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地區且有一定勞動技能、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對象。

  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

  挖掘當地生態旅游、民俗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或旅游景區,引導周邊不具備基本生存條件地區搬遷對象適度集中居住并發展鄉村旅游。

  依托中心村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新開墾或調整使用耕地建設移民新村,引導本行政村內或周邊行政村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地區的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2)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親靠友等。

  插花安置。

  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人民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門搬遷對象。

  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

  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扶貧移民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人民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各項目縣可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安置方式,原則上在本地安置,本地水土資源確難以承載的可酌情考慮跨縣安置。

  4、安置點實行統一冠名。

  全區所有新建設的扶貧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統一冠名為“老鄉家園—xxx移民安置小區”,積極打造我區扶貧移民搬遷工作的品牌。

  (四)推進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

  1、科學規劃移民搬遷安置點。

  安置點選址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優先選用存量建設用地,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不得占用基本農田;盡量依托現有基礎設施,統籌規劃建設安置點生產生活配套設施。

  安置點規劃和住宅戶型圖樣設計要結合當地特色和民族文化特點,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風格、統一建設。

  (責任單位: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各市、項目縣人民政府)

  2、創新安置點建設模式。

  安置點建設以政府投資建設為主,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農民自建等模式為輔。

  3、控制安置點住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單人戶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5人戶以上每戶不超過12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人均和戶均建(購)房成本分別控制在4萬元和14萬元以內。

  超過上述標準建設增加的投資,自治區不負責籌措,由項目縣人民政府自行解決。

  4、實行差異化建(購)房補助。

  (1)自治區確定不同區域基準補助。

  自治區按不同區域確定基準補助標準(即最低一檔補助標準):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不含“天窗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2、4萬元;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滇桂黔石漠化片區“天窗縣”、享受待遇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1、8萬元;其他面上縣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1、35萬元。

  各縣實際基準補助標準,由項目縣人民政府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評分結果、安置區域和安置方式、當地平均建設成本等因素測算確定。

  (2)項目縣根據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貧困程度確定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以縣人民政府精準識別劃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數線為基準,將搬遷對象按一般貧困、中等貧困、特別貧困、極端貧困四種情形進行分檔補助,上下檔之間補助標準相差不超過15%。

  安置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2萬元;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按照上述原則補助后,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對差異化補助后仍無法籌措缺口建(購)房資金、又不具備申請移民搬遷建房貸款條件的搬遷對象,經縣扶貧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設標準內按照以上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3)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補助標準。

  在規定的住房建設標準內,納入“十三五”全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縣人民政府按不高于當地確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基準補助標準執行,其中安置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2萬元;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所需的補助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通過統籌自治區、市、縣財政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轉型補助資金解決。

  (4)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治區上述住房補助政策,制定本地扶貧移民搬遷住房補助實施方案,明確本地基準補助標準及差異化補助方案,按規定程序在全縣范圍內公示、公開,并在方案制發后10個工作日內報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扶貧辦備案。

  5、保障安置點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投入。

  自治區統一籌措的資金,首先保障搬遷對象基本住房建設投入,再用于集中安置區相關配套設施建設,不足部分由項目縣通過本級預算安排、統籌整合相關專項資金、項目業主投入、引入社會投資等渠道解決。

  分散安置所需公共基礎設施、服務設施、生產經營設施和其他設施投入,由縣納入遷入地基礎設施統籌解決,自治區不另行籌措安排。

  遷出區舊房拆除和土地復墾及整理等所需費用,由縣人民政府從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取得的土地出讓純收益中解決。

  6、加強安置點住房保障。

  搬遷農戶擁有房屋產權,可按規定進行權屬登記,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10年內不得轉讓,原遷出的宅基地交由村委會統一處置,同時對搬遷移民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

  對于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沒有享受國家易地扶貧搬遷補助的移民戶,每年優先安排一定數量的農村危房改造指標用于移民住房建設,程序與標準按照當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執行。

  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中配建扶貧移民安置住房。

  對搬遷到城鎮落戶的移民,可結合城鎮保障性住房相關規定,多渠道籌集房源。

  安置點住房建設的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可按不低于相對應價格的'50%執行。

  7、強化安置點用地保障。

  (1)建設用地指標。

  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集約節約用地原則、納入廣西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年度實施方案的搬遷項目,由自治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統籌保障扶貧移民的生產生活用地。

  移民搬遷每安置1萬人,安排用地指標不超過1500畝。

  在分解下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向移民搬遷任務重的縣傾斜。

  年度扶貧移民搬遷項目用地,由縣國土資源部門單獨申請,按法定程序報國土資源廳審批。

  用地報批時須附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年度實施方案,國土資源廳據此核定并下達搬遷項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對農民自主建房,不涉及征收為國有的,由有審批權的市人民政府先批準農用地轉用方案,于每年年底前將農用地轉用方案、市發展改革和扶貧部門的移民搬遷任務數證明材料一并報國土資源廳核銷搬遷項目年度用地指標。

  (2)建設用地土地價格。

  對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建設用地的土地價格,根據實際用途和性質,按當地實際使用類別中的最低價格執行。

  對采用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價格溢價部分,按國家規定扣除有關規費及應計提的各項資金后,由所在縣按項目需要通過預算安排,按規定用于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

  (3)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對納入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劃的扶貧移民搬遷地區,移民騰退的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用地,按照增減掛鉤政策實施復墾。

  允許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天窗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部分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自治區范圍內使用。

  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優先保障移民安置點住房及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產業發展用地等。

  (4)對吸收貧困移民就業達到35%或500名以上的工業園區、農民工創業園,自治區給予新增用地計劃指標獎勵扶持。

  (5)在自治區權限內,減免辦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關費用,涉及的征地、拆遷等問題由項目縣人民政府依法依規解決。

  8、確保安置點用電保障。

  國家和自治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明確的移民搬遷安置點配套供電工程,供電企業要列入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十三五”規劃。

  符合《農村電網改造升級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按輕重緩急分年度優先列入自治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投資計劃,嚴格按照農村電網技術標準設計、建設,為移民安置點提供110千伏及以下電網設施(含用戶電表)等電力服務。

  移民搬遷項目用電報裝實行新建住宅區供配電設施建設維護政策,原則上由建設管理責任單位統一辦理業擴報裝手續,建設維護費用參照保障性住房收費標準執行,統一納入移民搬遷工程房屋建筑費用。

  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扶貧移民家庭給予每月享受10千瓦時(10度電)免費用電量。

  遷出地供電區域配電網不得再次納入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范圍。

  遷出后不再使用的配電網設施由相關管理單位和電力部門提出處置建議。

  9、積極籌措安置點建設資金。

  自治區按照移民搬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萬人,搬遷資金人均6萬元、戶均不超過20萬元,通過主體融資、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加大自治區本級財政投入和群眾自籌等渠道籌措移民搬遷項目建設資金600億元。

  具體資金籌措使用方案另行制定。

  10、開展全區地票市場交易。

  在南寧市建立全區統一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周轉指標有償使用交易市場,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含“天窗縣”)和片區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在土地交易市場的交易收入,扣除手續費用外全部用于扶貧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拆遷補償、搬遷移民產業發展扶持等。

  11、加強安置點檔案管理。

  縣、鄉鎮建立扶貧移民搬遷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按照“一戶一檔、一鄉一冊、一年一卷”的要求,做到檔案齊備,材料規范。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據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xx〕29號)、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2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和古縣《“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就全縣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和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按照省、市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精確瞄準、創新機制,縣級落實、鄉村實施”的要求,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確需同步搬遷農戶實施易地搬遷。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續扶持政策,明確各級責任分工,確保搬遷對象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從根本上解決生存發展問題。

  (二)基本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采取靈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點和人口規模。

  1、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

  以縣城和全省規劃建設的重點鎮為主要安置地。

  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整合各類資源,同步統籌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確保“五通五有”(通水、通電、通路、通車、通網等,有醫療機構、有學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務點、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強城鎮集聚產業、承載人口、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讓搬遷群眾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2、堅持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縣城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新社區,要與勞動密集型工業園區相結合,與發展二、三產業相結合,化農為工。

  積極發展非農產業,統籌考慮安排搬遷戶數與就業崗位,力爭消除“零就業”家庭;重點鄉鎮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與產業開發項目同步安排實施,確實滿足搬遷貧困戶就業創業需求。

  3、堅持與舊村開發、村莊撤并相結合。

  科學規劃開發利用舊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開發形式,分步拆除舊村山莊窩鋪,建設規模種植園區、養殖園區;實施宜林宜草開發和恢復性生態保護建設;引入市場機制,發展鄉村旅游。

  切實解決行政村過小過散問題,聚集整合資源,調整配置生產要素。

  4、堅持與社會保障相結合。

  根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分類認定情況,做好遷出村養老、救助對象、殘疾人的安置和供養工作,做到“四落實”(即按不同的人員分類,落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低保、五保供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標準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保障標準調整機制。

  二、目標任務和搬遷對象

  (一)主要任務

  20xx年我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工程涉及7個鄉鎮、96個村、778戶、2601人。

  計劃建(購)住房778套,建房總面積6、5萬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戶1618人,分散安置282戶983人;

  按照貧困類型:建檔立卡貧困戶742戶2500人,同步戶36戶101人;

  按照安置地點: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戶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戶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設施安置135戶521人,貨幣化安置418戶1450人。

  (二)搬遷對象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回頭看”的在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其中要優先瞄準無勞動能力、無自籌能力、無安全住房的“三無”特殊困難戶,尤其重點解決“土窯洞”問題,對搬遷規劃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五保戶和喪失勞動力的特別困難家庭要免費提供住房。

  因合戶(以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為準)造成易地搬遷的人口數變動的,按照建檔戶和非建檔戶區分,非建檔戶與建檔戶合戶的,以建檔立卡數據庫中的貧困人口人數為準;建檔戶與建檔戶合戶的,以合戶后的人口總數為準。

  盡量實現自然村整體遷出,確需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可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規劃。

  易地扶貧搬遷與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對象重復的,只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

  在上述范圍內,各鄉鎮根據工作規劃和實際情況,在農戶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遷對象范圍。

  搬遷農戶自愿購房的,由個人提出申請,提供購房合同等證明材料,報村委會審核公示,村委會統一申報鄉鎮政府審查,鄉(鎮)政府報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審核確認。

  三、安置方式

  統籌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城鎮化進程及搬遷對象意愿,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

  對采煤沉陷區貧困村、地質災害貧困村、重要水源地貧困村、農林交錯區貧困村要實施整村搬遷。

  根據實際確定抗震區域貧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類型貧困村人口根據情況,選擇整自然村搬遷或者部分搬遷。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符合以下條件即為集中安置(遷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點、自然莊并入中心村、遷入縣城同一座小區3戶以上的)。

  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導本行政村內的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開墾或調整使用的耕地,規劃建設移民新村,引導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在縣城、工業園區附近建設集中安置區,安置周邊有一定勞務技能、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對象,沉陷區、澗河工業園區限制區等范圍內不能遷入。

  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

  挖掘當地生態旅游、民俗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或旅游景區,引導周邊搬遷對象適度集中居住并發展鄉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設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資源,可由政府統一組織回購空置房屋,配套相應耕地、商鋪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嚴格控制價格,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養安置。

  屬于農村“五保”對象的搬遷對象,實行集中安置和供養。

  集中安置的工程項目要統一規劃設計、統一組織建設,由縣政府或者鄉鎮政府按照國家住房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體規劃建設,可拆除危舊住房,分期建設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規模可統規自建。

  統規自建的集中安置點由村、鄉(鎮)出具證明即可認定;農戶自行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可憑縣房管部門或有資質的開發商出具的購房手續認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支持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給予易地扶貧搬遷貨幣化補助,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購買現房的原則應為手續齊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關職能部門完善手續的水電暖氣設施齊全的現房(各鄉鎮政府與住建部門溝通后落實),享受分散安置補助;購買二手住房、中心村鎮農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購房手續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享受分散安置補助;易地搬遷貧困戶享受城鎮居民購買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給予安置補助;符合條件的危房改造戶,由村、鄉鎮簽署意見,報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核實同意后實施。

  四、建設內容

  (一)主要任務。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暖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注重后續產業發展。

  搞好遷出區土地整治和生態恢復。

  (二)建設標準。

  嚴格控制建房面積,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過25㎡;宅基地嚴格按照標準執行;購置現有住房杜絕貧困戶因移民搬遷產生額外債務而返貧。

  確需同步搬遷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設,縣政府可根據居民生產生活習慣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準。

  各鄉鎮要認真研讀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xx〕29號)、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2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

  (三)建設方式。

  移民建房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

  1、修建多層住房:規劃3層以上住房的,由鄉(鎮)政府要統規統建,市場運作,嚴格招投標程序,嚴把住房標準關、安全監督關和工程質量關,要吸收移民戶代表全程參與工程監督。

  2、修建低層住房:鄉(鎮)政府摸清底數,分類規劃,分類修建,在統一規劃設計基礎上,可由移民戶自主建房。

  3、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由鄉鎮政府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招投標、統一施工建設。

  (四)建設期限。

  易地扶貧搬遷建設工期為二年。

  具體指標要求是:當年做到集中搬遷安置工程開工率100%,分散自主搬遷對象全部審核、確認,工程投資完成率達到60%以上;第二年要實現集中搬遷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遷對象補助到位、落實安置,工程投資完成率達到100%。

  (五)補助標準。

  根據中央、省、市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的相關規定,對于集中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2、5萬元,配套基礎設施戶均補助2、1萬元,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戶均補助1、77萬元,配套設施資金統籌集中使用。

  對于分散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2萬元。

  對于確需同步搬遷的人口,人均建房補助1、2萬元,配套設施可以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共享。

  縣政府可根據財政狀況,適度提高同步搬遷人口的補助標準,但不能高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補助標準。

  除上述補助外,剩余建房資金由搬遷戶自籌解決,對于確實沒有能力自籌資金的困難戶,可免于自籌,具體由縣政府或鄉鎮政府在實際工作中把握。

  縣政府根據搬遷成本、貧困程度實施差異化補助,統籌安排到戶,重點向特困戶、貧困殘疾戶傾斜。

  同時,縣政府可根據工作實際,調劑使用建房補助、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

  其中:建房補助與基礎設施補助調劑比例控制在10%以內,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補助調劑比例控制在20%以內,公共服務設施補助不足部分,通過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解決。

  土地整治、遷出區生態恢復和產業發展資金,縣政府可根據規劃要求和實施項目資金需求,在建檔立卡貧困搬遷人口每人不超過1、62萬元的額度內提出貸款需求。

  五、資金及項目管理

  (一)資金規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遷工程總投資8437、9萬元,其中:建房補助5879、7萬元,基礎設施補助966萬元,公共服務設施補助814、2萬元,農戶自籌778萬元。

  集中移民建房補助:1517人X2、5萬+101人X1、2萬=3913、7萬元

  集中移民基礎設施:460戶X2、1萬=966萬元

  集中移民公用設施:460戶X1、77萬=814、2萬元

  分散移民建房補助:983人X2萬=XX66萬元

  移民戶自籌:778戶X1萬=778萬元

  總投資:3913、7+966+814、2+XX66+778=8437、9萬元

  (二)資金管理

  縣政府設立易地扶貧搬遷共管賬戶,根據《山西省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省、市級下達到縣級的建房資金、統籌資金、貸款和群眾自籌等建設資金,以及土地出讓、商業開發收益資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賬戶,由縣財政部門、扶貧部門共同管理,共同簽字核報、撥付資金。

  1、建房補助資金:應全部用于購建住房,直補到戶,不得直接以現金的方式予以發放;

  2、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資金:全縣統一統籌集中調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點鄉(鎮)制定實施方案,工程開工后,按進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請補助資金,項目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撥付完畢。

  3、財政資金負擔相關費用:縣財政負擔移民戶住房第三方機構驗收,移民集中點物探、規劃、設計、工程監理等相關費用。

  (三)驗收辦法

  可由縣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進行驗收。

  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按20%抽查無誤后,撥付建房補助資金。

  原則上移民戶自建房主體完工補助資金撥付一半,移民戶入住后全部撥付。

  購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撥付。

  (四)后續措施

  根據農村宅基地“一戶一證”的規定,搬遷戶享受扶貧補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證由國土部門按相關政策辦理。

  組織對搬遷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遷的自然村的舊宅基地、房屋進行調查摸底,實行住新拆舊,在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后進行復墾,對搬遷戶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價補償;復墾面積轉為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城市新增建設用地優先用易地搬遷復墾土地置換,土地級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給搬遷對象,以激勵移民拆除舊房。

  搬遷戶對搬遷舊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交易獲得的收益,全部返還搬遷農戶,讓搬遷群眾分享資源開發、生態建設成果。

  保障搬遷戶各項權益。

  尊重搬遷戶意愿,在縣城安置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城鎮;在農村安置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新的農村。

  子女上學、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社會救助等政策隨戶口遷移,由遷入地政府負責協調落實。

  切實保障搬遷群體中適齡兒童少年教育權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為移民安置點合理劃分學區。

  所在地政府要根據安置點的人口數和周邊學校容量情況,對規模較小、容量有限的學校進行改擴建。

  對成規模的移民安置點,要規劃建設相應規模的中小學和幼兒園,保障移民搬遷群體中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探索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牽頭主抓,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作為脫貧攻堅最艱巨的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要充分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林業、民政、農發行等單位和各鄉鎮要共同參與,積極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確責任分工

  1、縣易地扶貧搬遷領導組。

  負責組織動員、方案制定、細化政策、落實規劃設計、搬遷用地、推進實施、遷出區生態恢復、統籌資源力量、質量監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縣直部門工作任務。

  縣扶貧辦、發改局會同縣財政、國土、人行負責全縣規劃編制、政策銜接、任務下達、考核評估等工作,統籌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縣扶貧辦會同各鄉鎮提出有搬遷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規模及其分布,對搬遷后實現脫貧的貧困人口進行銷號。

  縣發改局負責申請易地扶貧搬遷中上級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并制定管理辦法,組織落實。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地方政府債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臺為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性貸款貼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對上級資金整合力度,統籌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縣發改局、財政局共同做好專項建設基金與地方政府債券的銜接工作。

  縣國土局負責研究制定我縣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具體落實措施、操作辦法,優先保障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用地。

  縣住建局負責項目建設規劃,并就縣城回購房源做好摸底、調查協調。

  縣林業局負責遷出區經濟林、生態林建設。

  縣民政局負責積極穩妥實施村莊撤并。

  縣人行負責研究出臺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信貸資金籌措方案,并協調縣農發行做好服務。

  縣農發行負責編制出臺信貸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所需資金,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縣人行報告。

  3、鄉(鎮)黨委、政府主要任務。

  結合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方案,制定本鄉(鎮)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同步規劃舊宅基地拆遷、舊村復墾、生態修復等規劃。

  將任務落實到村、到戶、到人,通過圖片、影像、文字資料等形式建立檔案造冊登記,也要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做到線上與線下雙落實。

  每月20日按時向縣領導組上報報表,每年可以對搬遷人口進行一次動態調整。

  穩妥做好建檔立卡與非建檔立卡人員、新搬遷和舊搬遷政策的銜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鄉(鎮)書記、鄉(鎮)長是本轄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組織實施項目。

  4、村兩委班子。

  宣傳政策、發動群眾、匯總申請、審核移民戶資格、建(購)房真實情況,督促進度,協調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傳

  各鄉(鎮)政府要進一步出臺政策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要重視發揮包村領導、駐村干部、第一書記“三支隊伍”的幫扶作用和村級干部群眾的參與作用,過細做好群眾工作,做到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家喻戶曉,貧困戶充分了解國家政策。

  (四)嚴肅紀律

  嚴格資金管理,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督檢查。

  下達的扶貧搬遷資金要直補到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領、冒領、截留、擠占、貪腐、挪用移民戶的建房補助資金,對資金使用管理中出現的弄虛作假、違紀、違法現象要嚴肅問責,并對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黨、政紀處理,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到貧困群眾身上。

  (五)監督考核

  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監督、獎懲兌現的原則建立工作監督考核機制。

  明確主體責任,要將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作為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脫貧攻堅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定期組織督查推進、跟蹤問效,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項目進行跟蹤評估,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監測調查和搬遷戶滿意度調查,對群眾滿意、成效明顯的鄉(鎮)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不按規定時序要求開展工作,搬遷效果差、群眾滿意度低、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追究和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4

  根據企業經營發展需要,結合XX公司改造的進程安排,XX公司計劃改造9樓閑置區域作為臨時辦公區(以下簡稱9樓辦公區),并將于6月上旬正式啟用,為了保證辦公區整體搬遷的順利進行,以及將本次搬遷對各部室日常工作正常運轉的影響降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統一搬遷原則。密切聯系實際,統一部署、統一行動,確保搬遷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諧。

  (二)按時搬遷原則。搬遷工作分批次、分順序進行,確保按計劃時間節點完成搬遷。

  (三)服從全局原則。各部室在搬遷過程中要服從整體安排,明確分工,充分發揮工作積極性,保證在搬遷后能迅速進入正常辦公狀態。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組織辦公區搬遷的全面工作;

  2、討論制訂辦公區搬遷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3、協調搬遷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4、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各自部門的搬遷工作負責。

  搬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協調、督促本次搬遷工作的進度及安排。

  三、搬遷區域及臨時辦公區分配計劃

  (一)涉及本次搬遷的部室,包括XX公司辦公區的領導辦公室、綜合辦公室、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以及物價質檢辦公室。微機室、總機班仍在原址辦公,不在此次搬遷之列。

  (二)臨時辦公區分配安排:

  1、9樓辦公區a區組織機構分布:總經理室、黨委副書記室、副總經理室、總會計師室、店助室、綜合辦公室、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會客室。

  2、9樓辦公區b區組織機構分布: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大會議室、檔案室。

  四、搬遷時間:6月5日開始,6月7日結束,共4天時間。

  五、搬遷步驟:

  (一)搬遷前的準備工作(時間:5月15日至6月3日)

  1、區域分配:制作9樓辦公區平面布置圖并按照規劃對各部室的辦公區域進行分配;根據規劃提前確定所有辦公家具、電腦、打印機、電話機的具體擺放位置,在9樓辦公區平面圖紙上標識注明。

  2、確定搬遷的具體時間為6月5日,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

  3、制定搬遷費用預算報告(含9樓辦公區硬裝改造費、強弱電布線費用、9樓辦公區軟裝美化費、配套設施布置費、搬遷力資費等),根據9樓辦公區的需求選擇新設施設備的購置情況以及對舊設備的處理。

  4、落實裝修事宜:9樓辦公區硬裝改造工程(包括強弱電布線)要求于5月28日驗收。

  5、物業及配套管理:裝修驗收完畢后落實9樓辦公區的電路、網絡系統、電話線路的.開通調試,以及生物防治、衛生清潔及物業管理等協調工作。

  6、軟裝美化工作:落實9樓辦公區的地墊、布藝、花卉植物、功能標識牌(含企業logo、部室門牌、各類指示牌等)的布置及安裝工作。

  7、搬遷之前在舊址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整理工作,要求員工對個人辦公物品、辦公文件進行整理,確保將要搬至9樓辦公區的物品均為有價值的物品。

  8、遷址通知的對外發布(通知集團總部、各門店、往來客戶及其他事務往來單位)。

  9、召開搬遷工作協調會:就辦公區搬遷工作及9樓辦公區的物業管理、安全保衛等內部管理模式進行討論,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搬遷工作及人員管理負責。

  (二)搬遷過程的具體工作安排(時間:6月5日至6月7日)

  1、整理:

  (1)確定搬遷時間并通知各部門,落實需要搬至9樓辦公區的辦公家具和設備。

  (2)會議室、飲水間等公共區域的設備及物品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整理。

  (3)部門辦公物品: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自行整理。各部門必須提前對重要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及歸檔,對于需要銷毀的資料要及時處理。

  (4)員工私人物品由員工自行整理和保管,搬運期間公司不承擔看護責任。

  2、拆卸:部門辦公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在專業技術員的指導下進行拆卸,確保不掉一個零件、一根數據線。

  3、打包:

  (1)u盤、移動硬盤、投影儀、相機、重要文件及其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運。

  (2)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人員對搬遷物品進行打包封口,并貼上標有部門、姓名、物品名稱等標簽。

  (3)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傳真機等物品裝箱時應使用有關保護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標注“易損壞物品——電腦”的字樣。

  (4)領導辦公室、會議室物品由綜合辦公室分裝、打包,對需要拆裝的辦公家具進行拆卸和保護性包裝,確保相關物品在搬運過程中無損。

  4、搬運:

  (1)核定搬遷用的力資數量并安排力資人員。

  (2)安排新、舊址現場搬運指揮負責人,物品搬運全過程由綜合辦公室安排專人進行協調。

  (3)在搬遷過程中,各部門負責人需組織本部門人員全程跟蹤(在裝運、拆卸、9樓辦公區入口以及辦公室內擺放等環節都需組織人員做好跟蹤工作)。

  (4)安排交接人員在新址清點、核對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數量;各部門按照指定位置對其辦公物品和文件資料擺放整齊。

  5、搬遷順序依次為:

  (1)6月5日: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

  (2)6月5日: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綜合辦公室、領導辦公室

  (3)6月6日—7日:會議室、檔案室、其他物品

  (三)搬遷的后續工作

  1、物品搬遷到達新址后,各部門員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開始整理自己的物品。

  2、各項辦公設備的安裝。

  3、清理現場垃圾,做好9樓辦公區的保潔、保安、環境美化等工作。

  4、電話、網絡系統平穩過度。

  5、搬遷完畢,各部門負責人要檢查原辦公室設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應搬而未搬的物品,桌、柜中是否清空等,關好門窗,并將原辦公室鑰匙放置信封內寫好姓名和部室名稱后交至綜合辦公室。

  六、搬遷注意事項及要求

  1、搬遷工作原則要求辦公區所有員工都參與,各部門根據搬遷工作方案要細化具體時間和人員以及工作內容等,搬遷物資、移交設備等落實到責任人,要充分考慮搬遷過程中組織保障、安全穩定、防盜防損等因素。

  2、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搬遷宣傳動員工作,確保搬遷工作順利進行。

  3、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報告責任人,以便及時妥善處理。特別是加強員工人身、財物安全教育工作和文件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文件資料和公司資產遺失、毀損,防止出現人身傷害、泄密等安全事故發生。落實好搬遷跟蹤責任人,負責及時清點物品數,不得遺失。

  4、各部門負責測算搬運量后報綜合辦公室匯總,綜合辦公室統籌安排搬遷力資人員與秩序;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遺漏項目協調等特殊情況。

  5、全體員工要以大局為重,發揚團隊合作精神,要互相提醒、互相幫助,使整體搬遷工作有序進行,確保共同完成搬遷任務。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5

  為指導德保縣20xx—20xx年扶貧移民搬遷農戶建(購)房補助工作開展,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建設等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xx〕9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具有農村戶口,到各鄉(鎮)政府填寫搬遷申請表格并經過審核的、列入年度扶貧移民搬遷計劃的建檔立卡貧困農戶及同步搬遷對象。

  二、補助標準制定原則

  (一)全縣基準補助標準。

  根據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要求,德保縣屬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2、4萬元。

  實際基準補助標準由縣政府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評分結果、安置區域和安置方式、當地平均建設成本等因素測算確定。

  (二)安置點住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單人戶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5人戶以上的不超過12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人均和戶均建(購)房成本分別控制在4萬元和14、4萬元以內。

  (三)根據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貧困程度確定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以縣政府精準識別劃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數線為基準,將搬遷對象按一般貧困、中等貧困、特別貧困、極端貧困四種情形進行分檔補助,上下檔之間補助標準相差不超過8%。

  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對差異化補助后仍無法籌措缺口建(購)房資金、又不具備申請移民搬遷建房貸款條件的`搬遷對象,經縣扶貧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設標準內按照方案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四)人口較少民族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屬于自治區認定的人口較少民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屬于德保縣認定的人口較少民族(苗族、瑤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資金來源為縣財政配套。

  (五)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補助標準。

  在規定的住房建設標準內,納入“十三五”全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縣政府按不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基準補助標準執行,其中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所需的補助資金由縣政府通過統籌自治區、市、縣財政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專項助資金解決。

  三、安置方式及住房價格

  (一)在縣城集中安置。

  一種為縣政府投資建設的以“老鄉家園—德保縣某某移民安置小區”冠名的安置住房,另一種為經過縣政府認可的市場現有房源。

  具體戶型、面積、套數根據各年度實施方案確定。

  購房價格以各年度公布的購房指導價為準。

  (二)在鄉鎮就近安置。

  鄉鎮安置點的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在鄉鎮就近安置的安置點建設用地由搬遷村屯農戶自行協商解決,建設用地無法解決的,不列入年度計劃。

  由住建部門向安置農戶提供統一的規劃圖和設計圖,農戶自行建設,住房建設價格由住建部門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施工圖紙及實際建設情況進行預算,報財政評審中心審定,并作為住房建設補助的依據。

  (三)投親靠友安置。

  列入年度計劃的搬遷對象可以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選擇投親靠友方式安置的搬遷農戶需獲得親友住房的部分或全部產權,通過審核后方可獲得補助,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6

  為加快易地扶貧搬遷步伐,從根本上解決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發展問題,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后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堅決打贏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1、精準識別,精準搬遷。瞄準“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高搬遷對象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水平。易地扶貧搬遷各項政策、各項資金都要精準集聚,優先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和后續脫貧,防止“大水漫灌”。

  2、群眾自愿,應搬盡搬。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不搞強迫命令。努力做到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并統籌處理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農村低保戶、特困戶等同步搬遷人口的關系,確保有序搬遷、平穩搬遷、順利搬遷。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嚴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要求,做好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安置住房的規劃和建設,防止因建房面積過大而增加搬遷群眾負擔,防止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因建房而負債。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麗鄉村規劃,做到新房與新村同步建設。切實做好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整合資源,穩定脫貧。緊密圍繞搬遷對象脫貧目標,把扶持搬遷對象后續發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精準施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積極拓寬搬遷對象穩定增收渠道,實行搬遷安置與產業發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質并重,努力提高搬遷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

  (三)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爭取完成對居住在偏遠自然村、地災隱患點、生態保護區等有搬遷意愿農戶的搬遷任務,其中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5、9——8、5萬人(目前我省有搬遷意愿的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約5、9萬人,考慮到因災因病等因素可能導致新增返貧,“十三五”期間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人數在5、9—8、5萬人之間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做到立足實際、應搬盡搬。實施搬遷后,搬遷對象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收入結構明顯多元,經濟收入整體提高,全面實現脫貧致富,安置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遷出區水土流失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有較大改善。

  (一)搬遷對象。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需要搬遷農戶,主要為:偏遠自然村農戶、地災隱患點農戶、生態保護地需搬遷農戶、災后需重建農戶,以及居住在危舊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

  (二)搬遷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遷和分散搬遷兩種,鼓勵整村搬遷集中安置。對于偏遠自然村且有意愿搬遷的農戶,應采取自然村整村搬遷方式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綜合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和城鎮化進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引導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鎮、縣域和工業園區周邊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務配套水平高和就業條件好的地方,采取統規統建或統規自建的`方式,引導搬遷群眾集中安置。

  2、購房安置。購買集鎮、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實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鎮有穩定收入來源、到城鎮購房的,均可享受搬遷同等補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屋、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

  4、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建設內容。

  (一)搬遷群眾住房建設。

  困戶搬遷安置,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安全實用的原則以及相關政策,嚴格控制建筑面積。新建住房結構設計應執行相關建筑規范和技術標準,確保住房質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水、電、路、基礎電信網絡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條件,滿足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區主干道;根據對安置區供配電調查情況,實施電力擴容及線路改造;努力解決搬遷群眾飲水安全問題;全面實現廣播電視、寬帶戶戶通;對安置區村社公共活動場所周邊、主要道路兩側、院落四周進行綠化、美化。建設標準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集中安置區可依托現有幼兒園、小學、初中實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盡量不再新建相關教育設施;現有設施規模小、分布零散、設置不均衡的,根據需要增加新建或擴建。規劃為每個集中安置區配套建設一個群眾活動小廣場。根據安置區實際情況和需要規劃建設安置區村委會。根據安置區搬遷群眾實際需求規劃建設分散供養養老院。為優化安置區環境,實現垃圾定點收集,規劃實施農村衛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規模配置和建設標準等,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安置區建設規劃執行。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優先安排土地整治項目,對于整村搬遷后的原宅基地進行土地復墾整治,積極開展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

  四、補助標準。

  (一)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每人可享受補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7000元、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以及省級財政補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補助3000元基礎上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戶、貧困殘疾人戶等對象還可享受政策疊加,即困難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區建房的國定貧困戶,縣級可從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債券和人均5000元的專項建設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額度統一用于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各地可根據需要,從農發行、國開行提供的人均不超過3、5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中切出部分資金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搬遷安置任務完成后,專項貸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對貧困戶的后續扶持。

  (二)省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三)同步搬遷的非貧困戶。

  省級財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補助3000元,同時享受造福工程相關政策疊加補助;由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一定額度長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搬遷25萬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資3萬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1萬元測算,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共需150億元以上,實際投資根據搬遷人數進行調整、確定。

  (二)資金籌措。

  1、中央預算內投資。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4、55——5、95億元(按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每人爭取補助7000元測算),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

  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3、專項建設基金。通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專項建設債券設立的專項建設基金,為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注入3、25——4、25億元(國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每人提供0、5萬元的中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資本金,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以及包括同步搬遷人口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省級造福工程專項資金。省級財政建房補助資金9億元以上,用于搬遷戶住房建設補助。

  5、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安排資金4億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缺口資金118——123億元,除引導農戶自籌約50億元資金外,主要通過爭取由農發行和國開行提供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以及其他投融資渠道解決。

  六、融資模式。

  (一)資金承接、發放與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組建福建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省級投融資主體,承擔全省易地扶貧搬遷等扶貧開發工作的投融資任務。國家下達我省地方政府債和專項建設基金額度,分別由省財政和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作為項目資本金。

  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將專項貸款規模分批發放至省級投融資主體,貸款份額由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擔50%,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優惠利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由省級投融資主體統貸統還,并按照市場化原則與縣(市、區)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簽訂相關協議。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投融資平臺或指定現有平臺承接扶貧開發投融資業務,并作為承貸主體,負責向省級投融資主體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獲批后,省級投融資主體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資本金到位情況,分批發放貸款資金給縣(市、區)投融資平臺,由市縣實施主體建設使用,實行專款專用。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由項目所在地的縣級投融資平臺直接與農發行及國開行等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并承擔還款責任。

  (二)貸款品種。

  1、扶貧搬遷地方政府補助資金專項貸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提供補助資金。對于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易地扶貧搬遷統計數據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對于地方政府給予搬遷補助政策的其他搬遷改造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2、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主要用于扶貧搬遷安置區的水、電、路、氣、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原居住地的復墾及整理等相關項目。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七、支持政策。

  (一)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門涉農資金,統籌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集中安置區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眾搬遷改造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三)金融政策。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指導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落實和銜接好易地扶貧搬遷所需信貸資金,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并加強督促檢查。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在產業發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對搬遷群眾及集中搬遷安置區予以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省級政府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總責,重點做好實施方案編制、確定目標任務、制定配套政策、監督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市縣政府是易地扶貧搬遷的組織實施主體,負責搬遷對象的組織動員、審查認定、安置區選址,以及落實建設用地和工程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改善民生、推進農村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

  (二)科學規劃布局。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框架,把易地扶貧搬遷與小城鎮發展、工業園區開發、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有機結合,一起規劃。堅持集中安置為主,盡可能地將搬遷群眾集中安置在集鎮所在地、工業集中區周邊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到位。

  (三)創新搬遷模式。堅持住房模式多樣化,既可統一安排宅基地,統一規劃,每戶一宅;也可群眾集資統一建設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戶一套;還可幾戶合作,集中聯建。堅持建房方式多樣化,各地要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親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鄉村統一交由有資質的施工隊承包代建。

  (四)多方籌措資金。要建立健全“以財政補助為導向、群眾投入為主體、有關部門資金整合、社會力量大力支持”11的投入機制,市、縣兩級財政和鄉村集體也要不斷加大易地扶貧搬遷投入,還要通過發動群眾投工投勞、外出鄉親集資、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續發展。以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為扶持對象,依據不同搬遷安置模式,通過統籌整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相關涉農資金,支持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探索資產收益扶貧等方式,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堅持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與發展經濟并重,把易地扶貧搬遷和新農村建設、中心村建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搬遷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拓寬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質量。搬遷任務完成后,易地扶貧搬遷相關剩余資金可用于對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的后續扶持。要根據每一個搬遷戶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采取發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六)堅持規范運作。要注重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運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要嚴格按照投資項目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搬遷對象的篩選確定上,嚴格按照標準,實行公開公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檢查監督,實行施工進度月報制度。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要嚴格按照《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項目報賬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資金。省級投融資主體要按照“物理隔離、封閉運行”的要求規范運行。

  (七)強化監督考核。出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指標和具體考核步驟。通過采取主管部門考核、加強貸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現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核全覆蓋。一是主管部門考核。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采取重點地區抽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監測評估等方式,對搬遷對象選擇、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信貸資金及項目資本金運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運用、搬遷對象脫貧銷號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和監測結果作為考核依據。二是加強貸款管理。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總行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防范,加強貸前審查、貸中管理和貸后信貸資金監管,嚴格貸款用途管理,對貸款支持對象是否精準、貸款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進行監督檢查,并作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重要依據。三是委托第三方評估。委托社會組織以及咨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評估機構,通過監測數據分析、實地調研等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進展、資金使用、搬遷對象脫貧發展等情況開展第三方獨立評價。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7

  石灘地村位于吳王口鄉東溝,是阜平縣地質災害易發地區之一,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每年進入汛期以后,受強降水誘發,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點為我鄉地質災害重中之重。

  為切實做好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根據上級精神,結合該村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主動避災。

  堅持“群眾自愿、政府主導、陽光操作”的原則,以“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為目標,通過搬遷,提高災區人民的抗災水平和能力,確保災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災區人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二、目標任務

  從今年起,兩年內對居住在石灘地自然村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眾,在自愿的基礎上,實施移民搬遷,使他們搬遷后的抗災能力明顯增強。

  三、基本原則

  1、自愿搬遷原則。

  2、政府主導原則。

  3、整體搬遷原則。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且具備避災搬遷條件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整體搬遷移民。

  四、搬遷方式及投資估算

  1、部分搬遷

  將地質災害最嚴重地點內的的21戶,71人實施搬遷。

  共需投資326、8萬元。

  其中:集中購買建房用地10畝(包括道路、廁所等用地),每畝4、25萬元,共計42、5萬元;房屋建筑費,每人平均按新建磚混結構房屋30平米,按阜平縣最低建筑價格水平每平方米0、11萬元,71人,共需234、3萬元;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共50萬元。

  2、整體搬遷

  將石灘地自然村實施整體搬遷,涉及到97戶,298人,共計需投資1260、9萬元。

  其中:集體購買建房地30畝(包括道路、超市、文化廣場等用地),每畝4、25元,共計127、5萬元;房屋建筑費,每人平均按新建磚混結構房屋30平米,按阜平縣最低建筑價格水平每平方米0、11元,298人,共需983、4萬元;水電路等配套基礎設施共150萬元。

  五、資金來源

  1、建議將地質災害治理費轉為移民搬遷費

  2、建議將危房改造和移民搬遷款整合使用

  3、村民自籌

  六、實施步驟

  1、搬遷對象核查。

  村“兩委”干部要準確核實石灘地自然村地質災害點的居住戶數和居住人口,此項工作爭取在7月底完成。

  2、制定避災移民搬遷規劃。

  制定石灘地村地質災害點詳細的工作方案和避災移民搬遷規劃,包括移民搬遷的組織、搬遷對象的核實確定、安置點的選擇、基礎設施建設等。

  3、做好移民搬遷前期準備。

  對今年確定的避災搬遷點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手段進行宣傳,讓群眾充分認識到地質災害隱患的嚴重性,讓群眾自愿搬遷,務求隱患點整體整體搬遷。

  積極開展安置點用地的報批、征地、建設規劃,以及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報批和建設等。

  今年的搬遷安置點前期準備8月底完成,并落實好搬遷安置戶建房用地。

  4、組織實施避災移民。

  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設和水電路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組織移民戶有序搬遷,完成補助資金的撥付,完成相關檔案資料的搜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石灘地村地質災害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組長,村主任為副組長,具體負責移民搬遷工作。

  2、嚴格規范操作。

  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陽光操作”的原則,確保村民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8

  隨著企業、單位的不斷深入發展,現有的涉及辦公、生產場所已經不能滿足,新的廠房及辦公大樓逐漸籌建,那么機房搬遷或機房改建服務應運而生,而機房搬遷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許多設備、重要數據、核心資產等,對企業來說,機房搬遷可以說是一項細致而精密且頭等重要的大事。

  機房搬遷不僅僅是把機房的設備遷移到新機房那么簡單,而是要求網絡系統的遷移和集中存儲系統的遷移必須安全平穩,不能過長時間影響生產應用。表面上就是幾個IT民工的搬運,但實際是一項目高度集中的體力與腦力的綜合項目。現將一般機房搬遷步驟介紹如下:

  一、機房搬遷前的準備工作

  機房搬遷工作開始前,必須多方溝通,并成立專門項目組,總體負責機房搬遷工作,對整個機房設備與業務要求熟悉,還應該根據搬遷的業務制定了各部門的工作職責與相關業務。為保證機房搬遷的平穩、可靠。召開相關的機房搬遷工作會議,落實和確定涉及生產環境的網絡設備、服務器設備、綜合前置、通用網關、集中存儲、數據庫、業務軟件等相關設備的搬遷要求和計劃。確定搬遷方案細則。

  二、機房搬遷步驟:

  1、繪制圖紙,詳細對比搬遷前后的情況;提前規劃各個機柜、各個網絡設備、服務器設備、存儲設備、UPS設備等機房設備的擺放位置,還要事先量好機器的具體尺寸,對所有設備進行編號,并填入登記表中之后到現場規劃機器的具體擺放位置,力爭最合理、最充分地利用機房的有效空間,在空間適當情況下達到整個美觀。提前將綜合布線的數據信息點打在配線架上,這樣,等把網絡設備搬遷過來,安裝好跳線,則網絡就可以正常使用。

  2、系統備份:

  分系統的數據、業務數據、配置文件備份,可使用移動硬盤或其他存儲進行備份;保證所有數據不外泄露且有效;備份同時可以進行按圖紙編號。

  3、對設備進行分類統計:

  其中的設備包括UPS、配線架、核心交換機、服務器、防火墻、存儲設備等,我們對于機房目前涉及的設備統計,給出進一步詳細的設備統計信息,包括設備型號、配置、所在的網絡等,在搬遷之前給出相應的表格記錄文檔,確定相關的輔助設備配件等,同樣需要有詳細的記錄文檔。并對設備、設備上的線纜進行統一標識。

  4、關閉系統、

  斷開系統電源、網絡及安全設備停機和拆離:按搬遷方案的順序將設備依次關閉,待系統完全停止后切斷電源。將設備從機柜中拆離并整理線纜,注意記錄各個設備在機架上的位置與線纜。

  5、設備保潔處理、加固處理、外包裝裝箱處理。

  6、提前做好設備的測試方法確保在搬遷完后,各類設備都有明確的測試方法。制定應急預案對于搬遷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多種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如主機不能正常運轉怎么辦?責任到人,設備拆卸、除塵、搬運都要有專人負責。確保搬遷階段前新機房市電供應正常、UPS工作正常、精密空調工作正常,所有準備工作完全到位之后,才能開始具體的搬遷工作。

  三、設備搬遷流程

  正確關閉電源

  對于一臺已經配置好的服務器來說,它的關閉和打開操作很簡單,但如果操作方法不當,有可能對設備造成不必要的損壞。因此,有必要對服務器的開機、關機做一詳細介紹。

  關機操作:

  1.關閉操作系統;

  2.關閉主機電源;

  3.關閉外設電源(如磁帶庫等);

  4.關閉其他設備電源和機柜電源。

  開機操作:

  1.打開機柜電源;

  2.打開外部設備電源(如磁帶庫等);

  3.待外部設備自檢完成后,最后打開服務器主機電源。

  全面預防靜電

  計算機是靠電力工作的,但靜電卻會給計算機帶來致命傷害,尤其是可能對主板芯片造成永久性損壞。靜電產生的原因很多:各種電源設備可能產生靜電,計算機CRT顯示器可能產生靜電,工作中的手機、對講機也會在周圍空間產生大量的靜電,這就要求我們要特別小心靜電的'干擾,全面預防。

  1、盡量使服務器及其周邊設備的接地良好。

  2、如果設備沒有接地,當我們要接觸里面的板卡時,應用接地導線或其他放電設施對其進行放電。

  3、對設備進行操作時,應配戴防靜電手套或護腕,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用手觸摸一下機箱外部的金屬來放掉自身攜帶的靜電。

  電纜連接(插拔)

  電纜在進行電纜連接(插拔)時,通過該電纜連接(或將要連接)的設備應當是沒有加電的,即應當先將設備的電源關掉,然后再進行電纜連接(插拔)操作。否則,如果帶電進行電纜連接,有可能會對設備造成無法預料的損壞。

  設備的拆卸

  搬遷將按照項目進度表的時間來確定設備的拆卸時間,嚴格遵守規范化操作,保證設備沒有物理性的損壞。在對設備進行統一的標記后,進行設備的拆除、電纜的拆除。這里我們需要注意嚴格按照設備拆卸的操作步驟進行。

  設備重新安裝

  設備搬運到新機房后,首先根據新機房設備定位圖,確定設備的放置位置,檢查電源等相關事宜是否做好,最后,進行物理連接。

  設備重新安裝注意事項有:

  將服務器安裝上機架。嚴格遵守規范化操作,把服務器安裝到指定位置。測試設備物理連接完成后,為設備加電,測試電源電壓,進行加電后系統的軟硬件檢查,數據檢查。要進行的工作大致包括如下的幾項:

  1、服務器狀態的恢復,查看是否出現了數據的丟失或損壞。這里由于我們之前對系統數據作了備份,所以,一旦出現了這種數據的損壞等,我們應該把搬遷前的數據重新恢復過來。

  2、進行設備網絡連通性的測試。

  3、進行應用測試,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

  四、應急事項

  1、搬遷過程中注意搬運安全,設備輕拿輕放,不要撞擊和摔損。

  2、出現重要故障,及時向各方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相關應急預案流程處理。出現人身傷害時,及時呼叫120處理。

  3、設備出問題,采用備用設備先讓系統運行;配置或數據丟失,使用備份數據來恢復。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9

  一、機房搬遷工作內容

  1、設備遷移前的準備工作(老機房)

  1)、原有網絡設備拓撲結構確認(6月13日)

  了解原來所有的網絡拓撲結構,備份網絡設備的IOS,保證搬遷后系統的正常工作,出具一份現有網絡設備的設備列表和拓撲結構圖。

  2)、原有存儲設備、服務器確認(6月14日)

  確定服務器的。數量,服務器的型號,服務器的配置等,并且在搬動服務器之前必需有詳細的表格記錄。同時對SAN網絡涉及的陣列、交換機也做一個詳細的記錄。

  3)、檢查設備的硬件系統(6月14日)

  檢查各個設備連線,信號燈,液晶顯示屏等,查看是否有錯誤,如有需提早解決。

  4)、標記線纜和設備(6月14日)

  在設備的顯著位置標記編號,在線纜的兩頭標記所連接的設備編號,并在標記過程中對設備和線纜的位置有一個總體上的認識。

  5)、系統備份(6月14日晚)

  所有關鍵數據(包括程序,數據庫,各服務器的配置參數、操作系統等)的全備份。

  二、設備遷移前的準備工作(新機房)(6月14日)

  新機房內的準備工作主要是對于機房環境的確認,包括:

  1、配電室電力系統環境確認,供電系統環境確認,供電系統線路情況確認,各種電壓測量。

  2、UPS供電系統,電池供電性能檢測,UPS主機參數確認,UPS供電輸出參數測量。

  3、業務專網線電信專網、電信外網、移動專網線路確認。

  4、整體搬遷工作需要在新機房已經裝修完成,弱點和強電(UPS)施工完成后,UPS供電系統得到保障的情況下才能進行搬遷。

  三、機房搬遷步驟(至新機房)

  機房的整體搬遷從進場準備到搬遷、測試完畢大概需要三天時間,考慮到金保工程系統經辦的需要,搬遷工作需要提前一個星期發布系統停機2天的通告。

  1、PC服務器停機和整理(6月14日晚)

  PC服務器停機,切斷電源,并整理線纜和外設。

  2、備份系統停機和拆離(6月14日晚)

  備份服務器和磁帶庫關閉系統,切斷電源,并從機柜中拆離并整理線纜。

  3、數據庫服務器停機和拆離(6月14日晚)

  4臺HP小型機停數據庫,最后關閉系統,切斷電源。最后將機器從機柜中拆離并整理線纜。

  4、存儲系統停機和拆離(6月14日晚)

  磁盤陣列關機,注意關機過程可能比較長,要等其風扇停止后再切斷電源;SAN交換機關機,切斷電源。將設備從機柜中拆離并整理光纖線。

  5、網絡及安全設備停機和拆離6月14日晚)

  在網絡機架上按照交換機、中心交換機、路由器、入侵檢測、防火墻的順序

  將設備依次關閉,待系統完全停止后切斷電源。將設備從機柜中拆離并整理線纜,注意記錄各個設備在機架上的位置。

  6、停止并整理UPS系統(6月14日)

  待設備全部離電后,將UPS停止并整理好。

  整理機柜將七個空機柜解除固定,并整理線纜

  7、設備搬遷(6月14日)

  將整理好的各種設備裝車搬遷,注意過程中盡量避免劇烈的碰撞。到達新機房后,將設備按照子系統放置并清點設備清單。

  四、系統再集成和測試(新機房)

  1、UPS安裝(6月15日)

  在新機房內安裝上UPS系統并測試其出入口電壓、電流和穩定性。

  2、機柜安裝(6月15日)

  將機柜安裝固定在規劃好的`新位置上

  3、網絡及安全設備安裝、連接及檢測(6月15日)

  按照原先記錄的位置將所有網絡及安全設備上架并連接,交換機和路由器上電開機,檢測其設置及連接是否正常,保證網絡正常運行,防火墻等網絡安全設備上電開機,檢查其參數及規則設定,檢測搬遷過程有沒有損壞設備硬件,以及原有設備規則設定是否保存良好。

  4、PC服務器安裝及檢測(6月15日)

  PC服務器統一安裝在新機柜中,將其統一連接至KVM設備上,連接線纜,上電開機,檢測KVM切換功能和機器工作正常與否。

  5、備份系統安裝及檢測(6月15日)

  備份服務器和磁帶庫硬件系統安裝入機柜,連接線纜,上電開機,檢測機器是否正常啟動,是否正常工作。

  6、數據庫服務器安裝(6月15日)

  HP小型機硬件系統安裝入機柜,連接線纜。

  7、存儲系統安裝(6月15日)

  將磁盤陣列安裝入機柜,根據搬遷前的標記和位置連接光纖線。

  8、數據庫服務器和存儲系統上電開機檢測(6月15日)

  將小型機及存儲陣列上電,并按照磁盤陣列、小型機的順序依次開機,注意的是,要待上一臺系統啟動完畢后再開下一臺設備。啟動后,檢查磁盤陣列,小型機信號燈是否正常,在磁盤陣列和小型機上檢查錯誤日志,看其是否正常啟動。最后在小型機上檢查陣列上的文件系統是否被正常識別。

  9、數據庫啟動和測試(6月16日)

  正常情況下運行后,數據庫都應正常啟動。

  10、數據庫系統檢測(6月16日)

  檢測各個數據庫數據是否完好,保證數據庫安全。

  11、應用系統檢測(6月16日)

  檢測各個應用系統是否能正常運行,保證搬遷后應用系統正常使用。

  12、備份系統測試(6月16日)

  測試備份系統能否正常備份,確保數據安全。

  13、設備整理和清潔(6月16日)

  對相關設備進行整理和衛生清潔,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五、驗收

  整理本次遷移工作的相關文檔,重新整理。待全部工作結束,整個系統運行正常后,驗收該項目。

  六、注意事項

  搬遷前的準備工作一定要細致,對各個設備的布局和線纜的位置要了解清楚,并做詳細的標注,包括出具結構拓撲圖,位置示意圖,設備和線纜的標記,系統重要數據的備份等等。搬遷時,避免劇烈的碰撞,要做到輕拿輕放,在裝車時,各個設備和設備與車廂之間要放置泡沫塑料或紙板來減輕運輸途中的碰撞。搬遷前和搬遷后都要根據設備清單對設備進行清點,避免遺漏。如遇設備硬件問題,應及時維修。數據庫和應用系統起不來時,拿出搬遷前的全備份及時恢復。整個搬遷過程中,和各個應用系統和設備負責人、服務商做好溝通協調工作。搬遷過程前期要與設備質保方商談設備搬遷過程的質保情況。搬遷前要確認UPS安裝環境,希望建設單位能夠提供支持,主要是確認電池擺放位置和電源供電情況。搬遷前通知網絡運營商提供線路切割。確認辦公地點由大樓綜合布線公司能夠提供線路接入。對搬遷過程實時記錄,做好文檔整理工作。

  七、搬遷涉及的費用

  搬遷費用通過招標整體解決,大致會涉及下列三方面的費用:

  設備搬遷勞務費:用戶支付設備搬遷勞務費,直接支付給搬運公司。

  設備搬遷技術服務費:在設備無故障的情況下,中標公司提供技術服務,使搬遷后系統正常運行,設備故障問題不屬為本項服務范圍。若在搬遷過程中有設備損壞,則在故障設備恢復正常后再度集成。

  主機及存儲設備搬遷質保費:由中標公司承擔搬遷過程中出現的主機及存儲設備損壞風險。如果搬遷過程中主機及存儲設備有損壞,公司負責維護和更換損壞的配件。建議用戶選擇質保費。

機房設備搬遷實施方案 10

  一、原則及目標。

  從公司全局利益出發,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原則,做好各項籌備工作,保證公司總部整體搬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

  1、組織公司總部搬遷的全面工作;

  2、協調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3、協調各部室、單位的'搬遷工作。

  4、統一組織協調,分期分批搬遷。協議家具公司總承包。

  四、搬遷籌備工作進度。

  五、搬遷籌備(5月XX日前)。

  (一)按照辦公區域平面圖對新辦公室進行分配。

  (二)確定各辦公室室內設計圖紙,準備裝修。

  (三)確定辦公室新增家具的統計、訂制和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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