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方案【實用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施方案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施方案 篇1
按照住建委要求,針對舊小區改造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改造工程不發生傷亡事故,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單位必須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xx年5月30日印發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臵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通知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施工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要進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了解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熟悉安全標準規范、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時發現、處臵和報告事故隱患,達到增強工人的安全意識,提高工人自我防范能力,杜絕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的目的。
三、工程監理單位應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試行辦法》對工程實施監理。
(一)工程監理單位應編制符合工程實際情況的安全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生產監理的工作內容和工作目標,確定具體的監理
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是安全生產監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根據工程項目規模,工程結構確定安全監理人員數量,明確安全監理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三)審查施工企業三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的活動記錄及真實性。
(四)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安全強制性標準,并提出審查意見。
(五)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六)審查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和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超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和金屬焊割作業等特種人員資格。
(七)審查施工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管理協議或合同,督促總、分包施工單位落實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八)審查施工單位的逐級安全技術交底。
(九)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規作業。
(十)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重點進行安全巡查檢
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發現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意見,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十一)檢查施工單位提供的起重機械設備、鋼管及扣件、漏電保護器、“三寶”的檢測檢驗報告。
(十二)督促施工單位開展安全自檢工作,復核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
(十三)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作業,項目監理機構應當單獨編制安全監理實施方案,并進行旁站監理。
四、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基本規定
(一)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理部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特點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且將該工程項目涉及到的所需防護料具列入施工計劃,經審批后組織實施。
(二)單位工程施工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分級負責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種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簽字交底。施工前應逐項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和
安全防護用品的落實情況,未經落實不得施工。
(四)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五)高處作業前,應由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護欄桿均應涂刷防銹漆和面漆,且以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蓋件等以黃或紅色標示。
(六)施工中若發現高處作業存在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
(七)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放在臨邊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設施,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及時清理運走,不得隨意亂放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嚴禁拋擲。凡有墜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傷人。
(八)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及時清除水、冰、霜、雪,并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凍措施。暴風雪及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及時修復或更換。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雷電等惡劣天氣,不應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九)高層建筑和高聳構筑物,應預先設臵避雷設施,高處
作業時有條件的,可設臵聯絡信號或通信裝臵。
(十)用于高處作業的防護設施,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實施。
(十一)防護棚、腳手架等搭設與拆除時,應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監護,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十二)高處作業安全設施應做到防護嚴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復使用。
五、臨邊作業的安全防護
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高度低于0.8m時,應搭設臨邊防護欄欄桿。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和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面高度為1.2m,下桿高地面高度為0.6m。坡度大于1︰2.2的層面(坡度大于25°),防護欄桿上桿應高1.5m,下桿高0.75m,并加掛密目式安全網。橫桿長度大于2m時必須設臵欄桿立柱,欄桿立柱應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立柱距離不大于2m。防護欄桿的材料,一般使用鋼管,鋼筋型材等多種。當使用不同材料作欄桿時,除需滿足力學條件外,其規格尺寸和連接方式應符合構造要求。鋼筋橫桿上桿直徑不應小于16mm,下桿直徑不應小于14mm,欄桿柱直徑不應小于18mm,采用電焊或鍍鋅鋼絲綁扎固定。鋼管橫桿及欄桿均采用直徑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電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鋼等作防護欄桿桿件時,應選用強度相當的規格,以電焊固定。
實施方案 篇2
為加快消除農村公路安全隱患,改善農村交通通行安全條件,保障廣大農民群眾安全出行,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30號)、省政府辦公廳《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閩政辦〔20xx〕137號)有關部署和《福建省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實施管理辦法》、福建省交通運輸廳《年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實施方案》,我市決定于20xx-20xx年實施“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xx-20xx年,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建制村通客車公路安保工程,通過對事故多發點隱患整治完善提升已實施安保工程路段,全面提升農村客運安全通行條件。
二、實施目標
實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4800公里,其中,縣道1200公里,鄉村道3600公里。具體年度目標為:
(一)20xx年:實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1590公里,其中,縣道790公里,鄉村道800公里,完成8個未通客車建制村公路安保工程,縣道安保工程實施率從33%提升至78%。
(二)20xx年:實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1750公里,縣道安保工程實施率達100%。
(三)20xx年:實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1460公里,完成剩余的已通客車建制村公路安保工程及事故多發路段隱患整治。
三、實施內容
(一)在急彎、陡坡及事故多發路段加設警告或視線誘導標志和路面標線;(二)在視距不良的回頭彎、急彎等危險路段加設凸面反光鏡;(三)在長下坡危險路段和支路口加設減速設施;(四)在路側有懸崖、深谷、深溝、江河湖泊等險要路段加設路側安全護欄或鋼筋砼防撞墻;(五)在沿線村莊、平面交叉等設置指路標志等;(六)路基寬3.5米的通行路段強化安保設施設置;(七)視距不良的急彎,改善線形,拓寬道路,增加視距。
四、實施步驟及要求
(一)全面及時排查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部門按照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參與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的農村公路安全隱患路段聯合排查。
(二)科學制定計劃
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公路部門根據分年度實施目標,按“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縣道后鄉村道”原則,制定“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具體實施計劃,分步開展事故多發點安全隱患整治。暫時無法整治的危險路段應先行增設固定式警告、指示等標志。
(三)嚴格實施標準
農村公路安全設施設置應達到福建省地方標準《農村公路工程建設標準》(DB35/T740-20xx)要求,優先實施《福建省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實施指南(試行)》一類指標路段,并分步完善達到交通部頒《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 D81-20xx)、《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技術指南》要求。
(四)規范建設程序,加強監督管理
1、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按照“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分級負責、縣為主體”管理機制實施,由我局總體監督管理,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及公路部門分別為本轄區群養、專養道路安保工程的監管責任單位,公路管養單位為安保工程的建設主體,具體負責安保工程的組織實施及日后運營養護工作。
鼓勵以縣為單位,實行“代建制”,將項目統一委托有經驗和實力的單位承擔建設主體,以更好地保證工程質量。
2、科學設計,嚴格審批。“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項目采用一階段施工圖設計, 設計應由具有丙級以上(含丙級)資質的公路設計從業單位承擔。設計單位應加強現場調研和資料收集,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選擇工程措施。安保工程設計需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安監、公安交警、交通(或公路)、農機等部門審查后,按道路管養性質,分別由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公路部門審批,并報市交通運輸局核備。審批內容應明確工程的起迄點、實施里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工程造價等。經批復的安保工程,其建設規模、技術標準不得隨意變更,若確需變更的應報原審批單位批準。
3、加強監督,嚴格驗收。安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由項目所在地交通、公路主管負責安保項目的`質量監督,市交通質監站負責技術指導。各縣級交通、公路主管部門應健全“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質量管控體系,落實質量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好關鍵工序、關鍵部位、主要材料關,重點加大臨水臨崖、護欄、防撞墻等的質量安全管控,質量不達標的及時整改。安保工程完工后,應由縣級人民政府牽頭安監、公安交警、交通(或公路)、農機等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聯合驗收。對已驗收的農村公路安保工程,由省公路局組織有關單位并會同市交通運輸局進行抽查核驗。省、市抽驗中如有發現報批工程量和實際建設項目不符,并造成全市省補資金被扣的,市交通運輸局將相應扣回被扣省補資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協作。各地交通運輸、公路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將“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列入縣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并加強與公安交警、安監、農機等部門溝通協作,做好聯合排查、方案審定、驗收等工作銜接,加強工作組織,合力推進實施。
(二)資金保障和資金管理。
1、市級補助
(1)補助范圍:20xx-20xx年實施“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通建制村以上道路。
(2)補助標準:鄉村道5000元/公里,縣道10000元/公里
2、資金來源
20xx-20xx年省級下達我市的農村公路養護分成資金統籌用于農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再另行安排和分配。
3、資金管理
(1)省級補助資金和市級資金由南平市交通運輸局和各縣(市、區)交通運輸、公路主管部門負責監督使用。
省級補助資金撥付按照省廳管理規定執行。
市級資金:安保工程設計批復完成后,先行撥付市級補助資金的50%,經省、市交通運輸部門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的市級補助資金。
安保工程資金除省市補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縣(市、區)、鄉人民政府負責籌集。
(2)安保工程資金要嚴格執行國家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和超范圍使用,要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和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審計監督,對未能做到專款專用,弄虛作假的,由南平市交通運輸局收回省級、市級補助資金。
(三)績效考核及獎懲辦法。南平市交通運輸局將“年千公里農村公路安保工程”納入各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年度績效考核,并實行獎懲制度。
(四)總結經驗,及時推廣。省廳已制定出臺《福建省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實施技術指南》,指導規范農村公路安保工程實施。我局將積極推進農村公路安保工程示范路建設,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先進做法和經驗。
(五)加大宣傳力度。積極開展農村道路安全宣傳教育,普及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增強公眾交通安全意識,營造更加安全、通暢的農村交通社會環境,從源頭上降低事故可能,實現長效發展。
(六)建立長效機制。一是新建、改建、擴建農村公路應嚴格按技術規范落實安保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三同時”制度,并逐步建立新改建路段運營前安全通行條件專項評估機制;二是結合道路安全綜合整治,對已實施安保工程路段進行完善提升,逐步按技術標準設齊、設全安保設施;三是落實農村公路養護責任,加強安保設施日常管養和維修,維護良好使用狀態。
實施方案 篇3
為扎實推進我縣精準扶貧工作,推進分散偏遠、條件落后、災害頻發的貧困垸落、貧困戶改造搬遷,逐步改善居住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結合蘄春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促進貧困地區發展和群眾脫貧致富為主題,以根本改善生存環境和發展條件為主線,把扶貧改造搬遷與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積極探索精準扶貧改造搬遷新形式、新途徑。根據扶貧改造搬遷對象基礎條件和個人意愿,實行統一規劃、分戶建設,鼓勵購房、扶助補貼等方式,將扶貧改造搬遷對象戶逐步搬遷至規劃的居民點、中心村、集鎮和縣城,著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培育特色優勢產業,努力提高搬遷群眾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確保搬得出、穩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實施要求
(一)基本原則。扶貧改造搬遷工作遵循“政府引導、群眾自愿、政策協調、講求實效”的原則,以整體集中搬遷為主,部分分散搬遷為輔,盡量采取以地域上相連的人口居住區(村、組)為單元的整體遷出方式。
(二)搬遷對象。扶貧改造搬遷對象為居住在土地
審批和核定補助標準。
(二)補助資金。將扶貧改造搬遷與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農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結合起來,整合各類扶貧資金,分類對扶貧改造搬遷精準扶貧對象進行搬遷建房和購房資金扶持。扶貧改造搬遷戶遷出原居住地,且拆除老屋基進行還耕還林還草,在不改變騰地承包使用權的基礎上,搬遷至規劃的居民點、中心村建房或到集鎮、縣城購房的,經縣住建局、財政局、扶貧辦、房管局驗收合格后,給予搬遷補助資金不低于3萬元/戶,由財政局直接撥付到農戶“一卡通”。
(二)金融扶持。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關于做好新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工作要求,積極組織對接辦理農發行扶貧搬遷貸款。縣農發行遵循“辦貸優先、規模傾斜、條件特惠、保本盈利”的原則,優先為符合條件的搬遷建設項目辦理貸款業務。縣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為扶貧搬遷困難戶提供建房、購房貸款。
(三)減免規費。扶貧改造搬遷進居民點和中心村建房的,免行政事業性收費、閉路電視入網費和用水入戶費,減免土地征收使用等相關費用;免交林地補償費、林木補償費和森林植被恢復費,免收建房圖紙設計費和建筑行業管理費。扶貧改造搬遷進鎮區、城區的,戶籍實行屬地管理,可自愿轉為非農業戶口,在戶籍轉遷中免收一切費用。
(四)促進就業。將搬遷移民的技能培訓和勞動力培訓納入“新型農民職業培訓”、“雨露計劃”、“金藍領工程”等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補貼范圍。搬遷戶子女初、高中畢業后未考入高一級學校的,可在縣職業培訓機構接受職業技術培訓,享受國家規定的免費政策。加強扶貧搬遷戶的就業指導,幫助搬遷戶在本地企業就近就業。
(五)完善保障。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允許跨村鎮貧困戶遷入安置點,并享受“一戶一基”宅基地政策,國土部門為其辦理宅基地權證。扶貧改造搬遷戶享有對承包地點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經營權貸款抵押、擔保等權益。統籌扶貧改造搬遷對象的城鄉養老保險、醫保、低保政策,允許改造搬遷對象自愿選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符合政策條件的困難扶貧搬遷戶在取得城鎮戶籍后可申請城鎮低保。扶貧改造搬遷戶子女與遷入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受教育權利。
(六)夯實基礎。堅持基礎先行,逐步減少、壓縮、取消全縣偏遠山區、不具備生存發展條件地區、需要扶貧搬遷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將扶貧搬遷安置居民點和中心村基礎建設作為投入重點,科學謀劃配套安置區內水、電、道路、教育、醫療等基礎設施建設,做到基礎設施與搬遷戶房屋“同步規劃設計、同步建設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最終實現搬遷安置區內水泥路、安全飲水、寬帶網絡、有線電視戶戶通。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20xx年9—10月)。加大扶貧改造搬遷精準扶貧工作宣傳力度,做到宣傳工作“四到戶”,即:工作人員上門到戶、宣傳資料發放到戶、政策規定宣講到戶、群眾疑慮解釋到戶。動員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重視、支持、參與扶貧搬遷扶貧工作。
(二)確認對象(20xx年9—11月)。根據駐村扶貧工作隊和各地調查摸底情況,對登記在冊的貧困戶開展走訪座談、實地調查。對本地自愿搬遷的群眾,進行摸底登記(詳見附件2),確定扶貧改造搬遷戶和人員名單,由村、鎮核定上報縣扶貧改造搬遷工作專班(詳見附件3)。
(三)制定規劃(20xx年9—10月)。縣扶貧辦、住建局、各鄉鎮辦根據調查摸底和最終確認對象改造搬遷意愿情況,分類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扶貧改造搬遷規劃,包括扶貧改造搬遷的組織、安置點選擇、基礎設施建設等,保證扶貧搬遷后的生產生活條件有所改善、綜合發展能力得到明顯提高。
(四)組織實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從20xx年10月起,各鄉鎮辦依據搬遷戶意愿分門別類組織好自建房搬遷戶、購房搬遷戶各項工 ……
實施方案 篇4
一、總則
第二條實施本方案的指導思想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適應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責任、有約束、有激勵、有競爭的衛生院管理運行機制。為推進衛生改革和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力支持。
第三條改革的目標是通過聘用合同制轉換用人機制,建立起符合衛生工作特點和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崗位設置科學,人才結構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機制,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和人力資源有效開發,充分調動全院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第四條實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五條聘用合同由衛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書面委托代理人與被聘用職工簽訂。聘用合同書是衛生院與受聘人本著自愿、平等、雙向的原則,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聘用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本細則適用于本院實施全員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職工、原合同制職工,以及細則實施以后所有新進人員。
第七條衛生院為所有簽訂聘用合同的職工統一建立《聘用手冊》,《聘用手冊》是聘用合同制職工重新就業或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重要憑證,由院人事處負責保管。合同終止或解除時,《聘用手冊》將隨人事檔案轉交有關人才服務中心。
二、崗位設置、崗位職責與聘用
第八條結合本院任務和職能方向,結合我院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限額,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管理、專業技術服務崗位。
第九條崗位職數、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詳見“平莊衛生院崗位設置方案”、“平莊衛生院崗位說明書”。
第十條院長聘任,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根據《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方案》(州人發[20xx]3號)的文件規定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和《平莊衛生院管理崗位設置實施方案》的規定明確衛生院院長的工作職責和任職條件要求。實行雙向選擇競聘上崗,體現了單位與職工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平莊衛生院設崗定員的方案,制訂了崗位受聘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職工自身的工作特長選擇競聘上崗。職工有辭聘的權利,如果職工不愿參加本單位競聘上崗,單位領導不得阻繞流動的自由。但是,已經與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書,在合同期內,無正當理由,受聘職工不得隨意辭聘。
三、聘用要求與條件
第十一條實行全員聘用制,打破原有職工的身份限制。對政治素質好、業績突出的人員,可以破格聘用或低職高聘;對政治素質較差,組織紀律渙散,又不能勝任原崗位的人員,可以緩聘、高職低聘或不聘。
1、聘任
1)對符合下列崗位基本條件的可直接聘任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熱愛應聘崗位的工作;
②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③持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④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屬衛生院人才引進對象可直接聘任
3)聘期一般為三年
2、試聘
1)長病假要求復工的;
2)違紀下崗重新安排工作的;
3)社會招聘錄用的;
4)試聘期限一般為1至3個月。
3、低聘
1)因崗位技術職務職數限制而愿意低聘的;
2)不能完成或勝任原崗位職責而接受低聘的;
3)違反衛生院規章制度給衛生院造成一定損失而降職使用。
4、短聘
1)不能完成本崗位職責,經教育愿意改正的;
2)違反衛生院規章制度給衛生院造成一定損失需要考察的;
3)短聘期限一般為半年至一年。
5、拒聘
1)除單位和職工另有約定之外,職工有權拒聘,凡拒聘者,根據有關規定解除工作關系。
2)大中專以上畢業生,在規定的服務期限內如拒聘,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及培養費后解除工作關系。
6、待聘
1)因編制和崗位職數超編而未聘上崗的;
2)因未達到崗位聘任條件而未聘上崗的;
3)其他因素未聘上崗的。
第十二條受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和本所規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技術或管理能力;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聘用崗位職責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組織聘用與程序
第十三條 成立所聘用領導小組,組織人事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全員聘用制工作由所聘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合同管理。
第十五條全員聘用按照自愿申請、組織考核、擇優聘用的程序,實行“崗位公開、制度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聘用方式。
實施方案 篇5
為了進一步發揮廉政文化建設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以創新的思路來謀劃宣教工作,創新的精神來落實宣教工作,創新的方法來深化宣教工作,創新的成果來展示宣教工作,推進廉政文化建設進農村活動的要求,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宣傳教育,結合我村實際,進一步推進我村廉政文化建設,特制訂官橋村廉政文化建設20xx年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群眾路線為指導,將廉政文化建設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總體部署,找準定位,明確思路,以豐富的廉政文化活動為載體,以普及廉政知識、培育廉政理念、養成廉潔行為為目的,以引導黨員干部樹立并實踐正確的價值觀為核心,以廉政文化為抓手,以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為基礎,打造廉政文化品牌,為我村發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證,營造良好的政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總體要求,求真務實,注重特色,科學規劃,整體推進,扎實開展廉政文化進農村活動,用三年時間,建立以科學的廉政理念為根本,以豐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動為載體,以健全的廉政制度為基礎,構建與中華民族優良傳統。要將廉政文化建設融入思想道德建設的全過程,與家庭文化建設相結合,與群眾性文化活動相結合,要積極發動廣大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參與到廉政文化建設活動中來,挖掘、整合及利用優秀傳統文化,大力倡導適應我村發展的新觀念、新道德、新民風,增強廉政文化的滲透力和生命力。
三、堅持正面導向為主的原則
要堅持以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和示范教育為主,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為反腐倡廉建設提供精神動力、思想保證和輿論支持。
四、主要內容
(一)在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
把反腐倡廉內容納入我村黨員、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組織開展經常性教育活動。根據我村實際和不同層次黨員、干部的'特點,確定教育計劃,以講黨課、送黨課下村組、培訓、自學等多種方式開展教育。充分發揮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通過村民代表大會、黨員議事會等形式加強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勤政奉公意識。明確教育的重點。以村領導班子成員為重點,進行黨的先進性教育、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科學發展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政策法規和黨紀條規教育、行為規范教育。推進廉政文化進農村活動。緊密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活動,采取多種形式推動先進文化在基層的傳播,諸如開展廉政文化利用遠程教育、文化共享工程,播放一些優秀的反復倡廉電影等,營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圍,把上級的廉政精神灌輸到每個黨員干部的思想上。
(二)規范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行為。
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作風建設,制定農村黨員、干部和村級干部行為規范,不斷增強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廉政意識。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監督制度。健全村黨員議事會制度,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明確議事范圍,嚴格議事程序,提高我村領導班子決策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水平。加強對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建立招投標、工程建設、質量驗收、資金預決算及支付等全過程、各環節的監督機制。完善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進一步規范村級事務決策和管理程序,保證黨員和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決策權。明確我村兩委職責界定,理順村級兩委關系,完善村委會向村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等制度。整合和加強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等內部監督力量,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推行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等民主議事方式。對村里關于新農村建設試點等活動要廣泛征求群眾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制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表決方式開展一事一議。健全村兩委述職述廉等制度,村黨政組織負責人每年要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接受黨員和村民代表的評議和測評,接受群眾的詢問,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
(三)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制度。
完善我村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銀行賬戶、銀行存款、現金、債權債務、票據使用和會計檔案的管理,健全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審計監督和村民民主理財等制度。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的審計監督。當前,要加強對退耕還林、糧食直補、集體土地征用、村內一事一議籌資酬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發放到村到戶的各項補貼資金和物資等事項的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及時公布。制定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等管理制度。規范農村集體土地、水面等資源的開發利用,實行資產、資源的評估、公開競價和招投標制度。嚴格防止集體資產、資源的流失,確保集體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
(四)全面推進財務公開、村務公開和黨務公開。
1、深入推進財務公開。
積極運用現代技術手段,不斷創新公開的形式。公開面繼續保持100%,規范化程度要繼續保持90%以上。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并將評議的結果向有關部門反饋,存在問題的積極改正。
2、認真做好村務公開。
編制村務公開目錄。一般事項每季度公開一次,特殊事項隨時公開。同時還要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聽證會議等有效形式和手段進行公開。群眾對公開的內容有疑問的,村民委員將在10日內予以解釋和答復。切實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
3、積極推行村黨務公開。
我村黨組織的工作事項,凡不違反保密規定的,都要向黨員和農民群眾公開。適宜在黨內公開的,通過會議、文件、簡報等形式進行公開,適宜對農民群眾公開的,在村部公示欄中進行公示,接受黨內監督和黨外群眾監督。
實施方案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城區“門前五包”責任制,進一步增強全民衛生意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據《 區城區“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區城市規劃區內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村居和集貿市場、建筑施工現場、停車場、車站的管理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組織,均在考評范圍。
第三條 “門前五包”考評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逐級落實績效、層層兌現獎懲”的原則。
第四條 區文明辦、區城管執法局具體負責考評工作的協調與實施。規劃區內鄉鎮政府、區直各單位、經濟開發區和大華山風景名勝區要成立考評小組,負責組織轄區內“門前五包”責任制的考評工作。
第二章 考評目標要求及辦法
第五條
(一)區直各單位、規劃區內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大華山風景名勝區要嚴格執行《 區城區“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辦法》,并結合自身實際,制定詳細的“門前五包”工作標準、獎罰制度以及實施方案、工作措施,達到“門前五包”要求。
(二)各責任單位須將“門前五包”工作內容落實到責任人,不留管理空白和死角,并將“門前五包”責任制管理規定宣傳到位。
第六條 實行分級考評制,“門前五包”的日常考評以屬地考評為主,采取定期與不定期考評相結合的辦法,一級查一級,層層相互反饋,建立月評、季通報、年終總結制度。
(一)規劃區內鄉鎮政府、區直各單位、經濟開發區、大華山風景名勝區的考評機構對轄區內“門前五包”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或專項抽查,并結合責任單位考核上報情況,進行綜合考評。
(二)區文明辦、區城管執法局會同建設、工商、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定期不定期對區直各單位和規劃區內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大華山風景名勝區“門前五包”工作進行檢查、抽查、考評。
第三章 考評內容與評價標準
第七條 考評實行百分制, 分以上為優秀, 分以下為不合格。
(一)內業考評( 分)
1、組織領導( 分):未成立考評小組、沒有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的扣 - 分。
2、方案措施( 分):沒有具體實施方案、措施的扣 分。
3、制度標準( 分):沒有工作制度、工作標準的扣 - 分;沒有考核制度、考核標準的扣 - 分;考核結果沒有存檔的扣 - 分。
4、責任落實( 分):“門前五包”責任書簽訂率達不到 %或者建檔率達不到 %扣 分;責任單位己將清掃業務委托給清掃單位,而沒有與清掃單位簽訂保潔合同的扣 分;沒有明文規定定時清掃(定時清掃是指責任單位在每天早晨 : 分之前,按規定對責任區全面清掃一次,或執行環衛部門清掃保潔要求及標準)的扣 分。
5、宣傳工作( 分):責任單位人員對“門前五包”主要內容知曉率達不到 %以上的扣 - 分。
(二)現場考評( 分)
1、包環境衛生( 分):地面有污跡、痰跡、垃圾、雜物的每處扣. 分,扣滿 分為止;有亂倒垃圾污水現象的扣 - 分;積水、積雪、冰凌未及時清除的.扣 - 分;沒有設置生活垃圾容器的扣 分;各類車輛修理點、飲食店及其它店鋪門前地面不按時清洗的,視污染輕重扣 - 分;出入車輛帶泥、渣、砂石及其它臟物污染街道,沒有及時清掃的扣 - 分。
2、包美化綠化( 分):樹木花草有缺株、枯死現象的扣 分;樹木遭攀折的扣 分;草地遭踐踏的扣 分;樹木花草各綠化設施遭破壞的扣 分;綠地被擅自占用或種植農作物的扣 分;綠化帶和樹池內有垃圾、污物的扣 分。
3、包立面整潔( 分):沿街建(構)筑物門面不整潔、玻璃體不明亮、門窗不潔凈的,視情節輕重扣 - 分;門面招牌和建(構)筑物的夜景燈光不按要求設置的,視情節輕重扣 - 分;不按規定時間啟閉燈光的扣 分;不及時粉刷、清洗建(構)筑物和“野廣告”的,視情節輕重扣 - 分。
4、包周邊秩序( 分):有擅自遷移或破壞供水、排水、供熱、垃圾箱及照明設施等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 - 分;擅自挖掘、毀壞人行道扣 - 分;不能確保路口廣告護欄等設施完好的扣 - 分;責任區內亂停車輛、亂堆雜物、亂搭亂建、亂貼亂畫、亂拉亂掛、亂設廣告牌的,視情節輕重扣 - 分。
5、包整體效果( 分): 責任區域內市容市貌總體效果沒有達到凈化、亮化、綠化、美化、安靜化、程序化、便民化、文明化的,視情節輕重扣 - 分。
第八條 每次考評結果由被考評單位責任人簽字認可后存檔。
第九條 建立社會公眾考評制度。每年要開展兩次以上社會問卷調查活動,征求意見結果納入綜合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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