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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緊緊圍繞確保教育優先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依法督導、圍繞中心、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基本原則,以優化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強化結果運用、建強督學隊伍、落實條件保障為突破口,不斷提高教育督導質量和水平,推動全市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以下統稱學校)切實履行教育職責。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教育督導機制及人員的調整完善和充實。到20xx年,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的,適合市情的督政、督學、評估監測“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制機制。
在督政方面,完善市政府教育督導機制,督促全市有關部門切實履行教育職責。
在督學方面,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和省委、省政府規范要求,建立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組織實施,對全市學校進行督導的工作機制,指導學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
在評估監測方面,實行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統一歸口管理、統籌組織實施、多方參與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為改善教育管理、優化教育決策、指導學校工作、提高教育質量提供科學依據。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教育督導機構設置。市政府設立教育督導委員會,由分管教育工作的領導同志任委員會主任,協助分管的副秘書長和市教育局局長任副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成員單位包括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委統戰部、市教育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團市委、市殘聯等部門。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日常工作。市政府設總督學、副總督學,負責具體工作落實。
(二)理順教育督導管理體制。健全完善政府主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教育督導管理體制。進一步充實教育督導力量,明晰職責和業務邊界,確保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獨立行使職能。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年度工作計劃、重大事項和督導結果須向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報備。
(三)強化教育督導職能。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統籌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履行督政、督學、評估監測職能,研究教育督導重大問題,審議教育督導重要事項,完善教育督導辦法,組織實施綜合督導和專項督導,推進國家和省政府、市政府教育重點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四)完善教育督導工作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制定工作規程,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成員單位聯絡協調機制,形成統籌協調、分工負責、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常態長效抓好教育督導工作。各成員單位應履行應盡職責,安排專人負責教育督導工作。堅持開展每年1次綜合督導和根據需要安排的專項督導工作,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診斷分析,提出整改工作意見,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整改工作任務。
(五)加強教育督政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按照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體系,圍繞貫徹落實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十四五”教育發展規劃及20xx遠景目標,緊盯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部省合作打造“技能甘肅”、教育高質量發展、振興鄉村教育等重點工作任務,針對基礎教育“大班額”、學前教育“入公辦園難”“入民辦園貴”等教育領域熱點、堵點、難點問題,定期開展督導評價工作。
(六)強化學校督導工作。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推動對學校教育督導的制度化、常態化,引導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把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等情況作為首要任務跟蹤督導,重點督導學前教育公益普惠、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普通高中特色辦學、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服務經濟社會能力。完善中小學、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開展常態化督導,加強對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情況的督導檢查,指導學校自我診斷、自我評價、自我發展,優化學校治理體系,提升學校治理能力。
(七)強化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健全完善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學校教育質量評價體系,全面破除唯分數、唯升學的問題,重點監測義務教育階段“五育并舉”、學生健康狀況及學科學習質量、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校際間均衡差異系數達標等情況。在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市教育局評估監測的同時,探索建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開展教育評估監測的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國家教育質量監測項目。強化監測數據分析和結果反饋,發揮教育質量監測對決策調整與教育教學改進的支撐作用,督促問題整改落實,提升教育質量。
(八)優化教育督導方式方法。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統籌安排督導事項,科學制定計劃,減少督導頻次,減輕基層負擔,提高督導實效。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新手段和大數據平臺,通過網上督導和云端監測,推進教育督導評估指標動態監測常態化。探索開展開放式督導,發揮社會力量,提高督導社會認可度、滿意度。堅持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相結合、過程性督導與結果性督導相結合、日常督導與隨機督導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交叉督導等方式多路徑開展教育督導,不斷提高教育督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九)完善督導公開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按照“誰組織、誰發布、誰負責”原則,建立健全教育督導結果反饋、公開制度。督導工作結束后,形成督導報告,向被督導單位反饋督導結果、下達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同時,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發布,接受社會監督。
(十)強化整改復查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督促被督導單位牢固樹立“問題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責任意識,切實維護督導嚴肅性。被督導單位根據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壓實責任、細化措施,落實整改要求,并將整改結果報送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公布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不及時的單位下發督辦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建立督導整改“回頭看”機制,對整改情況適時進行復查,及時糾偏補漏,防止問題反彈。
(十一)建立健全約談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探索建立分級分類、多部門參與的教育督導約談制度。對職能部門的約談,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對學校的約談,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市教育局聯合開展。約談要形成規范的書面記錄,印送被約談對象,同時抄送市委市政府。
(十二)完善結果通報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建立教育督導通報制度,將督導結果報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按規定對督導結果優秀的單位和有關負責人進行表彰,將督導結果作為政策支持、資源配置和領導干部考核、獎懲的參考依據。對違反教育法律法規,落實教育重大決策不力,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對督導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不及時的被督導單位及其負責人,建議其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
(十三)嚴肅教育督導問責。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問責工作,建立教育督導問責制度,嚴格落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教育督導問責辦法》,聯合相關部門對《教育督導問責辦法》中明確的各種問責情形開展問責,依法追究存在違規行為的單位、個人的責任,切實維護教育督導問責的權威性。教育督導問責和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十四)配齊配強督導人員。按照《教育督導條例》《甘肅省教育督導辦法》,建設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業務精湛、廉潔高效、專兼結合的督學隊伍。督學按照與學校數1∶5的比例配備,中小學在校學生數超過3000人的學校,可按1∶1的比例配備。專職督學人數不少于督學總人數的30%。建立督學動態更替和補充機制,兼職督學的任期為3年,可以連續任職,但連續任職不得超過3個任期。探索建立市級教育督導專家研究團隊。
(十五)擇優選聘政府督學。完善督學選聘標準和管理辦法,健全督學遴選程序,擇優選聘專兼職督學。從校長、教科研人員、學校在職優秀年輕干部和退休時間不長且身體健康、有行政管理經驗的人員中選聘講政治、敢擔當、懂教育、有情懷的政府專兼職督學,從事教育督導工作。
(十六)強化教育督導培訓。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市教育局將督學培訓納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訓計劃,制定規劃和方案,組織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督導工作能力。督學和督導人員培訓課時每年不少于60學時,集中培訓時間三年內不少于兩周。
(十七)強化督學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建立督學考核管理辦法,完善督學退出機制,督促督學履職盡責。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督導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督學予以解聘,不再聘任。對督學的違紀違規行為,認真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加強對教育督導工作的領導,從黨的教育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將督導體制機制改革作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務,明確部門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二)加強條件保障。市政府將教育督導工作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統籌使用,為教育督導工作提供必要條件,保障教育督導活動順利開展。根據《甘肅省教育督導辦法》,參照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教育督導工作補助辦法,制定并落實督學工作補助辦法和標準,切實保障教育督導人員權益。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要優先安排落實教育督導隊伍人員編制,落實督導人員職級待遇,為建立專業化督導隊伍提供支撐。
(三)加強法治建設和政策研究。市政府要強化教育督導法律法規的落實,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制度體系建設,依法依規實施教育督導。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組織開展教育督導政策研究,提出改進完善建議,著力破解制約我市教育改革發展的瓶頸,不斷提高教育督導質量和水平。要大力宣傳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先進典型,營造支持教育督導改革的良好氛圍。
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2
為加強經濟與管理學院教學質量監控,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教學督導,推動良好教風,學風的建設,促進教學質量和教學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和實現學校應用型人才培養的目標,現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經濟與管理學院教學督導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健全和完善教學質量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充分發揮教學督導在穩定教學秩序、規范教學活動、培養教學隊伍、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教學督導的重點內容
教師課堂教學、學生的學風和教學管理工作,經濟與管理學院的教學督導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
(一)課堂教學督導
1.對所有任課教師課堂教學督導。通過聽課檢查,主要了解教師的教案準備情況,嚴格檢查任課教師的教學行為是否達到課程教學目標、符合課堂教學規范、授課內容與教學進度是否一致等情況。
2.重點對青年教師,特別是近三年新進教師,進行重點跟蹤聽課。
(二)學生學風督導
1.深入課堂,了解學生到課、聽課等學習情況,為加強學生管理、促進學風建設提出建議。隨班聽課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包括課堂學習氛圍、師生在教學過程中的交流、作業完成與教師批改等情況。
2.通過調查、座談會等形式,了解學生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和對教學的`需求。加強與學生的溝通,及時了解學生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和對教學的需求,充分調動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教學研究與教學實踐管理督導
1.進一步加強對學院常規教學管理工作的督導,重點督導教學管理各主要環
節及各類計劃的執行。
2.加強對實踐教學的督導,主要對各專業實踐教學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情況進
行檢查,促進實踐教學的規范化和科學化。
3.督查學院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聽課評課制度的執行情況。
4.督導學院青年教師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
5.參與學期初、期中教學檢查并及時向有關方面反饋情況。
6.參與學校各級各類教學質量工程項目建設。
7.參與一流大學(專業、平臺、團隊、課程等)建設的檢查。
8.參與教師教學責任事故的認定和處理。
9.參與教研室活動,對教研室相關工作的督導。
10.參與學院各類教師和或學生教學技能競賽的督導。
11.參與學院各類學生專業技能競賽的督導。
12.參與學院各專業學生見習和實習,及其中期檢查的督導。
13.參與學院各專業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督導。
14.參與學院相關教學經費使用的督導
三、工作要求
本學年教學督導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對教師課堂教學、學生的學風和教學管理工作督導的基礎上,加強信息交流和反饋,以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一)在督導組組長的直接領導下,對學院教學管理、教學過程、教學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二)監督、檢查日常教學工作,對學院(學科專業、課程和教材建設,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執行情況以及教師備課、課堂教學、教研活動、師德師風、學生學風、考紀考風和畢業論文(設計)等教學環節進行檢查和指導,規范教學管理,評價教學質量與效果。
(三)督導成員中教研室主任輪流每星期督查一次,并根據工作需要處理督導組相關資料和督導組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教學督導的信息反饋
(一)教學督導組根據需要召開有組長參加的工作總結會,研究教學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二)教學督導成員列席教學工作會,并在會上反饋近期教學督導情況,提出改進教學和教學管理的建議,要求相應的人員限期整改。
(三)總結教學工作中的先進經驗,推廣教學工作中的先進典型。
(四)總結本學院督導工作,積極向學校相關主管部門提供督導建議。
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3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xx〕1號)和《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陜辦發〔20xx〕28號)精神,充分發揮教育督導作用,辦好公平有質量的教育,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進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堅持教育優先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立足西安教育實際,以優化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強化結果運用為突破口,不斷提高教育督導工作質量和水平,推動有關職能部門、區縣(開發區)、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合力促進西安教育高質量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完善政府教育督導機構設置,健全教育督導工作機制,加強教育督導隊伍建設。20xx年,全市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的教育督導體制機制。在督政方面,完善對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教育督導機制,督促其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在督學方面,健全對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的督導工作機制,指導學校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在評估監測方面,積極探索構建“國家監測評價+西安特色監測評價”體系,建立統一歸口管理、多方參與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為改善教育管理、優化教育決策、指導教育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二、主要任務
(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導管理體制
1.完善教育督導機構設置。市政府和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分別設立教育督導委員會,由分管領導任教育督導委員會主任,市政府協助分管的副秘書長(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政府教育總督學任教育督導委員會副主任。在市教育局設立市政府教育總督學、副總督學,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具體工作落實。
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成員單位包括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審計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稅務局、市大數據局、團市委等部門。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
各區縣、開發區在本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總督學、副總督學,根據督政、督學、評估監測職能,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明確隸屬關系,規范機構和人員稱謂,創新工作機制,充實教育督導力量,確保政府教育督導機構依法獨立行使職能。
2.健全教育督導委員會工作機制。健全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委員會工作規程,完善議事規則,明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建立溝通聯絡機制,形成統一協調、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教育督導工作,履行部門職責,并安排專人負責聯系教育督導工作。
3.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強化市級教育督導機構對區級教育督導機構的指導和管理,區縣、開發區級教育督導機構年度教育督導重點工作任務、重大事項和督導情況等需向市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對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的督政主要由市級教育督導機構組織實施;對基礎教育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督導主要由區級教育督導機構組織實施;教育評估監測由市、區兩級教育督導機構共同組織實施。
4.創新教育督導協作區工作機制。全市設立教育督導協作區,圍繞中小學掛牌督學責任區建設、跨區縣督政、學校質量發展和教學改革、督學培訓等重點工作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建立教育督導共享專家庫,組織區域間教育督導工作交流,開展協作區范圍內互查互促和區域督導評估等協作。
(二)創新完善教育督導運行機制
1.對各區縣黨委、政府,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開展督導。完善黨委、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體系,繼續開展對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和對區縣、開發區黨政領導履行教育主體責任督導考核;開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開展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開展教育領域熱點、難點問題和重大教育項目落實、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項督導。
2.全面加強對學校的督導。繼續開展“316工程”教育督導評估,落實規范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實施職業教育督導評估。堅持對校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考核。指導學校自我診斷、自我評價、自我發展,優化學校治理體系,提升學校治理能力。完善督學責任區制度,開展常態化督導,推動學校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3.大力推進教育評估監測。建立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評估監測制度,完善評估監測指標體系,依托專業機構開展教育質量監測評價,構建“國家監測評價+西安特色監測評價”體系。加強對縣域教育質量、教師隊伍建設、學校辦學質量、學生發展質量等工作的`監測評價,定期發布監測報告,接受社會監督和評價。強化結果運用,將監測評價結果納入對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學校的考核。
4.改進教育督導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導規律,堅持監督與指導并重,根據督導項目和對象特點,采取綜合督導、專項督導、經常性督導等方式,完善“互聯網+教育督導”模式,提高督導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統籌管理,優化督導流程,簡化督導環節,控制督導頻次,避免增加基層單位負擔。
1.完善報告公開制度。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機構開展督導工作,應形成客觀、準確、有針對性的督導報告。健全教育督導報告發布制度,堅持“誰組織、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完善發布辦法,規范發布流程,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及新媒體等載體,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2.規范反饋制度。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機構要及時以會議或書面通知的形式向被督導單位反饋督導結果,客觀公正作出評價,逐項反饋存在問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和建議。
3.強化整改制度。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機構要督促被督導單位提高責任意識,在規定期限內開展整改工作。被督導單位要結合督導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任務,形成整改結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對整改不到位、不及時的,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采取下發督辦單、通報其主管部門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被督導單位的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被督導單位落實整改意見,整改不力的要負連帶責任。
4.健全復查制度。建立教育督導工作“回頭看”機制,對突出問題特別是被督辦問題的整改工作,要通過暗訪、走訪等方式及時進行跟蹤督導,掌握整改情況,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5.落實激勵制度。對教育督導結果優秀的單位及有關負責人,按照國家和我省市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將教育督導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政策支持、資源配置以及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參考依據。
6.嚴肅約談制度。對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國務院教育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堅決不徹底,履行教育職責不到位,教育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辦學行為不規范,教育教學質量下降,安全問題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導的被督導單位,由教育督導機構對其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約談情況要通報被督導單位,并反饋被督導單位所在地黨委和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作為績效考核、辦學水平評價的重要依據。
7.建立通報制度。對教育督導發現的先進典型和有效做法,要及時通報宣傳和總結推廣。對教育督導發現問題整改不力、推諉扯皮、不作為或沒有完全落實到位的被督導單位,由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通報所在地黨委和政府,同時報送上級有關部門。
8.壓實問責制度。整合教育監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等聯動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對履職評價不合格、問題整改不力,阻撓、干擾和不配合教育督導工作,出現違法辦學、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師及學校合法權益、教師師德失范違法行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被督導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違法行為移交執法部門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民辦學校存在此類情況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督促學校撤換相關負責人,審批部門可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問責和處理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強化教育督導隊伍建設
1.配足配強各級督學。修改完善我市督學管理辦法,完善督學任命、選聘、配備、管理制度,建立督學動態更替和補充機制。原則上,各區縣、開發區督學按與學校數不低于1∶5的比例配備,部分學生數較多的學校按1∶1的比例配備。專職督學的編制人數,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編制事項申請按程序報批。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機構,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兼職督學,兼職督學履行教育督導職責時具有與專職督學同等的職權。
2.創新督學選聘方式。完善督學選聘標準,健全督學遴選程序,擇優選聘專兼職督學。在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擔負日常工作的兼職督學,可從校長、教科研人員、學校在職干部和退休時間不長且身體健康、有行政管理經驗的人員中擇優選聘。其他兼職督學可從人大、政協、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成員單位、教育科研機構、學校聘請。教育督導科研人員可從教育督導學會、教育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聘請。
3.提高督學履職能力。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建立督學培訓機制,將督學培訓納入教育管理干部培訓計劃,采取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脫產培訓和在職培訓相結合等方式,廣泛開展督學專業培訓和督導科學研究與交流,提升督學隊伍政策水平和專業能力。新聘督學須接受崗前培訓,每名督學每年度須完成80學時督導專業培訓課程。完善督學激勵機制,建立常態化職級和職稱晉升制度。把督學從事教育督導的工作量及業績,納入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范圍。
4.建設高水平督導專家隊伍。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部門結合工作需要,建立覆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類別教育督導專家庫。依據“擇優遴選、分類聘任、動態管理”原則,選聘各領域高水平專家進入專家庫,努力打造“市縣督學、教育督導專家、評估監測專家”三支隊伍,為教育督導提供專業保障。
5.嚴格教育督導隊伍管理監督。市級、區縣(開發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建立對督學履職的監督考核機制,督促督學依法督導、科學督導。制定督學分類考核標準,定期對督學履行職責、參加培訓、廉潔自律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考核優秀、業績突出的督學,以適當方式予以獎勵激勵;對其違紀違規的行為,要依紀依規嚴肅查處。公開責任督學的聯系方式,接受社會監督。
(五)提高教育督導保障水平
1.落實教育督導工作條件保障。市級、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在人員、經費以及辦公用房、辦公設備等方面,為教育督導工作提供必要條件,保證教育督導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由政府教育督導機構統籌使用,按規定保障教育督導工作人員尤其是兼職督學因教育督導工作產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勞務等費用。
2.加快教育督導信息化進程。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方式,建成全市統一、分級使用、開放共享的教育督導綜合信息平臺,提高教育督導信息化、科學化水平。通過教育督導綜合信息平臺開展線上自查自評、線上核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差異系數預警、區域學業水平監測、網上調查問卷和教育工作滿意度測評等工作,不斷提高督導效能。
3.加強教育督導研究。積極開展教育督導理論與實踐研究,邀請相關科研院所、院校等參與,圍繞推進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教育督導領域重要政策、重大問題,設立科研課題,組織開展理論研究,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建議,提供決策咨詢和參考。在全市培養一批致力于教育督導研究的專家、學者,壯大教育督導研究力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教育督導工作的領導,各區縣(開發區)要從黨的教育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將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作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明確職責和分工,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二)加強學習宣傳。充分利用報刊、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政策舉措,開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改革成果和先進典型,營造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要對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導檢查,重點督導檢查區縣(開發區)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導機構、配備專兼職督學和保障教育督導工作等的落實情況。對教育督導工作落實成效顯著的責任單位及負責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落實不到位的責任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4
一、指導思想
今年我校七年級各班學生數均為30人左右,已經具備了實施小班化教育教學的基本條件。為了讓學生學得更快樂,發展得更全面,讓師生、同學交往的頻率更高,師生同學之間的情感更融洽,讓學生享受更多的個性化的指導;為了堅持全面發展、主動發展、生動發展、和諧發展;引領教師熱心課改、潛心研究、用心實踐、精心總結。校務會研究決定:在七年級進行小班化教學試驗,為今后全面實施小班化教學,更好地掌握小班化教學的方法,提高小班化教學質量,推進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發展積累經驗。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三、班級管理
(1)班委實行“組閣制”。第一步,通過學生競選民主投票,推選出班長。第二步,班長提出班委人員的候選人,民主選舉班委。選舉過程是:演說——群眾討論——民主投票。第三步,倡導“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讓每個學生都有管理崗位。
(2)實行“值日班長”輪流制。“值日班長”以學生主動報名為主,通過一日值勤,觀察表現,考慮錄用與否。每人輪流擔任一日班長,全權負責一整天的班級事務。全班同學要給這個同學打分,評價他工作的好壞。
班級管理模式:
班主任。
值日班長。
小組A;小組B;小組C;小組D;小組E。
(3)課桌的排放:根據任課老師的教學安排,學生的個性特點、學生的特長和學科的需要來擺放課桌,為學生創造合作探究的氛圍,方便教師與每個學生進行交流,形成一種親切、自由的學習氣氛。
四、德育工作
1、實施自主德育
所謂“自主德育”,就是讓學生成為德育的主體,自主包括“自育”“自理”和“自強”,引導學生通過寫成長日記,反思自己,體驗成長的歷程。能夠讓學生自己做的,教師絕不包辦。針對小班化,學生少,便于管理的特點,各班要從“小”字上下功夫,制定班級自治管理公約,讓班中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體現全員自主育人的德育思想。
在學生良好習慣的養成訓練中,把重點放在自我養成和自我管理上,值日班長要認真值勤、督查,每天公布檢查結果,每周發放流動紅旗。讓學生在集體生活中學會寬容,親身體驗寬心待人,和睦相處,從而感受班級這個家庭所帶給他們的溫馨、快樂。鼓勵學生敢于向不良行為挑戰,敢于糾正不良的生活習氣,敢于向歪風邪氣做斗爭,從而激勵他們做有正義感的人。
2、實施“活動德育”
所謂“活動德育”,就是讓學生在符合其心理特點和興趣的活動中,受到潛移默化的教育,在感染中走向心靈的高尚。
①走進家庭
充分發揮家庭教育的作用。教育學生要有愛心、孝心,要向父母親人表達自己的感謝。各班可利用各種傳統節日開展豐富多彩的親情活動。如:親手為父母制作親情賀卡,父母的生日時用電話給父母傳遞親情問候,給父母寄上親情書信。每周放假,學生開展做“敬茶、問候、捶背、洗頭、洗腳、洗碗、拖地”等親情作業,并要求把自己的親情感受用日記的形式記錄下來。
②讀健康書
要求學生通過讀英雄故事、勵志、誠信等方面的書籍,開展讀誠信書、做誠信人征文比賽,讀勵志書、做自信人的`演講比賽活動,激勵和教育學生做自信、誠信的人。
③爭星掛章
各班可以設立文明章、禮貌章、衛生章、學習章、紀律章、自信章、誠信章、愛心章、寬容章、正義章十項獎章,鼓勵學生多得獎章。
五、教學工作
1、小組學習
教學程序為:有步驟提出問題——個體自學——自愿結合、互幫互學——小組交流——各小組派代表匯報——展開全班范圍的討論與交流——學生互評
注意點:要堅持“小組內合作為主,競爭為次;小組之間以競爭為主,合作為次”的原則,堅持課堂教學重交流、重感悟、重問題、重爭辯、重個體、重實效的原則,努力培養學生既競爭又合作的意識。
2、分層教學
“小班化”教學提倡“陽光普照”、“均等教育”,以強化集體備課為保障,奉行“無一人掉隊”、“少一倍學生,多幾倍關愛”的教育理念,無論在備課,教材設計處理,教法選擇,評價模式上,作業的布置均應年級同步,盡量滿足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需求,且要充分考慮每一位學生的起點,發揮學生多元智能與身心潛能。
(1)組員分層:
1優。
2良。
3中等。
4尚待提高。
(2)備課分層:
A教學目標、要求;
B小組討論;
C課堂提問;
D作業布置。
(3)上課分層:
A新授(重點解決3、4號學生);
B練習:分類分層進行;
C鞏固:分層要求。
(4)作業分層:必做題;選做題;(題目強調分層設計)
(5)評價分層:縱向評價(平時測驗、練習)和橫向評價(生生間互評p比)。
另外要特別照顧“后進生”,做到:優先關懷;優先提問;優先批改作業;優先表揚;優先參加活動。
3、考試
(1)語文、英語學科實行口試、筆試相結合,
(2)試題難、易層次化,分級考核。按難易程度出A、B、C、D四種測試卷,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選擇合適的試卷。
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5
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督導條例》,深化教育督導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規范辦學行為,提高辦學和保教質量。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和《自治區中小學校(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實施辦法》的通知,結合我市教育督導責任區的建設,特制定克拉瑪依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實施方案。
一、掛牌督導的意義
實施掛牌督導是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基本要求,是教育督導工作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基本要求的具體體現。有利于加強對學校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教育教學行為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提高了對學校督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在中小學校實施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責任督學依照《教育督導條例》和《辦法》對學校實施常態化、公開化監督指導,有利于規范學校辦學行為,堅持依法辦學,切實解決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提高教育質量。
二、掛牌督導的范圍和安排
掛牌督導的范圍為我市各區中小學(幼兒園)、直屬中學。根據我市實際,各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以下簡稱教育督導部門)為行政區域內每一所中小學和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注冊的`幼兒園配備責任督學,實施經常性督導。各直屬學校由市教育督導部門負責安排責任督學。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教育督導部門根據行政區域內中小學(幼兒園)的布局和規模等綜合因素,原則上按1人負責5所左右中小學(幼兒園)的標準配備責任督學。各級教育督導部門統一規格標準制作標牌,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監督電話、工作職責和主要督導事項,在中小學(幼兒園)校門口顯著位置予以公示,按照一校一牌的要求實現掛牌全覆蓋。
三、責任督學基本職責、工作內容及工作要求
(一)責任督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2.熟悉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堅持原則,辦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潔自律;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教育管理、教學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實績突出;
5.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
6.身體健康,能勝任教育督導工作。
(二)督學聘任的條件和程序
主要從中小學(幼兒園)在職和退休的書記、校長(園長)、教研員、教師、行政人員及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中選聘,專兼結合,兼顧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各個學段。
(三)責任督學的管理
1.責任督學由教育督導部門聘任,頒發督學證,實行注冊登記,直接管理。
2.各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負責對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責任督學的日常管理工作;市教育督導部門負責直屬中學責任督學的日常管理工作。
3.建立責任督學任期考核評價制度,對任期考核稱職的責任督學,予以續聘;對考核不稱職的責任督學予以解聘;對考核優秀的責任督學,給予表彰獎勵。
4.責任督學的任期為3年,考核合格后可以連續任職,連續任職不得超過3個任期。
5.教育督導部門應當做好責任督學培訓規劃與年度培訓工作計劃,定期開展責任督學培訓工作,每年集中培訓時間累積應不少于40學時;對新聘任的責任督學應當進行督學崗前培訓,崗前培訓應不少于15學時。
6.建立責任督學定期輪崗交流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交流、工作研討、工作匯報,注重遴選和推廣優秀掛牌督導模式、工作案例,提高責任督學工作水平。
(四)責任督學的工作職責
1.監督指導中小學(幼兒園)規范辦學情況;
2.監督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管理和教育教學;
3.受理、核實相關舉報和投訴;
4.監督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師德師風建設情況;
5.發現問題并督促中小學(幼兒園)整改;
6.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并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7.完成督導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責任督學對掛牌的中小學(幼兒園),主要督導事項為:
1.中小學(幼兒園)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情況;
2.校(園)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3.中小學(幼兒園)管理和制度執行情況;
4.招生、收費、擇校(園)情況;
5.課程開設和教育教學(幼兒園保育和教育)情況;
6.學生學習、體育鍛煉、勞動教育和課業負擔(防止幼兒園“小學化”傾向)情況;
7.教師師德師風和專業發展情況;
8.校園及周邊安全情況,學生交通安全情況。
9.衛生保健、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幼兒寢室)衛生情況;
(六)督導程序及要求
1.責任督學參照《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規程》相關規定,采取校園巡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列席會議、參加活動、座談走訪等多種方式對中小學(幼兒園)實施督導。
2.責任督學每月下責任學校(幼兒園)督導不少于1次,并視情況可隨時進行督導。責任督學督導前要做好充分的督導準備,撰寫好督導提綱;督導時要廣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進行客觀評估與指導,填寫好督導記錄;督導結束后要將督導結果當場反饋給中小學(幼兒園),并及時向教育督導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3.發現危及中小學(幼兒園)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責任督學應及時督促學校和相關部門處理;發生危及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的突發事件或重大事故,責任督學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并上報教育督導部門。
4.責任督學要依法督導,客觀公正,廉潔自律,對有可能影響公正督導的情形要實行回避。不得在被督導中小學(幼兒園)領取和報銷任何費用,不得實施與責任督學職責和身份不符的行為。
四、監督管理與督導結果的運用
教育督導部門定期對中小學(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反饋給學校(幼兒園)的問題跟蹤學校(幼兒園)進行整改落實,對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開展實地評價考核。
中小學(幼兒園)必須接受責任督學的監督,積極配合責任督學入校(園)督導,對反饋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對拒絕、阻撓責任督學依法實施常規督導和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督導部門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
教育督導部門定期聽取責任督學的工作匯報和問題反饋,研究處理相關問題。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結果,應當作為對中小學(幼兒園)綜合評價、主要負責人考評問責的重要依據,在評優評先、干部任免、教師考核工作中,應充分聽取責任督學意見。
市、區人民政府將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經費納入教育督導專項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為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開展經常性督導工作提供經費、辦公場所和設備等保障,為責任督學兼職開展督導工作產生的培訓、交通、通訊、誤餐費和承擔的督導任務提供工作補助(發放對象不含責任督學中的在職公務員),責任督學經費的管理、使用和發放嚴格按照當地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教育督導部門、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為責任督學開展經常性督導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安排專人為聯絡員,做好督導過程和問題反饋記錄,為責任督學提供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設備保障。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克拉瑪依市各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及直屬中學。各區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相關的配套落實制度。
學校教學督導實施方案6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發揮教育督導評估在教育事業改革發展中的激勵導向作用,科學多元評價教育工作,督促學校依法治教、規范辦學,促進全區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
二、評估范圍
全區普通高中、初中、小學。
幼兒園督導評估依據《濟寧市兗州區幼兒園保教質量評價細則(試行)》,參照中小學督導評估方式實施。
三、評估內容
遵循“把握核心、突出重點、正向激勵、底線管理”的原則,強化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緊扣區教育和體育局年度重點工作,按照百分制進行評估。評估指標共分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管理、其他重點工作和加減分項四部分。
1.學校管理(30分):賦分項由學校黨建、依法辦學、規范辦學行為、群眾滿意度、文化環境、品德教育、身心健康、藝術素養與勞動實踐、財務管理、校舍管理10項指標構成。
2.教育教學管理(56分):賦分項由教學管理、教學質量、資源使用、教育信息化工作、師德師風、教師專業發展、教師績效考核7項指標構成。
3.其他重點工作(14分):賦分項由安全制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信訪穩定和應急處置6項指標構成。
4.加減分項目(正負3分):表彰獎勵及違規事項等。
四、評估方法
督導評估采取過程性評估與終結性評估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查看資料、實地檢查、師生座談等方式進行。過程性督導評估由督導室組織相關科室通過日常匯總、專項檢查等形式賦分;終結性督導評估由督導室在學年末組織考核組通過綜合督導等形式賦分。
五、評估結果運用
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對學校整體工作評價的`依據,與評先樹優掛鉤,與獎勵經費等掛鉤。
六、保障措施
中小學督導評估工作在區教育和體育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學校督導評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督導室,負責組織制訂評估辦法,對督評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協調。局相關科室依據工作職責開展評估工作。本方案由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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