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匯編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范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著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任務(定額)獎;超額獎;創收獎:節約獎:管理獎;勞動競賽獎;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項目: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干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級、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1、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范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級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xx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xx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秘書、主編,標準月薪xx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xx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xx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項目: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后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項目。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項目: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項目。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于下列標準:
1、高級顧問:標準月薪xx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xx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xx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2
為完善學校內部分配制度,促進我校教育教學更快更好發展,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和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關于連云區中小學(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考核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堅持規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簡便易行原則;堅持注重穩定,促進發展原則;
堅持傾斜一線,不斷優化原則。
二、分配對象
按照上級規定,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在編且工資由區財政統發的`教職工(不含離退休教師)。
三、分配項目
A1工作量津貼,A2出勤獎,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A4教育教學成果獎,A5臨時性工作津貼,A6基礎部分。
四、分配辦法
A1工作量津貼。教師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純教輔工勤人員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數和滿意度系數計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兼教輔崗位的教學人員則由上兩項分別核算相加。【詳見《濱海中學教職工工作量參考標準》】
A2出勤獎。按照每月200元獎勵出滿勤教工,未出滿勤按照學校出勤管理規定執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按教育局規定執行,管理崗位津貼按區教育局規定:中層副職津貼系數1.0,中層正職津貼系數1.1,副校長津貼系數1.2,校長津貼系數1.4。年級組長每月100元,教研組長每月60元,備課組長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學質量成果獎。教科研獎勵根據學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學年500元封頂計;高考獎勵根據教育局審核的學校獎勵辦法,由分管領導計算,按總額度20%計入績效工資中(封頂,不超過3萬元。)。
A5臨時性工作津貼。根據工作需要按程序審批的加班按20元/天計;臨時代課按15元/節計;晨讀課按5元/節計。
A6基礎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B,學校A1、A2、A3、A4、A5的總和分別為B1、B2、B3、B4、B5,M是根據績效工資總額度核算出的個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個人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個人年度績效=A1+A2+A3+A4+A5+A6
六、特殊情況說明
1.借調教師不參與本校績效工資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準的退養教師績效工資按區教育局文件執行;
3.支教教師由支教學校按本校項目考核,績效工資列支于本校;
4.借出或新調入教師在原學校擔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貼在原學校列支,濱海、西苑相互借用人員績效工資在工作學校考核發放。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績效工資待遇
1.不能履行本崗位職責,未完成工作目標,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影響的。
3.因瀆職、失職等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八、本方案經學校行政會議討論、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方案的解釋權歸校長室,修訂權歸教代會。未盡事宜,由學校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了促進學校全面、持續、高質量發展,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和分配機制,進一步激活學校內部活力,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三個有利于”的原則,即有利于促進學校發展,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激勵優秀人才快速成長。
2、堅持按勞分配、優勞優酬的原則,將績效工資分配水平與崗位責任、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掛鉤。
3、堅持向教學一線傾斜、向優秀人才傾斜的原則,穩定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促進高水平、高素質的.教學、管理和服務隊伍建設。
4、堅持科學考評的原則,健全考評體系,完善考評制度,嚴格考評程序,將履職盡責情況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益納入績效工資分配體系。
5、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教學、科研、教輔、管理及服務各方面人員積極性的調動。
6、堅持量入為出、激勵為主的原則,根據學校的發展情況,合理安排績效工資分配資金,使全體教職工共享學校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類別與標準
本方案所指績效工資是指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工作量績效、考勤考核獎勵、輔導員津貼、值班費、教育教學質量獎等,獎勵標準如下。
(一)工作量績效
1、教師超學時獎勵標準
略
其他人員以教師超學時津貼平均數為系數1計算。
2、廳級工作量績效標準。根據《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商政辦〔20xx〕94號)文件執行。
3、黨政管理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4、非教學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5、工勤系列人員績效標準(系數)
(二)考勤考核獎勵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經考勤考核情況核算后所支付的績效。
(三)輔導員津貼
輔導員工作量績效系數執行黨政管理人員標準。另外根據專兼職輔導員帶班人數,按照在校生2元/月/生的標準、實習生1元/月/生的標準按月發放輔導員津貼。
(四)值班費
按照《關于轉發豫人社辦〔20xx〕77號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辦〔20xx〕53號)文件執行。
(五)教育教學質量獎
按照《商丘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育教學獎實施意見》(校黨字〔20xx〕46號)文件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教師課時由教務處負責匯總核實,報學校人事處核算后按超學時標準計算超學時績效津貼。
2、輔導員津貼,由學生處將每位輔導員管理班級人數及考核情況報學校人事處統計發放。
3、管理、服務等其他人員工作量績效津貼,根據超學時津貼統計,核算出系數額值,按照系數標準進行計算獎勵津貼。
4、教學與管理“雙肩挑”人員承擔教學任務者,原則上校領導每周不超過4學時;教學院部中層正副職每周不超過12學時;其他“雙肩挑”人員每周不超過8學時(教學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實訓中心主任不包括在內,但原則上應低于本課程專任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計算,在規定基數內的學時按專職教師超學時津貼標準計算,超出規定基數外的學時津貼不予發放。個別“雙肩挑”人員確因課程需要而必須承擔更多學時的,需經教學院部提前申請,并經教務處及主管校領導批準后,可以發放超學時獎勵。
5、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考勤、考核結果發放。發放由學校人事處統一核算后,經人事處長、財務副校長簽字批準后,由財務處發放。年終考評發放由人事處制定考評細則,各部門組織考評并將考評結果報人事處組織復核后發放。
五、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4
為認真落實市廣播電視局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深化人事、工資制度改革,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熱情,營造中層干部競爭上崗、職工雙向選擇,最終實行績效工資制度的運行機制,確保人盡其才,合理流動轉崗,確保電視事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超常規發展,現擬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資制度改革優化內部工作結構、優化部(室)人員組合,打破鐵飯碗,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為主體的工資結構,調動全員工作積極性,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精干、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電視宣傳隊伍。
二、方法步驟
實行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全員聘用、績效掛鉤,嚴肅稽核,不斷創新,狠抓落實。總體上分六步進行:
第一步:職工填報雙向選擇表,雙向選擇可填報兩個志愿(崗位)。與此同時,部室主任按本部室人員編制數選擇本部室人員。在控制在編人數的前提下,需堅持“寧缺勿亂”的原則,確保部室人員精干、整體素質較高。
第二步:對某一同志有兩個部室同時被選擇上的,由臺領導結合該同志專長與部室主任充分協商予以解決,做到個人、部室選擇與組織協商相結合。
第三步:部室負責人確定后,要盡快制定崗位責任制,明確每個人的責、權、利,試行績效掛鉤,強化稽核,實行獎懲。
第四步:對第一、第二志愿選擇落崗的,按照市廣電局“關于xx電視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復”意見第三款第三條“雙向選擇中落崗的職工視為待崗,待崗期兩年,待崗期滿仍未上崗的,作為富余人員分流,可進入人才市場”辦理待崗手續,待崗期間發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0的工資。
第五步:各部室負責人在選擇本部室人員后,要制定本部室后勤崗位和臨時人員的管理辦法,上報臺辦公室,臺辦公室綜合意見形成文件下發。
第六步:考核。部室主任按競爭上崗演講的目標任務狠抓落實。在本年度未按臺下達部室的'任務結帳,未完成的當年給予戒勉一次,次年給予警告,連續二次警告的可自動辭職或由臺黨總支研究免去職務。在任期間,享受干部津貼。
三、試行崗位、效益工資制
在不突破預算工資總額的前提下,做好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的預算方案。方案由各部室分別制定后,上報臺黨總支討論,黨總支制定的方案經主任以上干部會討論形成統一意見后報局黨委審批。
1、全臺前勤、后勤崗位工資基數各不相同。總的原則按局領導意見:后勤(辦公室、總編室、技術中心以及前勤中的后勤崗位)崗位工資高一點;前勤(新聞中心、廣告中心和有具體宣傳創收任務指標)績效工資高一點;管理層及一線人員高一點的思路制定。
2、效益工資各部室根據同崗技術含量(如:編導、攝像、撰稿、制作等)擬定考核目標進行百分量化管理,達到基本考核目標的,臺對部室按預算測定的效益工資金額結算。部室按技術含量實際完成情況進行兌現,并辦理分配手續,存檔備查。
3、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由臺專職稽核人員進行匯總,送分管臺長審查,屬實后報臺長簽審。
4、效益工資未達到考核目標任務的,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員、分管臺長聯合會審,提交臺長裁定,懲罰直至最低生活費。
5、超過考核目標任務的,由部室主任匯總基本情況,稽核人員審驗后報臺長審定獎勵。
6、退休、退職人員按檔案工資取酬,在職在崗人員的原檔案工資一律存檔,原評聘的專業技術職務也一并存入檔案。
7、本方案從年月日起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臺黨總支解答仲裁。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5
為深化學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與崗位聘任相適應的校內績效分配制度,進一步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省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意見》(豫政辦〔20xx〕136號)、《關于轉發省直駐鄭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xx〕166號)以及河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省直駐鄭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薪〔20xx〕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如下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第一章總體目標、分配原則和分配模式
第一條總體目標
通過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崗位聘任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進一步理順學校收入分配關系,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管理體系,充分調動各單位、部門及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教學、科研、管理及服務水平,為學校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第二條分配原則
1.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傾斜,打破平均主義,合理拉開分配差距。
2.堅持“按勞取酬、優勞優酬”。充分體現單位、部門和教職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將教職工的收入與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掛鉤。
3.堅持“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將績效工資與崗位管理相結合,強化責任意識和崗位職責。
4.堅持“控制總量、動態管理”。按照上級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比例要求,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建立與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相聯系的動態分配機制,力爭使學校工作人員收入水平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三條分配模式
績效工資總體上實行學校一級分配,在此基礎上賦予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一定的自主權。其中獨立核算的二級教學單位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單位根據教師授課情況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可上下浮動10%。繼續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校醫院暫參照本方案執行。學校對年度工作業績突出的單位、部門的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章績效工資實施范圍和崗位類別
第四條實施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學校事業編制內受聘上崗的教職員工,即正式聘任至教學科研崗位、教學輔助崗位、黨政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教職員工。
第五條崗位類別
按照工作性質和任務,全校崗位設置分為四大類:
1.教學科研崗—二級教授崗,三級教授崗,四級教授崗,副教授崗,講師崗,助教崗,見習崗。
2.教學輔助崗—正高級崗,副高級崗,中級崗,初級崗、員級崗、見習崗。該類崗位主要設置在為教學科研服務的實驗實訓、圖書資料、編輯出版、信息技術、醫療衛生、檔案、審計、會計、工程及其它除教學科研之外的專業技術系列。
3.黨政管理崗—正校級崗,副校級崗,中層正職崗,中層副職崗,副科級崗(一級輔導員),一級科員崗(二級輔導員),二級科員崗(三級輔導員),見習崗。其中一級輔導員指在輔導員崗位連續工作年限大于等于10年的員工,一級科員(二級輔導員)指在黨政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年限大于等于5年的員工,二級科員(三級輔導員)指在黨政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工作年限1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
4.工勤技能崗—高級技師崗、技師崗、高級工崗、中級工崗、初級工崗、普通工崗。
第三章績效工資總量與結構
第六條績效工資總量
在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的范圍內,綜合考慮學校財力狀況和外部競爭性,確定年度績效工資總量。除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政策性補貼以及學校規定的高層次人才特殊津貼以外,由學校自行發放的其它各類津補貼均予以取消,只允許發放績效工資。
第七條績效工資結構
績效工資包括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1.基礎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確定。
2.獎勵性績效工資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教職工完成崗位工作量后,可以獲得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相對穩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教職工超額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量,可以獲得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用以激勵教職工超額完成工作量,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
第四章績效工資計分標準與計算辦法
第八條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按省人社廳規定的標準來確定,按明確其基本工資的崗位執行。
第九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學校財力狀況及上級文件規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確定和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與校內所設崗位的類型、等級相一致,按實際聘任的崗位執行。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按以下分數計算,具體執行計分標準見表1。
(1)教學科研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2)黨政管理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3)教學輔助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4)工勤技能崗獎勵績效工資計分標準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1)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①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專職教師超出每學年330學時基本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崗人員承擔的每學年330學時(原則上每學年不得少于166學時,可自主選擇承擔至330學時)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超出每學年210學時基本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
②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工勤服務部門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允許承擔的每學年166學時教學工作量部分的獎勵績效工資。
(2)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超出與所設專業技術崗位類型、等級相應的年度科研工作量積點部分。具體見《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附件二)。
(3)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標準
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人員的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的超教學、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的80%確定。
第十條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計算公式
具體崗位上一個受聘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金額:S=Bi×A×E
Bi一各崗位檔次的基本獎勵績效工資分
A一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基本標準分值(基本標準分值按每分200元計,根據學校財力狀況等因素,每學年末研究確定本學年的總分值)
E一根據考核等次確定的比例,合格(稱職)及以上取1,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取0.7,不合格(不稱職)取0.5。
(2)受聘于黨政管理崗主持工作的副職,其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取中層正職和中層副職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加和平均值。
(3)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包括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教學基本工作量為每學年330個標準學時,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與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詳見附件一)確定。科研基本工作量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詳見附件二)確定。按照不同等級的專業技術職務,教學基本工作量、科研基本工作量權重如下表所示:
略
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根據實際完成規定的基本教學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情況以及考核等次計算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考核合格(稱職)及以上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全額計算,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70%計算,考核不合格(不稱職)的按相應崗位基本教學、科研工作量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的50%計算。
(4)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以完成每學年210學時的教學工作量為限額,無科研工作量要求,根據考核等次及相應崗位210學時限額內實際完成的比例核定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按上述(3)的規定計算。
2.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1)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超出教學基本工作量部分的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金額=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A
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B÷330) ×超學時數(受聘于實習實訓崗的技術工人為(B÷210) ×超學時數)
B—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分(二級教授和三級教授均按四級教授標準分計算)
教學科研崗受聘專職教師每年331-6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661-7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761-86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861以上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實習實訓崗受聘技術工人每年211-4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421-5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521-620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621以上學時部分按與其崗位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2)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部分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①非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的同時,如兼做教學工作,每學年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限定在166個標準學時內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全額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經學校批準允許學年超過166學時的,167-21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17-26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67-330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再超不計報酬。
②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每學年允許承擔的教學工作量限定在166-330個標準學時之間但不得少于166學時,其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與上述非教學單位同類人員一致。
(3)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按學校《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見附件二)的規定執行。管理崗、教輔崗人員超科研工作量按教學科研崗同級別人員超科研工作量計算辦法執行。
(4)黨政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服務部門人員的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D=(F÷G)×0.8×Bi
D一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F一學年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超教學、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總和,G一當年全校教學科研崗專職教師基本崗位分總和。
(5)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博士,未取得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按副教授績效工資標準計算(在職博士為4年);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碩士研究生,在未取得講師專業技術職務前,按助教績效工資標準計算;未取得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但具有非高校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且受聘于教學科研崗的,只能在4年的時間內享受同級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績效工資,4年后若仍未取得高教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按照低一級高教系列職務計算績效工資。
(6)為體現效益共享、事業共推的要求,從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中列出一部分,用于發放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離退休前既有行政職務又有專業技術職務的,按兩種職務中較高標準執行,按月發放。具體標準如下:
①管理人員:略
②專業技術人員:略
③工勤人員:略
3.下列情況減計或停計績效工資:
(1)月(按30天,下同)病假天數累計在15天以內的,按病假天數減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累計在16天及以上者,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全年(按學年,下同)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減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全年病假累計6個月及以上的,停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減計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30%。
(2)月事假天數累計在7天以內的,按事假天數減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累計在8天及以上的,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全年事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減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全年事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停計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減計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
(3)月無故曠工1個工作日(教師曠課按教學管理規定計)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曠工2個工作日停計當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2倍,依此類推。全年曠工累計7個工作日及以上的,停計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
(4)由于工作失誤或不負責任,造成責任事故或損失的有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損失大小、影響程度,減計或停計直接責任人的績效工資。受通報批評的,減計其本人1個月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教學事故仍按學院《教學事故處理辦法》執行);受黨內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減計其本人全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的50%和其本人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受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的,有處分期的,按處分期限減計其本人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沒有處分期的,減計其本人1年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
(5)減計或停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按同比例減計或停計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
(6)女職工在法定產假期間按實際休假時間,減計其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
(7)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學校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經考核合格的,學習期間停計超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組織委派參加學習、掛職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予減計;以上人員,若考核不合格,均全額停計其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8)正在立案審查,但尚未作出結論的,暫停計其績效工資;受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在拘留或處罰期內停計其績效工資。
(9)解聘、辭聘和拒聘人員,從解聘、辭聘和拒聘之日起停計其績效工資。
第五章崗位聘任與要求
第十一條崗位確定按如下規定執行
1.教學科研人員原則上應申報教學科研崗位。
2.黨政管理人員原則上應申報管理崗位;教學輔助人員原則上應申報教學輔助崗位;后勤服務人員原則上應申報工勤技能崗位。
3.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可以申報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教學科研崗,聘期內不得變換崗位類別。在履行好管理、教輔崗位職責的同時,要完成以下教學、科研工作任務:
①非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每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統一為166個標準學時,完成規定任務可獲得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未經學校批準超過166學時部分不計報酬。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允許學年超過166學時的,167-21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8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17-266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6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267-330學時部分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課時費標準的40%計算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再超不計報酬。
②教學科研單位受聘于黨政管理崗、教學輔助崗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教輔人員,每學年基本教學工作量統一為166個標準學時,完成規定任務可獲得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本人可不經學校批準自行選擇承擔至330個學時的授課量,其167-330學時部分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分段計算辦法與上述非教學單位同類人員一致。
③上述人員科研工作量按與其技術職務相應的標準減免50%。
第十二條教學單位中的管理人員包括:黨總支書記、院長(主任)、黨總支副書記、副院長(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教學科長、實驗(實訓)室主任、團總支書記、學生工作科長、招生就業科長、專職輔導員等參與管理的人員。
第六章績效工資的發放
第十三條基礎性績效工資以及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技能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和超管理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人事處核算按月發放。教學科研人員的崗位獎勵績效工資、超教學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各教學單位每月初將各位教師上月實際講授的課時量報教務處審核、人事處按月核算發放,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教學工作量計算與教學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執行。超科研工作量獎勵績效工資由各單位、部門每學年初將上學年超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技外事處審核、人事處按學年核算發放,具體按《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工作量計算與科研工作獎勵績效工資發放辦法(修訂)》執行。教師的教學任務書以及教務處、科技外事處每次核算的教學、科研工作量均應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并及時報人事處留存。
第十四條新入校人員,從入校的下一個月起,按照校內實際聘任的崗位類別和等級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職稱變動人員,從校內聘任的下一個月起,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人員,從變動的下一個月起,核發相應的績效工資。
第十五條達到退休年齡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一個月起停發績效工資,同時按退休人員政策發給養老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六條崗位聘任前,由各單位按照人事處的要求統一提交應聘人員的崗位聘任申報登記表。
第十七條本方案一經實施,原《河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工作津貼分配方案(試行)》同時廢止。學校之前出臺的有關政策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學校所有單位、部門不得在本方案規定之外另行發放津補貼等費用。若上級政策發生變化,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方案由人事處、教務處、科技外事處等相關部門按分工原則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合同制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參照本方案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6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7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于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系數
按省教體廳文件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系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系數為1.25;體育課時系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系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系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并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后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匯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后,發給剩余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于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于80%優秀率小于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后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鑒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鑒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匯總,經校長審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后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后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審核程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8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三、實施范圍:
受學校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星五小學的有關請假制度規定處理。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給于教師獎勵。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按十個月發放。(七、八月為暑假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寒假按當月延續計發。)
(一)學年度考核獎(每年6月考核,人均約3000元獎金)
教育局統一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和教師師德考核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按照各老師一年來工作實績,經校考核組評定確定發放系數,給予每人獎勵。學年度考核獎金發放系數為:優秀1.1,合格1,基本合格0.9。
(二)年終考核獎(每年年底考核,人均約20xx元獎金)
1、星五小學教師目標考核獎,依據《星五小學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評估》(附件3)評定教師的工作得分,根據得分進行獎勵,每學期考核一次。
2、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依據《《星五小學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條例》(附件4)執行,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評先評優、指導學生獲獎等,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
(三)月考核獎勵工資(一)(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65%,每月約900元):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考勤獎:學校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300元,依據《溫州市星五小學教師出勤、請假、考勤制度》(附件5)。
(2)安全獎:按月考核,教育學生到位,所擔任班級的學生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每人每月給予獎勵50元。依據《星五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或不給獎。
(3)教學獎:教師能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改作、認真輔導學生,能按時完成學校交給教學任務,每人每月給予獎勵150元。(常規檢查,隨機抽查及聽常態課后給于)
(4)午間管理獎:教師在午間能按學校規定及時到崗分餐,并能教育學生做到文明用餐和維護各班級學生的午間秩序,以超工作量計算,每人每月給予獎勵約200元。
(5)值日值周獎:值日值周每月獎100元。值周、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執行任務,晨間、課間、午間、放學路隊管理,值周、值日情況登記等每缺一項扣5元。
(6)會議(集會及晨會)及校本教研獎:準時到會,認真做筆記,不交頭接耳,中途不干與會議或校本活動無關的.事,不提早離會,獎每人每月100元。
(四)月考核獎勵工資(二)(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剩下總額的15%)
(1)崗位責任獎:副班主任津貼每月獎勵150元,教科研負責人每月獎勵80元,總務處后勤人員每月獎勵80元,教研組長每月獎勵60元,圖書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儀器室管理員每月獎勵60元,衛生導師每月獎勵60元。
依據《星五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實施考核,酌情扣發。
(2)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
(3)加班補貼:因工作需要而利用休息時間在校加班或帶學生外出活動的:加班一天獎勵100元,晚上加班50元。
(4)家長會獎勵
積極做好“雙家”工作,積極召開家長會,每學期至少1次,給于每位參與的教師獎勵100元。(憑家長簽到表發放)
(5)“星級班級”獎勵:每月1次,給于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6)奉獻獎
“規定假”沒請或提早上班的:提早1天給于50元獎勵。參加無償獻血
教師本人獎勵300元,并休假半天。
(7)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統一發放(一年每人共7000元)。春節福利因病事假(產假除外)按請假月數比例扣除,其它節日福利逢請假滿一個月不享受,教師節除外,見習期教師享受節日福利50%。
節日元旦勞動節端午節教師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
金額500元500元5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3000元
本辦法自20xx年9月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未盡事宜,由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9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項目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并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后,按余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于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周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后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采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對象生采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并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周周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布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于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恒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通過并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準后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小學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0
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師工作的主動性,規范學校管理,保障和提高教職員工待遇,穩定教師隊伍,根據縣教育局關于教師績效工資的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一條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
績效考核的范圍及對象是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學校在職在編教師。
第二條考核分配原則
2。1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2。2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3簡明務實,科學合理的原則。
第三條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經教師大會通過,學校選舉以下同志擔任績效考核工作:
組長:肖紹桂
成員:向衛華馮瓊花
向建求(教師代表)胡暾陽(教師代表)
第四條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4。1分配權重
4。1。1績效總額的分配權重: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績效浮動標準執行。
4。1。2績效考核分項目分配權重
1、月崗位目標年度平均分占50%;
2、師德師風得分占10%
3、教學質量得分占10%
4、工作量得分占20%
5、人防安全得分10%
4。2績效考核得分計算公式:
教師年度績效考核分=月崗位目標年平均分×50%+師德師風得分×15%+年度教學質量分(10分)+年度工作量得分(10分)+課堂教學評價得分(兩期平均)×10%
4。3績效工資計算方法:所得金額=績效工資總額÷全校考核人員總得分×被考核者所得分值(如學校全年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00元,全校考核總分為1800分,張三得90分,則張三應得績效工資=100000÷1800×95=4999。99元)。
4。4對于當年在編但由于身體或其他特殊原因,且得到學校同意,未在崗的教師,按人均績效工資計算(人均績效工資為中心學校核算的全鎮人均績效工資,若上級主管部門對此類人員有明文規定的,按規定辦事):
第五條月崗位目標考核
5。1崗位目標分計算
5。1。1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各月崗位目標總分÷考核月數
5。1。2擔任班主任的教師崗位目標年平均分=教師崗位年平均分×65%+班主任崗位年平均分×35%。
5。1。3按教師個人崗位目標年平均分的50%計入績效考核崗位目標板塊得分。
5。2月崗位目標考核內容
5。2。1常規教學(50分)
1、備課(10分):及時認真撰寫教學計劃、教案,提倡備詳案,不沿襲舊教案。每缺一個計劃扣2分,每缺備一節課扣1分,沿襲舊教案此項不計分。
2、作業(5分):及時批改作業,并且認真細致。每少一次作業扣1分,缺改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過于簡單扣0。5分;作文每少改一篇扣3分,缺寫一篇扣5分。
3、檢測(5分):語文、數學、英語每月一次檢測。每缺考一次扣5分、未批改扣2分。
4、上課(5分):按課表、按時上下課。上課遲到、中退、早退扣0。5分,每缺一節課扣5分。經檢查未按課表上課,每節扣1分。
5、送檢(5分):做好課前教案送檢工作,每缺檢一次扣0。5分,以檢查組登記或教導處抽查結果為準。
6、教研(5分):語文、數學、英語老師每期不少于一次公開課,必須認真設計,每少1次扣2分;學校分學科進行教研活動時,所有學科教師未經批準,無特殊原因不得缺席,否則每次扣2分;每學期撰寫教學論文一篇,未寫扣2分;每月教學反思不少于4篇,每缺一篇扣2分。
7、課堂效果(5分):教學效果較好,課堂有效檢測達標率為50%以下,每節扣2分(以學校行政人員隨堂聽課效果檢測為準)。
8、學生評價(5分):每月測評一次,滿意率80%記滿分,滿意率70%扣2分,滿意率60%3分,60%以下扣5分。
9、聽課(5分):每周一節聽課(指隨堂聽課),全期聽課不少于15節,每少一節扣2分,行政人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每少1節扣2分。聽課無評價,無授課人簽字均不計聽課節次。
10、獎勵:參加中心校及以上賽課活動的加1分,獲獎者按1、2、3名依次加5分、4分、3分。上級質量檢測獲前1、2、3名的分別加5、4、3分。參加其它教育教學活動獲得中心校及以上單位表彰的酌情加分。
5。2。2出勤和履職(20分)
1、日常工作出勤(10分):曠工1天扣10分,事假(除正常婚喪,產假)扣3分/天,每遲到半小時扣0。5分、早退、中退扣1分,缺簽扣0。5分。
2、集會活動出勤(3分):學校的各種會議、集會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扣0。5分/次。
3、交送材料(2分):按時完成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按時送交各種材料等。不及時每次扣1分,未完成扣2分。
4、值周檢查(2分):未檢查扣2分/天,未及時登記扣1分/次。
5、考務工作(3分):缺監考1場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監每場扣2分;缺改卷1次扣3分,未經同意請人代改扣2分,監考看書看報玩手機扣1分/次。
5。2。3教師行為習慣(15分)
1、上課常規(5分):不帶教案進教室,扣1分/次,上課吸煙、接打手機每次扣1分。
2、教態語言(3分):語言行為文明,做學生楷模,言語及行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響的每次扣2分,凡坐著上課每次扣1分。
3、衛生習慣(4分):辦公室或宿舍整潔,無過夜垃圾。辦公室或宿舍不整潔或有過夜垃圾等不衛生情況,每次扣1分(以學校每周的辦公室衛生評比記錄為準)。在校園內亂丟垃圾,每次扣1分。
4、穿著形象(3分):男教師不留須,不留長發,女教師不著奇裝異服,造成不良影響(學生、家長議論頗多)者每次扣2分;夏天不穿拖鞋、背心進教室,冬天上課不戴手套,每發現一次扣1分。
5。2。3學習培訓(5分):
1、學習考勤(3分):積極參加各類學習和培訓,報了名未參加被組織單位通報的每次扣5分,在培訓期間遲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2、學習效果(2分):參加縣級及以上業務培訓,在培訓期結束后應撰寫學習或培訓心得交學校存檔,未交扣1分/篇,參加“省培”或“國培”的學員,經考核不及格扣2分;脫產“省培”或“國培”的教師,在培訓結束后要舉行不少于1次的業務學習心得報告會,未舉行的扣1分/次。
5。2。4晨讀、晨誦、午讀管理(10分)
1、晨讀守班(2分):按照學校統一安排守班,未守班者扣1分每次;
2、晨誦開展(2分):按學校統一要求開展晨誦,未開展扣1分/次,未按要求開展扣0。5分/次。
3、午讀指導(3分):未守班扣2分/次,未指導扣1分/次。
4、閱讀常規(3分):學生閱讀報告及時認真批閱、簽字,每缺一次扣0。5分/次(以閱讀·夢飛翔的要求為準)。
注:非閱讀指導教師按考核教師平均分計算。
第六條師德師風考核(100分)
6。1師德師風考核得分計算
6。1。1教師師德師風年平均分=各月師德師風總風÷考核月數
6。1。2按教師個人師德師風年平均分的15%計入績效考核崗位師德師風板塊得分。
6。2師德師風考核內容:
6。2。1政治思想(20分):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家長中散布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政府或國家利益的扣5-10分/次。
6。2。2職業道德(20分):對學生變相體罰扣2分/次,體罰扣5分/次,嚴重體罰扣10分/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5分/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在年度績效分中扣5分/次。(此項扣分以家長舉報到學校,并按造成影響的程度為標準扣分)
6。2。3為人師表(10分):在公開場合有講臟話、粗話、吵架等不文明及不符合教師道德標準的行為的,酌情扣1—5分/次。
6。2。4愛崗敬業(10分):不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和試卷泄密行為的視情節嚴重扣5—10分/次。
6。2。5遵紀守法(10分)凡學年內因違法亂紀受到縣級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1、2、3、4、5、6、10分。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6。2。6作風操守(10分):工作日內打牌、賭博,非工作日內聚眾賭博被舉報者,每次扣5—10分;生活作風不正派,搞不純男女關系并造成不良影響者扣5—10分。
6。2。7財經紀律(10分):及時上交公款,不亂訂資料,不亂收費。拖欠公款每次扣5分,并責令退還所占財產,拖欠金額超過20xx元者扣10分/次。
6。2。8安全責任(10分):在工作職責內出現安全事故,扣2—10分/次,情況特別嚴重的`,由考核小組在研究決定在年度績效總分中扣分。
第七條教學質量考核(15分)
7。1教師教學質量得分是指被考核教師兩學期任教科目教學質量檢測得分的平均分,并以兩學期的平均分直接記為年度績效教學質量板塊考核得分。
7。2以期末教學質量檢測為依據,質量檢測排名1—8名的依次得15、13、11、9、7、5、3、1分(與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
7。3因工作或崗位需要未擔任主科教學的教師的質量得分取主科教師教學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4兼雙主科教師取兩科質量得分的平均分;
7。5任教同科分別獲得片區1、2名的按第1名計算質量得分。
7。6中心學校檢測科目得分計算仍以在豐瑞片同年級平行對比名次計算。
7。7閱讀指導教師閱讀指導效果得分按學校《閱讀·夢飛翔考核細則》實行。
第八條工作量(10分)
8。1工作量得分計算方式:個人工作量÷平均課時量×10(并以這一得分直接記入年度績效工作量板塊考核得分)。
8。2男教師年滿55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9周歲),女教師年滿50周歲,每年依次照顧1、2、3、4、5課時(至54周歲)
8。3工作量系數標準:
課堂教學評價(學校另行制訂課堂教學評價細則)、
此項滿分為10分,每期對每們教師進行一次課堂教學評價,根據兩期平均分折算全年得分。只上班一期的特崗教師以當期得分計入,非教學崗位和女年滿50周歲,男年滿52周歲的教師經本人申請可不予評價取平均分。
第九條安全績效考核
(學校另行制訂安全考核細則,并另行發放安全績效獎。對于出現嚴重安全責任事故的,當事人在本細則師德師風考核中再酌情扣分。)
以上考核方案適用于20xx年度,若存在考核空白項目則由校務會研究,報考核小組討論,并提交教師會討論通過相關考核結果。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
為規范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創建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了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后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么查什么。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周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占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匯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為零分,并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為校區。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2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3
第一條:文件依據根據教育部出臺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安徽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教師20xx10號)及《穎泉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的通知》。
第二條: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原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建立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公開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全、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第三條: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改革與發展全局、構建和諧校園為指導思想,充分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增強學校發展活力,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
第四條:實施范圍及對象本校全體在編在崗教職工。
第五條:績效工資資金組成區財政審核規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第六條:發放時間按學年度進行,即每學年結束以后按方案計算發放。
第七條:發放辦法按區財政審核規定總金額除以總分值,再乘以教職工個人得分,即為教工的績效獎勵工資。學校按方案計算出結果后張榜公示,編制發放冊,簽章后報中心校審核后發放。
第八條: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開始實行。
第九條: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考勤獎勵津貼(20分)按月結算公示
1、學校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出勤制度,學校實行考勤簽到制,值班人員應據實記載教職工的考勤情況,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學期出滿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遲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計;c、曠工一天扣1分,曠課一節扣0、2分。
4、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出勤:a、國家法定假日b、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派出的公差(如會議、聽課、報送材料、學習等)
5、學校通知的各種活動(例會,政治、業務學習,教研活動等)以本人簽到為準,代簽視為無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獎勵(26)
1、課時按要求完成學校的課時數10分。
2、跨雙科單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語+英語)10分,主科+英語(或主科+學前班)15分,主科+常識課8分。
3、班級人數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雙科以主科班級人數為準,帶雙科主科以班級人數多的為準。
(三)職稱職務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師補貼: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師每人3分。(按職責完成工作加滿分)
2、校長加12分,教導主任、少先大隊輔導員、會計10分。
3、語、數、英教研組長、農遠工程信息員(包括圖書管理)、通訊員加4分,資料員、安全信息員、后勤人員加2分。
4、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
5、職稱津貼: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學一級(已聘)得10分;3、小學二級(已聘)或未評職稱的教職工得8分。
(四)業績獎勵津貼(64分)
1、個人綜合榮譽(10分)
一學年來教師獲得的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教學科研成果獎和綜合性榮譽稱號的教師給予獎勵,一年獲多個榮譽的按最高的一個計算。⑴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⑵市級得7分;⑶區級得5分;⑷鎮級得3分(5)校級1分。
2、教育教學業務水平(17分)
(1)個人學術水平(10分):A、指教師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教學優質課比賽或公開課,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3分。B、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公開發表論文或論文獲獎,一年中同一篇獎項的按其中最高的一個計算;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得2分。
(2)輔導學生水平(10分):指教師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或中心校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10分;②市級得7分;③區級得5分;中心校級一等獎得2分、二等獎得1、5分、三等獎得1分(按人數累計)。
(3)宣傳報道水平(2分):指教師向各級各類報刊、雜志、電臺、電視臺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級或省級以上得2分;②市級得1、5分;③區級得1分。
以上榮譽得分的認定:各級各類獲獎都以榮譽證書或文件為準;各級各類獲獎證書或文件都必須是各級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質量(37分)
(1)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每學期期末中心校語數英質量檢測成績獎勵前13名(按校排),分別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學前班按第六名獎勵。(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獎5分,一年級以第六名為底線)
(2)教育教學常規: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各種記錄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35%、二等獎占35%、三等獎占30%(55周歲以上為二等,分別獎7分、6分、5分。(具體要求按教導處計劃執行)
(3)班級管理獎
每周評出本周的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的50%)根據結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項得分個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補貼、舉行活動: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員半天1分。
(2)因公代課補貼:因公外出半天可調課,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補貼加0、5分,由教導處或值日組安排。
(3)師德師風考核(5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師師德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上級有關部門上訪的;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⑶進行有償家教或校外兼課,向學生家長收受禮品或賄賂的`;⑷向學生推銷各種物品,未經學校授權向學生擅自收取費用的
(4)違反上課要求的。
(5)出現一類重大安全事故,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考核辦法:通過民主測評、學生測評、部分家長測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教師得分。
(六)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停發工資的;
八、有關要求
(一)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占1/3,由全體教師民主推選,任期為一年;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4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并于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后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復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于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并收入匯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梁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匯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5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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