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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時間:2024-01-08 10:40:32 實施方案 我要投稿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集合13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集合13篇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1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二、組織領導

  根據上級有關“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教師年度考核工作的領導,切實做好教師年度業務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師年度考核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志強

  副組長:陳祥田英陳義勇

  成員:李學惠學儉宋詩忠趙美玲

  三、考核原則

  根據《教師法》,考核工作實行“客觀、公正、準確”的原則,堅持群眾認可,注重工作實績。反對形式主義,杜絕拉幫結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工作小組具體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接受全體教師的監督。

  四、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考核工作實績。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2.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3.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4.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廉:是指廉潔從教方面的表現。

  五、考核標準

  以教職員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考核結果分為四個等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1、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范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于學習,有計劃的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范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滿一學年及以上。學習強國截至20xx年12月總積分排名在學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圍內(前名)。按照規定占在編公辦教師人數的15%來上報原則,確定我校優秀名額()人。

  2、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教。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教,且情形較為嚴重。

  六、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安排,結合學校實際,對教職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績、廉”五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績占40%,勤占15%,證件加分占10%)。將全校教職工分成若干個大組,每組人數×15%,根據“四舍五入法”,確定每組優秀人數;根據組內排名確定最終優秀名單。

  (一)德、廉(15分)

  1、具體辦法按照教師綜合量化積分匯總。

  2、扣分項目:凡是受到校級通報批評處理教師師德減6分,受到縣級教育部門及縣級其他部門通報批評處理師德減10分,受到市級及以上部門通報批評師德為0分。凡受到記過及以上處理決定的教師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結果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約束,廉潔從教,為人師表。自覺抵制不良風氣和腐朽思想的侵蝕,保持行為的端正廉潔。

  (二)能(20分)

  一學年業務檢查賦分。

  (三)績(40分)

  1、1、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質量檢測。每個學期中間視情況而定,可進行階段性學科素養評價活動。每學期量化積分中“績”的分數以期末成績為主(階段性學科素養評價結果僅供參考)。

  2、上下學年兩次期末成績結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體辦法按照教師綜合量化積分匯總。

  (四)勤(15分)

  1、每學期以100分計算(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簽到或未簽退,扣1分/次;請假以節為單位,一天按六節計算,病假每節扣0.25分,事假每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曠會一次扣2分。),上下兩學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證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上交當年的書面工作總結,并填寫《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師總結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接受群眾民主評議,按照標準填寫出考核表內容,由學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學校確定考核等次后,對擬評為優秀等次的教師在本校內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上報。

  4、本校的考核結果上報縣教育局審核后,上報縣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結束后,將《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檔案。對于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師,學校填寫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況及一份書面材料,并將其存入本人檔案。

  注:晉級當年不再參與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選。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2

  一、考核等次和范圍

  年度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比例不超過15%。

  考核范圍為學校在編的管理人員(含中層及以上學校領導干部)、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含后勤人員、教輔人員)。

  各職務層次間的優秀等次不得相互占用。

  二、考核內容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考核內容根據崗位的不同,確定考核重點:管理人員重點考核思想政治素質,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專業技術人員重點考核其專業技術水平及工作實績,特別是工作中技術創新、學術研究能力等情況;工勤人員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操作技能及服務態度等情況。

  三、考核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標準明確具體,不同類別、不同等級崗位的工作人員應有不同的標準。

  (一)確定為優秀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模范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勤于學習,有計劃地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具有模范的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認真負責;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成效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高;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確定為合格檔次須具備下列條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定期參加教育培訓,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具有勤奮敬業精神,工作態度比較認真負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廉潔從業。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終身學習意識不強,學習主動性一般,接受、參加教育培訓較為勉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較低;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檔次: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較差;終身學習意識缺乏,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參加教育培訓,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不能做到廉潔從業,且情形較為嚴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分級考核與分類考核相結合

  學校校長(書記)由市教育體育局進行考核;副校長由所在學校提出考核意見,報市教育體育局確定考核等次;其他人員由所在學校分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崗位按照相關工作程序和要求進行分類考核。

  2.平時考核與工作領導小組評議相結合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根據本校實際確定為《馬戈莊小學業績考核》成績為重要依據,結合工作領導小組評價權重。

  具體做法:

  (1)以學年度(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為依據,兩個學期業績考核至少有一次為優秀等級,且另一個學期為良好及以上,列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候選人。

  (2)根據業績考核列出的候選人名單,提交學校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評議產生優秀等級推薦人員,若出現重票現象,再依據兩個學期的業績考核成績之和,推薦成績高的人員。

  (3)不配合學校工作,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長期請假,不達課時量,經常不參加學校會議和大型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學校安排的培訓學習,不上交學校布置的相關材料,體罰學生影響惡劣,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等均不列入優秀等級名單。

  (二)考核程序

  在年度考核時,學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本單位校長、中層干部、教職工代表組成。考核組織的日常事務由本單位相關處室承擔。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鐘慶職

  副組長:趙曉利

  成員:夏彥濤,張文超,王桂玲、張雅菲、李曉東、范學功、王琛雷、李文靜、各辦公室負責人(夏青翠、毛中平、孫興好、于慈儉、胡康康)。辦公室負責人以辦公室為單位評議產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更換跟隨辦公室負責人更換而更換。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個人總結、述職,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在一定范圍內民主測評,收集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三)主管負責人根據被考核人平時考核、民主測評、服務對象評價的得分情況,寫出評語并提出考核檔次建議意見;

  (四)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主管負責人提出的考核意見進行審核,并集體研究確定被考核人的排名及考核檔次;

  (五)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公示期應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擬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檔次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談話;

  (六)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簽署意見;

  (七)將考核結果及得分排名情況報市市教體局人事科備案,并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被考核人檔案。

  對年度考核結果被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規定》提出申訴。

  五、考核結果確定和使用

  (一)考核結果確定

  1.根據《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工作實施意見》(平人社字〔20xx〕43號)的規定,各學校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分類對單位三類崗位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根據平時考核、民主測評及服務對象評價的分數,確定被考核人年度考核總分數。

  2.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人數按照本單位實際情況和被考核人員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情況,由單位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本年度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員名單。

  3.新進教師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

  4.學校派出的支教、頂崗培訓、頂崗助教和借調人員,除特殊規定外,由受援學校進行年度考核,計算在受援學校考核總人數內,由受援學校根據本單位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5.病假(因公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6.受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

  (2)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檔次。

  處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7.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檔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檔次;結案后給予處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檔次。

  9.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核結果使用

  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據。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原則上應從業績考核結果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給予嘉獎獎勵。

  (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周期內,年度考核每年達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進行定期注冊。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并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應轉崗或接受專門培訓;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三)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學校可調整崗位,教師無正當理由不同意變更崗位的,學校有權按規定程序解除聘用合同;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應解除聘用合同。

  (四)教師績效工資分配要結合考核結果確定,實現“多勞多得,優教優酬”。

  六、此方案自20xx年開始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3

  一、考核對象

  全校所有在職、在聘、在編的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圍繞德、能、績、勤、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考核中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師的教學工作,既要看教師平時備課、上課、作業、輔導情況,又要看教師教育教學創新情況;既要看所任學科的教學成績,又要看是否按照課程標準,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情況。

  2.德育工作方面: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重視教師的職業道德,看是否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是否有以贏利為目的的辦輔導班、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的現象,是否發生安全事故等問題。注意傾聽學生的反映、家長和社會反響,不掩蓋問題,如實評價。

  3.教育科研方面:能堅持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研究新課標、新教材、新教法;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承擔教改實驗課、觀摩課、示范課等教學任務;能不斷總結自己的教學經驗與體會,經常與教師共同切磋教學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明確量化標準,對每個教師的考勤情況,要以平時記錄為準,及時向全體教師公布,接受大家的監督。

  5.強調教師專業發展成果的考核,對撰寫的教育教學方面的論文、經驗總結,要緊密結合自己的教育教學實際。主編或參與編寫的論著或教學用書,要有新思路、新理念,嚴禁剽竊抄襲。

  三、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按不超過15%確定。

  因20xx年度學校被授予省級文明校園稱號的;考核優秀比例適當提高,最多不超過20%。

  四、考核的辦法和程序

  按照魯人社發[20xx]45號文件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要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科學規范、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行業崗位特點,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以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為依據,以工作績效和現實表現為重要內容,按照規定的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開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約束作用。

  1、考核辦法。

  (1)按照中小學教職工全方位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實行領導與教職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指分管領導和年級主任考核,是對全校教職工工作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根據學校《關于教職工考勤、班主任津貼、工作量和績效考核及有關獎勵的規定》據實記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進行,按照考核小組評議、教職工民主評議和個人述職相結合的原則,予以分值確定,真實、客觀、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職工的工作實績。

  2、考核程序。

  (1)動員部署。學校進行動員部署,帶領教職工學習有關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組織。學校建立由校長、中層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17人的考核小組(校級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層干部代表4人、教職工代表8人共17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中層干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

  (3)個人述職。學校分別按語文組、數學組、綜合學科組、前后勤組召開教職工會,由被考核人進行總結并述職。

  (4)民主評議。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或個人總結,結合工作實際,對其進行民主測評,中層領導評議,考核小組評議。

  (5)考核小組對被考核人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核。

  (6)成績統計。考核小組根據民主評議、領導評議、考核評議和被考核人的情況統計計分。民主評議去掉被考核人數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層干部、考核小組均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

  (7)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情況及個人總結,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并將考核情況填入《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情況登記表》

  (8)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9)匯總上報。按照報表要求,完備手續,認真填寫,及時匯總上報。

  (10)總結檢查。切實加強對考核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考核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縣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學校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標準,嚴格要求,嚴格程序,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考核標準公開,考核辦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確保考核質量和效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2.進行分類考核。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工勤人員應分別進行考核,各類人員優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人員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⑴本學年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學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⑶所任學科考試成績位于本單位下游的;

  ⑷從事與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符的其它活動,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4.考核成績公示。考核成績在本單位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進行存檔和備案。

  5.做好資料歸檔,考核結果及時歸入教師考核檔案。

  六、幾點說明

  1.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機關、其他事業單位、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工作時間與本單位工作時間合并計算,不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工作累計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由其現所在事業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檔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2.病假(工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3.受政紀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檔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含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不合格檔次。處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4.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作黨紀、政紀處分的,立案審查期間按正常考核補定等次,受黨紀和政紀處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處分決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5.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6.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和中紀委、中組部、人力資源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組通字〔20xx〕60號)有關規定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4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王甲文孫仕躍

  副組長:張慎強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濤藏迪李濤

  組員:中層領導、年級組長、教師代表六人每次推選產生

  二、范圍對象

  考核年度內在籍在崗的教職工,均屬考核對象。

  三、考核內容:

  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為前提,以績為重點。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以師德考核數據為準。

  能40分,主要考核業務能力,以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課時工作量數據為準。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況,以考勤機數據為基礎,以請假條及查崗為準。

  績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學質量、參賽名次及研究成果數據為準。

  四、能40分的考核分兩部分:

  (一)課時工作量(滿分20分)

  1、基礎工作量(滿分12分)

  根據教師工作課時計量一覽表統計情況,達到平均工作量者計12分。

  有下列情況者減分:

  ⑴非公被代課每節0.1分。

  ⑵上課遲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對查出的問題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滿分8)

  ⑴因公代課,每節0.1分。組織課間操并點評每天0.1分。

  ⑵公開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⑶開發校本課程,資料規范齊全,實用性強3分。

  ⑷家長學校授課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豐富校園網站。建立名師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或堅持每周上傳一篇文章,每學期積累教育資源1萬字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下教師每月完成1本校園剪報者獎勵3分;四十歲以上的老教師每學年完成6本剪報者獎勵3分。

  ⑹應急性工作,視工作量及屢行職責情況,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棄應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視情況每次加0.5-2分。

  (二)保證教學質量的過程性任務(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師

  1、備課(6分)

  提前一周備課,按要求完成常規備課任務者即得備課的基礎分6分(每周計0.3分,按照20周計算),學期末評選30%優秀者獎勵2分。

  2、上課(滿分4分)

  教學評價小組每學期按照課堂教學評價標準對任課教師進行一次綜合評定,達到常規要求者即得基礎分4分。經過教學巡查,出現了以下違規現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別是:上課不帶教案;不按教學進度授課;不經過允許就私自竄課;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課堂紀律亂、教學秩序差,教師不加管理;沒有按照課表安排進行教學活動;不按規定改變上課地點,學期教學任務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業及輔導(滿分6分)

  符合作業批改要求者得基礎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業批改有創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獎勵0.2分。

  4、檢測考試。(滿分4分)

  做好平時的檢測(單元檢測),要有記錄,有評價單,有講評,有二次過關檢測。期末考試有復習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況分析,有成績報告單。完成任務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領導班子。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滿分10分)

  (1)有計劃(2分)。開學初根據學校計劃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工作計劃。具體開展每項工作前要擬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項工作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按計劃有序地開展主體工作。

  (3)有檢查(2分)。安排的每一項工作都要有檢查、有督促、并認真填寫有關的檢查記錄。

  (4)有總結(2分)。注意總結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匯報,每月小結,每學期做一次工作述職并寫出詳實的工作總結。不能及時總結工作,使工作出現被動局面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擔的工作每學期都有新進展,在上級組織的評比中呈上升趨勢。工作沒有新的突破,在各級評比中成績不佳,該項不得分。

  2.加強學校管理。(5分)

  (1)深刻領會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時準確地向教師傳達上級文件精神。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銳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時傳達上級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視校園,每周參加例會,每月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工作質量分析會。(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工作方法恰當,工作流程順暢(1分)。因方法不當而使工作停滯不前或耗時低效造成人員和時間的'浪費不得分

  (4)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按要求上課、聽評課(1分)。

  (5)嚴格執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時間。(1分)

  3.愛崗敬業,樹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辦事公平公正公開,教師滿意度高(1分)。

  (2)組織觀念強,說話做事顧全大局,講團結,不利于團結的話不說,不利于團結的事不做(1分)。

  (3)部門之間互相協作,彼此之間相互扶持,充分發揚團隊精神(1分)。本位主義強,不協助他人或妒賢忌才,故意拆臺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動挑重擔,及時處理本部門發生的一切事情問題,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個部門必須主動積極地處理且及時向校長匯報(1分)。如果因知情的領導沒有及時處理而造成不該有的后果,將視其失職,據情節輕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嚴重將被定為考核不合格。同時承擔其他相關責任。

  (5)擺正位置,服從領導;多講奉獻,少講索;不以權壓人,而以人格魅力帶動人(1分)。以上三點如有一點做得不夠好,則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員。

  1.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崗位紀律(10分)。工作不能盡職盡責,有違紀行為扣1—10分。

  2.服從學校分配,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積極想辦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態度不端正,沒有主人翁意識,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學效果。以期末考試為依據,按教師所教班級分別計算及格率5%、優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計算:所教學科成績均分達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減1分。

  及格率、優秀率計算:參照平均分方法計分。

  考試無可比性的學科按基礎分的90%計分。

  未考試學科按基礎分的80%計分。

  (1)與平行班成績比:單科四項指標統計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項指標均高于年部平均線的班級每科加0.5分。

  (2)與本班前一學期成績比:平均分、優秀率、及格率、每項1分:根據公式“(本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上學期班級平均線—年部平均線)=‘正值’加1分,=‘0’加0.7分,=‘負值’給基礎分0.5分。”標準差比前一學期減小每減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級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語文、數學均有提高的班級另加1分。

  2、教學成果。

  (1)優質課課:學校1、辦事處2、新泰市3、泰安市4、山東省5、國家6。

  (2)論文(作品)發表: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只評選未發表的折半計分,立項或者結題的課題研究雙倍計分。

  (3)指導獎:學校1、辦事處2、縣3、市4、省5、國家6。

  (六)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教師:

  (1)在全市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違反規定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者。

  (2)違反上級有關規定,亂收費、亂補課、亂訂材料、非法經營或因酗酒、賭博、工作失職造成很壞影響者。

  (3)打罵學生、侮辱學生人格、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很壞影響的責任者。

  (4)經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結果及使用

  1、考核結果按優秀、合格、不合格分為三個等次。其中優秀人員不超過考核人員的20%。

  2、年度考核優秀者,可作為教師評先選優、獎勵工資的必要條件,考核不合格者,當年不能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緩晉一檔職務工資。

  3、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人員,對其進行年度考核,但在受處分的當年,考核結果不能定為優秀。

  本方案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解釋。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增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大局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促進干部隊伍建設。通過考核,激發廣大教職工立足本職、勤政為民、科學發展的工作熱情,確保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和完成。

  年度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時間段:

  20xx—20xx學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圍

  本單位編制、備案教職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編制、備案教師)

  四、考核原則:

  1、以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

  2、以德為先,注重工作實際;

  3、激勵先進,促進職業發展;

  4、客觀公正,力求簡便易行。

  五、考核組織機構:

  組長:袁曉紅

  副組長:周小萍、徐亞艷、方燕

  成員:楊靜、李泱、王紅梅、

  職責: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觀、公正、全面評價教職工德能表現和工作實績。審核確定最終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六、考核內容、等次、標準

  1.考核內容

  學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師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考核須結合崗位聘任后的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個人能力和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等內容進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標準

  (1)管理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管理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政治、管理業務素質一般,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

  (2)專業技術人員學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在科研、教學、業務技術工作中成績突出。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未完全履行崗位職責,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誤。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存在嚴重失誤或造成責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個人申報。教職工根據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目標,在對年度工作進行全面回顧、認真總結的基礎上,填寫申報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給校長室。

  2、民主測評。以組為單位,申報教職工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領導小組評鑒。

  4、擬定等次。在個人述職、民主測評、考核小組評鑒的基礎上,主管領導作出年度考核的評鑒意見,并提出考核等次,經學校考核委員會審核后確定考核等次。

  5、公示。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在本校內公示,時間為一周。

  6、確定考核等次。公示結束,確定教職工的考核等次,反饋考核結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上簽字。

  7、將考核結果上報備案。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學年度考核結果納入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發放考核范圍,并作為被考核人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職務、晉升工資的依據。

  學年度考核結果中被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次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被確定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員,次年不得晉升薪級工資;連續兩學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則本學年度視作不合格等次處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員按規定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專項績效獎勵。

  2.連續兩學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人員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優秀”等次,作為崗位晉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專業發展稱號評選等方面的考慮條件。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6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7

  一、考核對象

  (一)縣直學校類(5所):印中、一中、二中、職校、實驗小學。

  (二)學區辦類(17個):龍津、峨嶺、中興、新寨、板溪、杉樹、天堂、沙子坡、刀壩、木黃、合水、紫薇、朗溪、羅場、纏溪、洋溪、楊柳等鄉鎮(街道)學區辦。

  (三)其它學校類(3所):思源實驗中學、特校、實驗幼兒園。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包括季度監測、年終考核、公認度測評三個方面,季度監測占考核分的60%、年終考核占考核分的35%、公認度測評占考核分的5%;工作加(減)分在考核總分中加(減)分。

  (一)季度監測

  1.監測主體。監測主體為縣教育局17個股室,即辦公室、黨建辦、計財股、組織人事股、教育股、學前教育指導中心、項目建設指導站、教研室、電化教育中心、資助中心、學校安全指導站、縣招生考試院、教師發展中心、教育工會、教育關工委、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2.監測內容及分值。由各股室對照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點及股室布置的階段性工作完成情況,采取“基本分±”的方式量分,監測基本分為90分。各股室自行制定評分細則,對照考核對象季度工作開展及完成情況,在基本分(90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最多10分)或減分(最多30分),量分結果以整數呈現。

  3.組織實施。

  (1)各股室于每季度第三個月底完成監測工作,并及時將經分管領導審定簽字的季度監測評分表報送教育督導室辦公室匯總。

  (2)教育督導室辦公室于每季度末將各股室量分匯總后,及時公示下發。年終將四個季度監測的平均分按比例折合計入考核總分。

  (二)年終考核

  1.考核細則。由縣中小學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20xx年度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細則》,并組織考核。

  2.組織實施。

  (1)自查自評。考核對象圍繞考核指標體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評工作,12月中旬將自查自評報告及加分佐證材料報送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實地考核。實地考核原則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進行,具體由中小學校綜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實地考核將成立若干考核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個別走訪、意見反饋等形式進行。

  (三)公認度度測評

  組織縣教育局班子成員和股室中層干部,從團結協作、工作態度、工作效果、管理水平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評價。

  (四)加(減)分

  對考核對象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問題進行評定,總加(減)分不超過5分。同一項工作、獲多個獎的按最高獎勵加分,不累計加分;各級領導小組表彰、文藝學術類表彰、報刊發行表彰或個人獲得表彰的,一律不加分。

  1.加分內容:

  (1)書面表彰獎勵加分。受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或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市委、市政府(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縣委、縣政府表彰的單位集體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表彰獎勵縣一級的,對主管單位對應加分。以上加分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批示表揚加分。本單位工作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肯定性批示的,分別加5分、3分、1分。以上須有表揚、肯定的相關表述。

  2.減分內容:

  (1)書面通報批評扣分。被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通報的,每次分別扣2分、1.5分、1分、0.5分。以上須有正式文號。

  (2)市級及以上黨政主要領導簽批批評扣分。本單位工作被國家級、省級、市級黨政主要領導簽批批評的,分別扣5分、3分、1分。以上須有批評、責令整改等的'相關表述。

  (五)計分公式

  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得分=季度監測得分(滿分60分)+年終考核得分(滿分35分)+公認度測評得分(滿分5分)+加減分(滿分5分)。

  三、等次評定

  考核對象按縣直學校、學區辦和其它學校三個類別,依據高質量考核得分高低分別評定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其中,評定為“好”等次,不得超過考核對象數的30%,且政治素質考核和黨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達到“好”等次;考核得分排位靠后,絕對分值差距較大,推動服務促進高質量發展、加強黨的建設成效不明顯,滿意度評價較低的,應評定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發生涉政治安全、意識形態安全或社會穩定、校園安全、公共衛生等事件(事故),造成嚴重影響的,應評定為“差”等次。

  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點名或通報批評的,不得評定為“好”等次。

  四、結果運用

  中小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的結果運用,按照《印江自治縣年度考核工作規定(試行)》和《印江自治縣20xx年度綜合考核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為踐行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提高中小學校長綜合管理水平,實行校長負責制,強化學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考核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堅持終結性評價與發展性評價相結合,以發展性評價為主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以定量為主的.原則;堅持集中考核與日常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評為合格以上等次:

  1、轄區學校教職工發現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況;

  2、轄區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3、轄區學校有教職工嚴重違反師德師風,并造成極壞影響的;

  4、轄區學校教職工有在編不在崗、借調及不經許可(縣級以上有關部門)私自到校外兼課情況。

  三、加分因素

  學年或年度考核最高加分為10分。

  1、轄區學校教職工有出席國家、省、市級先進個人者分別加3、2、1分;

  2、轄區學校有出席國家、省、市級的先進集體分別加4、3、2分;

  3、省、市、縣級督導評估轄區學校被認定為先進單位或優秀等次,分別加3、2、1分;

  4、創建省、市特色示范學校者,分別加2、1分;

  5、藝體活動在省、市、縣級比賽中獲團體前三名或個人第一名者,分別加3、2、1分;

  6、其他突出成績,經教育主管部門認定者,適當加分,但最多加3分。

  以上相同項目均不累計加分,且一人(學校)只取單項最高分。

  四、指標體系

  中小學校長考核細則(見《潁上縣中心校校長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樣本)共計:A級指標四項,B級指標二十三項,C級指標七十項,加分因素一類。總評分達85分以上為優秀;71-84分為合格;60-70分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

  1、自評:各中小學校長對照《潁上縣中心校校長目標管理考核細則》認真進行自評,寫出自評報告報教育局。

  2、縣局考核:成立潁上縣教育局目標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陳 君

  副組長:武 銳王守讓劉麗君鄭田福凌仲德

  成員:蔣 評王勝利劉長春郝家峰謝 勇劉萬章

  何長劍張志蘭呂 剛張浮沉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劉麗君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成立若干考核小組,對照考核細則認真考核,考核結果提交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

  六、結果運用

  1、考核結果通報全縣中小學。

  2、考核為優秀等次者,視情況按一定比例,當年予以表彰和獎勵;晉職、晉級、調整使用時優先。

  3、考核為不合格等次者,當年不評先、不評優、不提拔重用,并對其戒勉談話,同時,視情況責令其辭職或予以免職(按干管范圍);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校長,責令就地辭職或予以免職(按干管范圍)。

  4、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校長,責令其限期改正,否則,視為不合格,并以不合格論處。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9

  為了更好地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教師隊伍,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有關文件和我校實際,特制訂柳林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一、學校成立教師年度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龔金華

  成員:

  二、學校根據工作崗位將教師分成三個組:

  A組:中心校語文、數學教師及在編不在崗教師。

  B組:村校老師。

  C組:除AB組其他教師。

  根據教師人數比例確定“優秀人數”指標。A組:5人;B組:1人;C組:2人。

  三、考核內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學副校長考評

  2、師德: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處考評

  3、日常工作。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辦公室匯總

  4、值周工作。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領導考評

  5、考勤。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辦公室考評

  6、安全。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處考評

  7、工作質(70分)教務處考評

  各年級第一名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為:用70分減去本人平均分與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為實得分;最低分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對教師學年其它綜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據《柳林小學宣傳工作獎懲方案》考核獎金額×0.5%即實得分,此項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2、教齡:每一年加0.2分。

  3、若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教師經校務會討論可以直接評優。

  四、原則上優秀教師不得連任4年。

  五、本方案如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抵觸時,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未盡事宜由校務會負責解釋并補充。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10

  一、考核對象

  全校在編在職教職工。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客觀公正原則,堅持組織評鑒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學年度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與師德考核相結合原則。師德考核作為學年度履職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履職考核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3.與教師聘任制相結合。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任的重要依據。

  4.與發展性教師評價相結合原則。學校依照《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方案》,結合《鹿城高(中、初)級教師履職考核表》,開展平時考核管理和學年度履職考核管理,將其評價結果作為評定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據。

  5.堅持“考核與獎金掛鉤,拉開檔次,優職優酬,有利于調動積極性”原則。

  三、考核內容及標準

  1.師德考核:依據《溫州市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

  2.業務考核:依據《鹿城區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學年度履職考核結果分優職、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考核總分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確定為基本稱職;70分以上的,原則上依據高分到低分差額評優原則確定為優職和稱職等次。

  2.優職等次不得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15%;各職稱層次的優職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檔參考總人數的10%。

  3.校級領導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計入學校教職工考核總比例。

  五、考核的組織及程序

  1.學年度履職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

  2.宣傳動員:傳達上級有關考核的文件精神,學習考核方案。

  3.個人自評:寫出個人小結,并填寫《鹿城區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表》。

  4.民主測評:在校區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工作。

  5.組室評議:召開一定范圍的組室評議會議,根據個人小結、民主測評結果,結合發展性教師評價的平時考核結果,給出評議分。

  6.考核組評定:校考核小組認真了解被考核人的總體情況,嚴格把關。根據《發展性教師評價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綜合平時表現,評定考核最終等次。

  7.公示:學校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三天;若教師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校考核小組提出復議。

  8.確認:考核小組將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報教育局審定。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學校獎金一般分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和年終獎,全年獎金安排以學年度績效考核獎為主,分別在學年度履職考核和年度考核后發放。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稱職等次的,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優秀、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晉升工資檔次,發放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續聘的資格;在規定的任職年限中被確定為優職等次的,具有優先(優惠加分)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

  (3)連續三年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2年被確定為優職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2.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取消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第二學年度由學校給予3-6個月的告誡期,告誡期內由學校進行崗位強化教育,有明顯改進的按原職務(稱)等級繼續聘任(用),無明顯改進的延長告誡期,延長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延長期仍表現不好的,可確定為不稱職,并按規定進行相應的處理。

  3.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

  (1)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不發放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年度考核以學年度履職考核為依據,確定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關規定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取消本人當年12月份工資額的一次性獎金和年終獎。

  (2)連續兩年學年度履職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學年度履職考核結果的使用,與學校評選先進活動、開展獎勵表彰緊密結合。區級及以上全面先進須在上學年度履職考核為優職且工作實績突出的人員中擇優推薦。

  七、幾類特殊人員的處理

  1.下列人員不參加學年度履職考核,不計算考核年限

  (1)非單位派出,但經組織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

  (2)學年度內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

  (3)學年度內已辦理退(離)休手續的;

  (4)正在接受組織立案審查或需紀律處分的;

  (5)經區教育局批準有特殊情況的。

  2.下列人員參加學年度履職考核,不確定等次,不計算考核年限

  (1)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管制、拘役或受勞動教養期滿后,重新工作未滿6個月的;

  (2)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平時考核中不履行職務崗位職責的人員,學校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或予以告誡,告誡期限為3-6個月。學年度履職考核時如告誡期未滿,暫緩確定考核等次。

  (3)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學年度履職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暫緩確定等次,告誡期限為3-6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稱職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3.下列情況人員,考核處理辦法是:

  (1)經教育局批準,同意長期病假的人員,不參加考核也不確定等次。

  (2)屬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員,在服務期內由任教學校負責考核。

  (3)凡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學校可根據其實際表現,適當放寬考核標準和要求。

  (4)新錄用在試用期內的人員,參加學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5)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轉后勤崗位,學校結構工資或績效工資予以適度下浮。

  (6)下列人員,不享受學年度績效考核獎和年終獎:受黨紀、行政處分期間的人員;學年度考核不稱職或沒有考核結果的人員;在編不在崗人員;其他規定應不享受的人員。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11

  為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學校內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切實保證依法治校、照章辦事,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實績的原則,特制定本單位績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全體教職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算制”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四、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資金來源:按照上級撥給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含班主任津貼、校長津貼、邊遠地區津貼等)中每位教職工不分級別提取1000元,納入績效工資的范圍。

  2、資金發放:

  (1)代課費:1節15元,超課費:1節15元,課時基數以文件為準(校長4節,教導主任、總務主任7節,辦公室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各8節,教導副主任、總務副主任、報賬員、工會主席各9節,關工委主任、關工委秘書各10節。)圖書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實驗儀器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體育器材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食堂管理員按超3節計算,教研組長組織一次教研活動30元,上公開課或組織教研活動的教師一次30元。

  (2)事假1節扣15元,一般病假1節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曠工一節扣50元,早退和遲到一節扣15元。(請假須先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3)期末統考獲全鎮第一名獎勵600元(畢業班獲縣一等獎追加600元),第二名獎勵400元(畢業班獲縣二等獎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為準)(畢業班獲縣三等獎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獎勵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鎮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縣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績效。

  (5)(績效工資總量—(1)至(5)項)÷全校教職工考核量化總分數=分值,用每個教職工的考核分數×分值,計算出每個教職工此項績效考核獎金。

  3、請長假(連續請假超過15天)的教職工的考核分數為60分,績效工資本學期不參與計算全數返還(學校的各項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模、晉升、脫產培訓、末位淘汰的條件和依據等評優評先的依據。

  五、量化考核辦法

  每位教師給基礎分80分,依據下列條款進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熱愛黨、熱愛祖國和人民,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3分)

  2、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在國家正規刊物上發表論文及論文評比獲獎的,按縣級到國家級刊物每學期只以級別最高一次加分(鎮級0.6分,縣級1分,州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發表之前必須到教務處登記備案,否則不予加分)

  3、獲“文明教室”稱號班級的教師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師不負責,則將積分加給另一位教師。

  4、按上級文件要求指導學生發表作品或參加校外活動獲獎,按鎮級到國家級每次鎮級加1分,縣級加2分,州級加3分,省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活動必須真實,學生將作品或活動項目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5、班級學生鞏固率為100%,加教師(語文、數學教師)各1分。

  6、當月出滿勤加1分。

  7、期末統考獲縣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獲全鎮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為準)。

  (二)扣分

  1、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或有關單位抓獲一次,或被上級黨政機關處分一次扣5分(影響學校團體獎金者除扣積分外,按團體應得獎金總額的5%進行罰款分發給其他團體成員)。

  2、不負責任,造成學校工作損失,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使學校聲譽受到影響及不服從學校分配安排的拒絕一次扣0.5——6分。

  3、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體傷害,重傷扣10分,輕傷扣5分,輕微傷或未有明顯傷痕,但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褲、超短裙、濃裝艷抹、奇裝異服)進校園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課和在課堂上抽煙、接打手機、玩手機、看無關書報等每次扣1分。

  6、教職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撥離間,制造矛盾者,發現一次扣5分。

  8、會議、學習時間批改作業、看書報、打毛線等,做與開會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1分,少一次會議記錄扣1分,記錄不認真的視為無記錄。

  9、在校園亂丟煙頭、果皮、紙屑等臟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時間交計劃、總結、表冊、繼續教育資料、論文、心得體會和各種費用,遲一天扣1分,少一種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評選中獲倒數第一名的班級每周扣語文、數學教師各0.3分(本學期按低、高二個年級組進行評比)。未上主科教師以最低分計算。

  12、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實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須認真清查當天各種考勤,檢查各處衛生,缺少記錄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當天的課,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絕代課的教師每次扣0.5分,課間操時值日領導要作安全、衛生等教育,并作好記錄,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師做好當天食堂出庫工作和陪餐(值日領導)并做好相關記錄,少一次扣1分。

  13、班級黑板報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認真對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課、集體活動、會議發言時不使用普通話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師亂收費、亂罰款,視情節扣1——5分。

  16、教師收到上級下發的各種表冊、文件不交學校,除追究其責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師必須認真書寫教案,凡與教學進度不吻合或不認真者,視情節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課堂作業與課外練習必須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級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測試和作文每單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測驗和作文扣0.5分。

  19、聽課少于10節(教務主任15節)的每節扣0.5分。(以聽課記錄為準)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學生,扣直接責任人2分。

  21、教師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一節扣1分,事假一節扣0.5分,一般病假和護理假(除住院治療外)扣0.2分。(活動每天按6節計算,會議一次按1節計算)

  22、凡對班級財產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級學生故意損壞財產的,由總務處檢查記錄,視情節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節課、當天學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節課的教師,不負責班級紀律的一次扣1分。

  24、辦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師量化積分情況,總務處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況,少先隊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評選情況(公布時間為每月1——5號),少公布一次扣責任人1分,遲一天扣0.2分。

  (三)備注

  1、該量化積分以學期為單位,必要時以年度為單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學校教務處有詳細記錄,加分必須有相關部門出示真實依據,扣分記錄人必須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慮到的加分、減分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

  4、年度量化積分低于60分的,年終考核不合格。

  5、被評為各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因評選時均以本方案從高到低產生,所以此類獲獎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據本細則,結合本校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評價標準,并經校委會或80%以上教師討論通過,上報方案時,必須附有詳細的量化標準。

  2、制定各項目評價標準要注重過程,在平時量化考核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實事求是,量化結果每月在校內公示,做到每月一總結,每學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過程中不堅持原則、徇私舞弊者,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凡是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職工,實行績效工資一票否決。

  4、本細則由全體教師會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12

  為客觀、公正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并為其晉升、調薪、獎懲、聘任等提供依據,根據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要素及權重

  1、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和注重實績原則,堅持組織評鑒與群眾測評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與年度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增強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2、設置考核的必備條件:

  (1)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考核直接進入不合格。

  (2)45周歲以下教師教科研成果(包括論文、案例、優質課、課題、學生競賽)獲區三、區二(市三)以上為良好、優秀的必備條件,45周歲以上教師獲區三以上為優秀的必備條件。

  3、建立經常性的考核記載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師的全面工作和實績。包括:(1)論文、優質課、課題遞交和獲獎一覽表;(2)輔導學生獲獎一覽表;(3)期終考試和抽測成績統計表;(4)個人榮譽一覽表;(5)班主任考核情況表;(6)考勤統計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時的依據之一。

  4、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四大要素,權重比例2.5:2.5:1:4。學校根據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具體內容和評分標準。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組。

  考核組由7人組成,校長為組長,其他全都由老師無記名選舉,票數從多到少當選,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寫個人述職報告,填寫《教職工學年度考核表》。

  3、以工會小組為單位在組長組織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組內教師述職。

  4、群眾賦分。

  5、學校領導賦分。

  6、考核組考核。

  7、統計。按照群眾平均賦分×40%+學校領導平均賦分×20%+考核組平均賦分×40%,計算最終得分。群眾賦分由考核組成員統計,學校領導分和考核組分在校長領導下,由考核組外的二位教師統計,總分由考核組成員統計。

  8、根據個人最終得分確定考核結果和等次。優秀為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良好為20%。考核組成員的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考核組人員的50%,并保證至少有1名為非考核組人員。連續二年考核優秀的教師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為優秀將自動放棄,認定為良好。

  9、反饋。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用通知書形式反饋給被考核人,優秀、良好人員進行公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組及時予以答復。為保證考核的權威性,考核組只接受對考核程序是否違規和統計是否有誤的申述。

  10、將考核結果報區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個人檔案。

  三、特殊對象的考核辦法:

  1、下列對象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1)累計請假半年或半休八個月以上的。

  (2)學年度內已辦理退休手續和經教育局批準離崗退養的。

  (3)對表現較差,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正的,可定為合格等次,表現仍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對象直接記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學年曠工、曠課累計達三天以上的。

  (2)違反學校規定從事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

  (3)違反師德,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向家長學生索要財物或違反規定搞有償家教,在師生和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5)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的主要責任人。

  (6)在校內和學生中從事傳教、封建迷信活動的。

  (7)連續二年受告誡暫緩確定等次的。

  (8)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產假,單位批準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師一般認定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項:

  1、關于賦分

  (1)賦分必須參考賦分標準逐項賦分,否則為無效賦分,不作統計。

  (2)賦分必須在指定地點獨立進行,不準討論,否則為無效賦分,不作統計。

  (3)賦分必須客觀、公正,同時規定最高賦分為97分,最低分為85分,否則為無效賦分。考核組將進行賦分有效性鑒定。

  2、關于保密工作

  (1)規定可以公開的公開,不可以公開的必須嚴守保密制度,對違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亂的,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直接記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對評定分數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聽。

  小學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13

  一、 本次考核設獎情況:

  1、一等獎:獎金金額2800元,人數不超過在編人數的10%。

  2、二等獎:獎金金額2600元,人數不超過在編人數的20%。

  3、三等獎:獎金金額2400元。

  4、四等獎:獎金金額2200元。

  二、考核條件:

  (一)一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師德規范,無責任事故發生。

  2、“六認真”工作踏實,教學質量高。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量足,出勤率高(病、事假全年不超過3天)。

  4、在全年月考核中必須有項目加分,且無扣分。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無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不良反響。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參評。

  (二)二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師德規范,無責任事故發生。

  2、“六認真”工作踏實,教學質量高。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量足,出勤率高(病、事假全年不超過5天)。

  4、在全年月考核中扣分不超過0.15。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無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不良反響。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評。

  (三)三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基本本職工作,遵守師德規范,無責任事故發生。

  2、“六認真”工作踏實,能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量足。

  4、在全年月考核中扣分不超過0.5。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得到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認可。

  6、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

  7、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參評。

  (四)四等獎評選基本條件:

  1、師德表現一般,無責任故事發生。

  2、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學質量基本符合要求。

  3、服從工作安排,工作態度一般。

  4、在月考核中扣分不得超過1.0。

  5、在本年度教育教學活動中,得到社會、家長、學生、同事的基本認可。

  6、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

  三、考核:

  對照考核條件,根據月考核情況,由學校考核小組審定教師獲獎等第,并予以公布。

  附:考核小組:

  組長:

  組員:

  一、指導思想

  以《紹興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使學校走上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促進廣大教師認真履行,調動極大多數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推進學校全面工作。

  二、考核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積極穩妥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校內人員之間績效工資的分配。

  2、堅持民主決策,公正公平的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3、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注重實效,通過考核有利于激發教職員工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考核方法準確及時,簡便易行。

  三、考核的具體內容與權重

  年度考核主要指標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量和工作實績。其中考勤占35%,考績考能占65%。

  1、考德要求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情況,特別是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情況。在師德考核中,要把教師是否有損害學生利益,不符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的`行為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

  ①沒有履行學生管理職責發生重大教育教學責任事故;

  ②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③從事有償課外教學活動的;

  ④曠課或曠工,嚴重影響教學秩序的;

  ⑤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的;

  ⑥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⑦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影響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考德不合格的,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并可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實施細則》(浙政辦發[xx]117號)的規定給予轉崗或解聘辭退。

  2、考勤要求(35%)

  教師的各類請假根據省,市,縣有關文件的具體標準執行。具體參見《紹興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病事假績效工資發放標準指導意見》。根據教育系統實際,事假從緊,曠課或曠工從嚴考核。

  ①病假規定:連續5天以上的病假,需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后確需病休的病休證明,并附診斷書;15日以上病假須到局科備案,否則當事假論處。病假考核參照省市相關政策。

  ②事假規定:月累計5天及以上的需報教育局人事科批準,并取消當月考勤獎。

  ③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扣發相應年終考核獎,曠工1天者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曠工2天的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曠工3天及以上者停發全部績效工資并可責令其辭職。

  3、考績考能要求(65%)

  績能分值=月考核平均分×40%+學期崗位考核分×40%+民意測評20%。

  考核采取定性評價與定量分析相結合,考核結果在定量(滿分100分)的基礎上進行定性,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其中優秀占教師總數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數按實考核不定比例。除直接定性為不合格外,考核分值不到60分的也定為不合格。

  四、學期,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程序

  1、教師按照德勤績能和崗位職責進行學期和年度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采取自評,互評,學生和家長評議等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月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

  3、學校對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在本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并存入教師檔案。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4、考核比例規定:年終獎,學期與年度考核等:中心小學考核組評分占總分40%左右,年級組和學科組(完小)評分占40%左右,學生,家長等民意評價評分占總分20%左右。

  五、附則

  1、對于本《方案》所考慮不周的地方,校長室視實際情況實行權衡獎勵,并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以最大限度發揮教師的工作熱情。

  2、本條例中若有與上級文件精神不符之處,以上級文件為準。

  3、本條例解釋權屬校長室,未盡事宜由班子集體討論解決。

  4、本條例自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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