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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

時間:2022-11-24 09:34:35 施工協議書 我要投稿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并經依法核準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 __ 年 __ 月 __ 日止,共計 __ 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注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并依法納稅。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 年 __ 月 __ 日

  以上通用施工合同范本僅供參考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簽訂如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項目: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棟樓)。

  四、進場時間: 定于年 月底前(以進場通知書為準)。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圖紙以內的全部內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轉包。

  六、承包內容:土建、水、電、暖安裝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自接到開工通知書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為天。

  八、工程質量:執行國家現行的有關施工規范及驗收標準,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九、工程造價:本工程投資額約 億元人民幣。

  十、結算方式和計價標準:

  1、土建、裝飾工程造價和安裝工程造價計價辦法,按照現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20xx年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和《20xx建筑工程計價清單》,取費類別按工程類別。

  2、預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書及現場工作量簽證單據實結算。

  3、工人工資單價:執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費按取費標準的60%計算;

  5、規費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雙方積極做工作力爭享受最優惠政策。

  6、材料價格確定,甲乙雙方共同考察市場,確定材料質量和價格,由乙

  方組織購進,甲方在工地上比對材料數量并在購料單據上簽字認可,作為結算依據。

  7、乙方對甲方同一經營的材料在認可質量的前提下,優先考慮使用。 十一、付款辦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墊資建設,從工程開工開始計算,20個月后連本帶息由甲方一次還清,到期不能還清,按所欠總額的1%追究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所建房產可全權拍賣處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利息計算從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后開始計算,按建設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扣留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后結清。

  十二、協議履約金的支付與返還

  1、自簽訂承包協議之日起兩日內,乙方先付給甲方履約保證金 萬元,待招標結束正式施工合同簽訂后轉為工程保證金。

  2、協議簽章、財務手續辦完生效、甲方對乙方公司進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結束認可后,甲方會同招標代理公司擬定招標文件及合同,雙方認可后正式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體時,返還乙方工程保證金5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約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內返還給乙方剩余部分保證金。

  4、具體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為準。

  十三、甲方責任及義務

  1、組織施工圖會審、技術交底并負責及時簽證。

  2、負責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場地。

  3、按乙方提供的進度報表及合同相關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4、負責協調施工期間的各種外界干擾。

  5、施工期間配合乙方積極協調交通、環保、城管等相關部門的關系,確保不影響乙方施工。

  6、施工期間如有變更應提前五日為乙方出具變更通知書。

  十四、乙方責任及義務

  1、參與圖紙會審、技術交底、組織施工隊及施工機械并作出施工進度計劃。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出具的變更通知書進行施工。

  3、負責各種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待工程竣工一個月內移交甲方。

  4、落實好各項管理措施,執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種安全操作規程,防火、防盜,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各種安全質量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及損失。

  6、對于見證取樣的材料,如:鋼材、承重磚、防水材料等在進場前必須經有關部門進行材料試化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購。

  7、按施工場地平面布置圖,搭設臨建、堆放材料,做到文明施工。

  8、乙方必須參加公開競標,同等條件保證乙方中標。

  十五、違約責任

  (1)、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如因自身實力原因,無法承擔施工所需的墊付資金,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等,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停工一月以上按工程總額的1%追究違約責任,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再安排其他公司接替施工。

  (3)本協議與正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協議作為正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4

  甲方:

  乙方:__________工程隊

  為確保______公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路建設路線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設路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要求是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公路建設的內容:公路路基開挖工程。

  三、公路建設技術要求:

  1、土石方開挖有效路基直線段為4.5米,彎道地段為6.1米;每公里設置4個錯車道,錯車道有效寬度為6.1米。

  2、線型要求滿足行車順適,特殊地段最大縱坡不得大于10%,縱坡長度不得大于80米,彎道最小半徑不得小于15米。

  3、土質邊坡按1:0.5-1:0.75,堅石邊坡按1:0.2,軟石邊坡按1:0.3的標準進行開挖。

  四、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開挖工程后,由鄉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工程承包經費為每公里2.75萬元,乙方進場并完成500米的路基開挖后,甲方再按工程進度工程款的30%預付給乙方作工程建設費用;整個工程按時按按量完工,經鄉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妥善處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乙方無論任何時候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公路建設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一次開挖到位,未完成整條線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絕支付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搞好公路經過的山林田土、房屋、墳墓等的協調和搬遷工作,如因未搞好協調和搬遷造成乙方工程誤工的,從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計支付乙方的誤工費。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機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負責運輸。

  4、甲方必須派員協助乙方進行施工。

  七、違約處理: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___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 ,向___________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調解或者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5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程示范文本)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具體承包范圍詳見13.2款)暫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日歷天數為____天。實際開工日期以發包方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

  1.2 承包方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應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經濟支出:發包方明確要求承包方趕工的,應承擔承包方因趕工額外發生的費用。

  1.3 工期提前或延誤的獎罰,由雙方協商后在合同中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 圖紙   

  發包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_____套圖紙。

  第3條 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發包方工程師姓名: 。

  承包方項目經理姓名:_______________。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開工前辦理完畢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筑物拆遷,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礙物清除,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現場,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現場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提交辦理有關證件、批件的合法手續,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承包方,并于現場交驗,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及施工擾民問題,合同簽訂后___3___天內組織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后___5____天內予以確認。凡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時,發包方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相關的經濟支出。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5日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和己完工程進度統計報表。

  5.2 遵守國家及本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負責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各項工作,做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的保護。發現地下障礙和文物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按有關具體規定處置,發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后5天內向發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 (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

  承包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 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6.1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檢,并于48小時前通知發包方參加,驗收合格,發包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發包方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發包方己經批準,承包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因發包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驗不合格,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6.2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方按國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10天內組織驗收。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費用。

  發包方、承包方辦理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后,發包方于5日內按有關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申報竣工工程質量備案本合同即告終止。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第7條 設計變更及合同價款的調整

  7.1 施工中發包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批準后,發包方應在變更前10天向承包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方有權拒絕變更。承包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并于5天內,根據約定的可調整承包方式提出變更價款報告的完整資料,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發包方收到變更價款報告之日起5天內予以簽認,無正當理由不簽認時自變更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2 本工程按可調整的承包方式對承包造價作如下調整:___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實施本合同約定承包范圍外的工程,應對合同價予以調整。

  第8條 工程價款及結算

  8.1 雙方同意,本工程合同價為人民幣 元,在合同生效后,發包方按下列約定分_____次向承包方預付或支付工程款:

  預付款:

  進度款:

  預付款的扣回:

  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辦理結算。

  質量保證金:結算價的3%,質量保證金的返還期限: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4個月。

  雙方辦理結算后發包方不按時撥付工程款,從應付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應付款的利息。

  第9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

  9.1 發包方按雙方約定的《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后)供應材料設備,如與《一覽表》不符時,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2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如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的產品,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各自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方代表批準方可使用,由此增減的費用雙方議定。

  第10條 爭議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11條 違約   

  發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12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分別保存;副本_______份。

  第13條 補充條款如下:

  13.1 工程名稱:

  13.2 承包范圍:

  13.3 價款方式:固定總價+洽商變更

  以上文本僅供參考。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6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備 注:

  二、工程承包范圍

  1、廣場硬化。(見圖紙,以預算單中的項目為準)

  2、。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預付款到位,且鋼結構工程具備施工條件,開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總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依據鋼構有關驗收規范合格。

  五、合同價款

  1、工程總造價:大寫: ¥: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

  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 %給乙方作工程尾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七、發包人工作

  1、委派2、工程開工前,甲方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電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內,并承擔費用,有條件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應辦理開工前的各種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

  4、有義務協調地方關系,保證工程正常施工,如有當地干擾或不法收費,應承擔責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為工地代表,聯系方式;2、嚴格按圖紙進行制作安裝。

  3、進入工地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承擔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發生的費用。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完工前清理好現場。

  九、工程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變更通知,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應相應順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的換用,須經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后三日內,由甲方組織工程驗收,如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和該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十一、竣工結算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三日內,給予確認并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三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違約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甲方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停工或工期延誤及其損失責任。

  2、雙方中任何一方違約,即向對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的違約金。

  3、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職能部門解決。

  十三、不可抗力

  1、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難,如雨、雪天氣,自然

  災害工期延誤。

  2、發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難,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其它條款: 十五、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該工程結算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發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斑魚府(開發區店)

  工程地點:大連市開發區黃海西路195—35號

  工程內容:斷橋鋁門窗制作安裝。

  工期:配合總體工程進度施工,于年月日完工。

  第二條:合同價款:

  1、斷橋鋁門窗工程預計總面積;_________㎡

  2、斷橋鋁門窗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元

  3、斷橋鋁門窗總造價大寫:小寫_______元

  第三條:支付方式:

  1、乙方開工甲方付合同總價的40%作為工程進度款。

  2、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付60%。

  第四條:材料質量:

  1、型材:斷橋鋁、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顏色茶青色,

  2、玻璃為5+5雙鋼玻璃,玻璃均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工程驗收提供相關質保資料、保修期為三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3、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驗收。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乙方所需工程設計圖紙、施工要求說明、有關洽商變更及有關技術文件等作為乙方產品設計和施工有效依據,由于甲方變更圖紙或施工錯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甲方無償提供乙方用水、用電,材料堆放場地的使用,

  3、協調乙方與土建及其它施工單位配合問題,負責審定施工進度方案和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監理、建設單位的統一領導和調度。

  2、確保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屬乙方施工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返工,由此給甲方造成的費用損失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自負。

  3、確保工程用材的質量,并提供有關技術文件,所用材料入場前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檢測資料。

  4、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確定的材料質量標準進貨,進入現場后雙方要驗貨,如出現與合同中材料質量標準不符時,乙方應無條件及時退貨,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確保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安裝現場做到場清料清,出現安全、質量事故時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現場材料由乙方管理保護。如有損失,乙方自負。

  7、保證現場的管理和技術力量。

  8、嚴格按照施工圖和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違約,均應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向對方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本著合作精神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本建設工程具體施工事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和現場施工監督。

  .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保證做好供電、供水。

  .甲方應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合同簽訂之日如有拖延則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2.乙方責任:

  .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甲、乙雙方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指揮。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四、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2.如遇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的設計方案影響工程進度;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甲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工期;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惡劣天氣(暴雨、高溫、地震、臺風)無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為而延誤工期;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圖施工,接受監理方及甲方代表監督。

  2.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質量問題,就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協同解決。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結算

  本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計人民幣作為預付款;鋼構材料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彩板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余款計人民幣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七天內付清。余款作為工程保質金,待保質期滿后三日內付清。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1.經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需要變更設計的,必須作出設計修改通知書,乙方方可實施并組織施工,因為設計變更而造成的工期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造價,必須另行協商。

  八、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通過當地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九、附則

  本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后終止,保修責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確認的資料、圖紙、通知、簽證單、聯系單、會議紀要等均作為合同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積:全框架結構共11層,總建筑面積約1488平方米(建筑面積外構筑物飄板、天溝按全面積計算,雨蓬、空調板按半面積計算)。注:括號內條例經協商不計算面積,但水電由甲方負責施工,工資由甲方付款。

  四、承包范圍及內容

  1、主要內容:按照甲方要求和設計的平面圖和甲方有關的建筑要求進行施工修建,包括路面壓花,土建一次性大包干,住房每層高度為3米,第一層為3.8米,±0.00以下按實結算,并計算乙方的其它費用開支,為一次性支付。

  2、配套附屬工程,另行按實計算。

  3、水、電由甲方負責。

  4、室內留門洞,粉好門套,預制構件由甲方購買。

  五、材料材料及工程質量要求

  1、主體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乙方應認真按照甲方要求和意圖,精心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驗收。

  3、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規范質量標準,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工程質量達不到規范標準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標準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規范標準合格為止,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甲方要求乙方不合理的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質量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5、外墻為100____100或(100____200)的方塊磚,屋面為隨到隨抹一次性成合壓光。防水屋面由甲方負責。

  六、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1、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大包干形式,承包價格為220元/平方米,安全保險由乙方負責。

  2、澆灌砼、扎鋼筋、裝模、回填夯實由甲方負責。機具、扎絲、鐵絲、釘子由乙方負責。內鋼管腳手架、活動架、扣件油頂由甲方負責及費用,乙方負責綁扎,外架由乙方負責。

  七、工期要求

  工期總共為180天,自20______年1月27日開工到20______年7月27日竣工。

  八、付款方式

  工程總價約為32.736萬元,簽訂合同預付乙方的進場費及備料款3萬元,以后每完成一層主體付工程總價的65%,內外裝飾每完成一層工程總價的33%。留2%竣工驗收后一筆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應保證工程款及時到位,防止資金問題而造成工程停工,而達不到預期進度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因資金原因不能正常施工,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3、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工程支解以后分包的名義發包他人,否則,合同自行終止。

  4、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自行遵守的原則,認真履行職責,協助保密等義務。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合同自簽字生效,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的全部義務,承包人自發包人交付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0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XX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XX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八條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九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十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1

  一、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涵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按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各種取費標準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已經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和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場地: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現場總平面圖規定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方協商后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釋。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和解釋、說明。

  適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施工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范;國家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可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行專業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開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需要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5條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部分權力和職責,并可以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3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3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總監理工程師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2

  第一部分 固定單價合同

  一、 合同價款的確定:

  1.1 本項目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單價,風險系數為: 3% 4% 5% 6% 其它  %。

  1.2 本合同價款中包含的風險范圍為以下√項,風險范圍以內綜合單價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按實調整,調整辦法見本合同第二分部“ 合同價款的調整”部分的約定。

  1.2.1 工程量增減15%以內,綜合單價不調整。

  1.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調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內,不調整。

  1.2.3合同工期內乙供材料價格變化在下列幅度:上漲或下跌5%, 10%以內不調整:

  1.2.4其它說明                         。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原則

  本項目超出工程量清單及風險范圍的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為按實際發生計量,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合同價款的調整

  2.2.1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調整文件除材料價格外按照以下√項調整,材料價格的調整按照2.2.5款約定。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不按文件規定調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其它約定:                      。

  2.2.2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確定原則為以下√項:

  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

  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為結算工程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3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并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后,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4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征改變,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2款。

  清單項目中同時增加或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重新組價,其綜合單價按上述兩種方法確定。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2款。

  其它調整方式:                     。

  2.2.5 材料價格的調整。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采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中涉及材料價格調整規定的,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1.2.3款約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為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2.6 措施費用的調整。

  本項目風險范圍以外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措施費用調整采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為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為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變更)措施項目費,調整辦法同 2.2.2款。

  其它約定:                     。

  2.3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3.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3.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并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3.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為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以合同工期為參照對象)

  2.3.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文件約定質量等級為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為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為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3.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采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后確認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指導(信息)價格結算,與暫定價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3.7 工程審核費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核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核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核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核減率超過  %,全部審核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核費用支付                     。

  2.4 補充約定:

  第二部分 固定總價合同

  一、合同價款的確定:

  1.1 本項目合同價款采用固定總價,包干系數為: 3% 4% 5%6% 其它  %。

  1.2 本合同價款中包含的包干范圍為以下√項,包干范圍以內合同價款不予調整,包干范圍以外按實調整,調整辦法見本合同第二分部“合同價款的調整”部分的約定。

  1.2.1 本項目在施工圖紙范圍內,工程量已經雙方核實無誤,工程量不調整。

  1.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調整文件,在合同工期內,不調整(不可競爭費除外)。

  1.2.3 合同工期內乙供材料價格變化在下列幅度:上漲或下跌5%, 10%以內不調整;

  1.2.4其它說明                         。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

  本項目超出施工圖紙及包干范圍的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為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量,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合同價款的調整

  2.2.1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合同價款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為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為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經對方確認后乘以新增(或變更)工程量,以其為計價基礎的其它費用按合同計價程序和費率標準計算。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為結算工程價款。

  其它約定:                      。

  2.2.2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并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后,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其它約定:                      。

  2.2.3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征改變,合同價款予以調整,其綜合單價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1款。

  清單項目中同時增加或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重新組價,其綜合單價按上述兩種方法確定。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2.1款。

  其它調整方式:                     。

  2.2.4 材料價格的調整。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采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1.2.3款約定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為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2.5 措施費用的調整。

  本項目包干范圍以外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措施費用調整采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為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為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變更)措施項目費,調整辦法同 2.2.1款。

  其它約定:                     。

  2.3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3.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3.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并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3.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為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2.3.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文件約定質量等級為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為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為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3.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采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后確認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指導(信息)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3.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3.7 工程審核費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核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核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核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核減率超過  %,全部審核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核費用支付                     。

  2.4 補充約定:

  第三部分 可調整格合同

  一、合同價款的確定

  本項目合同價款采用可調整格合同形式。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2.1 工程量的調整

  在本項目上發生的所有工程量均按實調整,調整原則為按實計量,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

  2.2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調整文件按以下√項調整:

  2.2.1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2.2.2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均文件規定調整。

  2.2.3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2.2.4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不按文件規定調整。

  2.2.5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遇價格調整文件,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減的,按文件規定執行;文件規定較原約定調增的,按原約定不調整。

  2.2.6 其它約定:                      。

  2.3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新的(或變更)工程量清單項目時,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2.3.1合同中已有適用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合同中已有的價格。

  2.3.2合同中只有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參照類似項目的價格。

  2.3.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經對方確認。

  2.3.4 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新增(或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為結算工程綜合單價。

  2.3.5 其它約定:                      。

  2.4 在本項目上發生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施工條件變更等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引起合同單項工程量增減超過15%,并且該項分部分項工程費超過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合計1%的,其超過部分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2.4.1工程量調增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下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2工程量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以原綜合單價上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3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或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發包人確認后,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4工程量調增或調減超過約定幅度,其超過部分的工程量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計價辦法和計價標準下浮  %,為新的結算綜合單價。

  2.4.5 其它約定:                      。

  2.5 在本項目上因清單項目內容、特征改變,綜合單價予以調整,調整辦法為以下√項:

  2.5.1 清單項目中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直接減去該減少部分子目的單價。

  2.5.2 清單項目中增加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相應增加該增加部分子目的單價,子目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3款。

  2.5.3 清單項目中同時增加或減少一項或多項子目內容,則重新組價,其綜合單價按上述兩種方法確定。

  2.5.4 因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描述錯誤引起承包人在該清單項目中少計、多計或錯計子目內容,則該清單項目重新組價,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同2.3款。

  2.5.5 其它調整方式:                     。

  2.6 材料價格的調整。

  2.6.1 本工程材料價格調整采用如下√項方式:

  合同工期內遇價格調整文件中涉及材料價格調整規定的,均按文件規定調整。

  合同工期內材料價格變化超過  %幅度,超出部分的材料差價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受益。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間,價格上漲(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增)產生的差價由承包人承擔,價格下跌(或遇價格調整文件調減)產生的差價由發包人受益。

  其它約定                       。

  2.6.2 材料價格調整價差的計算按下述√項方法執行: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施工期間材料加權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平均指導價減去招標時的指導價計算(無指導價的,按同期市場價計算)。

  本項目所用主要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約定主要材料為         。

  除上款約定外的材料價差按      期間的平均市場價減去招標時的市場價計算。

  其它約定                      。

  (可分為主體施工期間、開竣工期間、合同工期期間、瀝青攤鋪期間等)

  2.7 措施費用的調整。

  2.7.1 在本項目上發生的措施費用均可按實調整。

  2.7.2 措施費用調整采用下列√項方式:

  以清單工程量為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隨對應工程量的調整同比例調整。

  以分部分項工程費為計算基礎的措施項目費,隨分部分項工程費的調整而調整。

  除上述所列以外的新增(或變更)措施項目費,調整辦法同 2.3款。

  其它約定:                     。

  2.8 其它工程項目費用的確定與調整

  2.8.1 施工配合費:由發包人單獨分包的工程,總包單位按照分包工程造價的  %或按          價格直接向發包人計取。

  2.8.2 零星工作項目費:由發包人提出并認可的零星項目工作費用按照零星項目簽證單記錄數據計算。

  2.8.3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期獎勵或處罰,提前或延后按照每天  %比例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為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

  2.8.4 本工程設立不設工程質量獎懲,以招標文件約定質量等級為基準,每提高或降低一個等級,按  %給予獎勵或處罰,計算基礎為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除無條件返工至合格,扣除所有已計算的工程質量獎勵費用及降低等級處罰外,按照不再按經調整后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的   %處以罰款。(質量等級分為不合格、合格、縣級市優質結構、姑蘇杯、揚子杯、魯班獎)

  2.8.5 暫定材料價格的調整確認方法:本工程所有暫定材料均甲供乙供,調整方式采用下列√項:

  按照發包人提供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發包人與承包人共同詢價后確認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按照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指導(信息)價格結算,與中標價中材料價格的差價列入其它相應費用的計算基礎。

  其它約定                       。

  2.8.6 本工程工程保險費用以如下方式支付或承擔:

  。

  2.8.7 工程審核費用的支付方式采用下列√:

  由發包人支付。

  核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核減率超過  %,超出部分的審核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核減率在  %以內由發包人支付,核減率超過  %,全部審核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審核費用支付                     。

  2.9 補充約定: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3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包人、承包人、監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合同工期

  三、質量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七、承諾

  八、詞語含義

  九、簽訂時間

  十、簽訂地點

  十一、補充協議

  十二、合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與解釋

  1.2語言文字

  1.3法律

  1.4標準和規范

  1.5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7聯絡

  1.8嚴禁賄賂

  1.9化石、文物

  1.10交通運輸

  1.11知識產權

  1.12保密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2.發包人

  2.1許可或批準

  2.2發包人代表

  2.3發包人人員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2.6支付合同價款

  2.7組織竣工驗收

  2.8現場統一管理協議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3.2項目經理

  3.3承包人人員

  3.4承包人現場查勘

  3.5分包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3.7履約擔保

  3.8聯合體

  4.監理人

  4.1監理人的一般規定

  4.2監理人員

  4.3監理人的指示

  4.4商定或確定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2質量保證措施

  5.3隱蔽工程檢查

  5.4不合格工程的處理

  5.5質量爭議檢測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2職業健康

  6.3環境保護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2施工進度計劃

  7.3開工

  7.4測量放線

  7.5工期延誤

  7.6不利物質條件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7.8暫停施工

  7.9提前竣工

  8.材料與設備

  8.1發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

  8.2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

  8.3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接收與拒收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8.6樣品

  8.7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替代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9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

  9.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2取樣

  9.3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

  9.4現場工藝試驗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10.2變更權

  10.3變更程序

  10.4變更估價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10.6變更引起的工期調整

  10.7暫估價

  10.8暫列金額

  10.9計日工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11.2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2.2預付款

  12.3計量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5支付賬戶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2竣工驗收

  13.3工程試車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

  13.5施工期運行

  13.6竣工退場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結算申請

  14.2竣工結算審核

  14.3甩項竣工協議

  14.4最終結清

  15.缺陷責任與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

  15.2缺陷責任期

  15.3質量保證金

  15.4保修

  16.違約

  16.1發包人違約

  16.2承包人違約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18.2工傷保險

  18.3其他保險

  18.4持續保險

  18.5保險憑證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

  18.7通知義務

  19.索賠

  19.1承包人的索賠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19.3發包人的索賠

  19.4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

  20.爭議解決

  20.1和解

  20.2調解

  20.3爭議評審

  20.4仲裁或訴訟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2.發包人

  3.承包人

  4.監理人

  5.工程質量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

  7.工期和進度

  8.材料與設備

  9.試驗與檢驗

  10.變更

  11.價格調整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4.竣工結算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

  16.違約

  17.不可抗力

  18.保險

  20.爭議解決

  附件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

  4.資金來源:               。

  5.工程內容:               。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份,承包人執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4

  【實施日期】20__/11/03 【頒布單位】建建(1999)313號

  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修正)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等法律,我們在總結近幾年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經驗及借鑒國際上一些通行的施工合同文本的基礎上,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基本適用于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的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 0201)印發給你們,請做好推行工作。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

  附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

  開戶銀行 :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

承包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15

  發包方: 鹿邑渦之陽府邸 (以下簡稱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承包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鹿邑渦之陽府邸

  2、工程地點:

  3、施工工期:放線后開始挖土當日起計算工期,至合同約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 天;其中正負零以下 天,正負零以上標準層每層 天,屋面層 天,大清包總工期為 。(注:總承包合同工期為 日歷天。開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4、質量要求:符合施工圖紙設計及規范要求,保證達到 基礎、主體合同結構 標準。

  5、安全目標:根據安全文明施工有關標準規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標準要求組織施工隊伍。

  二、承包方式: 主體勞務大清包

  三、工程承包內容:

  1、鹿邑渦之陽府邸施工圖所包含的土方開挖和回填工程、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全部施工內容(其中不包括:外墻外保溫、防水工程)。所有用于以上施工內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負責。其中基礎結構和主體結構砼構件必須達到合格的要求。

  2、設計施工圖紙及圖紙會審紀要所示內容、設計變更、工作聯系單、工程會議紀要、施工組織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內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進行的預埋件、預留洞口及封堵。

  4、按規范規定應考慮的施工腳手架、安全圍欄,安全通道,工程周邊或空間安全防護腳手架;“四口”、“五臨邊”防護工作,施工現場的安全標志的設立等均由承包人負責。主體工程施工完畢后,承包人須將外墻防護架留下待工程結束時,經發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將外墻防護架拆除(實際情況由發承包雙方協調處理)。

  5、分項工程完成后及每道工序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按指定地點堆放(外運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同時承包人應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工作。

  6、發包方現場合理工作指令。

  7、全部土方開挖及土方回填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擔。

  8、包含因雨、雪造成的施工現場積水的排除。

  9、人防防護門、地下室側墻防水保護層、遇水膨脹止水條、止水鋼板均由發包人負責。

  四、承包范圍及內內容

  1、發包方供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鋼材、混凝土、砂、石、磚、砌塊、人防門、遇水膨脹止水條、止水鋼板、地下室側墻防水保護層),包機械設備(塔吊、垂直運輸設備、鋼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機械、混凝土輸送泵、施工電梯與主樓連接防護門、電梯井防護設施等),管理費。用于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周轉材料均在承包范圍內。(如:對拉絲、植筋膠、塔吊預埋件、電焊條、鐵絲、鐵釘、扎絲、鋼鋸條、麻線、掃帚、草袋、海綿、膠帶、線錘、照明燈管、沖擊鉆頭、棉紗頭、機油、紗布、螺釘、鋼絲、防水膠布、絕緣膠帶、破布、防銹漆、麻繩、長短自攻絲、生膠帶、報紙、黃膠帶、pvc膠水、砂輪片、金剛片、螺帽、施工規范規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范圍內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周轉材料(模板、木方、鋼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場清、包限額領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開工至竣工時間;按發包方審批的網絡計劃為準。天數為日歷 天(發包原因造成的經書面簽認后工期順延,同時,發包方承擔相關費用)。

  2、按制定的階段性工期或分部分項如摸板安拆、鋼筋成型綁扎、混凝土澆筑和文明施工等工期、當承包方必須在發包指令時間(非承包原因除外)內按質按期限完成時,。承包方施工過程中,當一個流水施工段(層)的摸板拆除后,承包方必須在3天內將該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歸堆完畢,并將建筑垃圾運至發包方指定地點。

  3、為確保工期,承包方必須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并將名單、職務、崗位等書面報發包方一份。如果承包方不能滿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的工期延誤、質量下降,發包方將在不受理延長工期和停工損失的前提下責令承包方停止整頓。若整頓后無明顯效果,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將承包方清退出場,由此發生的實際損失費用,承包方無條件承擔。

  4、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發包方審核批準后,工期可做調整:

  ①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等);

  ②不可抗力(下雨、下雪、地震、臺風、沙塵暴等);

  ③發包方同意順延工期的其他情況,承包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內容向發包方提出報告,發包方據以確認答復后,工期予以延誤。

  六、工期、質量、安全與驗收

  1、如因發包方因圖紙變更、材料不到位造成工程未影響工期,工期相應順延,發包方應給予承包方合理的補償(機械、管理人員費用)。

  2、如因承包方勞動力、質量等人為因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窩工,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同時發包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3、如該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及財產損失的,發承包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人員及財產損失,不承擔對方的人員及財產損失。

  4、工程質量標準:基礎分部、主體分部按均為合格 (以質檢部門評定的等級為準)。

  5、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認真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范、驗收標準、設計要求以及發包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的檢查,并為檢查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照發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的要求進行返工返修,對于返工返修的項目,承包方無條件的進行,由此所引起的經濟支付由承包方承擔(不屬于承包方責任的由責任方承擔)。

  6、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應有上級質量監督部門協調解決。

  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分,承包方自檢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及監理參加。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返修,再次驗收直到合格為止。

  8、當主體工程施工至一定階段,一般裝飾(含砌筑)工程施工開始前,必須由發包方、監理、承包方共同對已完成主體工程按規范進行主體結構驗收工作,若超出規范允許的偏差,承包方必須在發包方指令時間內及時修整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或不執行,發包方有權進行相應責令整改措施。

  9、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驗收24小時后,發包方代表、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承包方不能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0、發包方就指派現場工程師及管理人員對承包方違反發包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權對承包方相關人員在相應時間內做出責令整改。

  1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應按國家和本省(市)工程竣工的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出工程驗收申請。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后2天內組織業主、設計、質檢站及地方主管部門驗收,承包方應負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圍內質檢站或地方主觀部門在驗收過程中提出的各項整改,并承擔整改費用(承包方原因造成)。

  七、工程款支付、單價及結算方式

  1、結算:發包方對承包方實行市場價承包。承包的責任主體是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承包方當事人必須保證工人工資的按時支付,必須保證施工期間工人的各項安全防護和福利待遇符合要求。

  2、結算單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 元結算,此價格包括承包方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工人工資、勞動保護、相關福利、應得利潤、材料、臨時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用房、工人宿舍、場地硬化)、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范圍。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按《河南省現行定額的計算規則(xx年版)》為準計算。本工程建筑面積約為: 平方,總價為: 元,結算時以審核后的實際建筑面積計算為準。

  本工程承包范圍內不出現計時工,如屬承包范圍之外無法施行計件承包,或者發包方臨時安排的其它工作,按計時計算(計時工以現場項目經理的簽字為準),結算時按 元/工日。

  承包方最終結算時憑正規預算書報送到發包方相應職能部門,經甲方預算人員核對項目經理審核后生效。

  3、實際結算:超過設計圖紙以外的建筑面積,應國家相應的人工費用進行補償。

  4、付款辦法:以審核后的建筑面積及已完工程量為依據,分如下階段進度付款。其中:進場先預付生活費5—10萬。基礎完成支付總價的15%。主體單層5日內支付總價的70%。主體結構6層封頂后5日內支付,按總工程款 80% 支付;主體結構全部封頂且出屋頂部分(樓梯間等屋頂以上構件)完工后 10日內 支付至總價的 90% 支付;竣工驗收后15日內支付至總價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業主對發包方的罰款由承包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罰款,應在同期進度款中計算扣除。

  6、本工程進度款支付均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現金。承包方開具相應票。據

  八、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負責監督承包方管理人員對進場操作人員進行場前的安全、質量、法律、法規等知識教育,負責施工組織、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負責現場甲方所供材料的協調。

  2)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工程驗收提供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方面的技術參數.

  3)負責供應工程主要材料、協調地方的公共關系。

  4)協調承包方辦理地方有關暫住治安等手續。

  5)施工及生活用水負責接入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施工用電總配電箱接至施工現場。給水總閥門及總配電箱后的水管、電線箱均由發包方負責。臨時用電需達到市安檢站要求,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一機一閘一保護,承包方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導、監督、檢查承包方對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對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發包方提出限期整改,并督促完善為止,因上述因素給發包方造成損失者,承發包方協調處理。

  7)因發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經書面簽認后,補償相應人工費。

  8)發包方負責向承包方下達施工生產、作業計劃。檢查和監督承包方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

  9)發包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資料匯總、質量、安全監督和檢查;負責工程的竣工驗收。

  10)發包方承擔施工用水電費,無故浪費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區用電費用承包方自理。

  2、承包方責任:

  1)對發包方供應的材料發包方負責驗收、檢測、實驗,并有合格的復試合格報告,為建立健全材料計劃管理,發包方須設專職材料負責人一名進場時由承包方辦理委托書,以便統一負責材料計劃和辦理領(退)料手續。造成實際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均由發包方自行承擔。

  2)現場施工時,尤其在澆搗混凝土時,承包方在現場除有專業班組負責人外還必須有跟班總負責人,以便現場總協調管理。

  3)施工過程中的測量放線工作、標高控制工作、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負責,且必須滿足發包方的要求。

  九、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

  1、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施工規范要求的。

  2、 承包方違反合同約定或不履行合同的。

  3、 承包方不服從發包方正確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證施工安全、質量、施工進度無視施工紀律的。

  4、 承包方嚴重違反發包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5、 承包方無視安全操作規定、安全防護不到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者。

  具有下列之一的,承包方可解除合同

  1、 發包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承包方合法權益的。

  2、 發包方無視安全防護措施,勞動安全防護措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生活住宿無法保證,嚴重危害乙方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以上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七天通知對方。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程及有關資格證,包括:

  ☆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許可證

  ☆ 危險設備、危險作業操作管理規定

  2、承包方對所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負全過程管理責任。

  3、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應保證材料質量符合規范要求,承包方在接收前應認真驗收核對,確認無誤后在驗收單上簽字。如在使用過程中因材料質量原因導致事故發生,均有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

  4、承包方進場后,應及時建立安全保證體系,明確安全主管人員,并接受發包方的管理和監督。

  5、發包方有權對承包方存在的“三違”作業情況進行處罰,承包方應無條件接受。不管承包方是否簽字,罰款必須全額從工程款中扣除。

  7、發包方有權組織、監督承包方落實的防護措施,開展安全達標活動。要做到防護的嚴密化、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

  8、承包方所有進入現場人員勞保用品要佩帶齊全,實行強制性佩帶,不佩帶者,發包方有權給予處罰。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持證上崗。

  9、承包方如在施工中發生傷亡事故,要按“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并有責任方承擔費用。

  10、承包方必須建立班前五分鐘安全交底、檢查等安全活動制度,并按時填寫安全活動記錄。

  11、承包方應按國家及省市安全條例規定組織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發生,因承包方原因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擔費用,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費用。

  12、承包方對所負責的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過程管理責任。

  13、全生產、文明施工按發包方與業主簽訂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合同》執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各項配合達不到發包方要求的,必須立即停工糾正至合格。

  14、安全防護細則:

  1、臨邊防護:認真做好四口中、五臨邊的護護工作,電梯井門均采用50*50角鋼絲網焊接膨脹法螺栓固定,電梯井道每2層鋪設水平安全網一道,每4層做一次硬性防護;公共樓間需要要求搭設防護欄桿,高度不低于0.9m;施工電梯口需安裝外開關,保證每層能夠安全關閉;施工通道口需按要求搭設安全通道,并懸掛安全警示標志;陽臺、窗洞口均需搭設防護欄桿兩道,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10cm,并刷黃黑相間油漆。

  2、外架搭設要求,外腳手架鋼管均需油漆,立桿間距不大于1.5m,水平桿間距不大于1.8m,剪力撐按《外腳手架搭設本規范》設置,防護網均需采用阻燃、密目網型(如市安檢站有指定要求或定點采購者需購買指定產品);水平防護網需桉要求每3層設置一道;如用懸挑外架均需用16#工字鋼或槽鋼懸挑;每四層(或10米)外架需做一次硬性防護,均需滿鋪竹耙或荊耙一道。

  3、鋼筋廠地需按要求分類堆放,并按要求懸掛標示牌。

  4、施工機械設備、搭吊、施工電梯均需桉要求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操作警示標志。

  5、施工塔吊及施工電梯需有專業操作司機操作,并持證上崗。并建立機械定期檢修臺賬。

  6、施工現場需保持整潔有序每天專人打掃、清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

  十一、約定的其它事項

  1、在施工區域內,如發生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盜竊等惡性意外事件,承發包雙方應積極協調處理。事態嚴重違法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發包方應盡力保障承包方的權益)。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設計變更及工程量的增減,以發包方給承包方的書面通知及說明為準。

  3、如果施工中承包方不配合發包方管理人員管理,發包方有權要求停工。

  4、現場生活用各類燃料及生活區臨時用電線路安裝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解決。承包方生活區用電掛表計量,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針對本項目需委派專職管理人員:

  施工隊長一名,姓名: 工作職責: 。

  水電班組組長,姓名: 工作職責: 。

  鋼筋班組組長,姓名: 工作職責: 。

  木工班組組長,姓名: 工作職責: 。

  泥工班組組長,姓名: 工作職責: 。

  以上項目管理人員不準隨意更換,每周工地辦公不少于5天,發包方辦公室簽到。項目未竣工前,未經發包方項目經理同意不準私自調離以上管理人員。

  6、由于發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連續停工15天以內發包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超過15天發包方承擔超出天數的小型機械、管理人員生活成本費用的50%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認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履行完后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意,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發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 xx年 月 日 日期:xx年 月 日

  開戶行:

  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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