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
租賃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使機械設備租賃使用處于安全受控狀態,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運行。
一、 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租賃使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有權對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
2. 按照乙方提出的機械設備進出場要求,為乙方提供機械設備進出場的必要條件。
3. 向乙方提供地下、地上障礙物情況及相關資料,協助乙方做好安全防護。
4. 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權進行處罰。
5. 甲方人員不得操作乙方的機械設備,不得強迫乙方違章作業,若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二、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北京市及集團公司對建筑施工機械租賃、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提供的機械設備負全面管理責任。
2. 遵守甲方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不得損壞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移動或拆除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3. 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汽車起重機、履帶起重機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的機械設備,并保證在施工期間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 負責對機械設備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負責對作業人員入場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5. 負責配備齊全有效證件的機械設備操作者,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機械設備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嚴禁酒后操作機械設備。
乙方不履行上述職責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三、 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協議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束終止。
租賃單位:(蓋章) 出租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后或服藥后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主體結構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太華路立交西北角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陜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后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后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后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后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雇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系。
2、甲方發現乙方雇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癥等不符合雇用條件的雇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雇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雇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雇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雇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癥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雇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雇用人員,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著“誰雇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后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余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復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 委托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4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承包方式: 乙方包分項項目安全施工: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方簽訂的業主指定分包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建筑法、勞動法、分包合同法、企業有關規定、制度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業主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安全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該安全協議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中太公司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 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條 甲方的具體監督責任 :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
督促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實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對其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要求其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并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對現場口頭糾正或書面、如不聽從可以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
七、乙方不按規范施工、新工人進場無安全教育、班前工人無安全交底、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相關損失。
八、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和指導、監督,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十一、其它
第三條 乙方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若不服從甲方及監理公司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包括分項其他班組的人員,材料等)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二、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三、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執行。
四、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健康情況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并做好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管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六、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并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工種人員從事特工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八、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九、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能施工。儲存、使用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一、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二、各分包,班組新工人進場必須簽好勞務合同多少錢一天,工作時間,內容以免結帳時扯皮,如發現沒完善,造成打架,鬧事,將給予分包隊伍相應的處罰,嚴重的移交派出所,并清除施工現場。
十三、各分包單位,班組,個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虧損,工人鬧事,給總包造成影響,將對分包負責人給予處罰,及相關法律責任,不在合同范圍的事情,由于分包單位,材料質量,材料堆放,架體,防護沒跟上等操作不規范,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質量事故由分包負責。
十四、個分包班組在施工用電、生活用電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器、電線,嚴禁使用電爐,花線,私自搭接電動工具、插頭、燈具,一經檢查發現給予沒收或處罰。
十五、各分包班組必須服從項目部的制定的《中太碧海新村項目部管理制度》及《碧海新村項目部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中的各項規定。
十六、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大合同同時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分包方各執一份。
協議簽訂地點:潘集碧海新村項目部
總包方負責人(甲方) (章)電話:
分包方負責人:(乙方) (章)電話:
工程發包單位代表: (章)電話:
20_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5
甲方 :
乙方 :
地址 :
為了加強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種事件的發生,保證施工安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以下安全協議書 :
一 . 甲方責任:
1)
配合乙方的施工工作,為乙方的施工提供方便
2) 對乙方的施工進行安全監督和指導。
二 . :
乙方責任
1) 乙方及乙方工人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濮陽市供電公司項目部的各種管理制度。
2) 乙方應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安全責任人。
3) 指定用火、電管理制度,按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規作業。如果出現任何后果由乙方負責。
4) 從事特種施工作業工人,必須具備相關的資格證書。
5) 施工現場如有明火作業時,必須配置消防器材,并有現場看護人。
6) 施工進行中,乙方應有防塵圍擋,避免高空墜物傷人及影響社區美觀。
7) 乙方應在明顯的位置做好表示牌,保證周圍行人及車輛安全。
8) 乙方人員不得在非施工區域內閑逛。
9) 乙方人員不得在甲方提供的住所從事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10) 乙方要及時清理施工的垃圾。
三 . 其它事宜
1)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 雙方如再協商其它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本協議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6
甲方:
乙方:長春利達清洗保潔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一經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設備)、制定防范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范、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設備、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后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項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志,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并安排監護人員,并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設備、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設備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并應設置安全標志。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設備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范接臨時線,并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設備、救急設備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及時組織搶救工作,并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后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于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并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 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7
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8
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本著安全、有效、滿足施工生產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本著甲乙雙方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定本協議。
一、施工升降機在進場作業前必須接受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接受入場三級安全教育,所有參加人員簽字后形成有效記錄,未經入場教育者不準上崗作業。施工升降機在安裝、拆除前,應和乙方共同對施工升降機機組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維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帶安全帽、安全帶。
二、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施工升降機司機進場后甲方必須檢查有效證件安排上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要服從項目部領導和安全部門的管理,不得違反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規章制度,不服從項目部和安全部門的管理而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各機組機長除負責本機組安全操作外,還必須負責各機員日常生活用火、用電的安全。
四、升降機安裝后,應經天津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中心檢測合格,并出具有效檢測報告后并經過(出租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報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時或每滿一年后,均應有生產廠家或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或鑒定。施工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三個月應進行一次防墜落實驗。
六、施工升降機司機及安裝、頂升工人嚴禁酒后作業。
七、升降機在大雨、大霧、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及導軌架、電纜等結冰時,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9
甲方:深圳市___公司
乙方:深圳市___公司
工程名稱:
預計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協議內容
1.甲方安全職責
1.1對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并經常進行檢查,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1.2開工前向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完整的記錄或數據。
1.3督促檢查承包方在開工前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審查合格后,方可開工。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發包單位應監督承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1.5督促承包方負責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承包單位傳達本單位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規定及通報等,并督促學習與貫徹執行。
1.6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監督,發現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2.乙方的安全責任
2.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2.2開工前必須認真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報發包方審查。
2.3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2.4復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制訂施工方案,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后貫徹落實。
2.5開工前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中有關部分。
2.6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2.7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2.8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9承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文章來源:范文詞典.fanwenz)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2.10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發包單位安全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安監部門。
2.11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配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因未按要求作業,發生事故或造成對甲方有損害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3.安全管理要求
3.1發包單位或部門要嚴格執行每項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工前,必須對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向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承包方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是否落實等。上述內容不完備的,不得許可開工。對承包方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書面記錄,并留文件備查。
3.2承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3.3在施工過程中,應定期(一般每周不少于一次)和不定期地對承包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等進行現場安全稽查,并有記錄。
3.4對發現違反有關安全規定、規程制度時,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發包單位安全組有權按本單位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并限期整改。
3.5對違章或事故按“四不放過”進行處理。對于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單位可給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4.其他事項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日期:
聯系方式:
乙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
日期:
聯系方式: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施工電梯安裝人員的人身的安全,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原則,經雙方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以便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協議內容如下:
安裝地點:
工程名稱: 安拆的起重機械,型號:
高度: 米
一、雙方責任:
1、 甲乙雙方均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及法令、 法規、制度和要求,嚴格遵守雙方共同制定的協議內容。
2、甲乙雙方必須密切配合、相互監督,在設備進場安裝時,雙方要共同協作,密切配 合、排除一切安全隱患,確保各項安全工作順利完成。
3、雙方要對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4、雙方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在施工中不準違章作業,違章操作。
二、甲方責任:
1、有責任對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監督和管理。
2、負責固定式施工電梯的基礎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吊的設計要求。
3、提供合格電源到施工電梯基礎處。
4、對防礙施工電梯安全工作的高壓線和施工電梯工作范圍內的房屋、人行通道進行防 護。
5、協同乙方設備安裝后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報建委、甲方、監理單位備案。
6、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迫安裝施工人員違章作業。
三、乙方責任:
1、施工電梯安裝必須是取得符合相應資質的專業施工隊伍,參與安裝施工電梯的施工 人員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證件、經驗豐富、身體健康的專業人員。
2、要教育安裝人員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現場的一切規章制度。嚴禁安裝人員酒后 上崗,不得在現場吸煙。對所屬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3、必須嚴格執行施工電梯安裝安全操作規程與本工種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違章指揮 和違章作業;
4、安裝施工人員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戴好安全帽,在兩米以上的高處進行作業 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5、施工電梯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專人指揮與協調。吊車司機、電梯司機、安裝人員、 指揮人員必須密切協調,保持一致。
6、在安裝過程中,劃出施工作業區域,設專人看護,設置圍擋和標示牌,任何人員不 得進入該區域內。
7、對所屬人員的安全負責。
8、在整個施工電梯安裝過程中要有專業技術工程師在安裝施工現場監督進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1
主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設備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區工業園
工程內容及范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20xx 年6月28號(以批準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審核,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設備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并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系、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承擔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范》、《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 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核、許可后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并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并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并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于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 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1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50000 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 份。
第十一條 以下 1-7 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 方(蓋章):新疆宏源盛通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地點: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公司會議室
簽訂時間:20xx年5月28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1、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安全目標: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炸物品丟失事故和火災事故。
3、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落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定期不定期的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嚴格檢查過程控制,做到每天巡視檢查,每周一小查,月中一大查,月底綜合查。發現隱患及時糾正處理,不留后患。
(3)落實有關通知精神,復查隱患整改,技術交底的執行情況。
(4)實施獎罰處理。
4、乙方責任:
(1)貫徹“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實,責任重于泰山”的原則精神,對所轄區域,各部位,各環節實施管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2)認真執行上級各部門的指示、指令整改存在的問題,強化各隊各作業班的崗前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防范能力。
(3)必須指派一名專職安全員,對本單位的施工區域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證安全生產。
(4)嚴格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無證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杜絕各類爆炸事故的發生。
(5)杜絕特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爭創安全文明標準工地,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3
甲方:廣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山東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梧貴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設備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為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審核通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xx)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置、擺放安全標志;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志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范圍的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置規范、明顯的安全標志。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志不符合技術規范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準擅自開啟,一經發現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范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并從風險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對于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采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作為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于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于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4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銳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松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并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17)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于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于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落實國家有關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照勞動部《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建設部《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關于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等文件,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就安全問題達成以下協議,并嚴格執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和“誰承包,誰負責;誰檢查,誰監督;誰在崗,誰落實”的原則,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層層安全管理的責任制度,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須有一位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設立專職安全員。
二、乙方工作應遵守工程建設及行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和安全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并組織實施,自行安排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與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三、工程承包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并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器;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將防護用品佩帶齊全;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及施工用房內要符合“四防”(防觸電、防雷雨、防盜竊、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有權提出有關建議和整改意見,同時有義務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與協作。
六、在執行分包協議過程中, 乙方所承擔的安全事故責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主要包括:
1、財產損失:由于事故造成乙方財產損毀的,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由于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毀的,乙方應負責照價賠償。
2、人身傷亡:由于事故造成工作人員傷亡的,乙方負責一切善后處理工作,并承擔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賠償。
3、訴訟:由于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引起爭議,產生訴訟的,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獨立應訴,并承擔一切訴訟后果。
4、違約損失:由于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
七、乙方按本協議制定安全責任書,并嚴格執行,若乙方違反本協議及安全責任書規定造成事故的發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5%的安全違約金,還應承擔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八、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擅自將本協議內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責任轉包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類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50%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本協議自行終止。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安全條款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本協議作為施工合同補充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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