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施工協議書集合十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xx
乙方:xx
甲乙雙方就 施工的安全問題達成協議:
.乙方在入園施工前,必須到安全部門填寫《外來施工申請表》,進園施工人員需持有"三證",并將身份證復印件及人員名單交到安全秩序部。需用明火時,申領使用明火許可證。甲方負責對現場安全檢查,核發動火證。
2.乙方施工人員在辦理入園施工申請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原本,并交兩張一寸免冠近期照片。電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有經國家專業單位頒發的操作證書方可入園施工。
3.乙方要在施工現場設安全管理人員,并接受甲方工程部門及專職消防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解決。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
4.乙方施工人員在入店期間必須佩戴安全秩序部頒發的施工人員出入證,嚴格按照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在小區內閑逛、喧嘩。
5.乙方在施工期間如出現打架、斗毆及各種違法亂紀行為產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由乙方作出解釋并予以消除。
6.乙方施工過程造成的事故及損失,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以上條款應嚴格遵守,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并做相應處理。
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xx: 安全秩序部簽字:xx 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xx
(蓋 章) (蓋 章) (蓋 章)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進行高空作業中嚴格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作業。為了方便于雙方的管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職責書。
1、乙方務必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無錫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
2、乙方務必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特殊工種務必持證上崗(電工、焊工和有線高空作業等)。如無證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災,將由乙方負責。
3、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職責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職責人。施工單位的第一職責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責。
4、作業前乙方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監護人應時刻對現場進行監護。
5、乙方施工人員施工時務必嚴格按照《高空作業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施工。系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因安全職責造成我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職責。
7、施工現場嚴禁動用明火。
8、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作業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方:乙方: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乙方在甲方檢維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產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施工區域管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安全作業證,并履行安全作業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檢維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過程中禁止從事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現場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消防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并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監護。乙方應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同時應經常與甲方安保部進行聯系和進行信息交流,隨時處理甲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為。
5、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保衛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必須在施工組織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于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并報甲方籌建組(或所在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查批準,安保部備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強對施工現場和防護措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對隱患嚴重的現場或機械、電氣設備等,及時簽發停工指令,并提出改進措施,如期整改。
9、保證現場的機械裝臵、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照明、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取暖設施和其他設施設備的安全。
10、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1、乙方用于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且在有效期內,有明顯檢驗標識,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12、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13、乙方負責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1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的工人名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乙方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或機械,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并符合規范要求。
15、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人員除遵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甲方制度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廠區動火安全作業證》、《廠區動土安全作業證》、《電器臨時接線證》等有關作業證后持證作業。
1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17、乙方施工人員只能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并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及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其它區域從事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作業及其他任何活動。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證現場一切材料(包括炸藥、、引線等危險品)的存放安全,規范使用;
21、按照國家規定,在有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區域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
2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和器材、設臵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志。
24、乙方對因工作需要臨時引進的第三方的各項安全事項負責。
三、施工安全保證金
根據工程量及合同款,綜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及施工單位風險評價結果,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生產和設備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發生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需繳納罰款,原則上不在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以現金形式繳納,對于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將按罰款的1倍以上數額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對存在隱患和違章違紀行為逾期和屢糾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糾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繳納罰款。同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時,各種作業必須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以備雙方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不得違章操作。對因違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為有權制止、糾正或處罰。對拒絕、阻撓甲方檢查,或存在對甲方檢查人員打擊報負,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7、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9、乙方人員無故到未經允許的生產區域施工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繳納罰款。
10、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罰款;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300元/人次的罰款。
11、吸煙 :對于將香煙、火種帶入生產區的人員,一經查出,向甲方繳納罰款300元,將煙火帶入防爆區的向甲方繳納罰款5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煙,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繳納罰款1000元,在防爆區吸煙的罰款10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煙,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xx元以上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煙頭 :對在乙方負責的域內檢查出的煙頭、煙灰、煙味,乙方分別按照300元/個,300元/個,500元/個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罰款。
13、進入相關作業場所而勞動防護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佩帶安全帶、不按要求佩帶防護眼鏡、絕緣鞋等 ),每人次繳納100元罰款;
14、不按要求辦理作業證私自進行作業或作業內容與作業證不符,每次罰款500-1000元;
15、辦理作業證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備滅火器材、不清理現場、無人監護等),每項次風罰款300元;
16、使用臨電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如無漏電保護裝臵、使用破損電源線、不規范架設電源線以及電焊地線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構件等)每項次罰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違章行為的,該員工一年內禁止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活動;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威脅自身生命及對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違章行為的,該員工終身禁止在甲方從事任何檢維修及施工活動。
18、對于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直接罰交風險補償金,并根據現實情況訂出整改期限。在到達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員共同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1)若已落實,雙方安全員簽字;
(2)若因特殊情況未能落實,必須寫明情況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無特殊情況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罰款;
(4)連續兩次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5)已整改過的安全隱患如再次出現,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19、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一次發生重傷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超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20%。
20、對施工工地保衛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負責本施工區域內及已安裝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衛工作。如:防火、防盜、內部治安、人員出入等。因安裝的設備及零部件丟失其責任乙方自負;如因此影響交工時間,甲方可按影響天數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須加強本單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員盜竊施工或甲方生產物資、及個人財產的,根據盜竊物資金額,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3)凡是要開洞、拆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安排保衛人員進行值班,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封堵。如果條件不具備開洞或未按時間進行封堵的,乙方保衛人員失職所發生問題由乙方負責。
21、對火災事故的經濟處罰
(1)火災事故的劃分
①一般火災事故:燒毀財物損失5萬元以下且無人員死亡的火災事故。
②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燒毀財物損失5萬元以上。
(2)事故責任的劃分
①動火單位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
②其他相鄰施工單位必須協助動火單位做好防火工作,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根據事故原因承擔一定責任。
(3)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按直接經濟損失大小繳納風險補償金: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的,罰款5000元;5000<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罰款10000元;10000<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罰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取消其在我單位的施工資質并扣罰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鄰施工單位按所負責任給予3000元以上罰款。
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五、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合同或協議對爭議解決另有約定的除外。
六、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主合同或協議對安全方面的責任未約定或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七、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雙方的主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止。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九、本協議簽訂地點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區______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指派王樹國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查。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各種操作規程進行操控作業。
3、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朱寶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4、乙方用與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工作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要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 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施工方式 按照雙方設備合同及技術要求施工
六、協議內容
1、乙方負責其所有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在甲方屬地的健康、安全、環保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公司安全生產的六大禁令:
①嚴禁特種作業無有效操作證人員上崗操作;
②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
③嚴禁無票證從事危險作業;
④嚴禁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
⑤嚴禁違反規定運輸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險化學品;
⑥嚴禁違章指揮、強令他人違章作業。
2、乙方進入甲方公司施工,須經雙方領導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取得臨時通行證后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前,必須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及乙方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督人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工程交底,并與甲方公司簽訂本施工安全協議書;乙方還須編制項目作業計劃書,并經其施工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監督審查通過。
4、乙方在甲方屬地施工期間須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還需設立安全監督員,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及安全監管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需佩戴施安全帽,穿戴完整的個人防護用品,攜帶完好的高空安全帶,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生產區域。
6、施工人員進行特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電氣焊操作證、電工操作證、起重操作證等),并由甲方審核作業人員資質,審核通過后方可施工。同時,由乙方負責在施工前將證件復印件交至甲方現場負責人處存檔。
7、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必要時做到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不得擅動與施工無關的設施及設備,施工中對施工區域內的甲方設備應采取保護措施,不得造成甲方設備損壞,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乙方人員、施工設備事故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8、對于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引起火災、設備事故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9、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乙方對其所有施工人員及相關聯人員的人身安全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施工過程中如需臨時使用水、電等,施工單位必須填寫申請單,由甲方項目負責單位與甲方屬地單位負責人聯系,經同意后由屬地單位派專業人員監督乙方施工人員進行以上專業操作,最后經雙方檢查確認后方可使用,停用時或拆卸時也應按上述程序進行。
11、施工過程中如需動火作業、溝壑開挖、高處作業等特殊作業時,需到甲方項目負責單位或甲方屬地管理單位辦理相關的作業許可后方可施工。
12、施工車輛進出公司各大門以及轉彎時必須減速行駛(低于5km/h),并停車主動接受門衛值班人員檢查;物資出公司時須出具甲方公司開具的出門證,物資或工具入公司時應在門衛處做好登記。
13、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公司、分廠、現場安全員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批評指正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4、乙方在施工期間須遵守甲方HSE規定及基礎管理要求,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做好衛生防護,不亂扔垃圾,不污染、破壞地面和設施(當天產生垃圾必須當日清理干凈或放入甲方指定的區域、地點)。
15、為了杜絕安全事故、環境破壞,保護所有人員安全和健康,根據甲方對承包方管理的要求,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交納安全管理抵押金20xx元。乙方施工期間若違反甲方相關管理規定,甲方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將開具“HSE獎罰通知單”進行處罰或獎勵,處罰金將從抵押金中扣除。工程結束,乙方若無任何違章、違規行為,抵押金將原數退還。
16、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xx縣xx學校
乙方:xx
為強化安全意識,確保施工順利,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原則,積極提高工人“自防、自治、自衛”能力,實現安全無事故目標,現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隨時開展安全檢查,并對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限期要求乙方整改完畢。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年齡在18周歲以上至50周歲以下的健康勞動者,并對其進行安全入場教育和安全知識考試。
3.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 乙方按照有關規程、規范、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
5. 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6. 乙方應保持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為零的記錄,并承擔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
7.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時有效。
8.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字):
20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XXXXXXXXX建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和關于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系人:甲方工程負責人XXX,乙方工程負責人XXX。
二、甲方安全權利、責任和義務: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并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并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并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4、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7、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9、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10、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于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xx、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12、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3、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傷害的措施,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4、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6、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于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7、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8、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xx)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
《安全用電》GB38xx—8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xx)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方 (發包方):重慶XX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工程(合同號: )的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責任,防止生產安全事故,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與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安全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第二條 在分包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條件進行嚴格審查。
第三條 乙方必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供甲方審查: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兩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及其人員配備;
7、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在分包工程開工前,應向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工程開工前,應組織乙方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并監督、審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情況。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國家、地方、行業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標準;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環境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項目安全狀況;安全防護知識;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監督乙方定期組織員工體檢。對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癥者,以及老、弱、殘者,未成年者有權清退。
4、安監部門有權要求乙方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
5、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等的施工項目,例如,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和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甲方應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后監督實施。
6、落實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專(兼)職安全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應有兼職安全員)。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和證件應與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相符,在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變更。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電力工作規程、規定,遵守甲方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規定與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甲方匯報工作。
3、按照業主、監理和甲方的要求,編制適合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4、新進場員工必須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門、安監部門等辦理相關手續,經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考試合格,領取工作卡后方可進場作業。
5、進場前組織員工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合格證明報甲方備案,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6、工程開工前,組織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試
主要內容:本工地施工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安全技術要求;主要危險、危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作業環境、危險源的控制措施及個人安全防護要求等。
7、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的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8、從事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9、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完善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10、參加甲方組織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完善班組建設,做好每天站班會的"三交"、"三
裝飾公司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書提要:甲方對乙方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對乙方的生產工作、文明施工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查"("交任務、交技術、交安全";"查衣著、查精神狀態、查安全防護用品" )和每周的班組安全活動。
11、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經甲方施工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對本作業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負責進行監督、檢查、糾正和整改。
13、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報告甲方。
14、所有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預留乙方施工管理費的30%或承包合同價款的5%(或2-5萬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工程結束后由甲方安監部門在工程結算單簽字,扣除經濟處罰后返還乙方。
第七條 甲方安監部門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文明施工及習慣性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和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責令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
違章處罰按照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八條 凡由乙方責任導致的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設施)損壞事故,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100%;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預留保證金50%。
第九條 對不服從甲方安監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多發的承包單位,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所簽訂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停工整頓或終止施工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違反本協議也應承擔相應的處罰。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1、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存在爭議及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原則協商解決。
2、雙方經協商,仍未達成一致;可由有關部門協調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作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有效期與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項目部、公司工程部、檔案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或項目負責人簽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9
甲方)承 租 方:xx
(乙方)承 建 方:
為確保東升鴻福大飯店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消防條例和自治區政府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20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方)應督促(乙方)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昌吉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需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隱患檢查,因(乙方)安全檢查員檢查力度不到位,經(甲方)查出隱患,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3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甲方)東升鴻福大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2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
9、(乙方)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甲方)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乙方)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甲方)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需與飯店現使用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甲方)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2)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罰款。
(4)施工人員在飯店內應履行飯店規定,不得使用一樓、二樓、三樓等營業區域衛生間,只可使用四樓員工衛生間,更不得在衛生間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域隨地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5)施工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6)施工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飯店保衛部備案;由甲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日 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設備,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雇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設備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責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設備安拆、使用的場地(如附近有高壓線、障礙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基礎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3在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拆過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如拉警戒線、警示標語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負責。
1.4設備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5設備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證上崗而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6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安裝后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并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的而承租方強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7承租方在工作時間外安排使用或變更設備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安全責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施工設備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負責。
2.2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裝后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并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而使用的,或未經過承租方進行聯合驗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3由于施工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4提供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安拆方案、安拆應急預案未經承租方審核及項目監理單位同意而進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5未能提供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的生產許可證、制造監督證明、產品合格證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6未提供有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設備的安拆資質單位進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7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設備在安拆過程中由于安拆人員的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責任人及出租方負責。
2.8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設備在安拆過程中未執行安拆方案、操作規程、工藝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9使用施工設備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緊固、保養、維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0施工設備的安全裝置未齊全、靈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1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2施工設備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不嚴格執行施工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3配置的安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4配置的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揮人員負責。
2.15施工設備安拆單位或出租方未對安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6出租方未對其所配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7出租方派來的設備維護人員在對設備進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8出租方對施工設備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操作人員狀態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出租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規定所列所屬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
3.1凡遇上級或業主罰款,承租方將按上級或業主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3.2在安全檢查中的罰款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3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承擔,承租方不付任何責任。
3.4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本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施工設備退場結束時有效。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出租、承租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施工設備租賃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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