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全施工協議書范文匯總九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現場安全標志符合標準,保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真正實現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效保護行車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爭創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范單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告知乙方“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原則上由駐地辦負責制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標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乙方辦理完施工審批后,開工前由路政大隊指導并監督施工安全標志的設置,在設置完成后進行驗收。
(2)培訓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置的安全員,并對其應履行的職責和著裝、設備等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3)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標志的擺放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標準即石黃管理處【20xx】24號文附件3《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布置圖》,如發現施工安全標志擺放不規范或嚴重缺失,路政大隊將根據現場情況開具《停工整改通知書》。若乙方未執行《停工整改通知書》,甲方有權進行清場。
(4)向乙方通報上級有關指令、惡劣天氣以及突發事件等重大問題。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H30-20xx《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和冀石黃【20xx】24號文《石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管理規定》進行安全標志擺放和養護作業。
(2)乙方要根據工程量大小設專職安全員如干名,不得隨意更換安全員,必須經過路政大隊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乙方的安全員負責施工標志的擺放以及對來車方向車輛的預警和提示,如發現標志有損壞或缺失現象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匯報,并及時領取以便更新或補齊安全標志,確保安全施工。如甲方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隱患,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執法人員的整改和處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后,未得到甲方復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區域,清楚垃圾和雜物,保證施工現場的衛生和整潔。施工人員應統一著裝,并嚴格在施工區域內施工。
(5)施工車輛應保證性能良好,嚴禁養護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不得使用報廢車輛。
(6)施工車輛應盡量不占用快車道,如必須占用時應按《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執行。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須經養護部門批準,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須整齊,袋裝水泥必須碼放整齊并進行遮蓋,遮蓋要整齊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對于砂石料等材料必須分類存放、堆放整齊(堆成方形或長方形)并擺放說明材料種類及規格的標識牌,必要時還應對砂石料進行遮蓋。
(8)對挖除的舊水泥混凝土、瀝青路面等雜物要隨清并及時運走,不得堆放在作業區內,更不得扔到邊溝、邊坡及中央分隔帶上,若發現有隨意丟棄施工廢料等雜物的,責令乙方清除,或罰款后由其他單位完成。
(9)乙方不得對路面、標線、護欄等沿線設施造成污染,對造成污染的單位責令其清除干凈,對于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產賠補償標準》進行賠償。(10)乙方在施工作業面準備一臺清障保暢車,預防施工區域事故車堵塞道路。
(11)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員不得橫跨、穿行高速公路,嚴禁上路攔截、搭乘過往車輛,不得阻礙過往車輛的正常通行。
(12)乙方無權在施工區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費用,如發生過往通行車輛損壞乙方擺放標志、工具、材料等情況,必須上報所管轄區路政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由于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種問題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人身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結清施工款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姓名:姓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系電話: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審查由甲方審查確認,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具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近兩年安全施工證明;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及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證書;
5、配備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30人以上的承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承包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6、配備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二條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是:無重傷、死亡事故;無人身群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設備重大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范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
第四條 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最高機構(該機構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該管理體系下設安全員,負責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適應的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嚴格審查乙方的安全資質。
3、有權參加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4、幫助協調承包人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5、有權督促、檢查乙方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發書面安全不符合項通知,有權視其情況責令其停工整頓。
6、負責組織相關人參加的聯合安全施工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7、協助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標準和規范、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3、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單項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后實施。
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所有作業人員中沒有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上述人員立即停止作業并離開施工現場。
5、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產品,符合檢驗周期。
6、起重設備、壓力容器等設備的報裝、驗收、效驗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協助。
7、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辦理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在現場設置各種安全標志及安全保護設施,并要考慮與其它單位整體的協調性。
9、施工現場嚴禁存在“三合一”(辦公、倉庫、生活)場所,夜間現場值班人員應向發包人備案。
10、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設備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1、嚴格按基建程序、施工程序、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施工。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合同到期無安全事故后返還。
第九條 甲方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甲方根據情節對乙方進行處罰 元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現金的形式給甲方上交。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注:”三不放過”原則: 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施工項目:
二、施工地點:
三、施工時間: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五、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桿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銹,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銹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確佩帶安全帶,并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采用建筑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扎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并固定于籃身上。
(六)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后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七)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八)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計劃所要求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結算總價的5‰向甲方支付罰金。
八、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后,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十、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廣告設計、廣告安裝、安全維護、拆卸維修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當保證在與甲方合作期間具有正規營業執照、戶外廣告安裝許可證等國家規定必須具備的相關資質。
二、本協議有效期限為五年,即20xx年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所有合作項目同時適用本協議所有條款,雙方不需另行簽訂本協議。
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廣告安裝、安全維護、拆卸維修服務,雙方屬于承攬合同關系,乙方為服務需要聘用或雇傭員工的,乙方員工與甲方并不存在勞動關系或雇傭關系。
四、乙方為甲方設計的廣告應當符合我國法律規定,如因廣告設計規范、廣告內容侵權等情況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并對廣告免費進行重新設計、制作、安裝。
五、為確保乙方服務質量及人員人身安全,乙方承諾使用具有專業熟練的安裝人員進行廣告安裝、安全維護、拆卸維修服務,服務過程中應當保證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六、在廣告安裝過程中及安裝完成后,并在相應的廣告質保期內(質保期為一年,即從廣告安裝完成日開始計算),由于乙方施工操作和質量的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工人受傷、對第三人造成傷害、廣告掉落傷人、重大安全事故等)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如因安全事故致使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或扣抵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追償損失所支出的所有費用。
七、如雙方合作期間發生上述第五條的安全事故,乙方應當積極主動處理善后事宜。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火災等事故發生,確保石材幕墻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 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及防火領導小組。
4. 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 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 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并盡快采取措施。
7. 甲方負責協調各班組間的配合作業。
8. 甲方提供施工場地,施工用電,宿舍,水源。
三、乙方責任:
1. 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 嚴格遵守本公司、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見附件一)
3. 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復印件。乙方自帶的施工器械必須有當地安全部門出示的安全檢測證明。
4. 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設備、生活設施、機電設備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 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作業。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他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 乙方必須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并指派專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防火工作;進場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嚴格按方案施工。
8. 施工現場嚴禁隨意動用明火,若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做好防火措施。若違章作業,引發火災事故,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 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并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10. 乙方必須保證保證宿舍的衛生,防火,用電安全。(見附表二)
四、協議書效益、有效期:
1. 乙方違反此協議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 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后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并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 酒后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5、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罰款發生后,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甲方: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就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問題,簽定勞務發包工程安全協議書。
本協議為施工合同的輔助協議,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范標準,執行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協議書”各條款,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如協議不成,由地方仲裁機構仲裁。
二、雙方各自應履行的條款
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與安全規范標準,企業的有關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進行監督檢查。
2、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情況應予以檢查、查驗證件。
3、對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產予以督促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以及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并按照公司相關的獎罰制度進行處罰,督促按要求及時整改。
4、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按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措施。
乙方
1、乙方必須具備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全教育
2.1負責對本單位參與施工的職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做好進場職工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達到100%。
2.2乙方保證安全生產,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無重傷、死亡事故;嚴格執行甲方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國家、省市建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及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
3、安全監督,文明施工管理
3.1按照甲方下達的文明施工的規定要求進行施工,嚴格按照五規范一標準要求施工。
3.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安全評價不合格或施工現場達不到安全作業環境要求的`,造成不能汲取安全施工費用,并且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扣除原已預付的安全施工費,乙方單位負全部責任。
3.3建立工地安全領導管理體系,配備專門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負責人要參與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和安全活動。
3.4接受甲方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違章行為和安全隱患要積極進行整改,不得推諉。
3.5乙方在甲方施工區域內施工作業時應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沒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甲方的施工機具、設備、消防器材等,不得私自搭設電器線路,否則發生安全事故,除負責全部責任外,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證件要求
乙方必須配備本行業所要求的各種操作證。
5、安全事故處理
5.1施工過程中發生等級安全事故的,乙方要按行業事故處理程序及時上報及時通知甲方,并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5.2乙方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業內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承擔給甲方帶來的社會影響方面的損失。
5.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按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6、風險保證金
乙方承包的工程時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險抵押金,按照工程造價的 ‰交納,工程竣工結算時,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和違章作業罰款,甲方應將抵押金如數退還。若發生事故和違章罰款時,按照甲方的相關獎罰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扣除。
本協議書填寫一式三份,報甲方公司安監部門備查。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我公司是火災重點防護單位,為保障工程施工、動火的安全,確定雙方安全防火的權利與責任,特規定以下要求,乙方必須遵章守法,如乙方違反以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相關作業,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動火前“八不準”
(1)未辦理《動火證》,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排除殘存的易燃液體并洗涮干凈不準動火;
(5)凡內存易燃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不準動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準動火;
(7)動火監護人未到位或人員配備不夠不準動火;
(8)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火;
動火中“四要”
(1)動火中要有保安作現場安全總指揮,動火和監火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總指揮的統一調配;
(2)現場安全責任人和動火人員要隨時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完成動火作業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安全總指揮人員和動火監護人檢查合格以后才能離開現場。
當班值班保安作為現場監護的總指揮,有權對動火現場的監護人員進行合理的調度安排,有權對違反動火“八不準”、“四要”、“一清”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對制止不理者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進入生產區域:手機一律不能開機,手機一律放在保安崗亭處保管。我公司安排保安現場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按我公司規定處罰。
嚴禁攜帶煙火;車輛必須佩戴防火罩,車輛限速5km/小時;
外來人員只允許從2#崗亭進入生產廠區,嚴禁從其他區域出入;
進入2#崗亭的,必須按照我司規定佩戴“綠牌”,違者每次處罰20次;
未經批準,嚴禁在廠區各區域內拍照;
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由承建單位自行管理,如發生安全事故,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甲方:x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單位名稱:
代表(或委托人):
簽訂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長春利達清洗保潔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一經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設備)、制定防范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范、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設備、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后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項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志,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并安排監護人員,并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設備、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設備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并應設置安全標志。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設備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范接臨時線,并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設備、救急設備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及時組織搶救工作,并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后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于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并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 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人: 聯系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安全施工協議書】相關文章:
施工安全協議書04-25
施工安全的協議書04-29
施工的安全協議書04-29
安全施工協議書06-10
空調施工安全協議書04-11
道路施工安全協議書02-16
施工個人安全協議書04-12
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12-31
高空施工安全協議書01-08
爆破施工安全的協議書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