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協議書模板集錦八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發生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清華大學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規定》和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就乙方在清華大學校內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施工前檢查乙方是否得到上級消防機關的批準,是否和學校保衛處簽訂了協議書;
2、檢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規章制度,是否認真落實了逐級防火責任制;特種作業是否做到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是否配備消防器材,動火前是否開具動火證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門,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專人管理等;
3、檢查乙方對協議書中的規定執行情況;
4、協助乙方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甲方委托作為本工程的現場監理,代表甲方對工程進行現場管理。
二、乙方責任:
1、具備施工資格,擁有安全技術資質,實行防火責任制,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崗位也要設立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應按規定進行消防申報工作,待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變原設計。確需改變原設計的項目,必須征得甲方和原設計部門的同意,并報原批準消防部門審批。
4、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加強對施工人員教育、培訓和安全檢查。
5、施工中不得違章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違章使用電熱器具。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帶電的部分,電線頭應包以絕緣。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專業電工應持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6、電焊、氣焊、氣割作業所用設備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內使用乙炔氣瓶、乙炔發生器、氧氣鋼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非焊工不得從事焊接作業,專業焊工應持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操作證,持證上崗。
7、動火前要到保衛處防火科辦理動火證,未經審批同意不得動火。動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遇有五級風以上不得在室外動火。
8、施工現場不得吸煙。
9、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通道、疏散門前、門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礙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碼放整齊,保持防火距離。
10、露天配電盤及開關裝置應有防雨措施。
11、當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廢料的堆放地與用火作業區間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
12、現場臨時照明燈不得任意挪動充作行燈使用。
13、建筑施工現場均應設置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井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
14、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及倉庫。應按有關防火規范的規定管理。
15、施工現場每天收工后,應做好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氣源,不得遺留火種(特別注意暗火隱患)。
16、現場危險作業區域,如射線作業區,化學危險品區、加油站等,應做好消防預案井指派有安全經驗的人檢查、看守,遇有緊急情況能夠及時正確處理。
17、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貴。接受甲方和職能部門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認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保衛處有權令其停止施工并報消防機關查處。
18、認真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中的各項要求。
19、施工中如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和甲方,不得冒險蠻干。
20、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領料,禁止交叉作業。
21、未經建設單位消防負責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22、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動、遮擋原有的消防設施,需要臨時變動的需經保衛處防火科批準,并在施工后恢復原狀。
23、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24、施工現場因責任事故發生火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火災造成的全部損失。
25、乙方在施工中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出批評,并要求立即改正;堅持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甲方應立即報告保衛處防火科;防火科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停工整改,并依據違約情節從工程款中扣除20xx元以下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施工過程中注意事項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違章、改變原防火設計、隨意增、減防火項目、改動原消防設施、施工現場存在的火險隱患等行為,有權督促乙方認真進行整改。乙方堅持不改的,甲方可以向學校防火科報告。如防火科發出違約扣款書面通知,甲方有權從工程款中如數扣留并上交學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宇):___________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防火安全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承 租 方:xx
(乙方)承 建 方:
為確保東升鴻福大飯店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消防條例和自治區政府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20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方)應督促(乙方)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昌吉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需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隱患檢查,因(乙方)安全檢查員檢查力度不到位,經(甲方)查出隱患,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3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甲方)東升鴻福大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2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
9、(乙方)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甲方)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乙方)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甲方)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需與飯店現使用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甲方)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5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2)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罰款。
(4)施工人員在飯店內應履行飯店規定,不得使用一樓、二樓、三樓等營業區域衛生間,只可使用四樓員工衛生間,更不得在衛生間區域以外的任何區域隨地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5)施工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6)施工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飯店保衛部備案;由甲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日 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桿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銹,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銹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確佩帶安全帶,并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采用建筑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扎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并固定于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系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后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 》(下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項下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并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管理規定,依法簽訂以下治安防火安全協議,作為主合同的補充協議,以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協議內容如下:
一、協議概況
1、甲方將建設項目中的移動、聯通、電信信號覆蓋基站工程由乙方承建,同時將安全生產、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一并發包給乙方。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企業內部保衛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認真執行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明確雙方職責、責任。
二、甲方的責任
1、甲乙雙方各派專門人員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小組,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由甲方指定。安全管理負責人每一周召集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應給予積極配合。
3、甲方指定現場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乙方治安、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并有權對乙方治安防火制度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糾正意見。
4、甲方對乙方所有安全設施、防火防盜設施進行不定期檢查,并由甲方的現場負責人監督乙方安全、防火防盜制度的落實情況。
5、甲方安全管理部門需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乙方進場施工的人員辦理施工證。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全面負責施工期間工地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乙方施工管理松懈或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等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災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追究當事人和乙方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可給與乙方警告、罰款、責令立即整改、賠償經濟損失、解除承包合同的處理。
2、乙方確定 作為乙方本次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漏洞應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人對乙方提出治安、消防、安全設施及制度的修改意見,乙方須在收到改正通知后的三日內,按甲方提出的意見防范安全隱患、解決安全問題。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造成的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4、乙方負責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專項檢查,熟知建筑立體結構和平面布局,做好安全措施編制。
5、乙方需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符合以下條件,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在用工前負責對所有施工人員(含民工)進行審查;
(2)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3)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防火教育;
(4)負責對進場施工的各種工作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或相關防護技能的培訓,明確重大危險點、危險源;
(5)乙方保證進場施工的電工、電氣焊工、油漆工等特種工種人員具備上崗操作證。
如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人員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500 元罰款。
6、乙方應當根據國家消防安全規范和建筑安全要求,合理的配置消防器材,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7、乙方保證向進場施工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防護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防護網、防滑鞋、安全帶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8、乙方派專人督促監管并保證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私自拉接電線、插座;
如若發現乙方施工人員存在上述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200 元的罰款。
9、乙方保證施工裝修工程及施工安全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規范和建筑安全要求,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按照規定辦理施工證,不按規定佩戴證件或無證者不得進入工地施工。
10、乙方需要動用電焊、氣割或使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48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將如何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方案報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查批準并辦理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如若乙方違規操作,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500 元罰款。
11、乙方派專人看管在施工現場存放的各類施工材料、設備及工具。如有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保證在看管過程中:
(1)各種施工材料要分類堆放并碼放整齊。
(2)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儲存條件管理,設立專庫并指派專人值班看管。
(3)存在火災危險的工種作業區之間必須設立防火間距。
(4)每日收工前,必須將當日產生的施工垃圾清理干凈并清運出場。
如由于乙方的看管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需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同時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200 元罰款。
12、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乙方需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疏散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次生災害。如由于乙方未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確保將生活費、工資等發放到自己職工手中,如因生活費、工資等問題引起法律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
14、因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政府安監部門、消防監督部門等責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延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其 他
2、本協議系主合同的補充協議,主合同相關內容與本協議不盡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安全責任
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同意,并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設備安全,確保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和臨時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愿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并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并按規定給予處罰;
(三)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權利;
(一)乙方是外包工程、臨時工作的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制度;
(二)乙方負責為所有乙方工作人員辦理醫療及工傷社會保險,并根據需要為從事高度危險工作的人員購買適當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三)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并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四)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工程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工程現場。
第五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
(二)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煙的區域不得吸煙;
(三)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未經甲方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隨便拆除已架設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安全裝置和安全標牌;
(五)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不得在工程現場燒火;
(七)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
(八)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范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十)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一)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安全責任
(一)本協議約定期間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并由乙方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刑事責任;
(二)本協議約定期間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工程款中將相關損失賠償款進行抵扣。
第五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施工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一)工程名稱:高新孵化園擴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高新區錦城大道011號
(三)安裝時間:20xx年3月1日
(四)安裝人員:
為確保施工安全,預防各種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吊籃安全協議:
一、出租方責任:
1、對出租吊籃完好性和安全性負責,當接到承租方報修通知后,應及時維修,維修后應對故障或損壞情況、產生原因、更換零件內容、事故性質等做好書面記錄。
2、出租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安裝指導與拆卸,并對承租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3、出租方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書面檢查記錄。承租方吊籃移位后必須經出租方專業技術人員檢驗認可方可運行。
4、當出租方技術人員對設備檢查時,發現有帶病運行或違章操作時,有權指令停工或檢修。對不聽勸告的操作人員及負責人,出現安全事故及一切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承租方配合安裝或操作人員出現的非吊籃機械故障出現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
6、出租方維修技術人員在工地時,嚴禁酒后作業,戴好安全帽等。必須遵守吊籃安全操作規程。
二、承租方責任:
l、吊籃操作人員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標準,規范,規定制度執行使用吊籃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并嚴格執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杜絕違章作業。
2、吊籃操作人員上吊籃前,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得上崗。
3、使用吊籃人員不得飲酒,施工中嚴禁打鬧,必須精力集中。
4、吊籃上裝有易燃品時,使用人員不得吸煙,并遠離電焊火種。
5、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有礙高空作業的病癥。
6、吊籃作業人員必須有兩人,不允許一人上工作平臺。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員應對吊籃及樓頂的懸掛機構,配重數量進行檢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數次,確定安全無誤后方可使用。
8、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安全鎖內嚴禁進入砂漿、膠水、廢紙,油漆等異物。
9、發現鋼絲繩被卡在提升機內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即關閉電源,嚴禁繼續操作電器箱,按下按鈕,并通知出租方搶修。
10、作業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工作臺,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嚴禁人員從一臺吊籃直接進入另一臺吊籃。
11、吊籃額定載重量ZLP630(630kg),嚴禁超載運行。工作平臺內荷載應大致均布(荷載包括人體重量)。
12、建筑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籃工作平臺應從緊靠工作平臺的樓層窗口、陽臺進行。
13、電器箱不得作為其他電器的配電箱使用,箱內嚴禁擺放雜物,吊籃內嚴禁電焊操作,嚴禁將電焊機打鐵線搭在吊籃上。并嚴禁電焊火花濺到鋼絲繩上。必須對鋼絲繩等作好安全防護。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鎖和提升機,當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提升機出現異常情況,電器箱出現電器元件燒壞、工作鋼絲繩斷裂等緊急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止并切斷電源,撤離工作平臺,并通知出租方及時搶修。
15、工作平臺懸掛在空中時,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嚴禁夜間操作,違者自負。
17、5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雨、霧天和大雪天,應停止使用吊籃,風雨過后,操作人員應配合檢修人員全面檢查吊籃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18、吊籃電源為380 V/220V,必須可靠接零(接地)保護。吊籃內如需設置照明,必須使用36V的安全電壓。
19、吊籃不使用時應停放在地面上,必須切斷電源,電器箱應采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籃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應用繩索固定好工作平臺方能離開。
20、每天使用結束后,應將工作平臺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項:
1、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的,可向出租方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簽章: 出租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建設方):
乙方(施工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為保證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具體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1、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時間:
二、雙方權責
1、乙方保證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項目的資質,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并報給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的,按前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將安排參與施工人員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備案,凡已提交備案的工程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補、調配人員,乙方應在日內重新遞交甲方處登記。若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全部施工人員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的虛假身份信息或增補、調配人員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并另找施工單位合作。
4、乙方對其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好工作證(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期足額發放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類補貼。乙方與施工人員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若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事故、乙方與人員的勞資糾紛等造成甲方對外賠償擔責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對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內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自帶的用于施工的機械設備的出廠說明、安全技術檢測證明等技術文件,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前對乙方自帶或外租的機械設備、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
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設備、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且不超過檢驗周期。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并通知甲方檢查后方可繼續施工。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性能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設備,必須撤離施工現場進行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遮欄、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對乙方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和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應當立即整改。造成人身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負責善后處理及經濟賠償事宜。
8、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范圍。約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項目,乙方不得再行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并有權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后果。
四、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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