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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程施工合同

時間:2023-03-25 09:57:02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力工程施工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集合15篇)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

  工程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 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文件。

  第三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1、 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經業主批準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范、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6.1總則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采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項目建設策劃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征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筑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系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6.4.1聯系、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系。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項目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審核意見、專家咨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項目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組織起草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4監理合同執行臺帳,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6.6.1協助業主審核支付申請。

  6.6.2審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咨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

  6.7工程進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項目總進度網絡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2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5.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范圍

  2.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

  業主或主管單位

  3.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

  4.質量等級

  5.承包方式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3.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3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擔甲方新上建德市檔案館遷建250KVA變配電受電工程,具體事宜雙方明確如下:

  一、甲方委托給乙方的工程項目和內容:

  250KVA變受電工程的設計、設備購置、安裝調試

  二、有關技術及服務要求: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做好開工和竣工等有關技術工作,協助并配合線路驗收、接入系統及并網工作。及時提供竣工資料。

  2、乙方采購所有電氣設備和原料,應從國家定點廠家采購,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技術標準。

  3、變配電及線路安裝工程應根據電力安裝標準進行,符合質量要求。

  4、甲方負責做好青苗賠償等有關政策處理。

  三、工程款項及費用的結算:

  1、工程款結算按<浙江省建設安裝定額_版、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執行。

  2、工程預算款總計:102496元;(高壓電纜、10KV線路部分按實際耗材在決算中計收)

  3、本工程款分2次結清,其中:

  (1) 、合同簽訂3天內應付工程款的'70%(計70000元)

  (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決算審核后,送電前工程款全部付清。

  4、工程款的結算以審計決算為依據。

  四、施工及竣工驗收:

  1、根據工程施工要求,甲方應于施工前具備土建驗收條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請手續,設備進場道路暢通等),并確保自建附屬工程質量為乙方進場創造施工條件。

  2、乙方應在年月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時間順延。

  3、施工期間,甲方應派員到現場協助解決安裝施工期間所發生的特殊情況。

  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注意安全,做到文明施工,如發生違章和野蠻施工所

  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工程結束時,甲方應會同供電局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五、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2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日期: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___鎮人民政府將___汽車博覽園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中,從___集團辦公大樓前至___重卡/工程機械配件城4號樓高壓分支箱之間的高壓電力線路工程項目委托給___市___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將該項目工程負責墊資并承包給___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施工完成,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基礎設施高壓電力線路工程。

  二、工程內容:從___集團辦公大樓前至天駿重卡/工程機械配件城4號樓高壓分支箱之間的高壓電力線路的全部工程內容。

  三、工程地點:___汽車博覽園。

  四、工期:共計90天:20___年8月29日至20___年11月26日(施工期間遇到停電、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

  五、質量標準:達到建筑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

  六、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為:玖拾萬元整人民幣(¥900000.00元)。

  第二條 甲乙方與施工方駐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二、乙方項目負責人:

  三、施工方項目負責人:

  第三條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二、乙方工作:

  1、與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3、負責組織鄂爾多斯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4、負責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該項目工程施工任務。

  2、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3、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四條 工程質量等級

  一、工程質量等級: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的施工方返工,施工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量評定部門:___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等相關部門。

  第五條 驗收

  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方申請,組織鄂爾多斯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生技部、財務部、審計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第六條 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開工前不預付工程款。

  第七條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和時間:工程為一次性包死價,無保修金,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鄂爾多斯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甲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5

  第一章 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第一條詞語涵義《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 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 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 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 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 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 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 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 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 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 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 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 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 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 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 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 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 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 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 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 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 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 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 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 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 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 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 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 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 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 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 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 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 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 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 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 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 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 雙方一般責任第五條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 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 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 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 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 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 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 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 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 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 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 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 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 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 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 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 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 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 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 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 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 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 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 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 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 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 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 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 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 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 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 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 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 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 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 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 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 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 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第九條 進度計劃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 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 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 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 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 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 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 延期開工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 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 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 暫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 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 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 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 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工期延誤1.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 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 批準。

  第四章 質量與驗收第十四條 檢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 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 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 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 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 質量等級評定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 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 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 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 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 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 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 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 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 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 分部試運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 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 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 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 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 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 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 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 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 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 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驗收和重新檢驗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 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 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 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 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 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 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 合同價款與支付第十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 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 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遼寧省電力X供電公司將承包給施工,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內容:

  三工程地點:

  四設計單位:

  五工期:

  六質量標準:

  七合同價款(工程總造價):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暫定(¥ )萬元人民幣,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決算為準,甲方需要增加的項目部分以設計變更為準。

  第二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語言:漢語

  二適用法律: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適應標準、規范:建筑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第三條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項目負責人:

  二乙方項目負責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甲方工作

  一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二負責組織遼寧省電力X供電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三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四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第五條乙方工作

  一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施工任務。

  二與甲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表和工程事故報表,提供前后設備對比變化的照片及錄像,并移交檔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七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八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九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工程質量等級

  一工程質量等級: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量評定部門:遼寧省電力XX供電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等相關部門。

  第七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遼寧省電力X供電公司生技部、財務部、審計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二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八條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開工前不預付工程款。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工程竣工決算后,扣除工程決算款20%做為保修金,其余工程決算款付給乙方。

  第十條竣工決算

  一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交決算報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按工程決算款20%,保修期滿全部付清,保修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均不計算利息。

  第十一條保修條款

  一保修內容、范圍: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爭議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營口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決算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

  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遼寧省XX供電公司

  負責人:

  經辦人:

  年月日

  乙方: XXXX供電公司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年月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7

  編號:(工 字)第 號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投標人)參加_________________ 項目投標,應投標人申請,根據招標文件,我方愿就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約定的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在投標人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后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未經貴方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投標人中標后因自身原因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貴方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投標人中標后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我方的保證期間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后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本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貴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 )代投標人向貴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如果貴方選擇重新招標,我方向貴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保證函第一條約定的'保證金額,即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并附有說明投標人違約造成貴方損失情況的證明材料。

  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后,在______工作日內進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保證期間屆滿貴方未向我方書面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證責任。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后,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3.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貴方應按上述約定,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投標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規定或貴方與投標人的另行約定,免除投標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標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本條所稱交付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于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內容及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柜的安裝、調試,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___元(大寫:___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

  五、施工工期

  必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通電且電業局手續完備。

  六、使用材料、規格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進場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___市電業局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

  7。3自送電之日起滿兩年后,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6%,剩余4%在保修期結束后,無質量問題情況下一次性無息支付。

  八、質量要求

  本工程必須經市電業局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施工,所用設備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并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設備、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

  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十、雙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及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

  1、負責協調供電相關部門的內、外部關系;在施工中,市政、綠化、村民等阻礙施工時,由乙方為主來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解決;

  2、按有關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規定施工,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滿足合同要求;

  3、保證施工范圍周邊建筑物及原有設施的完好,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工程過程中應聽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協調;

  5、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押金5000元整,由甲方代乙方向繳納;如果出現不文明施工現象,或者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代乙方繳納5000元整,文明施工保證金不退換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者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事故處理及安全防護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行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其相關費用,無論任何原因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其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十二、成品保護及維護

  工程施工安裝期間和項目完工驗收后由乙方負責進行成品保護出現設備、線路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經監理、甲方驗收無質量問題符合使用條件后以書面形式交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后出現構件損壞、丟失由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保質期內出現任何非人為的'設備、線路損壞等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護。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驗收合格送電后,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甲方對工程質量作出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電業局之前的質量和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由于電纜線路等本工程相關部分出現丟失、損壞、質量問題等乙方應承擔修理、重作更換、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責任。正式通電之日起兩年內由乙方和電業局共同負責。若電業局不負責,由乙方負責與電業局協調,協調不成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期約定和7。2項規定,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違約金。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項目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線路施工及配電箱安裝

  四、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元)

  五、雙方責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負責會同乙方、設計單位對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概算書進行會審,經會審后工程施工圖及工程設計概算書,作為今后施工和編制施工圖預算書的唯一依據。

  2、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編制的`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會審,會審后的工程施工圖預算書作為工程竣工結算唯一的依據。

  3、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保證施工質量,甲方對施工工地必須提供方便,并有專人負責;做好施工質量監督及隱蔽工程驗收。

  4、乙方對設計單位的設計圖紙應會審,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問題應由乙方負責。

  5、施工設備及材料由乙方材料倉庫運到工地的運輸費已包括在決算書內。

  六、雙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日內完工,工程如緩期,所造成停工窩工以及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經甲方.監理、乙方三方共同驗收合格后七天內付到合同價格的___%其余___%待質保期(一年)滿后一個月內付清。

  九、爭議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監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定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建設過程中的權力、義務和經濟責任,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合同。

  一、工程范圍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項目和內容:

  二、工程造價

  4、本工程采用總承包形式,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xx元。

  三、建設工期

  5、根據有關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天。

  6、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不屬包干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2)在施工中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3)未按合同規定撥付款而影響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5)非乙方原因無法停電,致使乙方不能連續施工而影響進度。

  四、工程質量、驗收與安全管理

  7、本工程的質量為優良。

  8、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①該工程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和設計變更;②電力建設工程驗收規范。

  9、甲方在不防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可隨時對作業進度、質量進行檢查、督促。

  10、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行電力工程方面的國標、行標,特別是主要設備應符合地方供電部門要求。

  11、該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電部門根據工程質量驗收依據及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驗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擔返工責任。

  12、乙方嚴格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落實本工程施工的各級安全責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責任發生的一切事故障礙,有相關責任方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

  五、工程造價的撥款和結算

  13、本工程總造價為元人民幣。

  14、本工程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支付本工程造價部分工程款,計人民幣萬元,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前)支付工程余款。

  六、其他事項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6、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需辦理簽(公)證的,自辦畢簽(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造價款后終止。

  17、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8、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合同章):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開戶銀行:帳號:電話:

  乙方(合同章):委托代理人(簽字):單位地址:開戶銀行:帳號:電話: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1

  工程名稱:xx工程

  發包單位:xx

  承包單位:xx

  施 工 安 全 協 議

  甲 方:XX電網xx公司

  乙 方:xx

  工程項目名稱:xx

  工程項目地點:xx

  計劃工作時間: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為管轄電網工程承包單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實施具體需要,與乙方建立勞務合同關系,為明確勞務合同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根據XX電網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和XX電網公司頒發的(外包工程、勞務分包隊伍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甲方負責對乙方具備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審查乙方單位持有的政府有關部門核發的施工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施工簡歷以及施工單位有關工程項目經理、負責人、技術人員的配置情況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資質審查合格后,甲方應及時給乙方發放安全施工資質合格證。

  2、甲方在工程開工之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中國XX電網有限責任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在開工請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甲方負責審核工程項目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審核確認工程項目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資格。

  4、甲方負責審查工程項目的組織施工設計,對乙方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作業要求事先制訂安全措施。

  5、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在施工單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實、執行情況。

  6、甲方每月15日對工程組織安全和質量檢查,并不定期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現場安全用電等現場安全管理與安全措施。特別是查看現場的安全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填寫安全檢查情況通知單,對嚴重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7、應用(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對項目部及施工現場管理等進行檢查評價,對乙方的安全健康環境管理行為進行診斷和做出相應的評斷。

  8、協議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安全與衛生的法律、法規、條例和制度,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但不得與上級規定相抵觸,不得降低安全標準。

  2、乙方應根據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機構,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招收錄用和轉換崗位的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并經考試合格記錄在案,經甲方審查認可后方可進入其生產現場工作。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國家規定屬于特種作業、危險作業的人員同時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操作證方可上崗。

  4、項目部和施工現場應參照XX電網(電網建設工程安全和環境管理設施規范應用手冊)中的規定進行布置,制定各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要求乙方配備足夠的安全用具和安全書籍。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應標明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工程項目名稱、各參建單位名稱、項目管理組織機構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工期)目標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現場作業區有明顯的標志、設立了專門的施工器具放置處、材料堆放站和廢料堆放點。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5、遵守現場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均應當佩戴工作證卡,以證明其身份,確保安全施工。乙方應該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完備,安全警示標志齊全。

  6、針對施工實際情況,乙方應做到防風防汛、防暑降溫、防火、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法規和衛生的有關規定,制訂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為施工人員配備符合本工種安全、衛生要求的個人勞保用品;按不同崗位的生產特點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導、監督和檢查使用情況。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8、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著裝必須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之規定。施工人員要按要求佩帶各種安全防護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護設施、手持電動工器具、電氣設備等的使用管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的.有關規定,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明,經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應建立發放、使用、管理制度和臺賬。

  10、乙方要應用(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對工程項目部及施工現嘗班組管理等進行自檢查自評。

  11、乙方與甲方是勞務合同關系,嚴禁乙方將施工項目轉包。

  12、對所提供的一切證件、資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3、協議中規定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規定

  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后,均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電力行業各項規程、規定和電力企業有關基建安裝等規定。共同遵守原電力工業部部頒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共同遵守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安全生產監督規定)、(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規范要求)、(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電網建設工程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設施規范應用手冊)、(外包工程、勞務分包隊伍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

  四、違約處理

  在協議簽訂的有效期內,如有違反上述任一條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者,將嚴格按照XX電網公司關于(關于印發海南電網公司輸變電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通知)(XX電網建〔XX〕168號)和(XX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工程獎懲辦法 (試行)的通知)(XX電網建〔XX〕175號)文件要求及國家、行業有關條款,加強考核力度,對施工單位違反現場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情況,嚴格執行獎懲制度。獎罰情況報XX電網公司備案。

  五、其他

  1、甲方應給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并盡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發生屬乙方責任的意外人身傷亡時,甲方應以人道主義精神盡力協助傷員及處于危險境地人員,但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3、根據雙方簽訂的(單相計量裝置輪換改造工程承發包合同書),乙方應按單項工程(或一次性)繳納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保證金建立專戶管理,甲方對乙方違反現場安全規定者進行處罰,處罰以書面通知形式告知對方,工程竣工后根據處罰總金額扣減后返還乙方,不足時乙方應補交。。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 xxxx年xx月xx日止。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2

  合同編號:118587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銅仁僑泰嘉逸花苑室外電安裝工程

  1.2工程總投資:XXX.00元(壹佰柒拾叁萬元整)

  1.3工程地點:銅仁僑泰嘉逸花苑

  1.4工程內容:搭火端至各單元集中表箱(電纜、電纜管、設備、安裝及驗收)

  1.5工程內容不包括:土建部分

  第二條:工程工期

  1工程合同工期:45個工作日。

  2工程開工日期:甲方預付款到乙方賬內日期起。

  3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后書面重新確定本工程的工期:

  1因甲方提出變更設計而影響工程進度。

  2甲方負責的土建工程未按乙方要求進度完成。

  3甲方隨工代表延誤辦理檢驗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

  4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工程進度。

  5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影響工程進度。

  第三條:承包方式及合同總價

  1根據設計的建設工程費用,乙方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進行承包、取費項目見本工程《預(決)算書》。

  2根據雙方認可的設計圖紙進行施工。 工程總造價為大寫人民幣:壹佰柒拾叁萬元整。

  3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總價可作相應調整,核實辦理追加或追減。

  1設計變更,以甲方部門出具的通知單為準,按實際進行調整。

  2國家強制性政策調整。

  第四條:設備、材料供應

  4.1本工程所需主材和設備由乙方按施工圖設計采購,具體清單見附件預(決)算書,并由乙方自行運輸至甲方指定的施工點。

  4.2輔材由乙方組織供應,具體清單見附件預(決)算書。

  4.3所有產品的質量或等級標準應有產品合格證,并達到國家標準。

  4.4本工程所需主材如因供應部門提供的材料規格品種不全,需進行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甲、乙雙方的同意,并辦理完有關手續后使用,產生的加工費用由負責供應方負擔。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檢查驗收

  5.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設計、技術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施工規范和標準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工程質量由供電主管部門驗收合格。

  5.2甲方組織的隨工檢驗均以竣工驗收、工程質量檢驗均以部頒現行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和設計要求為依據。

  5.3乙方在工程過程,甲方配合并派出隨工代表(或供電主管部門)對隱蔽工程和施工工藝進行隨工檢驗,合格簽證后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竣工驗收時一般不再對隱蔽工程進行復查,隨工驗收應做好詳細記錄,必要時可檢查隨工簽證。

  5.4工程完工后,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竣工技術文件一式三份;甲方即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返工時限,并將驗收結果報主管部門,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驗收,應提前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另行商定驗收日期,但甲方必須承認乙方的完工時間。

  5.5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工程線路保修為 壹拾貳個月,變壓器,配電柜保修期為 壹拾貳 個月,乙方在此期間內對因施工或乙方提供的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修理。

  5.6保修期內,對于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工程質量通知書后,3小時內應作出答復,并根據修復工程量的大小,確定修復工期,報甲方出現大面積工程質量問題(由甲方認定),保修期從修復驗收合格之日重新計算。

  5.7保修期內,乙方超過壹拾貳小時不作出答復或超過 貳拾肆小時不能完成修復的,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

  第三方進行維修,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1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開工的要求和注意事項。

  1.2組織甲、乙雙方和相關單位參加設計交底,并做好有關紀錄送相關單位。

  1.3派駐隨工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設計變更引導起的有關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以及進行施工的有關協商工作。

  1.4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和工程結算款。

  2乙方職責

  1開工前,向甲方提供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經甲方認可后開工,若甲方要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各種規劃、報建、賠償等手續及技術外關系協調。

  2合同協議書簽署后____日內乙方組織進場施工,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技術保證等措施。

  3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和部頒有關施工驗收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設計要求施工,自覺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填報工程進度。

  4工程方案發生變更時,乙方應及時向隨工人員反映,并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經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書面形式),不得隨意更換本項目班子主要管理人員。

  5因非乙方原因無法進行施工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填報停工報告,經甲方單位批準后實施,重新開工前應上報復公審。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火、防盜工作,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向甲方領用的材料和設備,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在施工中應厲行節約,完工后向甲方辦理工程余料移交和所借物的歸手續。

  8保質按期完成合同工程量。

  9乙方保護甲方在用設備的`安全,若出現損壞,應立即通知甲方進行處理,并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進行賠償。

  10按規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驗收資料一式 叁 份。

  第七條:工程款的撥付與結算

  7.1工程款支付

  7.2工程款支付方式:按施工進度支付。

  7.3工程總價XXX.00元。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甲方預付工程量總價的30 %,即519000.00元,作為采購設備甲方定金,工程預付款進乙方賬戶____日內開工。

  7.4工程完工后,甲方應付至合同款的 90% 給乙方,款到乙方賬戶再提交竣工資料和搭火送電,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日內辦理結算,余額一次性付清。

  7.5乙方于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交付100000.00萬元作為施工保證金給甲方.工程完工____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7.6甲方在付清乙方工程款之前,設備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八條:風險責任

  8.1因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等)而造成的損失(包括材料、設備和勞務的損失),乙方在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后可以免于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向甲方領用的材料及設備的損失除外,乙方仍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對該材料、設備已盡到了妥善保管義務的除外,因為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可以順延,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雙方應繼續按合同約定履行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責任: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超過一天則按工程費的3向乙方交付逾期違約金.

  9.2乙方責任: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不符合現行電力工程驗收規范要求時,應負責返工整改,返工整改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設成本增加和因工期延誤導致甲方與他方合約違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9.4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施工單位應無條件返工,造成逾期完工的,還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

  第十條:其他

  10.1甲方委派 為隨工代表,對本工程實施監理。代表甲方隨工檢查驗收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合格后及時辦理隨工檢查簽證及進行施工的有關協商工作。

  10.2乙方派 ,為現場組織施工,與甲方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辦理竣工驗收,處理遺留問題。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增加條款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中的經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法向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

  10.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0.6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XX機場遷建工程施工供電線路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機場遷建工程玉達線分支接處至XX新XX10線路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阿XX地區____縣境內

  第二條:承包范圍和內容

  承包范圍:新建XX民用機場遷建10線路工程技施設計(玉其吾斯塘分)施工圖紙內容中,XX10供電線路玉達線分支接處至XX新XX航站區圍界外(不包括圍界外至中心變電站的電纜)線路路徑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補償,辦理相關手續等一切費用。安裝10千伏真空斷路器及高計一臺。按照XXXX公司要求安裝電費計量裝置等。具體內容詳見詢價文件。

  第三條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四條工期條款

  1、本工程初定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工程完成。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計劃要求,編制分包項目的施工計劃,經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計劃執行,確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若乙方工程工期與進度計劃明顯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按實順延。

  第五條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價款:為510000、00元(伍拾壹萬元整),(包干價)。除甲方認可的設計功能性設計變更外,包干價不做價格調整。

  第六條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項目的施工質量以詢價前所發放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現行施工與驗收規范,作為檢查、抽檢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管理,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及供電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

  3、若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并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與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及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范XX,職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委托的職權:現場全面管理。

  2、甲方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姬XX;職務;工程師;職權;工程全過程的管理與協調。

  3、乙方項目經理,姓名;齊X;職務;項目經理。

  第八條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時,甲方應書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2、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及簽證工作等。

  第九條乙方職責:

  1、負責此項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具體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調撥,工程決算的上報

  2、在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業指導書。

  3、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施工驗收標準的要求組織施工。

  4、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5、負責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的培訓。

  6、負責工程項目的工作聯系和工程項目施工人員進場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驗收檔案、工程決算和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7、遵守發包人對項目統一管理的相關規定。

  8、如達不到承諾分階段工期,每延誤1000元違約金(壹仟元)。

  第十條安全文明約定

  1、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制度;

  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

  5、對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并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

  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工程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⑵施工中乙方對圖紙中的不明確部位應提前一周與甲方管理人員聯系,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保修事項:

  1、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均屬乙方的保修范圍;

  3、保修期內發生保修事項,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從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發生的費用時,作為乙方的債務甲方有權追索。

  第十一條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壹拾伍萬元的預付款,工程電桿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總價的60%、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5%的質保金,質保期為________年,質保期滿后向乙方支付5%的質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開戶,甲方直接劃到乙方戶頭內,而乙方收款時需提供有效票據。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執十二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結清余款后自行終止。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阿XX人民提起訴訟。

  3、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文件:下發通知、有效簽證及補發附件等均屬合同內容,與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該工程的材料采購乙方必須直接由廠家進貨,不得通過任何代理機構進行采購、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就甲方的電力工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若要變更施工內容,變更材料,工程造價按實計算。

  第二條:關于材料供給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應為符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有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于本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背本規定,應按材料價款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三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并參照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技術差及不責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3、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驗收,并辦理驗收手續。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第四條:關于安全生產各防火的現場治理的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乙方應協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閑雜人員進入現場。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提供的裝修材料出門,一經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第五條: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內容、結算的約定

  1、布局開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給乙方,水電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30% ,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20%。

  2、雙方款項住來均應出具收據。

  3、工程結算方式:電路____米

  4、乙方承包內容:

  1、水電開槽、布線、穿線、埋槽;

  2、電施工穿墻、打孔、切割

  3、開關插座面板安裝;

  4、小五金的安裝;

  5、后期燈具的安裝;

  6、其他收費項目另計。

  第六條:糾紛處理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意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按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全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約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合同簽訂施工前,一方要終止全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總價款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擔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主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后可以順延。

  2、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于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購主材產品質量異議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東勝區銅川鎮人民政府將銅川汽車博覽園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中,從天駿集團辦公大樓前至天駿重卡/工程機械配件城4號樓高壓分支箱之間的高壓電力線路工程項目委托給鄂爾多斯市愛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將該項目工程負責墊資并承包給鄂爾多斯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施工完成,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銅川汽博園基礎設施高壓電力線路工程

  二、工程內容:從天駿集團辦公大樓前至天駿重卡/工程機械配件城4號樓高 壓分支箱之間的高壓電力線路的全部工程內容

  三、工程地點:銅川汽車博覽園

  四、工 期:共計90天:20xx年8月29日至20xx年11月26日(施工期間遇到停電、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順延)

  五、質量標準:達到建筑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

  六、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為:玖拾萬元整人民幣(¥900000.00 元 )。

  第二條 甲乙方與施工方駐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 : 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二、乙方項目負責人: 姜國錦

  三、施工方項目負責人:李志英

  第三條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二、乙方工作:

  1、與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2、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3、負責組織鄂爾多斯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4、負責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該項目工程施工任務。

  2、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3、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4、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5、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四條 工程質量等級

  一、工程質量等級: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的施工方返工,施工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量評定部門:鄂爾多斯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等相關部門。

  第五條 驗收

  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方申請,組織鄂爾多斯市和效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東勝分公司生技部、財務部、審計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第六條 工程預付款:本工程開工前不預付工程款。

  第七條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和時間:工程為一次性包死價,無保修金,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第八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鄂爾多斯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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