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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施工合同

時間:2022-12-13 19:26:0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建設施工合同(精選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施工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設施工合同(精選15篇)

建設施工合同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工程隊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為確保______公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路建設路線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設路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工期要求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公路建設的內容:

  公路路基開挖工程。

  三、公路建設技術要求:

  1、土石方開挖有效路基直線段為4.5米,彎道地段為6.1米;每公里設置4個錯車道,錯車道有效寬度為6.1米。

  2、線型要求滿足行車順適,特殊地段最大XX不得大于10%,XX長度不得大于80米,彎道最小半徑不得小于15米。

  3、土質邊坡按1:0.5-1:0.75,堅石邊坡按1:0.2,軟石邊坡按1:0.3的標準進行開挖。

  四、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開挖工程后,由鄉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工程承包經費為每公里2.75萬元,乙方進場并完成500米的路基開挖后,甲方再按工程進度工程款的30%預付給乙方作工程建設費用;整個工程按時按按量完工,經鄉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妥善處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乙方無論任何時候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公路建設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一次開挖到位,未完成整條線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絕支付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搞好公路經過的山林田土、房屋、墳墓等的協調和搬遷工作,如因未搞好協調和搬遷造成乙方工程誤工的,從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計支付乙方的誤工費。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機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負責運輸。

  4、甲方必須派員協助乙方進行施工。

  七、違約處理: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___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向___________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調解或者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2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具體詳見附件一改造項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造價為人民幣

  第三條 合同工期

  1.雙方商定總工期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后,工期可以順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臺風、火災、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設計圖紙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響時。

  ③因停水、停電等情況達六小時以上時。

  ④甲方因財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受影響時。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在開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場地和接通施工水源、電源時。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一)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施工規范驗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設有關規定執行,保修自竣工驗收簽字之日起計算,

  (三) 屬乙方施工范圍的工程項目,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給予免費修補。

  第五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號采購。

  (二) 材料設備附有出廠合格證明,材料設備有異議進行檢驗。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__%,甲方付總造價的______%給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______%,甲方再付總造價的______%給乙方;

  (三)當工程竣工驗收后七天內甲方支付竣工結算總價的______ %;

  (四)剩余______%工程款在竣工驗收之日起三年內一次結清。

  第七條 責任范圍

  (一)甲方責任:

  1、負責解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道路暢通;

  2、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3、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辦理竣工驗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責任:

  1、按施工安全規范保證施工質量,精心施工、按時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發生的施工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① 承包人應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防火防盜安全教育,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違法亂紀,一旦發生問題,后果自負。

  ② 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應無條件服從遵守施工場內各項管理規定,無條件服從場地內保安的管理,妥善處理好相鄰單位的關系,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③ 乙方施工期間損壞原有建筑物、消防設施應負責一切后果。

  2、負責做好材料、設備的采購,保管工作:

  3、負責及時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結束后,負責清理完畢場內建筑垃圾。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合同簽訂后,甲方要求增加或變更工程項目,必須遵守下列原則:

  1、經雙方充分協商,發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2、待乙方提交設計圖紙、報價或項目調整后,甲方須分別簽字蓋章認可;

  3、增加或變更內容所需材料必須落實;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員施工不當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三)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造成停工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停工的誤工損失;

  (四)合同未盡事項,經雙方研究另立補充件,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提交有關仲裁機構裁決。

  (五)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和結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改善居住條件,在自家院內新建一棟兩層住房,經雙方協商,承包給乙方施工建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房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建項目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結構:底框磚混結構房屋一棟,一樓一底共兩層。

  3. 建筑面積:約310㎡(最后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4. 工程內容:乙方按照甲方實地、內部結構草圖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房屋主體工程,包括墻體、梁、柱、樓梯、樓面施工、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一樓地面、門前臺階施工。

  第二條:承包方式及費用

  1. 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采購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負責施工,并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 施工費用:按建筑面積甲方付給乙方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澆灌好一層合格后預付____萬元,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后全部結算付清。

  第三條:工程質量要求

  1. 整個工程應按照甲方實地、內部結構草圖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施工,達到國家建筑施工規范要求。墻體、梁、柱水平度、垂度相差不超過

  1.5cm。

  2. 房屋內部按甲方草圖布局,工程施工中科學合理放線,具體尺寸需要變更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每一道施工環節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能進行下一施工環節。

  3. 若乙方施工中質量不合格,一律拆除重新施工,所造成的施工費及材料費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工程工期

  1. 經雙方協商,工程從澆灌鋼混柱之日起,兩個月完工(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 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為下雨和建筑材料拖延,交房日期可順延;若由于乙方人為原因工程延時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扣除乙方施工費,延時一天扣除施工費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安全責任

  甲、乙方共同提高安全意識,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法》,勞保措施,施工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規范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病、傷、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第六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地基開挖,石腳支砌,地基回填,準備好水路電路,確保乙方按時施工。

  2.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須聽從甲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堅持節省、不浪費的原則,不能隨意帶走甲方的任何建材。

  3.施工前,乙方應將工程材料預算(水泥、磚、鋼筋、沙石等數量、門窗尺寸尺寸等)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采購;施工中,工程需增減用料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4.甲方應按照約定時間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不得長期停工或提出多加工錢等無理要求,否則本合同終止。

  5.施工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附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技術標準:按照現行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執行。

  三、工程內容:等內容。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雙包工程。

  五、甲方職責:

  (1)負責解決施工所需的臨時占用土地、料場等問題;

  (2)協助解決與周邊群眾發生的糾紛關系;

  (3)解決好工程所需的水電問題(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職責:

  (1)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現場監督檢查;

  (2)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要求執行施工

  (3)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施工中的一切財產、人身安全責任,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5)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后,甲乙雙方現場實收工程量,依據《四川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20xx定額,結合市場材料價格及人工工資標準調整辦理竣工結算。

  八、付款方式:分四年到位(不計資金利息)。其中20xx年撥付工程款的42.5%;20xx年12月30日前撥付28.5%;20xx年12月30日前撥付21.5%;剩余的7.5%視甲方情況撥付,但最遲在20xx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工程款。如逾期未付清,則按所欠資金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利息,由甲方按月支付給乙方。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5

  摘要:近年來,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許多問題,從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和作用出發,就水利工程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并提出相關對策。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對策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的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施工合同作為約束發包方和承包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成因分析

  3.1 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深入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 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有的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3 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3.4 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

  4.1 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越來越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各行各業也根據國家法律制定了有關條例。因此,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以及合同條文的釋疑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4.2 積極推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三制”改革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經過一定時期的運行。已形成了自身的建設合同范本,使用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因此應積極推廣使用。

  4.3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嚴格招標時企業資格審查

  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一般情況下,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合同手續。此外,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施工企業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施工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投標企業的內在質量。

  4.4 加強對合同執行情況跟蹤檢查,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檢查合同執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防止因合同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4.5 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強,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4.6 選擇好的監理隊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證

  監理工程師是聯系建設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紐帶,在合同管理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高素質的監理工程師能夠公平、誠信地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對工程項目實施有較好的預見性。給工程建設創造一個寬松良好的環境。可以確保工程建設順利實施。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項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時間范圍應從合同談判開始,至保修日結束止,特別是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確保把合同落到實處。

建設施工合同6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

  3.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

  5.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 元(人民幣) ¥:_________ 元

  6.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局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7.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9.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建設施工合同7

  發包方: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并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方兩套復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方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方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2.承包方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給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方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申請建筑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

  5.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于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注明)。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歷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合同范本《建設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矗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委托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發包方委托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發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發包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仲裁,仲裁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二)質量標準

  1.承包方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現行的技術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優良率達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應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由于發包方原因達不到工程質量標準的,由發包方承擔返工責任及經濟支出。

  (三)質量監督

  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七條工程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_____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___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

建設施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_____份,承包人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9

  建設施工合同

  1.訂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3)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4)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落實。

  (5)對于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2.《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組成:

  (1)雙方簽署的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本工程所適用的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的,并附有3個附件。

  4.《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于各個具體工程,因此,配之以《專用條款》對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5.重新檢驗(單選題)

  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暫停施工

  (1)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導致的暫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損失的承擔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單選題)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處理

  9.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的4種方式:(多選題)

  1)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2)支付違約金

  3)采取補救措施

  4) 繼續履行

  10.試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條件和程序(簡答題)

  訂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3)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4)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落實。

  (5)對于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訂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對于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工程建設的施工都應通過招投標確定發包人,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應當與招標人及時簽訂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建設施工合同10

  第一部分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_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語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

  4.3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_______________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_______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擔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合同份數

  3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

  承包人_______份,

  分包人_______份。

  38.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施工合同1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范圍

  1、工程名稱:行政中心幼兒園10配電工程電力線管非開挖110E線管頂管工程

  2、工程地點:行政三路

  3、承包范圍:本次110E電力穿線管頂管工程所需的所有工作內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鑰匙工程。

  第二條 工期

  1、本工程工期總天數為: 5 天。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應承擔的工作與責任

  1、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材料、機具堆放場地、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第四條 乙方應承擔的工作與責任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應派技術人員到現場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現場調查方面要查清地下各種管通訊、供水、輸氣、輸油、電力、照明、交通信號、化工、供熱、排水管線。查找,收集管線資料,借助管線儀查找。將管線的位置、深度、走向用油漆標記在地面上。用坐標紙繪制管線分布平面圖、剖面圖備用;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與損失由乙方負責。

  2、 乙方應在施工場地做初步地質調查,查清地層結構,地質成份,地下水埋深。目前,鉆孔鋪管僅限于土層、沙層、污泥地層施工,要在砂卵石地層、基巖地層、塊石回填土地層施工,必須借助其他的鉆探工具和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施工。

  3、水源是鉆孔鋪管施工必備條件。要求查清施工現場的水源,現場缺水,施工前備好水。

  4、負責辦理本頂管工程相關的一切政府批文、批件及相關法律、法規手續,若因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

  5、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的設備和人身安全,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嚴格遵守電力部門的有關規定,不準私自開啟,操作電力門的電氣設備,如有違反,造成一切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7、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階段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做好記錄。

  8、乙方保證工程質量,嚴格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章制度要求及施工規范、技術要求施工,按期完成工程內容。

  9、乙方應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費用已包含在工程總價中。

  第五條 工程價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包干價,單價為 元米,按水平方向直線長度結算。

  2、 本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現金結清工程款。

  第六條 工程質量驗收

  1、驗收方式: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工程驗收報告,材料質檢合格證書。工程應滿足甲方符合電力質量要求布線的通暢管道,對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由乙方負責修理、更換、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在頂管施工期間遇不能改變的障礙物,通過多方努力確實不能頂管成功達到電力管穿線要求,乙方無條件撤離現場并不能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工程款。

  2、驗收時間:甲方接到乙方完工報告后____日內組織竣工驗收,逾期不組織竣工驗收,則視為本工程質量全部合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一方擅自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或不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經協商達成的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簽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12

  承包方(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搞好配合協調,確保工期和工程質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山韻佳苑B區

  二、工程單價: 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內容范圍:

  四、承包方式: 單包人工 (工程量約23000m)

  五、工程造價:大寫 約貳拾玖萬玖仟元小寫 約299000.00元

  六、結算方式:合同單價不變,工程量按實結算,辦好簽證,驗收手續。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組織方案乙方應提交甲方、監理批準。乙方必須按計劃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 監理對施工質量和進度檢查監督,嚴格按圖施工。

  工期包括:開工日期 按實際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順延: ①天氣原因 ②設計變更 ③地質原因 ④場地影響 ⑤甲方供樁影響⑥其他雙方均能接受的客觀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機械設備進場試樁完成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20%。中期每完成兩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總造價的90%。余款樁基驗收合格甲方基礎底版澆完后結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內,甲方、監理隨時派員到現場檢查工藝和質量,如發現不符有關 規定時,甲方有權指正,乙方應負責及時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責任者發生工傷,設備損壞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及賠償,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應明確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監理單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孫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質量驗收,由甲方會同乙方等有關單位,對工程按規定進行總體驗收。凡 在驗收中發現必須返工或修補的部分,以書面議定修補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經再驗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乙方負責保修期貳年。

  十三、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

  2、甲方責任:未能按照合同規定履行責任,竣工期得以順延,由于圖紙及其它原因變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應采取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同時給予乙方相應補償。

  3、乙方責任:

  (1)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質量驗收規范驗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質量問 題,乙方負責無償修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工期延誤,每天按工程價 款總額的萬分之五付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解決。

  (2)雙方同意由 /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可向無錫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其它:

  1、 甲方負責場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嚴格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須由甲方負責補貼乙方損失,標準為500.00元每天、每臺機。

  3、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壓樁以外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4.乙方不開據工程發票。

  5.送樁部分超出2.5米按實結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13

  摘要:本文論述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對工程造價有重要影響的內容和要點,對不同的計價方式進行分析,并就工程合同的訂立提出一些認識。

  關鍵詞:施工合同;計量;計價;工程造價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和意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權利、義務、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義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施工合同貫穿了工程建設的整個領域,為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提供依據。工程建設活動的結果,在實物形態上表現為建筑物,在經濟活動中表現為工程造價。相對實物形態的建筑物而言,工程造價是無形的,其結果的確定和控制較為抽象,難度大。要合理確定的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就必須嚴格依據合同的約定。所有工程計量和計價的方法、依據以及其要求、處理的程序都應在合同中明確。

  二、影響工程造價的合同核心要素,計量計價方式取選分析

  建設工程中簽定施工合同的最核心問題是合同價款的確定,對工程造價起決定性作用。簽約合同價因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會產生重大的價款差額。目前,合同計價方法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采用何種計價方式取決于工程性質和實際情況,為能說明問題,對這三種計價方式的特點和應用,下面作幾點淺薄分析。

  總價合同一般指固定總價合同,由于易于進行工程造價的管理和控制,易于支付工程款和辦理竣工結算的特點,受到發包人的青睞,特別是外資企業主更是普遍采用這類合同,但由于量與價的風險主要主要由承包人承擔,往往易引起眾多糾紛。因此,此類合同計價方法適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設計圖紙準確、詳細的項目。

  單價合同通常指固定單價合同,亦稱工程量清單合同,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種計價方法,單價合同適用的范圍較為廣泛,其風險分配較為合理,并且能夠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從節約成本中提高利潤。單價合同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的計算和確認,其一般原則是“量變價不變”。自20xx年7月1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xx實施后明確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建設工程發承包,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故目前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在招標時一般都按工程量清單計價,但有些招標人仍喜歡用總價合同的模式,又礙于不能違反工程清單計價方式,于是在招標文件附帶的施工合同上埋下伏筆,企圖轉移發包人的風險和責任。筆者曾洽談過一工程施工合同,在該工程招標文件的正文已明確工程按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方式,一切看起來很正常。但在招標文件的附件合同中關于工程量和工程量偏差條款卻另作約定,具體描述是這樣的:“承包人在招標疑問收集期間未對工程量。

建設施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要求,在原甲方與乙方20xx年5月11日簽訂《臨沂市羅莊區高新區創新大廈內外廣告牌設計、制作及安裝合同》的基礎上,現根據甲方要求,作相應增項。根據原施工合同精神,經雙方協商,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范圍:20xx年6月3日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做出相應的設計制作安裝。

  二、工期要求: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6月18日。

  三、新增工程量:

  詳見附表一:《高新區創新大廈后期加工標牌一覽表》

  四、質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諾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執行。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六、其它:

  1、本協議其它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施工合同1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 , 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工程立項,規劃批準文件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天. 擬從 年 月 日開始施工,至 1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 (大寫) : (小寫) : 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 .

  ;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 2.2 款賦予的規定一 致.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 1 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2

  十,合同生效

  訂立合同時間: 訂立合同地點:

  年

  月

  日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于 生效.

  發 地

  包

  人: (公章) 址:

  承 地

  包

  人: (公章)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傳 話: 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傳 話: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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