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合集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由于地質原因,春季連降雨水,雨水滲入山體,導致山體出現很大程度的裂縫和滑坡;后山的道路已經坍塌,已影響當地村民的出行;后山的圍墻已經部分倒塌,麻石護坡已經嚴重移位,直接影響人身安全。經同意,對后山山體滑坡進行應急治理。現將該山體滑坡應急治理工程承包給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內容:
4、合同工期:后山的山體滑坡和裂縫治理必須在15日內完成,其余項目工期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后山滑坡和裂縫約8畝的范圍內進行清表、整理成龜背型并做成梯型,將面土翻壓1.2米,開挖排水溝并保證排水通暢;圍墻的修整和道路重新澆筑;后山腳的麻石擋墻重新砌筑,原來已經變形的U型槽排水溝拆除,現澆混凝土排水溝等。
三、質量標準:合格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的概算價款金額人民幣萬元(¥元),工程結算價最終以工程竣工結算經投資評審內審組評審結果為準。
2、工程進度款支付根據乙方完成工程進度情況支付,最多不超過該期完成工程進度款的70%,余款在工程竣工后辦理結算并經縣水利局內審組評審后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五、施工安全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施工人員忽視安全,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安全事故及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職責
1、甲方向乙方就后山應急治理進行技術交底工作。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指揮和監督。
3、乙方在工程未移交甲方期間,負責該部分工程的管理、維護及安全,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履行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2
發包人(全稱): 江西省康盛投資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胡慶仁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富陽春天商住小區15#、20#、22#樓(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土建(基礎、主體結構、屋面防水)裝修、水電安裝。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伍 年;
3、裝修工程為 壹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貳 年;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壹 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1、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決算價款的3%,保修金額為 (大寫)
2、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工程竣工驗收后滿壹年,保修金額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承包人,其余仍在保修期內的保修工程由承包人繼續免費保修。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鋼筋承包合同廚房承包合同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3
建設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甲方在略陽城關鎮官地山村柳樹壩開發的“利瑪花苑”5#樓修建工程,現承包給乙方施工。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友好和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施工承包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2、3、4、工程名稱:略陽“利瑪花苑”5#樓 工程地址:略陽縣城關鎮官地山村柳樹壩 建設規模:地上18層,地下1層,建筑面積約.22m2 建筑結構:框支剪力墻
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實行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三、承包范圍:“利瑪花苑5#樓土建工程(不包括電梯和門窗)
四、工程價款
1.按(______)《陜西省建筑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陜西省(______)建筑安裝定額》和《工程量清單計價費率》計價,下浮3%作為本工程結算價。
2.工程量清單中材料調差,以漢中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為依據。價差5%以內不作調整,價差超過5%以上部分調整計價。
3.本工程未發包部分,甲方按該部分工程造價的3%作為工程配合費支付給乙方。
4.乙方領取的全部工程款必須開據正式稅務發票,所繳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承包條件
1.乙方必須具備房屋建筑施工二級企業資質,項目經理需具備二級建造師資質,并取得了安全B證。
2.為保證工程項目順利施工,檢驗施工方的實力,在簽訂本合同后,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本工程量清單計價總額2640萬元的10%,即260萬元的履約保證金。
六、工程款支付辦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到正負零,正負零以上每三層混泥土現澆板面結束(3—5工作日),甲方支付本工程合同總額5%的工程款。
2.本工程主體封頂,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到本工程合同總額的60%.3.主體完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5%的工程款。
4.室內外粉刷基本完畢,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5%工程款。
5.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20%的工程款。
6.剩余部分工程款,三個月內工程決算結束,除扣留合同總額
3%的保修金外,其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7.履約保證金退付:在本工程主體封頂后退還乙方保證金50%,余額在工程結束后全部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息。
七、工程工期、質量:
1.工期:按定額工期計算,完成施工任務。
2.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在20個工作日內負責將竣工驗收資料、施工圖交給甲方建檔保存。
八、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監督和管理。與監理單位共同審核乙方完成施工任務,簽署工程款支付令。
2.甲方負責與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
3.甲方負責協調處理與施工有關的事項和周邊相鄰關系。
4.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監理單位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指揮。確保工程質量全面達標。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人身傷亡等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和技術力量,以及工程所需的各種建筑材料,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確保工期和質量。
7.乙方應為施工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違約責任:
以上合同條款任何一方如有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本工程總價1%的違約金。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書與乙方中標后甲乙雙方簽訂的《陜西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陜西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本合同條款如有沖突,工程決算時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其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工程項目部可開設獨立賬戶。甲方所撥付的工程款(除甲方代扣工程總額的%的管理費外)可直接撥付給項目部。
十一、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監理一份、項目部一份。
發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學院二期工程五棟宿舍樓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此作為雙方互相信守的依據。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宿舍樓;
2、 工程地點:西安戶縣東大西安華光科技學院內;
3、 工程規模:五樓宿舍樓,地上六層,磚混結構,建筑面積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施工圖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 。
三、 工程質量標準:經甲方驗收合格。
四、工程進度要求:具備施工條件后,經甲方乙方協商確定。
五、乙方進場施工時間:甲方須在20xx年11月10日前滿足乙方正式進場、能正常施工的條件,如會審后的施工圖紙、三通一平等發包方應具備的發包條件。
六、工程結算方式:按《1999年陜西省建筑工程綜合概預算定額》和《20xx年陜西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費用定額進行結算,并做如下調整:
1、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人工費的計取:按定額工日數量100元/工日。
2、按費用定額中一類工程取費標準進行取費;即設定項目直接費為A、其他直接費為B、現場經費為C、間接費為D,差別利潤為E,則,B=A3.84%,C= A7.38%,D=(A+B+C) 5.85%,E=(A+B+C+D)貸款利息根據計費依據,分別按直接工程費的3.02%計取和按人工費的15.39%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補貼按不含稅造價的1.6%計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5%(人工費的20%)的配合費,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費的8%(人工費的30%)的管理費;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進行結算;養老統籌和四項保險分別按3.55%、0.8%的費率計取費用。
3、項目直接費中定額基價機械費的計取:按定額機械費150%結算。
4、定額中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含水電、土建安裝主材、地材和輔材),按定額基價計入取費后,并按市場采購價+采保費(費率為3.2%)+裝卸費+運輸費和途耗費用進行價差調整,市場價以雙方認質認價為準;若雙方認價發生爭議,以采購期間陜西省工程造價信息公布價格為準;定額中沒有明確價格的材料(如輔材等),按定額基價150%計入并取費。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單位工程主體結構0.000七日內,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結算總款的95%,余額5%作為保修金,工程竣工滿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滿兩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50萬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幣150萬元;乙方進場5日內,甲方返還工程承包定金10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完成0.000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單位工程主體結構三層封頂七日內,甲方返還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萬元。
八、其他約定
1、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開工,甲方應支付乙方雙倍保證金;
2、因甲方施工手續、不能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締約過失,致本工程施工中發生停工、窩工,甲方按日承擔所欠款金額的3%的資金占用費,并承擔給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3、因甲方施工手續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締約過失,致本工程開工、中間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驗收和工程竣工備案,由甲方承擔完全責任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擔工程款支付連帶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頁,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部門公證后生效,至雙方無債權債務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
年月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5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將盛世華軒夜景亮化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盛世華軒夜景亮化工程
二、工程地點:赤華北路西側
三、承包方式:包施工工期、包施工質量、包施工安全、包工包料
四、工程內容:夜景燈光亮化項目
五、工程造價:工程預算見下表:
六、質量要求:
1.乙方提供夜景亮化工程產品的質檢報告及合格證;
2.乙方負責工程的整體施工及系統工程,包括設備供貨、系統設計、安裝調試和操作培訓工作;
3.乙方承包甲方施工的夜景亮化工程,必須按照原設計方案要求、夜景亮化效果、燈具布臵圖等要求施工,保證達到質量、效果要求;
七、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對工程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及時組織工程驗收,按期支付工程價款。積極配合乙方施工,做好施工現場協調、協助工作。
乙方責任:施工前編制組織設計,嚴格按規定施工,保證施工質量,按合同規定如期完工和交付,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結算。工程竣工后,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條件修理,因施工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八、安全責任: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規范操作,確保安全施工,否則造成一切工傷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九、驗收及保修:
1、乙方完成施工后,應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
2、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驗收申請后,應于七天內會同乙方共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無條件返工至合格。
3、本工程保修二年,第三年免人工費只收取材料費,接到甲方維修通知4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維修;
十、施工期限:20xx年7月10日完成,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施工則工期順延。
十一、工程費結算與付款:
工程竣工后驗收合格后,甲方一個月內一次性付工程款的90%(76500元),工程余款10%(8500元)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期二年,保修期一年后付質量保證金4500元,保修期二年后付清質量保證金余款。
十二、違約責任: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層數: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圍:
本工程基礎墊層至屋面防水層以下主體結構內的所有鋼筋、模板、混凝土、填充墻砌體、外架及文明施工。
鋼筋工程:鋼筋進料計劃提供,翻樣、制作、安裝和校正;場內倒運,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整理、碼放和防雨覆蓋;基層清理、焊接、綁扎、植筋,預埋和壓筋的制作,鐵絲、鐵釘、扎絲、焊劑、焊條、膠布、切割機片、雙面膠、拉桿用PVC管、線繩、水泥釘、脫模劑、墊塊、塑料薄膜及手提電動工具耗材等。
模板工程:模板進料計劃提供,配制、拼裝、校正和清理;現場倒運,模板支撐拆除、清理刷油、拔釘、分類、碼放;進場材料的卸車。若發現工人在施工現場任意把方料模板切割、浪費等事項,甲方有權罰款,每次罰______元。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的澆筑和養護,保養,泵管的接拆及清理。(梁板柱進行磨平打磨,做好成品保護)。
砌體工程:砌塊澆水濕潤、砌筑,砂漿配制,上料、攪拌及放料,場內倒運;砌體腳手架搭拆,清理歸堆;木磚、過梁預制安裝;預留洞口。砌體壓筋制作安裝;地溝砌筑,抹灰,蓋板預制安裝;砌體用攪拌機的就位、安裝、調試;灰斗車和砌體用具。
架子工程:包括主體施工所有內腳手架搭拆、外架搭設、清理歸堆,防護棚、安全通道搭拆;樓層四口五臨邊防護,安全密目網、小眼白網掛設;吊籃安裝及防護,塔吊附墻件防護,踢腳板制安;標識、標牌、警示標志和展牌、橫幅掛設、以及鋼管的維護保養、刷漆。
文明施工:修建臨時用房、圍墻、路面硬化、場地硬化、臨時散水和排水渠,整理和維持場容場貌,工完場清,按照省級文明工地要求執行,教育所屬職工文明施工,杜絕不文明行為發生。
三、承包形式:
勞務施工承包。
甲方提供塔吊(含司機)、振動棒一套(一機二棒)以及三級箱以內線纜、配電箱,其余電線、電纜、照明設施、機具耗材等由乙方負擔,待工程完工后向甲方交還能正常使用的振動棒一套(一機二棒)以及三級箱以內的線纜、配電箱等。
乙方在本工程必須配備專業管理人員;總負責一人;技術總負責一人以及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并負責放線、抄平等業務,甲方負責檢驗。
四、承包價格:
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
建筑面積計算方法見條。
五、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建筑工程驗收規范驗收,主體結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六、工期: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主體封頂。總日歷工期______天。乙方按總合同工期編制形象進度計劃,報甲方審批。嚴格按審批后的形象進度計劃執行,每超過一天罰______元。
七、施工安全:
甲方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的檢查監督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進場前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范部位設立警示牌。甲方應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作業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罰款處理。
乙方負責職工的安全管理,進行安全培訓,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底。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對于高空作業,必須嚴加規范,系好安全帶,作業前首先檢查腳手板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用電設施的接線是否正確、安全、電線是否損壞、老化、開裂、裸露。若被發現以上各項達不到要求的,每項每次罰款______元,并要求乙方應及時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安全操作規范后方可施工。
乙方人員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規范施工,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乙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及后續責任,引不可抗力引起的安全、質量事故按相關規定執行。
若乙方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其他法律,除接受國家司法機關處罰外,還必須執行項目綜合治安制度的處罰條款。
八、結算、付款:
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
綜合單價:_____元/平方米
工程變更,只要不發生建筑面積的增減,無論結構構件的難易與數量變化與否,單價和結算面積不變;若變更引起乙方返工,甲方應增加相應的費用。
乙方必須保證足額支付民工工資,因拖欠民工工資引起的相關事宜及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付款:
三層主體封頂付已完成工程量(經監理審批后的工程量)的______%,中途可借零花錢(費用在下次支付勞務費時扣回),主體封頂付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砌體工程完工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春節放假時按已完成面積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______%。
余款在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______個月內付清。
付款必須由甲乙雙方負責人當面到當地銀行辦理轉賬手續。
九、其他約定:
甲方責任、權利:
負責工程施工全過程的領導、管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聯系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和其他相關部門解決屬甲方解決的問題。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制定施工進度計劃,確保生產均衡和連續性。
負責給乙方提供施工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變更、圖紙交底目錄、答疑紀要及省級文明工地驗收標準各一份
負責按形象進度和進料計劃向乙方及時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種材料。
負責施工中的總質量、安全技術交底,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負責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對乙方的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進場安全教育
負責向乙方提供辦公室、庫房各一間。
乙方責任、權利: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負責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機械操作和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進場管理人員資格證及進場施工人員花名冊各兩份。
向甲方繳納違約質保金______萬元,主體封頂驗收合格扣除罰款違約金后一次性退還。
負責向甲方提供專項施工方案、進度計劃和月報;材料使用前五日提供用材計劃。
負責對所屬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按現行安全施工規范作業;負責安全設施的檢查報驗,嚴禁使用不合格安全材料。
嚴禁轉包工程。
每道工序完工后,乙方首先自檢,合格后報甲方驗收,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標準,若甲方發現一處不合格,罰乙方______元。
乙方要愛惜財物,做到工完場清,若發現隨意損壞、亂丟材料的,一個扣件罰款______元、一個卡具罰款______元,不及時清掃衛生、清理施工現場的每次罰款______元。
本合同是以合格工程標準簽訂的,若單位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是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有權對該單位工程按平方米單價下浮______%扣取乙方的違約金,若完成達到合同標準,甲方可適當給予獎勵。
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教育職工做到文明施工,不能出現打架、偷盜等不文明行為,若發生一次罰乙方______元。
乙方承包范圍內分部分項工程的合格必須達到______%。允許偏差項目合格率必須達到______%。若驗收達不到______%,乙方必須及時返工達到要求,返工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補充條款: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當地法院裁決。
本合同簽字后即為生效,若一方違約,則支付給對方五萬元違約金。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副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全部勞務作業完工并通過驗收、結算付款完畢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為了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依照《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項目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價款:
4、付款方式:
二、承包內容: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費用:
1、乙方按照甲方與建設單位竣工決算的本合同承包工程范圍的工程款總額(含人工費材料、管理費及稅費等)的______%向甲方交納承包費用。承包費用不包括稅費,稅費由乙方據實承擔。
2、甲方根據每次收到的工程款額預提______%,工程竣工結算后再據實結算承包費用和稅費,多退少補。
3、甲方與建設單位的計價方式以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關補充協議為準。
五、工期:
本工程工期為______天(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完工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及責任:
1、工程質量目標: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和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人員的管理、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工程質量目標合格。若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由乙方全額承擔其賠償和相應的責任。
2、安全生產目標: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乙方對本工程的安全全面負責,確保安全事故頻率在______以下,無重大傷亡事故發生。出現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額承擔。
3、文明施工目標:乙方應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服從項目部統一協調管理,對現場的文明作業全面負責。
4、若因不服從現場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響,由乙方承擔由其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甲方義務:
1、辦理工程質量監督、工商、稅務、施工許可證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指導、監督乙方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質量,協調現場各項管理。
3、負責技術指導,組織各類技術培訓。
4、工程完工時,及時組織人員驗收;及時支付合同價款,不得無故拖延。
八、乙方義務:
1、全面履行承包合同的全部條款。
2、服從和接受甲方各職能部門的檢查、指導、監督。
3、對本工程的質量,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4、工程技術資料必須與工程形象進度同步,工程竣工時,必須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和竣工圖。
5、不得拖欠勞務工資。
九、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對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合同工期等目標進行承諾,在施工中若發現其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日以前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解決爭議
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代表人: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所:
責任人: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8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家建筑施工規范》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確定把x縣xx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xx縣xx工程
二、工程地點:xx縣xx鎮x村委會xx村。
三、建筑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xx㎡。
四、承包內容及施工范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價暫定xx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一、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20xx年《xxxx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后結算給乙方。
二、工程范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xx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xx縣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xx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商確定,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一、本工程有效工期為x天。
二、開工時間:20xx年x月x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三、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一、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范,等級為合格。
二、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并根據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后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三、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后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四、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定要求復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00地面(現澆完畢)
二、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三、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x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資料合格后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x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托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甲方審核批準后,除留質保金x%外,x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五、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欠款金額總數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六、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銀行:xx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一、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整改、衛生清理、安全保衛、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后書面申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復檢,簽字確認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x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三、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一、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并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二、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手續。
四、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坐標控制點,并在現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五、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時間。
六、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范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進行相應處罰。
七、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定,經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八、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一、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二、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工程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三、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9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鳳凰城B棟二樓750 ㎡室內裝修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各自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工程名稱: 全優加芬蘭探索式早教機構裝飾工程
第二條 工程地點: 鳳凰城 商城B棟二樓
第三條 工程內容: 早教中心室內裝修(詳見內清單)
第四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干方式
第五條 工程造價: 預算價:陸拾柒萬捌仟肆佰伍拾陸 元整(678456.0 元) 最后工程總價經雙方審定為陸拾貳萬 元整(620_0.0 元整)如圖紙不變更或甲方不增加其他工程 工程總價不變
第六條合同工期:開工日期20_年4月1日,竣工日期為20_年6月20日,共80個工作日,每日需經雙方確認是否能施工。如因其他的客觀因素影響工程進度,工期可以相應順延。
第七條付款方式:乙方人員進駐場地,材料進入及施工10天內,甲方支付總價款的20%,約應付人民幣拾貳萬肆仟 元整(124000 元整);總工程量完成40%以上時,甲方第二次付總價款的30%,約應付人民幣拾捌萬陸仟 元整(186000 元整);總工程量完成90%以上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的30%,約應付人民幣拾捌萬陸仟 元整(186000 元整)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20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剩余所有款項,即付人民幣拾貳萬肆仟 元整(124000 元整)。
第八條 設計變更:如施工當中需要變更圖紙及項目,需雙方協商認可,其變更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精益求精,努力創造優良工程,不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影響工程質量
第十條 甲方雙方職責職責:
甲方職責:
(1)甲方須無償提供施工場地的電力設施。
(2)甲方應按時支付工程款,不得延緩付款,以免延誤工期。
乙方職責:
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工程,因施工操作不妥,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甲方不按時付工程裝修款,每逾期一天,處罰1000 元,乙方延誤工期,每逾期一天,處罰1000 元。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以上條款未盡快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出現糾紛由甲乙雙方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后法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現因施工需要,經與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將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勞武橋至古鎮兩邊墻面裝飾及圍墻
工程地點:窯灣鎮古建筑附近
合同價款金額(大寫)約:_______元(人民幣)
二、承包范圍和方式:
1、承包范圍:勞武橋兩邊所有墻面均用水泥、砂漿抹灰后刮白泥、刷白涂料,然后分格(100×300)粘白膠帶,最后刷深灰色乳膠漆兩遍,圍墻用砂灰青磚砌筑,白灰膏勾縫,具體數量以雙方實際測量尺寸、面積為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價款和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價計算及調整:
1、乙方根據甲方簽訂的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條款執行。
2、本項目工程造價采用按實結算的方式,其計算及調整依據如下:
(1)《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江蘇省綜合單價表》
(2)《江蘇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
(3)《江蘇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xx版)
(4)《江蘇省建筑工程綜合單價表》(20xx年)
4、工程辦理決算依據根據甲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全部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書,協議書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規定,為明確工作任務,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及人身設備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項:工程名稱
土地范圍內所有土方工程(含挖運回填土方、新建樓房基槽土方、圍墻工程、排水溝、小區道路地平硬化等)全部由乙方承包施工。
第二項:承包方式
由乙方總承包獨立完成施工任務。
第三項;工程價格
1、挖運土方單價( )。2、回填方單價( )。3、樓房基槽土方單價( )。4、紅巖石單價( )。5、其它工程量按市場價格進行結算。
第四項:質量標準
該征地范圍內挖填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并根據甲方提供土方平整計算圖紙的有關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平整施工標高為( ),總挖方( m3),總填方( m3)。
第五項:工程量:按實際工程量據實結算。
第六項;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土地平整土方計算圖)
2、甲方派技術人員現場配合乙方進行施工。
第七項:工程工期
總工期(不含陰雨天)
第八項:工程質量
合格。
第九項:安全
乙方在施工中造成一切安全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十項:付款方式
乙方工程機械進場動工,甲方預付工程款總金額的30%;乙方完成總工程量的80%時,甲方再付工程款總額的50%,余款待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項: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2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3
XX縣
甲方:XX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XX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經過公開招標評標,由乙方中標承建。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總價及結算依據
該工程承包價為: 2362173.00元 (人民幣 貳佰叁拾陸萬貳仟壹佰柒拾叁元整含稅費),本工程采用總價承包合同形式計算工程承包合同總價(合同價不包括漿砌片石水溝,片石水溝按縣有關補助政策以實際施工量結算)。施工單位按圖施工,以合同中的總價進行決算,建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僅作為編制標底和投標書參考。
二、工程內容
XX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長 4.37216 公里,對路基進行整治,鋪筑水泥穩定層(底基層水穩層可用片石補強),新鋪水泥砼路面。改造為四級水泥砼路面,路基寬5.0米,C30水泥砼路面寬3.5米,C20水泥砼路肩0.75米×2,增設部分涵洞、防護設施、排水溝等附屬設施,詳見設計文件。
三、材料供應及要求
1、本工程所需水泥按縣公路指揮部單價290元/噸由甲方采購,乙方自行運輸,在運輸施工中乙方只能用于該路段修建,否則,發現一次,扣乙方工程款壹萬元;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購。
2、材料質量要求
(1)河沙:河沙或機械吸沙;
(2)片石:300號強度以上;
(3)碎石:正規產地碎石;
(4)條石:300號強度以上;
(5)水泥:32.5級普通水泥,須有廠家質檢部門的合格證書或質檢書。
3、凡經質量監督小組的監督員或縣質檢站或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建管處現場人員抽驗發現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并限期運出現場,否則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組織運出,產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并在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四、工期
1、本標段工期6個月(日歷工期),自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3月2日(具體工期開始時間以指揮部開工令為準)。
2、工期允許延長的條件:
(1)建設單位變更設計,妨礙了施工進度;
(2)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影響施工安全或工程質量;
(3)建設單位通知暫時停工。
3、工期延長的決定,若發生第2條規定的情況之一,施工單位應書面報請甲方同意后,方可順延工期。
4、除第2條規定的允許延長工期的條件外,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連續15天不進場動工,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取施工單位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若施工單位連續20天停工,甲方除收繳履約保證金外,有權清場,直接解除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單位的違約責任,同時按施工單位所完工程量結算,工程款在二年內支付,不計息。
5、施工單位每延誤一天懲500元,提前完工一天獎500元。
6、該工程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五、甲方的一般義務
1、開工前為乙方辦理屬甲方完善的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
2、協助乙方落實施工所需砼拌合場水、電管網,以保證施工需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派駐現場質量監督人員,監督乙方施工質量。
4、協助解決施工管理以外的可能影響施工的有關事宜。
5、根據乙方的竣工報告,組織有關部門檢查驗收。
六、乙方的一般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承包范圍及內容組織施工,保證質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2、做到施工現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
3、接受甲方、銅梁縣公路質量監督檢測站、縣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建管處對施工現場的質量監督。
4、工程完工后,按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辦法編制工程竣工資料及決算報告,一式六份并送交甲方歸檔。
七、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及標準
1、乙方必須按圖施工,幾何尺寸不得擅自改動。
2、本合同工程質量,按交通部JTGF80-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或優良工程。
3、工程所需各種建材乙方須自行抽查、驗收。經自檢或甲方、質檢站檢驗不合格材料,一律不準使用,并限三天內自行運出施工現場。
4、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施工設計圖和交通部現行公路工程技術規
范進行施工,各個工序的試驗、檢驗乙方應做到原始記錄齊全,數據真實可靠,各個工序完結后,經監理、甲方、質檢站檢驗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個工序施工。否則,將不予計量。
5、砌筑的砂漿、路面砼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必須試壓件,拌和均勻,隨拌隨用。
6、凡經甲方、質檢站檢查指出質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達到設計要求,所發生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施工中不采納甲方、質檢站整改意見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采用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15日內組織有關部門檢查驗收。
9、經驗收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在限期內返工直至達到合格工程。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應承擔工期延誤責任。若在限期內不返工,建設單位有權另行組織其他施工單位施工,所產生的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本工程質保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為兩年。保修期內若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返工達到合格工程,若乙方不履行返工義務,則由甲方組織他人修復,所產生的修復費用在乙方工程余款和質保金中扣除。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時需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全部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和費用。
2、在施工作業中,因施工行為造成施工現場以外的房屋、青苗、地上地下管網損害及人身損害賠償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款結付與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1、本工程分四次支付鎮自籌部分工程款(縣補助資金按縣相關政策支付),路基完工付20萬元、水穩層完工付40萬元、C20混凝土路肩完工付10萬元、全部工程完工付10萬元,余款除質保金外從工程完工驗收之日起二年內付清,不計息,如未付清余下工程款按信用社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完工完成50%時,退還50%履約保證金;全部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退還余下履約保證金。
2、該工程質保期二年,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5%,質保期滿無工程質量缺陷,甲方如數返還。
十、本工程獎懲
本工程驗收達到優良工程建設方獎承包方工程總價的1%,合格工程不獎不懲。
十一、違約與爭議的解決
1、違約金按承包總價的5%計算。
2、違約金支付不足損失部分,守約方有權追償不足部分損失。
3、發生爭議雙方應在監理組主持下協調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協商或起訴期間不得影響或停止施工,除訴訟保全以外。 十二、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履行中,因未盡事宜或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履行中,因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施工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結構:磚混;
2、建筑面積:約㎡(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為準)。
二、承包方式土建工程總單包(即包工不包料)。
三、甲方負責范圍甲方應提供水、電、路三通及所有建筑材料、回填。
四、乙方承包范圍
1、基地平整、砼工程、磚砌體工程、木工搭拆(鐵絲釘子自備)、鋼筋工程、內外粉刷工程、樓梯粉刷上頂(一層、頂層、地坪)。
2、乙方自備機械、腳手架。
五、承包價格按每平方米元結算,隔熱層按計算。
六、質量要求七、付款方式
1、基礎完工付款
2、每層砌體完工付款
3、內粉完工付款
4、外粉完工付款
5、竣工驗收合同后付清余款。
八、施工日期:按120天計算,雨天順延。
九、安全問題乙方應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現大小事故由乙方自負。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全面履行(以下簡稱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確保甲、乙雙方利益不受損害,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項目承包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工程項目(合同造價萬元)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工程范圍及承包內容詳見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
1、承包原則。乙方按照“依法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確保上交、自擔風險”的原則和“五保(保進度、保安全、保質量、保文明施工、保企業信譽)”要求,實行全面風險責任承包。嚴格做到“無虧損、無拖欠工資和材料設備款、無安全和死亡事故、無顧客投訴、無債務糾紛”。并對施工項目的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
2、承包管理模式。本工程由乙方按施工合同組織施工,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并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3、管理費上交。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向甲方上交管理費。
(1)在甲方與業主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乙方按合同工程造價向甲方上繳管理費。管理費不含勞保基金、各項稅費、項目應負擔的管理人員工資及附加費等(上繳管理費不能以帳、物沖抵)。待工程結算完成后,乙方按照結算總造價補足余下部分管理費。
(2)工程項目勞保基金全部返回公司,乙方不得分享和截留。在辦理勞保基金返回手續中,乙方必須全力支持并配合。
4、稅費上繳。乙方按國家法律、政策和工程項目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工程項目所在地與公司注冊地稅收管理不一致的,從高適用稅種、稅目、稅率。
(1)上繳國家的稅金由公司從業主撥付的工程進度款中代扣代繳;
(2)其他稅費由乙方負責上繳,稅費憑據由公司財務保管。
5、項目管理保證金。為確保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的順利推行并強化執行力,根據公司《項目管理保證金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足額向公司繳納項目管理保證金萬元。項目完工結算后,按公司《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填報《項目管理保證金退回會簽審批表》,經保證金管理委員會成員會簽后辦理退回手續。
6、項目承包指標:_________________
(1)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規定的施工工期,包括獎勵與罰款。
(2)質量:_________________必須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的要求,施工質量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創工程。
(3)職業健康安全:_________________一般事故年頻率低于1.2%;年負傷頻率低于8%,重傷事故頻率低于0.4%;杜絕死亡事故及重大設備、火災、交通事故;職業病發生率0;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及時發放并正確使用率100%。爭創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必須合格。
(4)環境保護:_________________影響環境的水、氣、聲、渣排放必須達到國家環保標準。
(5)項目信息管理。嚴格按甲方要求在項目經理部應用項目管理綜合軟件系統;明確專人擔任項目信息員,并按規定錄入系統要求的相關數據;
(6)施工現場規范宣傳。門樓、圍墻、塔吊、五牌一圖、現場操作區、辦公區布臵及現場安全生產應符合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圖集要求。
(7)技術資料(含“創優”、“科技示范”、“貫標”資料)和工程結算資料必須滿足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施工合同》的相關要求,并符合公司相關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竣工后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原件(包括全套掃描光盤資料)。
本合同一式五份,公司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甲方同時蓋章)并報公司備案批復后生效。本合同在工程竣工結算、所有債權債務清算完畢、缺陷責任期與保修期滿后本合同自然終止。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責任人(經理或局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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