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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時間:2024-11-06 18:44:35 雪桃 施工方案 我要投稿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通用12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礦山治理施工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通用12篇)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1

  為保護林地資源,恢復被占用林地生產工作,經局黨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與任務

  用一個月左右時間,全面完成全縣被占用林地的清理、辦證、恢復林地生產等工作。

  二、組織領導

  林業局成立恢復林地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郭xx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各鄉鎮場林業站長為本鄉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三、工作步驟

  (一)時間安排:

  20xx年3月20日-20xx年4月20日

  (二)工作方法:

  1、各鄉鎮場林業站用3月20日前,完成制定造林規劃,明確造林小班業主、責任人、面積、樹種、苗木數量、造林完成時間。

  2、4月10號之前,全面完成恢復林地生產工作。

  3、苗木供應,由營林站統一調配,也可以由業主自行購買,但必須通過營林站和鄉鎮場林業站的認可。

  4、20xx年4月20日一20xx年4月30日,林業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恢復林地驗收。

  5、具體操作當中,各片可根據實際情況操作,在操作中遇到需要解決的問題應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四、工作要求

  (一)局機關實行分片負責制,林業站實行站長負責制,片長和站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片工作人員、鄉鎮林業站的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二)對占用林地業主:

  1、能造林的地方,必須規劃并實施造林。

  2、不能造林的地方,鄉鎮林業站必須督促其同期辦好林地占用手續。

  3、不能造林,又不能辦證的企業必須報政府強制關閉。

  4、對拒不執行的企業移交森林公安機關從重從嚴從快打擊。

  (三)分片負責制:

  第一片:塘渡口鎮、霞塘云鄉、黃塘鄉、五峰鋪鎮、金江鄉、羅城鄉、酈家坪鎮、諸甲亭鄉、下花橋鎮。

  片長:

  人員:

  第二片:蔡橋鄉、長樂鄉、黃亭市鎮、白倉鎮、金稱市鎮、河伯鄉、塘田市鎮。

  片長:

  成員:

  第三片:九公橋鎮、谷洲鎮、黃荊鄉、七里山場、巖口鋪鎮、小溪市鄉、長陽鋪鎮。

  片長:

  成員:

  五、基本原則

  (一)從大到小的原則,按照被占用林地面積從大到小的`原則,先選大面積的恢復,并逐次遞減。

  (二)先易后難的原則,按照地理條件、交通條件,環境等因素綜合考慮,先易后難。

  (三)整體推進的原則,各鄉鎮要綜合考慮,整體布局,把人分到每一個小班,爭取整體推進。

  (四)全面達標的原則,保證造林一片,成活一片,必須保證全面達標。

  六、獎罰措施

  (一)造林經費,有企業業主的由企業業主出資造林,造林樹種首選易成活的樹種,無業主的報局黨委統一研究決定。

  (二)任務完成后,鄉鎮林業站申請局里驗收,驗收組將按照完成進度、造林質量、辦證數量等,綜合考慮,排名前三名設三等獎,一等獎一名,獎金6000元。二等獎二名,各獎4000元。三等獎三名,各獎3000元。未完成任務的罰2000元。

  (三)對在工作中違法亂紀,索拿卡要,趁機伸手的嚴格按照紀律處分條例從嚴從重處理。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2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的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整改我區在中央、省環保督察、市委巡察反饋關于礦山生態修復問題,切實加快推進全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資發〔20xx〕63號)、《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通知》(吉自然資辦發〔20xx〕50號)、《長春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長府明電〔20xx〕5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明確范圍

  本方案所指廢棄礦山,是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以前關閉、責任主體滅失的礦山。實施保證金制度以后關閉且責任主體明確的礦山,不屬于政府投資治理范圍,應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要求,督促治理責任人切實履行恢復治理義務。

  (二)因地制宜

  堅持“宜建則建、宜林則林、宜農則農、宜景則景”的治理原則,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與生態修復、土地復墾、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緊密結合,按生態修復、土地復墾、土地開發利用、項目建設等類別進行分類整治。

  (三)突出重點

  優先治理水源地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周邊、城區周邊、對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嚴重安全隱患的廢棄礦山,加快解決廢棄礦山影響城市形象、影響生態環境問題。

  (四)落實責任

  堅持屬地管理、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責任落實機制。英俊鎮政府是轄區內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二道分局是本級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的牽頭部門;發改、公安、財政、建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績效辦配合開展相關工作。英俊鎮政府要對轄區責任主體滅失的廢棄礦山切實承擔起治理責任,全面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治理資金,積極組織開展綜合整治工作,推動我區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和積極成效。

  (五)綜合施策

  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防災減災、工程建設、環境保護、園林綠化等多個領域,治理難度大、投資成本高、成效顯現慢。英俊鎮政府、區規自分局、發改、公安、財政、建設、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市容環衛、績效辦協同聯動、緊密協作,將廢棄礦山綜合整治與城建重點工程、地質災害治理、渣土回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礦廢棄地復墾等有機結合,加強政策與項目資金的整合與合理利用,切實形成工作合力。

  二、目標任務

  (一)工作目標

  20xx年1月-6月底,完成工作方案的制定,機制建立,資金籌措,組織保障;

  20xx年6月-12月底,現狀調查、數據整合,編制生態修復規劃;

  20xx年1月-12月底,依據規劃全面啟動,并利用一年時間完成生態修復工作。

  20xx年1月-6月底,依據規劃方案申報驗收,并對驗收中存在的有關問題進行整改完善。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是調查摸底。英俊鎮政府為主體,區規自分局牽頭籌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開展轄區廢棄礦山專項調查工作,查清廢棄礦山分布、范圍、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主要環境問題、周邊產業規劃和布局等相關情況,為開展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二是科學規劃。英俊鎮政府、區規自分局牽頭,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根據轄區國土空間規劃、各專項規劃等相關規劃,編制轄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規劃,明確整治數量、資金來源、工程措施、適用政策、完成時限、整治后用途等。區規自局牽頭,英俊鎮政府為主體組織編制二道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專項規劃,依據全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規劃,編制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并按照方案實施治理。

  三是落實資金。區級財政根據財力狀況和相關工作開展情況,每年安排一定預算資金用于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英俊鎮政府要將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區規自分局協調并積極申報國家和省級廢棄礦山治理項目,按項目要求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區商務局、物流開發區管委會根據“誰治理、誰受益”原則積極鼓勵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生態修復治理。

  四是監管考核。要將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工作作為英俊鎮、區規自分局等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清單管理和銷號制度”,做到整治一個、核實一個、銷號一個。成員單位要按照確定的工作任務、工作時限,精心組織,全力推進,克服畏難情緒,積極解決整治中遇到的征地補償、權屬糾紛等問題,確保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實現預期效果。

  三、推進措施

  (一)建立組織機構

  加強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二道區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陳區長任組長,副區長小東、小喜、二級巡視員小珺任副組長,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規自分局、區公安分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區績效辦公室等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負責全區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規劃編制、資金安排、我區重點廢棄礦山治理方案確定等重大事項。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規自局局長、英俊鎮鎮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副鎮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開展治理工作,并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英俊鎮政府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轄區內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保證與區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領導小組有效對接。

  (二)明確部門分工

  區規自分局牽頭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工作。具體負責協調聯系市規劃自然資源局進行全區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規劃編制,治理方案審查、項目驗收,組織打擊偷挖盜采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復墾項目復核驗收、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市內調劑、用地報批和供應等。

  英俊鎮政府負責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工程的具體實施,代表區政府組織生態修復方案的編制,治理工程的招標委托,資金使用和管理,并充分發揮村“兩委”優勢,會同區規自分局對有主礦山修復治理進行監督。

  區發改局負責治理項目立項審批,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適時對英俊鎮政府綜合治理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區公安分局配合開展偷挖盜采礦產資源的打擊和處罰。

  區財政局負責治理項目資金預算、撥付和財政投資評審。

  區住建局、物流開發區負責綜合整治項目涉及的工程建設管理。

  區農業農村局參與復墾項目驗收和綜合整治項目涉林審批和監管。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綜合整治項目生態環境監測和監管。

  區應急管理局按照職責范圍,對治理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綜合監管。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綜合整治項目涉及渣土填埋的監督引導工作。

  區商務局、物流開發區管委會根據“誰治理、誰受益”原則積極鼓勵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生態修復治理。

  區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適時對區直各有關部門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績效考核。

  (三)優化監管措施

  一是堅決防止“治理工程”變成“開采工程”。在項目實施中,盡最大可能減少邊坡削坡量。對地方政府組織實施的歷史遺留露天開采類礦山的修復,因削坡減荷、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等修復工程新產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遺留的土石料,可以進行回收,并應當編制土石料利用方案,明確土石料的回收量、回收期限以及生態修復責任。回收的土石料優先無償用于本修復工程;確有剩余的,可對外進行銷售,由區政府納入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銷售收益全部用于二道區生態修復,涉及社會投資主體承擔修復工程的,應保障其合理收益。山土石料利用方案由區規自分局負責編制,報長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審查同意后由英俊鎮具體組織實施,并由區規自分局監督落實。

  二是提高審批效率。各部門要按照建設項目“只跑一次”的要求,在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手續辦理和報批中,在規范管理的同時,做到“能減則減”和“能簡則簡”,切實保證項目實施進度。

  (四)創新政策保障

  一是充分利用工礦廢棄地復墾政策。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項目復墾后新增的耕地按照補充耕地指標使用,允許納入市級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監管平臺,在市域范圍內調劑使用;對符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結余指標允許在本地范圍內統籌調劑使用。各工程建設項目中剝離的優質表土,要優先用于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項目復墾。

  二是推進廢棄礦山生態環境修復綜合整治項目土地開發。對于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廢棄礦山用地,有條件改造成建設用地進行開發利用的,優先納入土地儲備計劃和年度出讓計劃。對于開發利用過程中確實無法回避的農用地,如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可以統一納入改造,按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等報批手續。

  三是恢復廢棄礦山林業生產。適宜恢復為林地的廢棄礦山,要列入區農業農村局綠化造林計劃。

  四是探索廢棄礦山景觀再造。對于具備改造成觀光景觀的廢棄礦山,英俊鎮政府可結合周邊自然和人文景觀進行景觀創意、設計和建設,更大地發揮廢棄礦山潛在價值。

  五是鼓勵城市建設廢棄渣土用于廢棄礦山治理回填。對于治理后恢復為建設用地的,在保證不造成土壤和環境污染的前提下,優先作為城市建設渣土廢棄物填埋場地,既解決渣土處理問題,又降低廢棄礦山治理成本。

  六是多渠道籌措資金。鼓勵各地探索“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的治理資金籌措新模式,可按照“誰治理、誰受益”原則,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廢棄礦山治理領域。對位于城市建設項目紅線范圍內的廢棄礦山,可采取“誰用地、誰治理”原則,將廢棄礦山治理任務落實給土地受讓人。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3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礦山企業環境專項整治的意見》(政發〔xx〕6號)文件要求,為切實改善礦山的生態環境,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良性循環,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礦山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生態文明,打造中國美麗鄉村為目標,以改善礦山生態環境為重點,堅持政府引導與企業主體相結合,堅持治理與轉型相結合,堅持“治舊”與“控新”相結合,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綠色礦山建設,努力實現礦產資源集約化、開采方式環保化、生產工藝清潔化、道路運輸無塵化、企業管理制度化、閉坑礦區生態化,促進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

  二、整治內容

  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對全縣轄區內所有開采的礦山環境進行全方位整治。

  (一)開采區。推行礦產資源集約合理化利用,宕面規范、整潔;礦區采剝合理,邊開采邊復綠,礦區復綠面積不少于全部開采剝離裸露面積的40%;泥土堆放有序,采取截污措施,防止泥土流失;按照開采方式環保化的要求,鉆孔要有吸塵裝置,做到鉆孔作業無塵化;開采道路清晰合理;閉坑礦區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落實復綠方案和措施,保護生態環境,做到全復墾復綠。

  (二)加工區。采取綜合降塵措施,加大對粉塵的治理力度;加工機組一律安裝噴淋、布袋等防塵裝置。加強污水治理,建設和改造三級廢水沉淀池,建設水循環利用系統,添置泥沙分離器,合理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三)生活區。建設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收集生活垃圾,消滅白色污染,落實保潔措施,確保礦區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

  (四)運輸道路。按照道路運輸無塵化的要求,對礦區運輸道路全程硬化,配備足夠的保潔人員,做到常清掃、常灑水。強化礦區運輸車輛管理,礦運車輛駛離礦區加蓋篷布,對輪胎進行沖洗。

  (五)固廢處置。推行尾礦資源化、無害化利用;沉淀池及時清淤,尾礦及淤泥的堆放有專門場所,堆放規范,并采取回填、復綠、防塵等措施。

  (六)企業管理。落實業主環境保護責任,并明確一名分管環保的副經理(礦長)和職能科室,負責抓好工作落實;建立健全相應的環保制度,做到制度上墻;加大環保投入,加強環境管理。

  三、整治計劃

  全縣礦山企業環境專項整治的時間為一年,即從xx年xx月開始至xx年xx月,分為組織動員、方案實施和考核驗收三個階段。

  (一)組織動員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在深入調查研究、明確目標的基礎上,制定下發我縣礦山環境專項整治的文件,并召開全縣礦山環境專項整治會議。有關鄉鎮、職能部門要根據縣政府統一工作要求,制訂礦山企業環境整治推進工作計劃方案并落實整治工作人員。各礦山企業根據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實施計劃,成立整治工作班子,落實人員,明確職責。有關鄉鎮、職能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工作指導,幫助企業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

  (二)方案實施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全面實施礦山環境整治工作,全縣所有礦山企業根據整治的要求,按照各自的整治方案扎實抓好方案實施。各有關鄉鎮及職能部門要根據職責,加大工作力度,全面開展礦山環境整治,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明確工作主體,充分調動礦山企業主體的環境整治工作積極性,穩步推進全縣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確保整治任務圓滿完成。

  (三)考核驗收階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按照“整治一家、驗收一家、規范一家”的方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核驗收,驗收合格后,年終頒發榮譽證書,享受礦山獎勵政策。對達不到礦山環境整治標準的'企業實行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

  環境專項整治結束后,實行年度復查制度,如年度復查不合格或發生重大違規行為的,依法責令其停產整頓。

  四、獎勵辦法

  按照“獎優罰劣”的原則,建立礦山環境整治工作激勵約束機制。

  (一)按照“分級管理”要求,縣政府與有關鄉鎮簽訂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目標責任書,有關鄉鎮要與礦山企業簽訂目標責任書,作為考核工作的依據之一。

  (二)考核結果列為綠色礦山創建工作前置條件。凡礦山企業環境整治考核驗收不達標的,一律不得申報省、市、縣級綠色礦山。

  (三)實行“以獎代補”制度。凡當年環境整治考核驗收達標并且長效管理機制健全的礦山企業,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三年內享受獎勵政策,如年度復查不合格或發生重大違規行為的停止獎勵。獎勵的額度按企業當年實際上繳排污費扣除上繳國家、省部分后的60%進行返回,并在生態環保專項資金中列支。

  五、組織領導

  開展礦山環境整治工作是我縣建設生態文明,打造中國美麗鄉村的重要內容,是實現礦山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鄉鎮、部門要按照縣政府的統一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把礦山環境整治列入本單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內容。縣礦整辦要加強對礦山環境整治工作的協調,縣環保局要加強對礦山整治工作的日常督查和污染治理技術指導,建立定期工作通報制度,縣國土資源、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工作職責做好工作。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4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根據市、縣安監局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及工作目標

  為確保此次整治行動效果,我鎮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安監、城建、工商、執法所、交警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業務骨干,全面排查治理各種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措施

  ㈠范圍和內容

  官亭鎮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重點檢查: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等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教育情況;

  3、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4、新、改、擴建工程“三同時”情況。

  ㈡具體措施

  1、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全民“安全第一”的意識。通過鎮廣播站及宣傳車,深入轄區內各企業、人口密集場所,反復宣傳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用發生在各地的安全事故血的事實提醒人們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完善各種安全生產制度。

  2、嚴格要求企業執行安全生產規程。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開采方案,嚴格落實作業現場安全技術規范,嚴厲打擊無證、越層超界等違法行為,堅決關閉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

  3、增加作業現場巡查次數,強化安全監管。實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重點監控,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嚴厲打擊超能力生產、非法建設等違法行為,對有重大隱患的'企業要求專人專崗,嚴格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

  4、各部門聯動,共建和諧社會。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及時通報信息,由鎮安委會協調各自做好本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5

  根據四川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全省露天采石場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精神和縣安監局2.28會議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問題

  (1)開采布局不合理,未形成臺階開采,存在一定危巖、險石,甚至有傘巖。

  (2)技術資料不完善,無爆破設計的相關資料、無采場工程平面圖和剖面圖、無防排水系統圖。

  (3)職工安全、職業衛生防范意識較差:爆炸物品現場使用管理不規范,巖上作業未認真佩戴安全繩,清理懸石、浮石不及時,安全帽和防塵口罩未認真佩戴。

  (4)安全現場管理不到位:現場管理人員有脫崗現象,有對違章行為不糾正、不處罰的現象。

  (5)安全責任不明細,安全制度不夠完善。

  (6)安全措施不到位:對爆炸物品的使用記錄未實行跟蹤檢查,石粉新線的各安全防護設施未完善,防排洪設施未完善,避炮場所不規范,對危險源的監測未堅持和做記錄。

  (7)安全氛圍不強勁。

  二、整改目標

  通過本次隱患整改,改善落后安全生產條件,建立長效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安全標準化建設,順利通過省安監局的檢查,確保安全生產。

  三、整改思路

  以《通知》精神為主線,以《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小型露天礦開采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程作為依據,建立建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相關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級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等軟件資料,加大安全投入,嚴格按照開采設計方案和規程作業形成臺階式開采布局,加大宣傳力度,組織職工安全培訓,加強現場管理,嚴格獎懲制度,最終達到如期驗收合格和安全生產的目的。

  四、整改方案

  1、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建立建全各項規章制度。

  (1)、明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總經理,礦長,安全員,各工種的`作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組織相關人進行學習并上墻。在3月10日前完成,負責人:

  (2)、建立建全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活動月制度,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會議制度,安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在3月20日前完成,并組織職工進行考試,負責人:

  2、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安全生產和隱患整改的強勁氛圍。

  結合百日安全活動,書寫橫幅安全標語三幅,做安全生產板報一期,設置采礦標志牌一個,設置明顯安全警示標志,書寫安全巖報一幅。3月25日前完成,負責人:

  3、嚴格按照開采方案進行臺階式開采。

  (1)、轉運場內蓋山泥,保持場地內各運輸通道和安全撤離通道及排水通道暢通無阻。責任人:周大大。此項在3月10日前完成

  (2)、堅持頂部打眼放炮,實行臺階式開采,臺階寬度大于4米,臺階高度小于6米,邊坡角小于60度,作業人:

  監督人:

  在3月25日前完成。

  4、加強現場管理

  (1)礦山安全員跟班檢查,監督各崗位人員的違章行為并上限處罰,檢查工作點的安全狀況,監督整改進度,每天總結,三天匯報。責任人:

  (2)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控,炮工必須每日對巖石頂部和邊坡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監督人:

  (3)機臺操作工人作業時佩帶好安全帽、口罩。監督人:

  (4)礦山管理員堅持每日巡查兩次,并作好記錄,公司安委會每周巡查三次,并作好記錄。監督人:

  5、清理和補充完善地質圖、礦山布置圖、采場平面圖、剖面圖、爆破設計相關資料等技術資料。負責人:

  3月25日前完成。

  6、組織職工培訓。由安委會牽頭,組織職工進行培訓(或以會代培),培訓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小型露天礦開采操作規程》、《民爆物品管理條例》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3月10日以前完成。負責人:

  7、規范炮工作業行為,實行定時放炮制度,加強放炮警戒管理,嚴格領退制度。監督人:

  8、完善石粉新線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和完善各電器設備的接地、過流和漏電保護裝置。責任人:小剛。3月25日前完成。

  9、做好各設備檢查和維修記錄。責任人:小剛;監督人:小強。從3月1日起開始執行。

  10、規范礦區工作環景,清理和保持好各工作場所的衛生。責任人,各崗位工;監督人:

  五、保障措施

  1、成立機構,公司成立礦山隱患整改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召開安全工作會議,落實各安全責任人的職責,嚴格責任追究。

  3、加強巡回檢查,在檢查中發現違章、違規行為,加倍處罰。

  4、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公司抽調專職人員現場督查,挖機、鏟車加班作業,加快整改進度。

  5、嚴格獎懲制度,凡是不能按時完成的項目給予200元的經濟處罰,由該項的作業人和監督人按責承擔,對按時完成的項目給予200元的獎勵,其中對開采布局項,若按時完成并通過驗收,給予2000元的獎勵。

  六、相關要求

  1、各責任人必須報以對公司和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清醒的認識本次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不可抗拒性,認真研究,制定計劃,按部就班,按時保質完成自己的項目。

  2、鏟車和挖機嚴格服從工作安排,一切以整改和生產為目的,確保生產、整改兩不誤。

  3、由付組長牽頭,每周進行一次匯總小結,并書面匯報組長。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6

  為有效保護我縣礦山生態環境,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目標,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自然資規〔20xx〕6號)、《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通知》(吉自然資函〔20xx〕304號)和《遼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加快推進閉坑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的通知》(遼自然資發〔20xx〕8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要求,堅持“誰破壞、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和“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水則水、宜留則留”原則,創新實施激勵政策,通過吸引社會化、多元化資金投入的方式,推行市場化運作、科學化治理的模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共贏。

  二、目標任務

  總體目標:我縣共有閉坑礦山(歷史上發過采礦許可證)和裸露山體(歷史上未發過采礦許可證)324處。應堅持因地制宜,統籌安排,分類分年實施,優先做好“三區兩線”重點區域內閉坑礦山和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公路鐵路可視范圍內87處閉坑礦山和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有礦山恢復治理保證金的閉坑礦山和小規模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20xx年底前,完成全縣境內所有閉坑礦山和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

  階段目標:

  到20xx年末,對因政策影響及其它原因導致關閉的2家閉坑礦山(市級發證東豐縣環球礦業有限公司、縣級發證東豐縣向陽采石場)和東豐縣那丹伯鹿場采石場整合完畢,由東豐縣那丹伯鹿場采石場對2家閉坑礦山實施邊生產邊治理。

  到20xx年5月末,對5家閉坑磚廠(黃河文福磚廠、二龍山寶利磚廠、南屯基文合磚廠、大陽長勝磚廠、橫道河合力磚廠)的磚窯及其它附屬物進行拆除并恢復治理;20xx年末完成驗收。

  到20xx年末,30家市、縣級發證閉坑礦山制訂“一礦一策”治理措施,完成安全平臺打造和植被恢復;20xx年末完成驗收。

  到20xx年末,對因整合失敗、逾期拒不治理或整改不合格而提取保證金招標的礦山,完成地質環境恢復治理;20xx年末完成驗收。

  三、政策措施

  (一)鼓勵礦山土地綜合修復利用

  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擬改為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可由地方政府整體修復后,進行土地前期開發,以公開競爭方式分宗確定土地使用權人;也可將礦山生態修復方案、土地出讓方案一并通過公開競爭方式確定同一修復主體和土地使用權人,并分別簽訂生態修復協議與土地出讓合同。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擬作為國有農用地的,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以協議形式確定修復主體,雙方簽訂國有農用地承包經營合同,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或者漁業生產。

  對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土地中的集體建設用地,集體經濟組織可自行投入修復,也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修復后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出讓、出租用于發展相關產業。

  各地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在礦山修復后的土地上發展旅游產業,建設觀光臺、棧道等非永久性附屬設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及不破壞生態環境、自然景觀和不影響地質安全的前提下,其用地可不征收(收回)、不轉用,按現用途管理。

  (二)實行差別化土地供應

  各地可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利用礦山修復后的國有建設用地發展教育、科研、體育、公共文化、醫療衛生、社會福利等產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有關規定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鼓勵土地使用人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出讓、租賃等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礦山修復后的國有建設用地可采取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方式供應。

  (三)盤活礦山存量建設用地

  各地將正在開采礦山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設用地和歷史遺留礦山廢棄建設用地修復為耕地的,經驗收合格后,可參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在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其中,正在開采的礦山將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設用地修復為耕地及園地、林地、草地和其他農用地的,經驗收合格后,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用于同一法人企業在省域范圍內新采礦活動占用同地類的農用地。

  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壤環境質量要求、不改變土地使用權人的前提下,經依法批準并按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后,礦山企業可將依法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用于工業、商業、服務業等經營性用途。

  (四)合理利用廢棄礦山土石料

  對地方政府組織實施的歷史遺留露天開采類礦山的修復,因削坡減荷、消除地質災害隱患等修復工程新產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遺留的土石料,可以無償用于本修復工程;確有剩余的',可對外進行銷售,由縣級人民政府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銷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區生態修復,涉及社會投資主體承擔修復工程的,應保障其合理收益。土石料利用方案和礦山生態修復方案要在科學評估論證基礎上,按“一礦一策”原則同步編制,經縣自然資源局報市自然資源局審查同意后實施。

  四、職責分工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全縣閉坑礦山的恢復治理工作。制定實施方案,組織生態修復項目申報和實施,監督和指導項目工程施工、管理、驗收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對閉坑礦山工程施工給予支持。會同鄉(鎮)政府對企業自行治理恢復工程進行監督、管理、驗收工作;對放棄治理、逾期未治理、拒不治理或整改不合格的企業,提取保證金,組織開展招標、治理、驗收工作;負責對政府先行墊資治理的(應由責任人出資治理),依法追繳墊付資金;積極爭取省級以上專項資金。

  縣林業局:負責全縣國有林地內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工作。依據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國有林地裸露山體治理方案,并監督、指導和實施國有林地內裸露山體治理;給予需要削坡臨時占用少量林地的露天礦坑恢復治理項目相關政策支持。

  鄉鎮政府:負責本鄉鎮集體林地內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工作。科學制定治理方案,鼓勵采取融資、承包等方式在保證治理人利益的情況下進行恢復治理;配合自然資源局和林業局完成閉坑礦山和國有林地裸露山體的恢復治理。

  縣發改局:負責全縣閉坑礦山和裸露山體生態修復項目的立項審批。

  縣財政局:負責為全縣閉坑礦山和裸露山體生態修復項目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負責對全縣無責任主體礦山治理資金進行兜底;負責對有責任主體礦山,責任主體放棄治理的,按《吉林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管理辦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6號)規定,由縣政府墊付資金進行治理,治理完成驗收后,配合縣自然資源局依法進行追繳;積極爭取上級財政資金支持。

  縣公安局:要嚴格加強對涉爆單位民用爆炸物品審批、儲存庫安全檢查、爆破作業項目、從業人員審批和爆破作業現場的監管,嚴格爆炸物品行政審批,嚴格執行流向信息登記、備案等各項監管制度,規范合法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秩序,落實民用爆炸物品“閉環”,確保民爆全行業、全環節安全可控。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和監督生態修復治理項目是否符合環保相關要求。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對生態修復治理項目耕地恢復進行指導和驗收。

  縣應急局:負責對生態修復項目施工安全生產進行指導和監督。

  縣紀委監委:負責對重點生態修復項目中違紀違規違法問題的舉報受理及審查調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壓實責任。成立縣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由副縣長楊鴻寶任組長,各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為成員單位,統籌領導指導全縣裸露山體和閉坑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工作。各部門、鄉鎮既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推進落實好各自的工作任務,又要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恢復治理任務圓滿完成。

  (二)科學謀劃,市場運作。在礦山生態修復項目謀劃過程中,要按照“自然恢復為主、工程修復為輔”的原則,確實恢復治理手段,分類處置,切實做到“節約優先、一礦一策”。項目設立里就考慮將生態功能修復和后續開發利用的銜接,為合理開發和科學利用創造條件。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有意愿投入到礦山生態修復事業的社會力量,了解國家的激勵政策,主動投入到礦山生態修復當中來,切實減輕財政資金壓力。

  (三)加強監督,依法治理。在治理恢復過程中,禁止閉坑礦山以恢復治理名義進行非法開采,治理剩余的尾料要交由縣政府公開處理。各鄉鎮政府對閉坑礦山恢復過程進行監管,對發生的非法開采行為要及時制止、及時報告,發現黑惡勢力線索應及時向縣掃黑辦反饋;縣自然資源局對發生的非法開采行為要及時處理,涉及違法違紀的,堅決移交、移送。

  (四)立足長遠,健全機制。一是指導生產在建的礦山企業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帳戶,建立企業監測主體責任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責任機制;二是避免產生新的歷史遺留問題,建立礦山企業邊生產邊治理的修復機制;三是強化源頭保護,嚴格礦產資源開發準入,大力推行綠色礦山建設制度;四是積極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長效新機制;五是加強礦山企業誠信建設,探索建立誠信檔案和信用積累制度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7

  天然林是森林資源的主體和精華,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穩定、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陸地生態系統。全面保護天然林,對于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1998年,黨中央、國務院在長江上游、黃河上中游地區及東北、內蒙古等重點國有林區啟動實施了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標志著我國林業從以木材生產為主向以生態建設為主轉變。2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不斷加大天然林保護力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實現了全面保護天然林的歷史性轉折,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我國天然林數量少、質量差、生態系統脆弱,保護制度不健全、管護水平低等問題仍然存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的重大決策部署,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修復天然林,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建立全面保護、系統恢復、用途管控、權責明確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體系,維護天然林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良好生態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保護,突出重點。采取嚴格科學的保護措施,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根據生態區位重要性、物種珍稀性等多種因素,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實行天然林保護與公益林管理并軌,加快構建以天然林為主體的健康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

  ——堅持尊重自然,科學修復。遵循天然林演替規律,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促進為輔,保育并舉,改善天然林分結構,注重培育鄉土樹種,提高森林質量,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全面提升生態服務功能。

  ——堅持生態為民,保障民生。積極推進國有林區轉型發展,保障護林員待遇,保障林權權利人和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確保廣大林區職工和林農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地方各級政府承擔天然林保護修復主體責任,引導和鼓勵社會主體積極參與,林權權利人和經營主體依法盡責,形成全社會共抓天然林保護的新格局。

  (三)目標任務。加快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制度體系,確保天然林面積逐步增加、質量持續提高、功能穩步提升。

  到20xx年,1.3億公頃天然喬木林和0.68億公頃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得到有效管護,基本建立天然林保護修復法律制度體系、政策保障體系、技術標準體系和監督評價體系。

  到20xx年,天然林面積保有量穩定在2億公頃左右,質量實現根本好轉,天然林生態系統得到有效恢復、生物多樣性得到科學保護、生態承載力顯著提高,為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提供有力支撐。

  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以天然林為主體的健康穩定、布局合理、功能完備的森林生態系統,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生態產品、優美生態環境和豐富林產品的需求,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打下堅實生態基礎。

  二、完善天然林管護制度

  (四)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對全國所有天然林實行保護,禁止毀林開墾、將天然林改造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壞天然林及其生態環境的'行為。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以及生態區位重要性、自然恢復能力、生態脆弱性、物種珍稀性等指標,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分區施策,分別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促進為輔或其他復合生態修復措施。

  (五)全面落實天然林保護責任。省級政府負責落實國家天然林保護修復政策,將天然林保護和修復目標任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按目標、任務、資金、責任“四到省”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建立地方政府天然林保護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目標責任考核制,通過制定天然林保護規劃、實施方案,逐級分解落實天然林保護責任和修復任務。天然林保護修復實行管護責任協議書制度。森林經營單位和其他林權權利人、經營主體按協議具體落實其經營管護區域內的天然林保護修復任務。

  (六)加強天然林管護能力建設。完善天然林管護體系,加強天然林管護站點等建設,提高管護效率和應急處理能力。充分運用高新技術,構建全方位、多角度、高效運轉、天地一體的天然林管護網絡,實現天然林保護相關信息獲取全面、共享充分、更新及時。健全天然林防火監測預警體系,加強天然林有害生物監測、預報、防治工作。結合精準扶貧擴大天然林護林員隊伍,建立天然林管護人員培訓制度。加強天然林區居民和社區共同參與天然林管護機制建設。

  三、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

  (七)建立天然林休養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對納入保護重點區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維護天然林生態系統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產經營活動。開展天然林撫育作業的,必須編制作業設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實施。依托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培育大徑材和珍貴樹種,維護國家木材安全。

  (八)嚴管天然林地占用。嚴格控制天然林地轉為其他用途,除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護重點區域的天然林地。在不破壞地表植被、不影響生物多樣性保護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適度發展生態旅游、休閑康養、特色種植養殖等產業。

  四、健全天然林修復制度

  (九)建立退化天然林修復制度。根據天然林演替規律和發育階段,科學實施修復措施,遏制天然林分繼續退化。編制天然林修復作業設計,開展修復質量評價,規范天然林保護修復檔案管理。對于稀疏退化的天然林,開展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等措施,加快森林正向演替,逐步使天然次生林、退化次生林等生態系統恢復到一定的功能水平,最終達到自我持續狀態。強化天然中幼林撫育,調整林木競爭關系,促進形成地帶性頂級群落。加強生態廊道建設。鼓勵在廢棄礦山、荒山荒地上逐步恢復天然植被。

  (十)強化天然林修復科技支撐。組織開展天然林生長演替規律、退化天然林生態功能恢復、不同類型天然林保育和適應性經營、撫育性采伐等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科研攻關,加強對更替、擇伐、漸進、封育尤其是促進復壯等天然林修復方式的研究和示范。加快天然林保護修復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開展技術集成與推廣,加快天然林保護修復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大力開展天然林保護修復國際合作交流,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理念和技術。

  (十一)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效益監測評估制度。制定天然林保護修復效益監測評估技術規程,逐步完善骨干監測站建設,指導基礎監測站提升監測能力。定期發布全國和地方天然林保護修復效益監測評估報告。建立全國天然林數據庫。

  五、落實天然林保護修復監管制度

  (十二)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監管體制。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修復成效考核監督,加大天然林保護年度核查力度,實行績效管理。將天然林保護修復成效列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事項,作為地方黨委和政府及領導干部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強化輿論監督,發動群眾防控天然林災害事件,設立險情舉報專線和公眾號,制定獎勵措施。對破壞天然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十三)建立天然林保護修復責任追究制。強化天然林保護修復責任追究,建立天然林資源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落實天然林保護政策和部署不力、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天然林保護修復不擔當、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破壞天然林資源事件處置不力、整改執行不到位,造成重大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問責。

  六、完善支持政策

  (十四)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安排國有林區林場管護用房、供電、飲水、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進國有林區林場道路建設。加強森林管護、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現代化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加大對天然林保護公益林建設和后備資源培育的支持力度。

  (十五)完善天然林保護修復財政支持等政策。統一天然林管護與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政策。對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中央財政繼續安排停伐管護補助。逐步加大對天然林撫育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社會保險、政策性社會性支出、停伐及相關改革獎勵等補助政策。優化調整支出結構,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推進重點國有林區改革,加快剝離辦社會職能,落實重點國有林區金融機構債務處理政策。調整完善森林保險制度。

  (十六)探索天然林保護修復多元化投入機制。探索通過森林認證、碳匯交易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天然林保護修復資金。鼓勵社會公益組織參與天然林保護修復。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捐贈、資助、認養、志愿服務等方式,從事天然林保護公益事業。鼓勵地方探索重要生態區位天然商品林贖買制度。

  七、強化實施保障

  (十七)切實加強黨對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的領導。天然林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中一項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關鍵性的重大任務,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把天然林保護擺到突出位置,強化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切實加強天然林保護修復機構隊伍建設,保障天然林保護修復和管理經費。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牽頭協調組織各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天然林保護修復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十八)完善天然林保護法律制度。健全天然林保護修復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天然林保護條例。各地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天然林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已經出臺天然林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做好修訂工作,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天然林資源。

  (十九)編制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繼續實施好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全面總結評估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實施方案執行情況。研究編制全國天然林保護修復中長期規劃,提出天然林保護階段性目標、任務,進一步完善天然林保護政策和措施。各省級政府組織編制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市、縣級政府組織編制天然林保護修復實施方案,明確本行政區域天然林保護范圍、目標和舉措。經批準的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實施方案不得擅自變更。編制或者修訂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實施方案應當公示,必要時應當舉行聽證。

  (二十)提高全社會天然林保護意識。天然林保護是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受益的事業,是一項長期任務,要一代代抓下去。鼓勵和引導群眾通過訂立鄉規民約、開展公益活動等方式,培育愛林護林的生態道德和行為準則。加強天然林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充分利用互聯網等各種媒體,提高公眾對天然林生態、社會、文化、經濟價值的認識,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天然林的良好氛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天然林保護管理事業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8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創建省級生態縣為目標,以改善礦山生態環境為重點,積極推進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努力實現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最大化、環境影響最小化,礦產資源利用集約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生產工藝環保化、企業管理規范化、閉坑礦區生態化,步入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軌道。

  二、綠色礦山的基本條件

  (一)礦山企業證照齊全,具有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涉及林地的,具有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征(占)用林地手續。

  (二)具有經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水土保持方案。

  (三)礦山年開采規模:露天開采6萬噸以上,地下開采1萬噸以上。

  (四)誠信守法,依法經營,礦山企業三年內沒有被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記錄。

  (五)無因礦山企業主觀原因引發的和糾紛。

  三、綠色礦山創建標準

  (一)資源利用集約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縣礦產資源規劃》的要求。礦山開采加工布局合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科學規范。

  2、產品結構優化。加大投入,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升產品檔次,提高產品附加值。

  3、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率地下開采達到85%以上,露天開采達到95%以上;廢渣、尾礦的處置率達到100%。

  (二)開采方式科學化

  1、嚴格實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開采設計方案,露天礦山實行自上而下分水平臺階式開采,爆破方案符合爆破安全規程。

  2、礦山開采作業選擇合理的生產工藝,先進的采掘加工設備和設施,使用先進的開采作業方式。

  3、編制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方案并嚴格實施,實現邊開采邊治理。對局部閉坑礦區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同時進行復墾、復綠,礦區范圍內可綠化面積綠化覆蓋率不低于75%。

  (三)生產工藝環保化

  1、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環保“三同時”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采場和選廠粉塵達標,噪音達標。按國家標準配備生產工人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嚴格佩戴。

  3、礦區主要運輸道路防塵措施到位,礦石運輸車輛駛離礦區時采取有效的防塵保潔措施。

  4、建立規范完備的廢水處理設施和工藝,各種廢水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盡可能循環使用處理后廢水,實現零排放。

  5、廢渣、尾礦等各類固體廢棄物有安全規范的專用堆場和存儲場地,并根據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得到最大限度地綜合利用。

  (四)企業管理規范化

  1、建立礦山生態環境保護長效管理機制,組織健全,分工明確,責任落實。

  2、制定綠色礦山創建工作方案,重點突出,目標明確,措施有力。實行礦山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度。

  3、礦產資源管理、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完善,各類報表齊全且上報及時準確,臺帳、檔案資料完整。

  4、礦容礦貌整潔,秩序井然。

  5、依法納稅、繳費,足額交納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

  (五)閉坑礦區生態化

  1、有完備的礦山閉礦后的生態環境治理和土地利用方案。閉坑和局部閉坑后的`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符合設計要求和預設功能。

  2、礦區范圍無地質災害隱患和安全隱患。

  3、礦山企業承擔閉坑礦區復墾復綠的責任和義務,閉坑礦區的復墾復綠必須達到驗收標準。

  四、申報和命名

  (一)申報

  1、綠色礦山按采礦許可證的發證權限實行逐級申報。省、市級發證的礦山根據省、市級綠色礦山的創建條件,可直接申報省、市級綠色礦山;縣級發證的礦山在獲得縣級綠色礦山稱號滿一年后,可申報市級綠色礦山。

  2、縣級綠色礦山創建申報工作按以下程序辦理:

  擬申報創建縣級綠色礦山的企業,須填寫縣級綠色礦山創建申請表(詳見附件2),并附相關資料,正式行文上報。申請材料經所在地的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初審,報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批準。

  申請批準后,礦山企業委托具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資質的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縣級綠色礦山創建相關文件,編制縣級綠色礦山創建方案。由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對創建方案進行評審。礦山企業按評審通過的方案實施綠色礦山創建工作。

  縣級綠色礦山的申報時間從每年3月1日開始,3月31日截止。

  (二)驗收及命名

  1、驗收申請。礦山企業通過實施市級綠色礦山創建方案,經自查達到了創建方案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考核指標后,可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縣級綠色礦山驗收申請。縣級綠色礦山的驗收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綠色礦山驗收申請;

  (2)綠色礦山創建方案;

  (3)綠色礦山創建投入資金審計報告;

  (4)綠色礦山創建工作總結及相關附圖、照片及光盤。

  2、驗收。接到礦山企業的綠色礦山驗收申請后,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環境保護局組織有關專家到現場進行考核驗收。

  3、命名。經考核驗收達到縣級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由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環境保護局批準并命名為縣級綠色礦山,頒發證書和標志牌。

  (三)復查

  1、縣級綠色礦山有效期限為三年。三年期滿后進行復查,復查通過的,再延三年;復查不合格的,給予半年的整改期;經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綠色礦山稱號。

  2、縣級綠色礦山有效期滿前6個月,礦山企業應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復查申請。

  3、縣級綠色礦山復查申請應提交的材料為綠色礦山復查申請和有效期限內保持綠色礦山的工作情況匯報。

  4、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環保局在每年的3月份按照規定的程序對申請復查的綠色礦山進行復查。

  五、實施步驟

  (一)開展試點階段

  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為試點階段。在深入調查研究、明確創建目標的基礎上,全縣選定1家礦山企業進行綠色礦山創建試點。試點礦山企業應具備三方面基本條件:一是采礦權有效期在3年以上(含3年);二是基礎條件較好,管理工作規范;三是生態環境意識強,創建積極性高。試點工作由礦山企業自愿申請,經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審查通過并報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二)全面實施階段

  20xx年3月開始為全面實施階段。在完成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縣所有執證開采的礦山都要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對限期內達不到綠色礦山標準的礦山企業實行限期整改,經限期整改仍達不合格的,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依法予以關閉。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

  創建綠色礦山是建設生態市、實現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這項工作由縣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領導小組領導,國土資源管理局具體組織與實施,環境保護局負責相關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財政、發改、公安、安監、林業、水利、經貿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工作。

  (二)堅持標準,確保質量

  創建綠色礦山要堅持標準,加強監督檢查,規范工作程序。創建縣級綠色礦山企業應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制定創建方案,開展創建工作。專家組要嚴格按照標準進行創建方案評審和驗收核查,國土資源管理局和環境保護局每年應對創建礦山進行不定期檢查,各相關部門要堅持標準,加強監督,共同確保綠色礦山質量。

  七、扶持政策

  建立綠色礦山激勵機制,礦山企業在獲得綠色礦山資格后的可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優先推薦申請部、省級礦山生態環境治理資金補助。

  (二)獲得縣級綠色礦山滿一年后,優先申報市級綠色礦山,通過市級推薦可申報省級。

  (三)可按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進度,按規定程序和比例提前返還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9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根據市、縣安監局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及工作目標

  為確保此次整治行動效果,我鎮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安監、城建、工商、執法所、交警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抽調業務骨干,全面排查治理各種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治工作,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措施

  ㈠范圍和內容

  官亭鎮內所有非煤礦山企業。重點檢查: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等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教育情況;

  3、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4、新、改、擴建工程“三同時”情況。

  ㈡具體措施

  1、加強輿論宣傳,營造全民“安全第一”的意識。通過鎮廣播站及宣傳車,深入轄區內各企業、人口密集場所,反復宣傳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用發生在各地的.安全事故血的事實提醒人們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完善各種安全生產制度。

  2、嚴格要求企業執行安全生產規程。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開采方案,嚴格落實作業現場安全技術規范,嚴厲打擊無證、越層超界等違法行為,堅決關閉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

  3、增加作業現場巡查次數,強化安全監管。實施經常性安全檢查和重點監控,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嚴厲打擊超能力生產、非法建設等違法行為,對有重大隱患的企業要求專人專崗,嚴格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

  4、各部門聯動,共建和諧社會。要求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聯席會議,及時通報信息,由鎮安委會協調各自做好本行業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10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市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扎實做好20xx年度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全面改善礦山生態環境,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新發展理念,認真落實省、市關于嚴格管控礦產資源開發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實施礦山關閉取締、整合重組、修復效果提升、露天礦山轉“硐采”、打擊違法采礦、礦山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堅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實現全市礦山合理規范開采,礦山環境得到持續改善,為促進全市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綜合施策。按照“能關則關、應合盡合、能轉則轉”的原則,具備關閉條件的堅決予以關閉,符合整合重組條件的全部納入整合重組范圍,經論證符合露天轉“硐采”條件的停產改造升級,限期轉采,推進礦產資源集中、集聚、集約、綠色開發。

  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把生態環境的保護放在優先位置,實施最嚴格的礦產開發保護制度,減少環境污染,最大程度減輕礦產開采對環境的影響。

  堅持政府協調,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鼓勵資金雄厚、技術先進的企業作為整合重組主體,綜合采取補償、收購或入股等方式,實施整合重組;強化政府協調作用,統籌兼顧各方利益,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指導幫助礦山企業盡快完成整合重組。

  堅持順應自然,科學治理。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建則建、宜景則景”的原則,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加強已完成治理的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后期管護,提升修復治理效果;生產礦山做到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督促關閉礦山盡快完成修復治理。

  二、主要目標

  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X個整合重組礦區審批,10月底前完成省達我市X個符合“硐采”條件的存續露天礦山轉采,20xx年底前全市列入關閉范圍的礦山全部完成關閉;修復治理效果得到鞏固深化,違法違規采礦問題得到有效遏制,礦山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得到持續提高,進一步推動礦產開發減量化、集約化、生態化和規范化。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嚴格工作標準,如期完成礦山綜合治理任務。

  1.繼續實施關閉取締。按照“保優壓劣、關小促大”的.原則,對列入省關閉計劃的礦山,標準倒逼整改不達標、越界開采拒不退回的礦山,依法依規實施關閉取締,縣級政府要在10月底前完成關閉,并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注銷或變更相關行政許可,撤出人員、拆除設備、毀閉或填實礦井、消除安全隱患、明確修復治理主體,12月底前組織相關部門完成關閉驗收,驗收通過后報市政府備案。(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2.全面推進整合重組。堅持政府協調、市場運作,對完成整合重組實施方案編制的全市X個整合重組礦區,按照“縣級政府初審、市級政府審查、省直部門聯審、省政府批復”的工作程序,加快整合重組方案的報批進度,6月底前完成礦山整合重組審批。(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3.強力推廣露天轉“硐采”。有關縣(市、區)政府組織資規、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人防等部門組成現場勘驗組,對礦山綜合治理清理規范后保留的露天礦山逐礦排查勘驗,一礦一表,建立排查臺賬,并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論證,在符合地質資源、安全生產等條件下,強力推廣露天礦山轉“硐采”,實現生態環境保護、資源保障供給和“硐采”后續利用多贏。對前期已通過綜合論證,具備露天轉“硐采”條件的X個礦山,10月底前全部完成開采方式轉變。(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人防辦、市水利局)

  4.持續深化礦山修復治理。對完成修復治理的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各有關縣(市、區)政府要明確后期管護單位并加強后期管護,對修復效果不佳的,采取有效措施,及時進行整改,確保修復治理效果。壓實生產礦山修復治理責任,利用XX省礦山地質環境智能化監管平臺,要求礦山企業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邊開采、邊治理,邊恢復、邊利用,及時治理恢復礦區環境和復墾損毀土地。推進關閉礦山修復治理,縣區政府要明確關閉礦山修復治理主體和完成時限,統籌安排、嚴密組織,分類施策、科學治理,有序開展修復治理工作。(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加強政策落實,從嚴管控礦產資源開發。

  嚴控新增礦產開發項目,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和各類保護地范圍內新上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固體探礦、采礦項目,除省級礦產資源規劃設立的重點開采區外嚴禁新上露天礦山項目;嚴格礦產開發項目審批,實施礦產開發綜合論證制度,新設探礦權地質工作程度要達到普查及以上,新設采礦權符合產業政策要求;除國家規定的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所有礦業權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分類施策,推進“硐采”礦山開發和后續利用。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分類施策、綜合利用”的原則,統籌推進“硐采”礦山開發和后續利用。根據礦山資源稟賦、地質條件、開采礦種等情況,結合礦山公園、旅游景點、人防工程、倉儲等建設要求進行勘察論證,經論證符合旅游設施建設條件的,從功能布局、項目建設、設施服務等方面,植入產業功能、融入相關業態元素,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對照A級旅游景區標準開展修復建設工作,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經論證具備人防工程建設條件的,最大程度與人防工程、倉儲等建設相結合,閉礦時不對可利用空間進行填堵等處理,通過對巷道進行被覆、擴充洞室、完善防護設備設施等措施,用于物資儲備,實現礦山地下空間再利用。(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人防辦、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

  (四)堅持節約優先,全面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

  礦山企業應當采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減少廢石、煤矸石、尾礦等礦山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貯存量,鼓勵采取先進工藝對礦山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礦山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后,礦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封場,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深化礦山固體廢物資源綜合利用評價,加快推進廢石、煤矸石、尾礦等礦山固體廢物在有價組分提取、建材生產、筑路、井下充填、生態修復等領域的資源化、規模化利用,提高礦山固體廢物就地資源化利用水平。(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

  (五)堅持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違法采礦行為。

  有關縣(市、區)政府要組織鄉鎮政府及公安、資規、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等部門,運用“人防+技防”手段,持續保持打擊違法采礦高壓態勢,做到露頭就打、發現即查,對行政區域內所有涉礦點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對發現問題建立臺賬,壓實整改責任。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對重大違法違規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公開通報,促進問題整改。結合礦產衛片、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群眾舉報,對相關縣(市、區)進行督導通報,促進礦產資源管理秩序持續向好。(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縣(市、區)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礦山綜合治理工作負總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成立工作專班,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做好組織協調。要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提出詳細的關閉取締、整合重組、修復治理提升、露天轉“硐采”等重點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要堅持一礦一策、一處一策,逐礦逐處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標準、完成時限、責任單位、責任人,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有關縣(市、區)政府于5月9日前將工作方案報市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備案。

  (二)明確責任分工,加強部門協調。

  資規、行政審批、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發展改革、工信、公安、文化和旅游、人防等部門要按照自身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礦山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做好資源利用和土地使用、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水資源利用與水土保持、礦山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火工品使用、礦山修復旅游設施建設、“硐采”礦山升級改造等工作,履行礦山綜合治理義務。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做好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市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牽頭作用,密切聯系省礦山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上下聯動,橫向協調,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聯合執法,齊抓共管,合力推動工作落實。

  (三)落實支持政策,嚴格執法監管。

  充分挖掘和利用涉及礦山綜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指導幫助礦山企業用好用足財政金融、土地支持、尾礦利用、人防工程建設等各項支持政策,維護礦山企業的合法權益,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行市場化運作、科學化治理模式。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先進技術和智慧監管平臺,加強對礦山、礦區、重點區域動態監測,常態化嚴厲打擊盜采、越界開采、非法轉讓礦業權、浪費水資源、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破壞生態環境等行為,特別是政府已明令停產整治而拒不停產或擅自生產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督促礦山企業科學開采、有序開采、規范開采。

  (四)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考核問責。

  繼續落實通報、調度和定期報告等制度,實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對重點區域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加密督導檢查頻次,督導發現問題要建立工作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個、銷號一個。嚴格落實縣(市、區)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工作不重視、整治不力、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及市有關部門在全市通報批評。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力、失職瀆職造成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11

  一、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深化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礦山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礦山安全監管工作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杜絕礦山事故的發生。具體目標有:

  (一)實現礦山安全無事故。

  (二)露天礦山開采工藝水平得到明顯提高。開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全部實施臺階式開采,其它的露天礦山也必須實施臺階式開采或分層開采,并按照開采設計要求控制臺階高度;應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礦山(條塊石除外)的比例達到100%;礦山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進一步完善;配備、使用液壓破碎機,杜絕二次爆破現象。

  (三)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繼續提高。所有的礦山企業全部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礦山企業基本技術資料比較完善,安全臺帳記錄及時、內容詳細、規范清楚。

  二、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標本兼治、治本為主”的`原則,開展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點

  加強對重點隱患的排查與整治。今年重點排查與整治的隱患是:

  1、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一面坡”開采;

  2、不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違章開采;

  3、礦山破碎系統安全防護裝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礦山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等要求,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安監部門負責督查指導,并對企業存在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一)礦山企業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礦山企業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檢查工作外,每季度須對照事故隱患排查表(見附件1)和有關安全規程、標準的要求,開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須在3月底前完成。

  2、對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落實整改。

  3、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生產技術。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書面報送一次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5、按照《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責任制,加強現場管理、技術管理、勞動組織和安全培訓。

  6、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管理臺帳。

  (二)安監部門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級安監部門按照工作分工和屬地監管的原則,對監管的企業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導礦山企業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生產技術以及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

  2、督促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或采取相關安全措施。

  3、對礦山是否具有《開采設計》或《開采方案》,以及有沒有通過審查批復進行檢查。

  4、對礦山采礦方法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對礦山改擴建項目 “三同時”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沒有按照規定履行相關手續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

  6、市安監局每季度開展一次礦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一是明確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中企業的主體責任。企業必須自覺履行隱患排查和治理的責任,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及時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在隱患整改前,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實施停產整改。

  二是明確整治工作中各級安監部門的監管責任,各級安監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并結合上下級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實。各地要按照省、市關于 “安全生產年”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方案的要求,認真抓好各階段工作的落實。制訂礦山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專項整治實施細則,明確工作要求與實施計劃。對重點隱患的整治,要將整治目標、整治時間、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三)積極爭取相關部門配合,加大隱患排查治理與整治工作力度。隱患排查與整治工作要積極爭取公安、國土、工商、監察等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強化隱患排查與整治過程中的執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及時進行查處;對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或無力整改的礦山,要及時依法予以關閉;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無證非法開采、越界開采、違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違法行為,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查處。

  (五)做好隱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報工作。礦山企業在每個季度末及時上報整治檢查事故隱患排查表(報送鎮、街道安監中隊的同時抄送市安監局綜合科),各鎮(街道)安監中隊也要在每季度末將礦山檢查整改情況報送市安監局綜合科,市安監局在每個季度末要將本轄區礦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與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匯總后及時將報表報x市安監局工礦處。各鎮(街道)安監中隊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x市安監局綜合科。

  礦山治理施工方案 12

  為落實美麗浙江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十三五”時期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不治理,20xx年6月,原省國土資源廳印發了《浙江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不治理規劃(20xx-20xx年)》(以下簡稱“規劃”),根據廢棄礦山規模,距離鐵路、縣級以上公路、河道兩側遠近,視覺污染情況,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等,確定了531處重點治理礦山,要求于20xx年底前完成重點治理礦山治理工作。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中發現,“規劃”確定的531個重點治理礦山治理進度較慢,截至20xx年9月30日,已完成治理的廢棄礦山369處,正在進行治理的廢棄礦山140處,因涉訪涉訴、重點工程阻斷等原因未能如期開展治理的廢棄礦山22處。

  一、整改目標保質保量完成《浙江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護不治理規劃》(20xx-20xx年)中確定的531處重點治理礦山治理任務。處于“四邊”區域需要采用工程修復方式治理的,要倒排時間,爭取今年年底前完成修復任務;確實難以完成的,確保在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同時,要丼一反三,全面查找全省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存中在的其他問題,制定有效措施,盡快補齊短板,堵塞漏洞。

  二、整改計劃一是立行立改。問題發現以來,省廳立即行勱,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通知》,并組織開展與項督察。各地強化責任落實,細化分解任務,逐級傳導壓力,抓緊落實整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未如期完成治理的162處廢棄礦山,已完成治理26處。

  二是長期堅持。對督察時發現的162處未完成治理的廢棄礦山,要列明清單,制定任務表、時間表、責任表。目前已完成治理廢棄礦山26處,正在進行治理136處,其中預計20xx年底可完成治理98處,20xx年底完成38處。對20xx年丌能完成治理的38處廢棄礦山,省廳將編制并實施“十四五”礦山生態保護和修復行勱計劃,并將其列入20xx年工作任務中,進行臺賬式管理,確保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531處重點治理礦山清零。

  三、整改要求一是思想認識再深化,切實增強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的.使命感。要上下聯勱、全員參不,以壯士斷腕的責任擔當打贏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整改“攻堅戰”,以這次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整改推勱長效機制的建立、推勱工作落實。針對“規劃”執行嚴重滯后等問題,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站在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浙江的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把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是工作責任再壓實,切實加快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20xx年10月起,省廳將實行月報制度,督促各地全面完成重點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任務。同時,針對“規劃”確定的531處廢棄礦山治理完成情況,對未完成治理和生態修復的礦山,將采用天上看、網上管、地上查的手段進行全流程監管,切實提升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監管能力。結合實地抽查等多種手段,實時掌握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進度。采取考核、通報、督察等多種方式推進廢棄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工作。

  三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自然資源廳重點治理礦山治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盛樂山任組長,生態修復處、礦保處、總督辦、省國土整治中心等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具體負責問題整改與題部署、督導推進等工作。尚未完成重點治理礦山治理任務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重點治理礦山治理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對每個未完成的治理的重點礦山要建立局領導掛聯包礦修復機制,明確任務、壓實責任、倒排時間,進一步健全《規劃》確定的重點治理礦山治理和生態修復責任體系,切實加強廢棄礦山治理的組織領導和協調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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